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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下马威

按照事先的约定,跟随刘辩征伐的鲜卑将士可以将家属迁到辽东境内,享受与大汉子民同等的待遇,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可以在大汉的土地上耕种放牧,在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可以享受政府的赈济。

这一点对草原上的牧民尤其重要。草原上的产出本来就不多,又以牲畜为主。一旦遇到严寒天气,牲畜大量冻死,他们就会陷入灭顶之灾。这个时候,不管是部落大人还是鲜卑大王都救不了他们,天灾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自身难保,谁还有余力救人。

中原王朝则不同。

中原疆域辽阔,从南至北五六千里,东西近万里,全面受灾的可能性比较小,而且农耕民族产出较多,有一定的储积,抗灾的能力也相对大得多。只要不是连续多年的全国范围大灾,通常很难将中原王朝彻底推进深渊如果政治还算清明,官吏们还有良心,不借机发国难财。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比天灾更危险。对于全看老天脸色的草原人来说,中原稳定的生活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天堂。特别是在受灾的时候,如果能得到朝廷的赈济,他们就可能免于一死。

能够迁入汉境定居,享受与大汉百姓同等的待遇,对于许多草原人来说就是进了天堂虽然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天堂是什么样子。

刘辩松开了一个口子,给了一部分人机会。但是这个机会是有代价的只有从天子征伐的精锐才有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而且他们能享受多好的待遇,直接和他们的战功挂钩。换句话说,要想家人能够在汉境安居乐业,他们就必须为刘辩卖命。

阙居自己清楚,这五千精锐到了刘辩手里就不再是鲜卑人了。鲜卑人对王庭、部落的忠诚都有限,都是为了能够享受到集体的保护,有了大汉帝国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做靠山,有几个人还愿意再忠于王庭,忠于部落?

除非大汉帝国不把他们当人看。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才会想起自己是鲜卑人,而不是汉人。

阙居本来想把这个条约藏起来,不让太多的人知道。可是刘辩却以公正、公开的姿态,将条约的内容公布于众。现在每个鲜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没有几个人不想加入刘辩的大军。阙居就是想瞒也瞒不住了。更何况,他也清楚,如果他提供给刘辩的不是真正的精锐。刘辩也会还以颜色。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就是阙居现在的处境。自从决定向刘辩投降,立槐头为鲜卑大王之后,他就和和连以及中部鲜卑、西部鲜卑的部落成了敌人。如果再和刘辩交恶,他就两面受敌了。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所以明知刘辩在割他的肉,他也只能暂时忍着。

不仅如此,他还要力争率领王庭卫队随刘辩出征的机会,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战利品,壮大实力。

阙居站了起来,一脸毅然。“请陛下放心,臣一定挑选最精锐的勇士随陛下出征,如陛下不弃,臣愿意奉大王一起,率领王庭精骑为陛下前驱。”

刘辩微微颌首:“王相的好意,朕心领了。不过,附义王年幼,上战场终究早了些。王相辅弼有责,也不宜轻离王庭。再说了,和连、柯最之流不过是丧家之犬,不足挂齿,就不劳附义王和王相费心了。将来西征,朕再请附义王、王相同行。”

阙居无奈,怏怏的退回座席。

……

五千鲜卑精骑集结完毕,经过刘辩与鲜卑人的共同协商,最后决定由东部鲜卑飞马部落的阙机、木神部落的素利分别担任左右营的将军,各统两千人,还有一千主要由匈奴人组成的鲜卑精骑补充入刘辩的亲卫营,由宇文伤任校尉。

集结完毕之后,阙机、素利和宇文伤三人赶到刘辩的大帐中拜见。

阙机在雪狼湖畔被刘辩打败,当时正面阻击他的是徐晃统领的战斧营,率先发起突袭,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他左翼的是吕布率领的狼骑,所以他对徐晃、吕布的敬畏最重,徐晃阵前现身的那头两丈高的应龙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吕布给他印象最深的却是那头雪狼。雪狼湖即以雪狼命名,雪狼俨然已经是雪狼湖的神兽,他不敢有丝毫不敬。

宇文伤则与阙机相反,他没有见过徐晃的应龙身,却近距离见识过吕布的天狼现形,当时吓得他差点尿裤子。两人相比,徐晃比较安静,平时不显山不显水,吕布却是张牙舞爪,咄咄逼人,让人避之不及。

素利没有亲眼见过任何一人发威,所以畏惧心也最淡薄,神情也最随意。看到刘辩的时候,也没有阙机和宇文伤这般恭敬,欠身施礼时只是点了点头,腰甚至没有弯一下。

“大胆!”史阿按剑上前,厉声喝道:“尔等即从陛下征伐,便是陛下麾下将领,见驾时如此倨傲,还有人臣之礼么?”

素利身材魁梧,又白又胖,力大无穷,一向自负是草原上的勇士。他看了史阿一眼,见史阿不过中等身材,也不是特别壮实,颇有些不屑,不以为然的笑了一声:“我们草原上的人生性自由,不熟悉你们汉人的礼仪,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陛下宽恕。”

见素利这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刘辩知道素利在想什么。他笑笑:“你们自由惯了,对汉礼不熟悉,朕会让人慢慢的教你们。现在么,朕倒是对你的武艺颇有兴趣。听说你是东部鲜卑有名的勇士,单打独斗,从来没有输过?”

素利皮笑肉不笑的点了点头:“陛下过奖了。”

“史阿是朕身边的一个郎中,剑术还过得去,你有没有兴趣和他切磋一下?”刘辩同样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要是能赢了他,朕赏钱百万,上等锦缎十匹,再加上御马一匹,如何?”

素利沉吟了片刻。作为一个部落大人,他不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刘辩说得轻松,但是他身边的郎中怎么可能是弱手?打赢了,恐怕刘辩会恼羞成怒,打输了,自己又会名声扫地。

“陛下,刀剑无眼,臣怕伤了陛下的卫士。”素利挤出满脸的笑容:“再说了,臣虽然小有勇力,却不善剑术,臣擅长的是角抵。”

“没关系,随你挑好了。”刘辩往后靠了靠,用鼻孔对着素利。“朕就想看看你这个鲜卑勇士的成色。”

素利的笑容有些僵,刘辩这是质疑他的实力,也可以看成对他的侮辱。如果他不应战,那就不是礼貌与不礼貌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尊严的问题。他沉下了脸,拱手施礼:“陛下有令,焉敢不从。臣就与他较量较量角抵之术,以供陛下一笑。”

刘辩笑了。素利看起来粗笨,其实却极精明。他至少比史阿高一头,又借着话头比试角抵,分别是怕敌不过史阿的剑术,干脆发挥自己的强项。不过,这根本不会影响结果。史阿的确不比力量见长,但那是与同等境界的高手相比,已经悟命破境的他与素利这样的对手比武,即使是角抵,他也足以碾压素利而完胜。悟命破境给人的体能带来的提升,是素利这样的草原人根本想象不到的。史阿不像吕布那么张扬,实力也没有吕布强悍,但是和素利比,他已经站在了另一个层次,不可同日同语。

他让史阿与素利比武,就是要震慑一下鲜卑人,如果能在素利最强的方面击败他,效果当然更好。

“好。”刘辩转过头,笑吟吟的看着阙机和宇文伤:“二位有没有兴趣博一博?”

阙机和宇文伤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说道:“既然陛下有兴趣,那臣等就凑个热闹,出好马两匹,添个彩头。”

刘辩哈哈大笑:“素利,怎么样,有没有信心?百万钱,缎十匹,马五匹,可是一笔小财啊。”

素利的脸颊抽了抽。这的确不是一笔小财,可是这么一来,他就成了逗乐的小丑。堂堂的部落大人会为了这点财物和人比武?刘辩赏的,那没问题,谁让他是皇帝呢,阙机和宇文伤这算什么,打老子的脸?他和阙机、宇文伤平起平坐,总不能受他们的赏吧。

“汉人常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素利强忍怒气,再次施礼:“臣若侥幸赢了,陛下所赐,臣不敢辞。阙机与宇文伤的马,臣就不受了,转送给这位壮士,当个安慰。臣的木神部落虽然算不是什么大部落,几匹马,倒还不放在眼里。”

阙机和宇文伤一愣,这才知道素利恨上他们了,不由得暗自后悔。

“草原上的汉子,果然心胸开阔。”刘辩摆摆手:“这样吧,朕做主,赢的人得赏,败的人则取阙机和宇文伤二卿的马,如何?”

素利松了一口气,由刘辩这么一说,赌博的色彩就淡了很多。他向刘辩施了一礼,走到帐中,脱掉外面的羊皮袍子,又解下身上的战刀扔在一旁,双腿分开,身体下蹲,两只大手一拍,冲着史阿招了招:“来!”

史阿笑笑,将腰间的剑连鞘抽出,递给另一个郎中,卷起袖子,走到素利的面前,也招了招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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