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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0)

沈千帆身材偏瘦,但是站在普通人中间着实不算矮。楚行洲比他还要高上许多,站在他背后微微俯身靠近,几乎像是把他整个人都揽进了怀里。

身后的男人稍稍低下头,那一头银色长发也跟着垂坠在沈千帆的耳侧、肩头。一时间,沈千帆整个人都被他的气息牢牢地包裹住了,无处可逃。

沈千帆配合着他的动作,乖乖抬起胳膊,一垂眸就看见那双放在他腰间的手,指节修长有力。

很快,对方把松松垮垮的皮尺缠在了他腰上,然后稍稍用力一扯,收紧了。

勒紧的那一瞬间,沈千帆正好抬头看着镜子。他看见楚行洲对着自己露出了一点似笑非笑的表情,就像是在看什么小宠物一样。

这令他有点尴尬地挣动了一下。

似乎是感觉到面前的男孩有点紧张,男人的发梢若有若无的蹭过了他的耳朵。

不乐意我给你量吗,那我让店长进来?他说。

不是。沈千帆社恐严重,更不愿意和陌生人有肢体接触。

楚行洲这么贴近他的时候,他只是觉得害臊,但如果陌生人像这样贴近他,小猫咪恐怕会忍不住惊恐得一蹦三尺高。

那就别乱动。楚行洲说着,就去抓他的手腕。

沈千帆平日里扎头发用的发绳缠在手腕上,此刻被楚行洲取了下来,从背后耐心地帮沈千帆梳理了头发,然后扎好。

沈千帆乖乖听从他的指示,配合着老板的指挥,很快完成了一系列围度的测量。至于其中产生的密切身体接触,在单纯的小猫咪眼中也只不过是必要的流程。

既然是必要的流程,横竖都是要这么测的,与其让陌生人来操作,那还不如让楚行洲来呢。

完成了所有的测量以后,沈千帆如释重负,去拿自己挂在衣架上的外套。他正要把外套重新穿上,身后的楚行洲却忽然按住了他的肩膀,凑近淡笑道:女朋友?

沈千帆外套刚穿到一般,还松松垮垮地搭在胳膊上,顺着他指示的方向看到了自己在镜子里的模样。

一整天了,脖子上的吻痕还没完全消退,脖颈白皙的皮肤上有淡淡的一点红印。

沈千帆连忙捂住脖子,直摇头:楚总,我没有女朋友。是蚊子咬的。

哦,蚊子。楚行洲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听懂没听懂。

等到店长进来的时候,总感觉这两个人之间的氛围怪怪的。他一边记录,一边忍不住悄悄地打量面前的主顾。

那个平平无奇的小助理,此刻脸颊泛着一点红,倒是多了几分生动和好看了。他的裤腰带松松垮垮地挂着,好像是刚才解开后忘了系上,脖子上还有个浅浅的吻痕。

不得了了。店长赶紧挪开了视线,假装认真算账,但是心里却抑制不住的亢奋:他好像知道了什么大秘密!

传说中恐怖如斯的楚总,口味竟然也很独特,放着那些环肥燕瘦的不要,竟然喜欢这种长相平平无奇的男孩。

被老板拉着手腕走出门的时候,沈千帆还在思考刚才买衣服花了多少钱。

楚行洲不但给他订了一大堆衣服,还说:以后上班期间记得打领带。

好的。沈千帆说,但是楚总,真的不用买那么多衣服,我平时穿不上

要是整天穿得西装革履的,让他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还怎么跟大爷大妈讨价还价?人家只会把他当成十指不沾阳春水、不懂菜价可以随便忽悠的傻蛋。

走在他斜前方的楚行洲闻言,顿了顿脚步,然后稍稍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无所谓,我就喜欢我的助理穿得好看。

沈千帆不能理解,助理好不好看能有什么关系,谁家的总裁天天没事盯着自己小助理看的?

更何况,他现在的这副皮相,在正常人眼中本来就跟好看两个字哪儿哪儿都不沾边。

而他的同事助理小王,修炼成人形算不上太久,还是海洋动物的审美,对海岸边的人们常穿夏威夷风情印花服饰情有独钟。小王可能是在乌漆嘛黑的深海里单调久了,恨不得身上什么都带点花。

但楚行洲一片好心,沈千帆没多嘴,只说:谢谢楚总。

两个人并肩走着走着,楚行洲手插在西装裤兜里,银发及腰,五官深邃,整个人的气场活像刚从t台上走下来的模特。

就在沈千帆悄悄盯着他侧脸看的时候,楚行洲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千帆,以后下班时间就不要叫我楚总了。

沈千帆一愣,反问道:那我应该叫您什么?

你想叫什么都可以。楚行洲无所谓地说。

沈千帆呼吸一滞,在那一瞬间,以前看过的乱七八糟的小说情节全都呼啸着涌上了他的脑海他很笃定,在绿喵文学里,如果霸道总裁说出这句话,基本上就是想听他叫老公了。

但沈千帆可不敢叫他老公。他皱了皱眉,有点发愁。

想来除了叫楚总之外,沈千帆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称呼楚行洲。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长幼和地位次序还是得有的。他总不能对着老板直呼其全名。

但是如果只称呼他的名字,那样是不是又显得太过于亲密了?

还没等沈千帆想出答案来,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车边。楚行洲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示意他说:我送你。

沈千帆心里有鬼,连忙拒绝:不用了楚总,我自己坐地铁就好!

楚行洲扶着车门,默默看着他没说话。沈千帆这才想起了什么,硬着头皮喊了声:楚哥。

他只能想出来这么个亲切又不失尊敬的叫法了虽然楚行洲的实际年纪比他小太多了。

对于这个称呼,楚行洲也不知道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他只是点点头说:上车吧。

但是沈千帆哪里敢让他送,奋力狡辩,一通鬼扯:楚总,真的不用麻烦,我自己乘地铁就好。我们赤水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节能减排、绿色生活,需要我们每一个普通小市民的努力,不能为了我一个人的方便破坏生态环境

楚行洲沉默片刻,无言以对。

他只好叹了口气,让步说:那你坐几号线?我送你去地铁站。

最近的应该是一号线。沈千帆松了口气,坐上了副驾驶。

楚行洲果真把他送到了最近的地铁口。

沈千帆抱着一堆衣服袋子,跟老板告别,跳下了车。

摇摇晃晃地朝着地铁口走了几步,他鬼使神差地回头看见楚行洲的车还停在路灯下。片刻后,车窗打开了,男人随意地把手肘搭了上去,朝沈千帆露出一点蛊惑猫心的帅气笑容。

千帆,明天见。他说。

那一瞬间,沈千帆恍惚觉得楚行洲好像不是老板了,更像是送他回家的男朋友。

一直到过完安检,坐上了地铁,他还有点恍恍惚惚的。

沈千帆看着对面玻璃窗上自己的倒映,揉了揉太阳穴。

也不知道楚行洲对他做了什么,简直比小狐狸精的媚术还厉害,那看似随意地一笑竟然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第44章 四十四条小鱼干

地铁快要到站的时候, 沈千帆的手机铃声响了。

刚接起电话,沈千帆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嬉皮笑脸的声音:嗨,小猫咪。

喂, 小胡。沈千帆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了门边。

电话那一头,小胡笑嘻嘻地说:明天晚上有时间吗?十二点以后来找我, 我带你去见见我干爷爷。

沈千帆想了想说:可以。那我还是去会所找你吗?

对。小胡懒洋洋地说, 小猫咪,算你走运, 我干爷爷很少见外人的,但是他老人家也对你说的那个图案很感兴趣。

沈千帆说:嗯,那就打扰你们了。

哎, 小事,我们是好朋友嘛。小胡跟贰柏武一样自来熟, 在短短一天之内,已经自动把他和沈千帆的关系升格为好朋友了。

不过光口述可不行, 你最好把你说的那个图案带过来, 让他老人家看看。

沈千帆沉默片刻才说:好。

怎么, 这个有难度吗?小胡说。

沈千帆说:没事,我会想办法。你干爷爷还说了其他什么吗?

小胡打了个哈欠:嗯, 电话里说不清具体的等咱们见了面再聊吧。千万记得, 把那个图案带来看看。

好。沈千帆挂掉电话的时候, 地铁正好也到站了。

他插着裤兜迈出车厢,出站的时候一直在盘算着该怎么把楚行洲那个纹身图案拿去给小胡的干爷爷看。

虽然他轻描淡写地承诺可以做到,但想来这着实是个棘手的问题。

他总不能趁老板洗澡的时候偷拍他吧?非君子所为。

但小胡说的没错, 口说无凭, 他确实需要把两种图案放在一起进行比对, 才能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

这天夜里,沈千帆没有去偷拍楚行洲洗澡,而是想了个别的注意。

趁着老板洗澡的时候,沈千帆悄悄往他的水杯里添加了一点助眠的药片。这种药片是从烛阴那里弄来的,入水无色无味,除了让人舒舒服服地一觉睡到天亮之外,没什么副作用。

社畜压力大,沈千帆偶尔失眠的时候,就把这药拿出来吃一片,能马上倒头一觉睡到天亮。

心思单纯的楚总怎么可能料到他可爱的小猫咪会在他的水里下药呢。于是乎,他毫无防备地就中了招。

小猫咪亲眼目睹着楚行洲把下了药的水喝下去,仍然不敢麻痹大意。上回疗伤的灵药没有对楚行洲起作用,也不知道这次的助眠药片效果如何。

这天半夜,小猫咪悄悄从窗台爬到楚行洲房间里。

沈千帆站在他的枕头边,把爪子在楚行洲的面前晃来晃去。

看着面前毫无反应的男人,他确认楚行洲真的睡熟了,这才变回人形坐到了床头。

老板还真有裸睡的习惯,沈千帆跟他待了几个晚上,他都没穿上衣。这也大大降低了沈千帆办事难度。

沈千帆抱着个本子,一边观察楚行洲肩胛骨上的纹身,一边一笔一划地临摹这个图案。

很快,纸面上就出现了一个粗糙的轮廓。

沈千帆本来是画纹身的,但是忍不住多看了老板的睡颜几眼。画着画着,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画纸上已经多了个半裸的睡美男。

沈千帆连忙把这一页的内容揭了过去,重新在空白的纸页上认真复刻起了纹身。

从肩膀处的兽首画起,然后是前爪,再是躯干

画到最后一部分时,沈千帆一边在心理默念着阿弥陀佛,楚总得罪了,一边小心翼翼地掀开了被子,顺利地补齐了最后一点内容。

沈千帆端详着自己的画作,在心里暗暗惊叹果真是某种九尾神兽。

纸上的大猫看上去威风又漂亮,相较之下,小狐狸精肩膀上的那个图案简直是儿童简笔画级别了。

周二晚上,沈千帆如约来到会所找小胡。来了两次,前台的小姐姐都已经认识他了,帮沈千帆把小胡叫了出来。

两人一起去停车场开车。

沈千帆坐在副驾驶座上,从包里摸出了自己的速写本,把纹身图案的那一页给他看。

小胡夸张地哇哦了一声,接过去仔细端详了半天:啧,跟我的纹身还真是有点像小猫咪,你在谁身上发现的?不会真的是我的远亲吧?

沈千帆心虚地说:没什么,你不认识,就是一个普通朋友。

噢,普通朋友。小胡翻看着沈千帆的画作,一边顺手往前一翻,就翻出了他随手画的那副裸男图。

哇,好东西!小胡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定睛一看发现这画作上的是何许人也,忽然笑出了声,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楚总吧?

沈千帆默默地把头扭向了车窗外。

小胡哈哈地笑了一会儿,也知趣地不再过问了,开着车带沈千帆去找他干爷爷。

半夜街道空旷,小胡把车开得飞快。

沈千帆坐在副驾驶上,玩着手机,忽然刷到他哥刚发的朋友圈,顿时一阵头大。

他们又在晒沈小鱼了。

更过分的是,沈千帆昨天明明提醒过他们,要记得送沈小鱼去幼儿园。但是这几个为老不尊的家伙竟然带沈小鱼逃课出去玩了一整天。

沈千帆默默留言了一串省略号以示抗议。

赤水市郊外有绵延的丘陵,山倒是不算高,但胜在数量多,山路十八弯。

车子在山路上绕来绕的,晃得沈千帆有点头晕,很快就没办法玩手机了。他忍不住问小胡:什么时候才能到?

你忍忍吧,小胡猛地一打方向盘,还有好远呢,他老人家住在深山老林里。

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沈千帆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打了个哈欠。

远处的重山都是一模一样黑漆漆的剪影,唯独不周山像一道光柱似的矗立在他们的斜前方,极为惹眼。

小胡怕自己犯困,就抓着沈千帆聊天,给他讲自己以前的故事。

我小时候就跟着家族里的长辈,住在不周山附近的深山里喏,就是那边的山头。小狐狸精洋洋得意地说,我干爷爷是我们这一支狐族的族长,他是只有三条尾巴的狐狸精,可威风了!山里的所有妖怪都怕他,连带着我们这些小辈的在深山老林里边也是横着走

漫长的山路上只有他们一辆车,夜风飕飕刮过,显得有点冷清。而高耸的不周山在这样寂静的夜晚看起来,也就显得格外神秘。

据说,我干爷爷的祖先是在不周山塌的时候,从山上迁下来的。人老了以后都喜欢寻根,狐狸也不例外,他老了以后就举家般回了这不周山附近。

沈千帆这还是第一次来不周附近,看着那高耸的山峰,还有山顶的云雾,也有点看呆了。也不知道那蔓延的云雾深处藏着什么。

小胡神秘兮兮地告诉他:你知道吗,我干爷爷说,不周山连通着天界,那上面是妖神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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