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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烽烟尽处 传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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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空,辽阔深远,白云飘过,倏忽千变。起伏的长草间,有些小型的野兽在其中出没。如果不是有到处时而可见的枯骨,这本来应该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

将军臂上的箭伤已经止住了血,虽然有些疼痛,好在没有伤到骨头,应该没有什么大碍。这样的伤在他身上有很多处,身为一员战将,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

李广自十六岁开始以侍卫身份随侍汉文帝身侧,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些年来,除去因特殊需要被调回长安任职,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转战在沙场之上,可以说是身经百战。

当世名将的名称可不是凭空得来的,这里面包涵了无数的功勋和荣耀。从七国之乱到平定西凉羌族,再到转战北疆对抗匈奴,无论是在哪一处战场上,他啃的都是硬骨头,打的都是恶仗硬仗。

马行有些颠簸,李广微微眯着眼睛,默默计算着行走的路程。这片地域,他曾经来过,有些小小的山丘起伏,如果要脱身的话,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

他悄悄地活动着有些麻木的手脚,用眼角余光打量着身边的形势。簇拥在他周围的有七八匹马,马上的骑兵都在赶路,无人注意到他。一个年轻的匈奴将军并马而行,倒是不时的探头过来看一眼。

目光再转动时,他心头一喜,因为自己的坐骑就在旁边跟着,匈奴人缴获之后,看出这是一匹宝马,因此,打算连人带马一起献给大单于。

对于死,李广从来不怕,这些年已经无数次在鬼门关前打转。但是如果能有一线生机,他也要争取,因为现在雁门前线还离不得他。

匈奴人还是太大意了,在胜利的喜悦下,忘记了缚虎需紧的道理,这样的疏漏,终将使他们收获一场空欢喜!

一阵风起时,匈奴骑兵的前锋刚刚转过一座山丘,突变就在这时发生了。耶律辉揉了揉眼睛,风沙迷眼,多少有些不适。然而他的手还没有放下,光线转换之间,一个巨大的黑影蓦然遮住了他的眼帘。

青年匈奴将军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苍鹰从头顶飞过,所以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下。然后他错了,那不是苍鹰,而是飞将!

周围有惊叫声开始响起,耶律辉忽的心有所感瞪大了眼睛时,旁边的那匹空马上已经坐了一人。猛虎脱困,只待发威,青戈剑气,血溅四方!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的功夫,簇拥在周围的五六个匈奴骑兵已经被宝剑的锋芒波及,或死或伤,惨叫着跌下马去。

耶律辉手中的弯刀还没有拔出一半呢,青芒已经掠过了他的脖颈,大好头颅冲天而起,死尸随着惊马奔逃。

原来,李广凝聚全身的劲力从布兜间腾身而起落到自己的坐骑上后,反手就拔出了青戈宝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出了一个空隙,然后他并不迟疑,双脚用力,催动坐骑,斜刺里朝着自己早已认好的那个方向直冲了下去。

这样都能跑了?!听到后军不远处的骚乱,呼延少杰顾不得伤口的疼痛,忽的坐起来查看情况时,早有人过来大声报告。

“报告小王爷,李广脱困而逃,杀死了五六个骑兵,甚至连大单于派来的耶律少将军也被他杀了!”

“一群废物!看个人都看不住,马上给我去追,就算他逃到天边,也要给我追回来!几千人围堵下,我就不信他还能跑了!这次追上就给我乱箭射死,成了死老虎我看他还有没有这些威风。”

几个千夫长得令,调转马头,风驰电掣般率领着骑兵大队又追了下去。

呼延少杰脸色铁青,这可是能一步封王的大功,哪能这么容易放弃!虽然他伤重难忍,也在护卫们的扶持下,跟在了后面。

由于几片山丘的阻隔,大队人马掉头行进略微不便,这就给单骑的李广创造了一段逃亡时间。纵马疾驰之下,等到匈奴骑兵踏上平地奋力追赶,双方已经拉开了一段很远的距离。这就是老将的经验丰富之处了。

转出丘陵地带,再往前直到雁门皆是平坦原野,疾驰中,劲风刮得鬓角生疼,战袍被风鼓得如同小帐篷一般。李广此时无心他顾,耳边响如雷鸣,百忙中回头看时,大片烟尘遮蔽了天日,几千匈奴铁骑在后追赶而来!

匈奴人大部分终生在马背上生活,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每一个能够上阵的骑兵,都精于骑射之术,这是从小就开始练成的一种本能。

马匹追逐中,匈奴骑兵开始放箭,然而终究是隔的太远了些,根本就射不到前面的那个身影。李广瞥眼间看到背后如同黑雨般坠落的箭枝,不由得冷冷一笑。要说到纵马引弓,难道会怕了你们这些兔崽子?

十石大黄弓就挂在马鞍边,飞将伸猿臂,摘在手中,一伸手就是三支雕翎箭,搭弦认扣,弓如满月,去似流星,应声而倒者,无一箭虚发!

胯下马并不减速,径直前冲。手中箭,箭箭夺命,慑人心魄!连续十几人倒栽下马后,匈奴骑兵的前锋部队终于有些怕了。对方的箭也太厉害了,这么多人射不到他,对方却弓力强劲,就算闭着眼射过来,密集的队伍中,也总能射死几个的。

正要放缓追击的速度,却听到后面已经传来呼延少杰的将令:“今日必得李广,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带队的千夫长不敢违令,严令加速追击!李广就算神射再厉害,他身上能带着多少箭,等他把箭用完了,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匈奴人猜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李广箭壶里的箭并不多了。连续杀敌之后,就剩下不到几支了。而且,这样的强弓连续发射,最是耗费臂力,就算他天赋异禀,然而此时也已经有些胸间沉闷,胳膊发颤,伤口处鲜血浸透了战袍,力气快要用尽了。

李广暗暗叹息了一声,人力终究有竭尽的时候,虽然想再多杀两个敌人,却是无能为力。剩下的只能凭借马力奔跑了,至于逃不逃的掉性命,就只能看造化了。

一骑当先,奔雷在后,追逐的距离终究是在渐渐的缩短,危险的锋芒已经能够渐渐的触及。也许再过片刻,匈奴人的箭雨就会追及了,而离雁门关的警戒范围最少还有半个时辰的马程,看来……今日也许在劫难逃!

就在老将悲怆的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眼雁门关的方向时,几乎是毫无征兆的,一个骑士的影子倏然就出现在了他的视力范围内,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直至如同一阵旋风,席卷了整个前方!

善射者的目力奇佳,等到看清楚那些黑色的战袍时,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李广的眼角有些模糊,他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感激?豪迈?还是希望……?

这是一股真正的黑色旋风!来的非常快,精选的良马,新式装备,严格训练下所养成的良好纪律,第一次出现在真正杀场上的激动与自豪,这支精锐骑兵从一出现,就带着一种天生凛利无比的锐气。

发现目标后,奔驰中的黑色纵队在为首主将手势的指挥下,开始变形。两翼逐渐排开,中间是箭头形状的一队突出,恰似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

难道……这支一千五百人的汉军骑士,他们竟然要对近五千匈奴骑兵发起攻击?!

李广勒住了战马,看着这支相同装束的骑兵队伍,从自己的眼前奔驰而过。他从头盔下那些年轻的面孔上,看到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气势。那是桀骜和自豪的混合体,是一种大无畏,是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这样的感觉,使他恍惚之间,眼前竟掠过了那个元小子的某些影子。

为首的将军向他挥了挥手中的剑,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这只雄鹰,就以一种凌啸天空的姿态向对面来自草原的狼群直冲而去!

对面的匈奴人早已经看到了汉朝援军的到来,前锋有些稍微的迟疑,遥遥看到对方摆开的架势,竟然是要来冲阵,不禁都感到有些吃惊。自从与汉军作战以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匈奴千夫长也算得上是个临机果断的人了,来不及多想,大声喝令不要停,继续冲马,放箭!全歼对面的这支汉军!开玩笑,己方兵力数倍于对方,汉军这不是来自寻死路嘛!

然而,他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在这样的战场上,错了的结果,便只有死亡。

几千匈奴骑兵继续纵马放箭,箭雨继续落空,对方还没有进到射程内,伤不到一个人。随之,有破空之声响起,对方也开始射箭。

匈奴人并没有在意,自己的强弓射不到他们,汉人的弓箭更伤不到自己。又不是人人都有李广那样的本事。

然而令匈奴人绝对没有想到的是,这支汉军骑兵的一千五百人,虽然名字都不叫李广,却人人都能使出李广的本事来!因为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克敌制胜的利器~九臂连环弩!

这是匈奴人第一次在两军战场上见识到九臂连环弩的大规模发射威力,也是第一次尝到它的苦头。在以后的很长时间里,这种武器一度成为骑兵的噩梦。

强劲的弩箭射进匈奴人所穿的皮甲,不费吹灰之力,简直就是如中败革,有些甚至深深的射进到身体里面去了。随着两翼黑鹰军的连续不停发射,弩箭如雨,其规模简直有万箭齐发之势,死亡之花开始绽放。

这……这是一千多人的队伍?!对面的匈奴将校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密集的远程打击能力,在他们面前,匈奴人的弓箭简直就没有一点还手之力!

长期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对危险的触觉有着天生的敏感。随着前锋骑兵们如同风卷败叶一样纷纷坠马,中军保护着受伤的主将已经开始准备后撤了。

然而,对方来的太快了,两翼黑鹰军射住匈奴骑兵的阵脚之后,如同雄鹰收翅,随着中间的主力收起弩箭,拔出了战刀,开始飞马冲阵!

敌骑已经近在咫尺,卫青放下了面甲,全身便全部罩在了盔甲的保护下。所有黑鹰骑士都是相同的配置。这是元召在长乐塬上的工坊里为他们特别设计的一种防护面罩, 只露出眼睛,就是为了在冲阵时尽量减少受伤的部位。

今日终于要饮血敌虏!男儿壮志,纵横沙场,很久以来的梦想终于就在眼前。怎不令人心情激荡!

卫青挥舞手中“洗墨”宝剑砍下了第一个匈奴骑兵的头颅,紧跟在他身后的是公孙戎奴、周霸、韩悦、张次公、李望等人,各自挥刀杀戮。整支队伍如同他手中这把黑色的利剑一般,狠狠的扎进了匈奴骑兵的战阵里。

鲜血开始崩溅,死亡开始蔓延,匈奴人已经在先前的弩箭攒射之下丧胆,面对着这支彪悍的黑色幽灵,气势上先就弱了几分。等到弯刀与汉刀开始对抗的时候,他们突然发现,以前在兵器上所占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

黑鹰军骑士们手中的战刀,被元召称为“汉刀”,是根据后世横刀的式样把军中通用的环首刀改良打造的,刀身宽厚,宽刃厚脊,刀柄稍长,可砍可刺,步骑两用,尤其在马上,更加增添威势。

这批汉刀都是采用最新的锻造技术所制,所用材料是经过添加了各种矿物质的现代冶炼手段而成的铁胎。成品经过卓家那些经验丰富的匠师打磨,每一把都是精品。

当时制成后用军中刀剑实验,相碰之后,无不立断,而汉刀丝毫不伤,每个得到此刀的黑鹰军骑士们,都当做宝贝一样看待,爱惜的不行。

今天,它们终于派上了用场。匈奴人釆自西域精钢炼就的弯刀,已经不能再像此前那样,凭借着犀利耀武扬威了。汉刀,成了它们的克星!

而且,黑鹰军的每个人身上除了战阵对射的那把九臂连环弩之外,竟然在肋间还挎有一把小型的弩箭,俗称臂弩。

这是近身贴战的利器,遇到厉害些的匈奴骑兵,几刀还解决不了的,黑鹰军绝不多费力气。抬臂之间,弩箭封喉,解决的干净利落。

在中军护卫们簇拥下,骑在马上回首观望的呼延少杰心中涌起一种荒谬的感觉。什么时候轮到汉军这么威猛了?五千匈奴铁骑,眨眼之间,前锋的近两千人已经倒在了双方的马蹄下,这样的力量对比是什么概念!

“小王爷!快走吧,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忠心的护卫们不容呼延少杰再犹豫了,拥着他的白马急匆匆向后撤离去。自家主将重伤在身,已经不能亲自再战了。那支黑袍汉军太厉害了,看前方形势,己方败局已定 ,先保护好小王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呼延少杰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一边暗自怀恨,一边悻悻北逃。后军的千夫长咬了咬牙,率领着千余骑继续顶了上去,好为呼延少杰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

从发现对方的踪迹,到双方短兵相接开始厮杀,杀到现在,也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匈奴骑兵已经死伤过半。黑鹰军越战越勇,在各自领军校尉的带领下,分成了十几个小队,分割、穿插、包围……灵活机动,匈奴骑兵被弩箭和汉刀一片片的消灭在长草之间。

他们的打法太灵活了,显然是经过长期的训练,互相之间配合非常默契。被打散了建制的匈奴骑兵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徒劳的挣扎着,然后走向死亡……。

李广策马而立在一片稍高点的地形上,看着眼前的热血场面,心中激荡的厉害,他好几次忍不住想挽弓纵马过去和这帮黑鹰健儿并肩杀敌,然而他又硬生生的忍住了。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荣耀之战,这片战场是他们的主场,自己就在旁边做个见证者好了。在这儿他看的清清楚楚,那支黑色的洪流,所到之处,无人可挡,所有在前方的敌人,命运只能是粉碎和消亡。

“壮哉!我大汉铁骑,这才是真正的铁骑之师!如果有这样的一万人马在北疆,雁门关外虎视眈眈的生死大敌又何足惧哉!”李广心中大慰。

在人世间,有些人仿佛就是天生为做某些事而生的。卫青就是天生的战争统帅之才。虽然这是他的战场首秀,但他统揽全局的眼光已经发挥的淋漓尽致。

在身先士卒指挥杀敌的同时,他随时关注着敌军的一举一动和双方的力量对比。匈奴人前锋已被消灭殆尽,中军开始撤逃,后军涌了上来。他立即传令调整了部署,各分部校尉率领部下向中间集结,合力消灭这股匈奴后军。

“公孙戎奴听令!马上带领本部五百骑,去追击北逃匈奴中军,如果有可能,杀将灭军,只在今日,得胜归来,为你记首功!”

看到匈奴后军千余骑已经被黑鹰军四面展开了攻击,卫青对部下头名骁将下达了军令。

公孙戎奴精神大震,握紧了手中那把加长版的汉刀,高声接令,催动战马,率军直奔不远处逃跑的草原之虎追去!

此正是:

烽烟更壮江山秀,血染处,川林透。莫负热血除贼寇,刀光剑影,纵马戮敌酋。

旌旗蔽日遮白昼,不解征衣听更漏,今日风云起,传说里,只待凯旋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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