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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系统就可以为所欲为?

“小慕,你对这卡里的监控录像有把握吗?”万教导开始了顽强地自救。

慕远自是没有乘胜追击的打算,很平静地说道:“百分之百不好说,但至少也有九成把握。”

“为什么?”万教导又迷糊了。

慕远道:“通过刚才车主的表现,可以确定行车记录仪本身没有故障。再根据刚才车辆摆放的位置,其车头正好对着刚才人群围观的区域,也就是事发区域。只要车主脑子没毛病,那片区域就应该在行车记录仪覆盖范围之内。”

车主要是听到慕远的话,不知道会不会与他拼命。

尼玛,你这意思是说我脑子有一成的可能有病?

“观察得很仔细!”万教导点头,“看来你还真是天生搞刑侦的料。”

“其实我还有许多需要向万教你学习的呢。”慕远说道。

万教导:⁄(⁄⁄•⁄ω⁄•⁄⁄)⁄,我怎么就不相信呢?

慕远道:“就拿刚才这起警情说,如果换做是我,绝对镇不住场子。恐怕最后双方打起来都有可能。”

万教导笑了,原来慕远的夸赞也是言之有物的啊!

“其实就处理警情、纠纷来说,本身并不算什么高深的学问,处理得多了,自然就掌握了其中的技巧。”万教导道,“在我看来,不管任何警情,我们只要站在自己是一个执法者的立场,都能够很好的处理。而怎样才能让自己稳稳地占据执法者的立场呢?很简单,懂法!熟知法律条文,能准确解读法律条文释义。这个社会,不管是谁,都无法站在法律的对立面上。就比如刚才,如果我单纯地说你错了,你不能怎样,估计谁也不会听。但我直接把法律条款列出来,对方就会思考,她不一定会思考自己是不是错了,但绝对会思考自己这样做了会不会真有问题。对我们来说,这就够了。”

慕远点了点头,受益匪浅。

看来当警察也不是一路莽过去就能解决问题,脑子也是很重要的。

“你没事的时候多看看法律相关的书籍,对你有好处。”

慕远愣了愣,不由得想起了之前刘朝华和赵永泉两位副所长的对话。

……

回到所里,慕远第一时间找来读卡器,查看存储卡里的行车记录仪监控。

不过这却并非慕远一个人在看,他周围还围了一大圈人,包括那位“热心”的车主,双方当事人以及万教导。

电脑屏幕上,监控视频流畅地播放着。

时间调整到10点5分,一个小姑娘蹦蹦跳跳地出现在了画面中,她手中握着一根牛肉干。

看得出来这个小女孩心情非常不错,她边走还边向后张望。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一个男子从同样的方向出现在画面中,正是金先生。

可就在这一刹那,画面的左侧忽然窜出一条小狗,直扑小女孩的右手。

而在她的右手上,豁然握着那一根牛肉干。

小女孩似乎被这突然的变故吓坏了,手脚并用,朝着那小狗挡去。

此时的小狗眼里估计只有那牛肉干,面对挡着自己吃牛肉干的小胳膊,它一口便咬了下去。

金先生看到这一幕,一个箭步便冲了上来。

此时小女孩被撞倒在地,小狗一口吞下了牛肉干。

金先生哪顾得上其他,直接一脚踹出去,小狗正沉浸在牛肉的美味中,哪料到祸从天降?直接就给这满含怒气的一脚踹飞了。

落地后的小狗一时爬不起来,在地上挣扎着乱叫。

放到这一幕时,金先生大吼一声:“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你家的狗居然为了抢我女儿的牛肉干,就把我女儿咬伤,你们必须得负责。”

之前一直挺傲娇的那个年轻女子满脸尴尬,她也没料到现场会被记录得如此清楚。

好吧,其实在知道了车上有行车记录仪的时候,这女子就有些担心了。但她怎么也没料到情况会一面倒地不利于自己。

这让她想要争辩也找不到借口。

李女士嘟囔着:“金宝只是一条狗,它懂什么?看到吃的扑上去很正常嘛。”

慕远回头看了她一眼,脸呢?

好在慕远还记得刚才万教导所说的话,自己必须站在执法者的立场评判一些,这就决定了他不能去讽刺和挖苦某一方当事人。

慕远不能说,并不代表别人不能说啊。

金先生当场就开口了,冷笑道:“刚才是谁说自己家的狗狗最听话?教育得非常好,从来不会咬人?”

“我……”李女士一瞪眼,就要开始耍横。

倒是那年轻女子,也就是她女儿看不下去了,拉了拉她的衣袖:“妈妈,别说了。”

“哼……”李女士脸转到一边,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

金先生只是冷笑,一副你必须得给个交代的姿态。

李女士的女儿简单地思考了一下,道:“该赔偿的我们可以赔偿……”

“什么叫可以赔偿?你们本来就该赔偿。”金先生就像是一尊怒目金刚。

万教导伸手制止了二人继续争执,这样吵下去,只会让关系越来越僵,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他环顾了一眼,说道:“既然你们对事情的经过已经没有争议,那就到调解室去谈吧。”

双方对此没有异议。

“小慕,你也一起参与调解吧!”

“不了!我……有点事情要忙。”慕远一脸郁闷地说道。

万教导讶然,这小子啥情况?

他顿了顿,也没继续追问,道:“好吧!”

毕竟慕远不属于他们这一值班组的,今天又是周末,刚才有突发情况,本着多一个人多份力量的原则,把慕远叫上无可厚非,可如果现在还强行让慕远加班,就说不过去了。

万教导带着当事人双方去了调解室,慕远心不在焉地将监控拷贝出来,把那存储卡还给了“热心”的车主,便将对方打发走了。

“哎!”慕远来到值班室坐下,满脸纠结。

之前因为事情紧急,慕远也没多想,跟着万教导便去了。

现在事情基本处理结束,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这到底算不算非侦查任务?如果不算,那自是没什么。可要是算,事情可就麻烦了。

要知道自己好不容易将“警察的自我修养”任务的一个分支刷到了2/3的进度,要是因为这个事情被系统判定失败,他真就只能哭晕在厕所里了。

暗戳戳地咨询了系统后,慕远得到了一个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消息。

说它是好消息,是因为系统并没有将这个任务界定为非侦查类任务。

说是坏消息,道理一样,系统也没有将其界定为侦查类任务。

按照系统的说法,判定是不是侦查类任务,有两个因素。

一个是在任务执行的过程中,是否有侦查的过程。另一个,则是是否在侦查结束后作出是否对错结论,并对错误方作出处罚。

前者慕远不担心,刚才在现场时,自己就凭借着高级痕迹检验技术所附带的现勘经验,发现了行车记录仪,这完全算得上时侦查过程了。

可后者就麻烦了。

虽然慕远才刚刚在派出所呆了不到一周的时间,但却也知道了一个道理:能调解的纠纷尽量不处罚。

对此,慕远并不是很理解,在他看来,法律法规就是硬杠子,碰了就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再放到眼前这件事情上,慕远头都疼了。

系统的意思很清楚,它号称“天罚”系统,其目的就是要惩罚为恶之人。

侦查只是手段,惩罚才是目的。

如果自己侦查后没有结果,那倒也无所谓。可关键是现在已经将这件事情分出了对错,如果不进行处罚,系统就会否定自己的侦查行为,将刚才万教导安排给自己的任务定义为非侦查类任务。

怎么能这样呢?系统就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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