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亦要讲经济。而税之经济与否,通常率指行政方面而言。假使一税,课征需设立专业部门,而其设立行政机关之费,为数甚巨,此后按期所收之税,尚不足以偿付巨额创办费,则此税之征,可谓不经济已极。唔,此种税收,固属甚稀,然某税之收入,仅稍溢于其课征之费用者,古来不鲜见也。明季以来诸多苛捐杂税,除稍充国库外,大部为贪官污吏及征课之胥吏所得,于国整体有大害,民众苦不堪言,终酿成倾覆之祸。”黄汉华的办公室内,两人的对话仍在继续。
“采用新税之时,亦要视其是否能见诸施行。有在理论方面极为公平而一付施行,则困难毕露者。大凡各种税类,欲求完全易行而无阻,殊属甚鲜。故采用之时,宜计其大。即令一税种,在其最大范围内可以适用,其不能行者,仅限于一小部分,则国家可采而行之。第采行之时,对其困难之处,稍更易其原则,使损失之数,不在纳税人而在国家,即可于公平原则无伤。例入本朝农人之税,只限于田,其个人农闲打工所得,因无法确定,征收费用又高,故任其不纳,此中国家固有损失,然于民有益,故不课征也。若类前明朝廷,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税吏又猛如虎,催课甚急,民人暴起亦属正常。”
孔大辉仍在侃侃而谈,服务员们却在秘书的引导下鱼贯而入,端来的今天的工作简餐。当然说是简餐,可以黄汉华副部长之尊,自然也“简”不到哪去了。清蒸无须鳕、红烧白虾、烤小牛排、蛤蜊豆腐羹、炒青菜,外加一份西红柿蛋汤,对黄某人来说确实比较简便,属于工作午餐的性质,但对于普通公务员及窗外大街上无数的工薪阶层而言,不是吃不起,而是不能天天吃罢了。
对他们而言,西班牙基多检审法院区进口的白虾、纳米布沙漠近海的无须鳕、拉普拉塔鲜嫩的小牛肉、智利名菜蛤蜊豆腐羹,都是节日时才会在市场上买的打牙祭的菜,平时吃一些从南方潘帕地区运来的腌牛肉、巴塔哥尼亚的咸鱼、廉价的咸水湖养殖的红虾就了不得了,像黄汉华、孔大辉这类高级公务员这样大吃大喝,确实是不敢,也没必要。
或许会有人吐槽东岸政府吃喝之类的行政开支浩大。这类花费不低的“简餐”就不说了,每个有点级别的官员办公室内都有酒柜,提供从红酒、白酒、啤酒到咖啡、茶之类的各种饮料,且品质极高。而且,很多抽烟的官员(可以说是大多数)也可按月领取从北美进口的上等弗吉尼亚烟丝,可以说除了没有鸦片提供外大部分市面上能见到的东西都有了。
之所以如此,或许和东岸政府尤其是中央各部委中高层官员普遍出身建国者家庭,生来豪富,习惯高品质享乐生活有关。这样的人,你让他顿顿吃土豆、啃咸鱼,确实有些不太可能,他们甚至愿意自己贴钱采买各类食品烟酒茶什么的,也不愿意降低其生活品质,这就是现实。
孔大辉是黄汉华的心腹,二人在广州时便一起共事,因此在自己东主高升后,他也是水涨船高,现在已是副局级干部,不知道羡煞了多少人。更别说,黄汉华现在亦有很大的可能接替一年中待在疗养院比办公室时间还要多的王炎,成为分管财政系统、税务系统和贵金属管理总局的委员,那可就是一步登天了,前途想想都让人头晕目眩,神往不已。
因此,孔副司长现在也是部里一个不大不小的红人,即便一些祖上是建国者的官员也对他较为客气,称兄道弟的不在少数,因此他平日里的用度、享受也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中午吃点“简餐”,开一瓶好酒,饭后喝点香茗,确实不算什么,司空见惯了。
当然他有时候也会感慨。前明时广东亦算富庶省份了,贸易发达,商业繁盛,但除了一些位高权重之辈外,又有几个能像这东岸官员信手一筷夹起的菜肴里,便有来自南洋的香料、来自波斯的调味品、来自印度的胡椒以及其他一些产自极远之地的物事呢?明朝皇帝最喜欢说朕富有四海,但这在孔大辉看来不尽不实,东岸的统治者们才是真的富有四海。
两人就这样一边吃一边聊,很快就将话题转到了新增什么税种上面,孔大辉老于实务,提出了一个类似后世资本利得税的税种,即对股票、债券投资获利的行为进行征税,且不但股息、分红要征税,买卖股票价差获利亦要征税。说白了,这个就是冲着如今青岛、西湖两大市场上越来越红火的金融业进行征税,以充实国库。
其实,这种证券、债券投资获利征税,其实早在个人所得税里面就已经进行征收了。当然这仅限于理论上,事实上因为种种原因,比如统计困难等因素,实际征收很难,瞒报漏报的情况极为普遍,国家白白流失大量税款。
这次孔大辉提出,干脆将其单独列出,单独征收,并且由工商部门进行配合,如强行要求所有股权变更都要上报详细交易资料,并由税务部门进行评估,确定实际征税之数额。如果没有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并提交资料的股权交易行为,国家概不承认,未来产生纠纷时亦不受法律保护。
说实话,这个税其实还是有些敏感的,往轻了说是搜刮民财,往重了说则是抑制工商业发展,因此必须将税率调得很低,如此方才有施行的可能。另外,考虑到东岸共和国内投资股权最频繁的企业无疑是大名鼎鼎的东岸公司了,其成立至今通过入股、撤股获利不知凡几,如果要收资本利得税的话,那岂不是逮着东岸公司薅羊毛?真这样做的话,确实得好好考虑一下后果。
不过征收这个税的好处也是十分明显的。盖因东岸经济发展快速,工商业繁荣,企业转让及出让部分股权的交易行为还是很普遍的,总金额非常高。即便只设定一个很低的税率,总体算下来的话也是一笔很丰厚的收入了。而且,黄汉华也琢磨着是否可以将资本利得税的征收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但是股票买卖获利及股息、债券分红收税,如房屋、土地(主要是商业用地,农用地有三十亩上限,故私人之间几乎没什么买卖)买卖获利亦可进行征税,那样能征收到的税金又会进一步扩大。
除此之外,资本利得税还有一个现实的好处,那就是可以极大弥补正在讨论取消的动产税的亏空。众所周知,动产税在东岸已经征收很多年了,不过名声却极差,很多人谓之抢钱,实乃恶政中的恶政。就连很多建国者议会的成员都对其咬牙切齿,必须取消而后快,因此这个税估计是征收不了几年了,必须寻找新的税金来源以弥补之,如今孔大辉提出来的资本利得税似乎是一个很不错的思路,虽然就总额而言可能还不足以弥补动产税取消带来的大窟窿,但能弥补一点是一点,总比没有强。
黄汉华总体上而言对这个税种的增设持肯定态度。他其实还是很想做一些事情的,但考虑到这个税种的敏感性,他又有些迟疑了,他害怕被很多人嫉恨,进而影响到仕途。不过,兴许取消动产税这座大山能挽回上层阶级对他的看法,这就要看具体怎么操作了,毕竟动产税实在是太黑了,达官贵人、富商大贾们即便再怎么隐瞒少报,还是被收取了不少,因此能够取消的话他们一定会欢呼不已的。
除此之外,孔大辉还提出了对在东岸工作的外国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为了降低这种税在抑制移民方面的影响,孔某人也提出了一个“勤劳所得收入减免”的建议。总而言之,孔副司长建议:一、在外国工作一年以上的东岸人,仍有纳税之义务;二、外国人在东岸居住满六个月及以上并执有正当职业者,亦皆课之;第三,针对外国人收的个人所得税又分勤劳所得和财产所得两种,勤劳所得乃个人劳力所致,有减免额,从20%到全部减免不等,视其工作性质而定,但最高不得超过二百元,基本上算是对广大的非国民劳务工群体开绿灯了。
上述三条中的最后一条,以后不排除会扩大到全体东岸国民身上,即对老实工作获得收入的人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以更好地鼓励人们用劳动来创造财富,而不是靠财产性收入(比如收房租等)来坐享其成。这一条,其实也是能提高他黄汉华人望的,他也颇是动心,但近期还不宜施行,等等再说吧。
总而言之,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东岸的税收制度确实又到了该改革的时候。而考虑到如今国内外风云激荡,局势变幻莫测,花钱的地方又很多,因此具体该怎么改,还是很考验人的,黄汉华还得再找人仔细合计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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