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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焕然一新

弘治皇帝心里没来由的,有些焦虑。

他有些后悔当初听了方继藩的话,要让太子来独当一面了。

在这种患得患失的情绪之下,他捱到了半宿,次日清早起来,方才想起今日乃是休沐。

他依旧去了暖阁,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奏疏,却是心不在焉。

萧敬似乎看出了陛下的心思,便道:“要不陛下召太子和方继藩来问问?”

弘治皇帝想了想,似乎又想起了一个多月前的承诺。

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道:“罢了,朕说过放手让他们去好好办事的,任他们胡闹吧,天塌下来,也是朕撑着,反正朕已习惯了。”

…………

同样焦虑的,还有沈文。

沈文坐立不安,一宿未睡,想到自己的宝贝儿子,连死活都不知,他便心里难受得厉害,一个劲的长吁短叹的。

一大清早,心绪不宁的沈文就命人抬着轿子前去西山了。

沈家上下,在夫人张氏的带领下,早已到了中门倚门相盼。

沈文还好一些,他得端着,坐在厅里,喝着茶,吃到了一半,突见家里的侍从急匆匆的进来道:“少爷回来了,回来了……”

“少爷……”

“儿啊……”

外头乱哄哄的。

沈文的心,一下子放下了。

还好,起码人还活着,活着就好。

于是沈文兴冲冲的到了中门,便见轿子在中门外停下,一干人涌上去,有人掀开轿帘子,可……

帘子里竟是空的!

“……”

“少爷呢?”有人喝问轿夫。

轿夫苦着脸,踟蹰道:“少爷说……坐不惯轿子,他自己走一走,就在后头,老爷,夫人,这可怪不得小人,小人努力劝过,可少爷就是不肯……”

“……”沈文如遭雷击,身子踉跄了一下,他后退了一步,脸色苍白如纸……

难道,疯……疯了……

自己儿子是什么人,做爹的最是清楚,就算是在府上,从前院到后园,这个儿子都懒得走动的,恨不得叫人抬轿子送去。

他在秦淮那里,就号称无骨公子,一方面,是表现他的孱弱,秦淮那儿,越是富贵的公子哥,越是晒不得太阳,迈不动脚,爱穿妇人才穿的华服,上头多花鸟,要施粉黛,便连说话,若是中气十足一些,都会被人取笑,这等风气,颇有几分南朝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岸犹唱后庭花的意味。

沈文自然对此是极反感的,可是这一家子人都宠溺着沈傲,慢慢的,沈文也不得不接受了。

可是现在……自己的这个儿子,若不是疯了,怎么连轿子都不坐,从西山那么远的路步行回来?

这不是疯了,还是什么?

沈文觉得自己的心,绞痛起来。

他捂着心口,感到快要喘不过气了。

就在这时,在那街角处,只见一个人正背着一个包裹,徐徐而来。

他脚步很稳,脸上的肌肤黑了许多,依旧还是很瘦。

可这瘦与离家时不同,那时候是纤瘦,而如今,在这初冬,北风呼号,吹着他的麻布儒衫飘起,可他的身体,却如标枪一样的挺直,面上的柔媚,早已不见踪影,竟多了几分菱角,眼睛也有神了许多。

沈傲不愿坐轿子,是嫌轿子太晃,还是脚踏实地舒服一些。

一路步行而来,虽有十几里地,身后还背着包袱,包袱里有换洗的衣服,还有带回来的一些礼物,没错,他带礼物回来了。

这十几斤重的包袱,再加上十几里的步行,沈傲却是不觉得累,连换气的声音都没有。

一个月的艰辛劳作,他学会了如何种植土豆,能将大半的农书背个滚瓜烂熟,还学会了做饭,当然,主要是知道如何削皮以及掌握炖土豆的火候。

他已经开始熟悉和习惯使用火折子,知道如何引火,学会了骑马,不过还未够熟练。他还射过箭,不过箭术一般;除此之外,他还自学了半桶子水的医术,还有就是这一身的体力了,有了一副还不错的身体。

他走到了门前,见到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眼泪,就已遏制不住,在眼眶里团团打转。

连张三八,尚且知道孝顺啊,尤其是看着张母一身是病痛,半夜因疼痛,低声呻吟。沈傲在夜里,就躲在被里哭。

打小开始,他便受父母的宠溺,一直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前读书,每日都是孝啊孝的,可是事实上,他和方家那个该死的败家子差不多,道理都懂,就是完全没有礼数,平时惹是生非倒也罢了,动辄就气得沈文和张氏半死。

在西山,他终于知道,或许有一日,自己的父母亲也会如那张三八的母亲一样,无论贫贱富贵,他们终究都会垂垂老矣,都会病魔缠身,都会躺在榻上,再也没有气力跳起来,指着自己鼻子骂不肖子。

沈傲在西山里,学的更多的,是珍惜。

其实此时,沈文和张氏还未认出沈傲。

只看到一个奇怪的男子,背着包袱到了面前,他们依旧还在等待着一个敷着粉黛,油头粉面,肤色带着病态般白皙的儿子。

可这个男子到了他们面前,哭了。

他哽咽着,放下了包袱,拜下道:“沈傲见过父亲,拜见母亲,儿子游学在外,令父亲、母亲担忧,罪该万死!”

“……”

是沈傲的声音,个头也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就是……

沈文吓了一跳。

真的是儿子。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他……他跪下了。

从前的沈傲,会做这样的事,会说这样的话吗?

这不像自己的儿子啊。

可一旁的张氏,听出了儿子的声音,浑身已经颤抖,由丫头搀着,才勉强撑住,口里大呼一声:“儿啊,我的儿……”

沈傲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麻布儒衫,头上没有戴纶巾,却只是将头发蜷起,结成寻常的发髻,他上前,一把搀扶住了张氏。

张氏仔细打量着他,终于在眉宇和五官之间寻觅到了儿子的影子,于是乎,泪水涟涟地道:“怎么黑了这么多,瘦成了这个样子,这哪里是去读书,这是作践我儿啊。”

沈傲只抿着唇,露出了微笑,不以为意的样子。

沈文心里已是翻江倒海,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沈傲,拼命的忍住心里的惊讶,背着手,故作镇定地道:“有什么话,回屋里再说,来人,给少爷背包袱。”

接着便有下人上前要接过沈傲的包袱,沈傲却是摇头道:“孩儿自己背着就可以了。”

沈文脑子发懵了。

见鬼了吗……

一定是见鬼了。

这是幻觉,是幻觉。

他脚下轻浮,像踩在棉花一般,像做梦,故作镇定的回到了中堂。

沈文和张氏坐下,沈傲却没有急着坐,而是将包袱打开,先是滚出七八个洗干净的土豆。

沈傲道:“父亲、母亲,这土豆,是孩儿自己种的,现在土豆还未推广,这东西还算稀罕,也不知父亲和母亲有没有尝过,因而带来了一些。还有……”

接着,又从包袱里取了一根木簪子,这木簪子看着普通,却打磨得很光滑。

沈傲朝张氏身边的丫头道:“这是给小蝶的,小蝶,从前我总捉弄你,欺负你是个丫头,对你百般欺辱,我……我……在西山,事后回想,心里便锥心的疼,我真不该如此,我听张三八说,男人是不该欺负女子的,他说的很对,我也不知该如何才能消解你的恨意,这簪子,是我闲暇时学着隔壁的刘铁金打制的,他是个好木匠,我学着做,足足花费了我半月的功夫,你不妨试一试。”

他上前,将木簪子奉上,目光里,带着真诚。

那小蝶却是吓得大气不敢出,平时少爷可没少动怒打她的,她下意识的想要后退,可迎上了沈傲的目光,竟有些呆滞,鬼使神差的接过了簪子!

只见这簪子,摸着很是滑润,虽只是不抵钱的木头所制,却能看出花了许多心思。

小蝶将簪子收了,可是她眼底,依旧还带着如梦中一般的惶恐。

生怕梦醒了,世界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沈傲接着又笑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平和的微笑,再没有从前的张狂,或者矫揉造作。

他道:“本来想多带些一点礼物回来的,可细细一想,父亲和母亲在家,什么都不缺,就算是带回来也没什么用。”

“……”沈文自始至终,都没有吭声。

他一直盯着儿子,心里则一直在琢磨,自己的儿子,到底怎么了。

可见儿子这般样子,却给了沈文一个别样的感觉。

虽然没有华贵的衣衫,虽然没有佩戴金玉,虽然头上没有顶着纶巾。

可是……沈傲现在的模样,才该是一个读书人应该有的样子,温文尔雅,不卑不亢,彬彬有礼,知所进退。

可问题在于,这样的儿子,还算自己的儿子吗?

“父亲……”

沈文此时却见儿子居然朝自己作揖。

这是很标准的读书人礼节,没有敷衍,郑重其事,他叫着父亲的时候,那嗓音的背后,似乎也带着真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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