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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章 讨价还价疯狂博弈

科举改革这种大事,当然不是一天就讨论得完的。

所以第一天只是把要设置的六个科目门类和考试范围大致圈定了一下,朝中重臣大致达成一个共识,剩下的起码要尚书六曹和朝廷九卿再闭门会商个几轮。

九月初六的大朝会结束后,此后四天在长安的高官们难得地投入了密集的讨论,把李素提前想好的思路草案一条条地过,过程中也提出了不少确有价值的意见。

李素也虚心接受,发现凡是确有必要、能弥补之前草案不够全面、有漏洞的地方的,该采纳都采纳。

比如,司徒和太常、尚书礼曹的官员都提到了“通过其他四门专业课考试入仕的官员,将来跨行转职”的问题。

李素之前在这方面设定得比较粗陋,主要是原本历史上这方面可借鉴的行政经验也比较匮乏,李素想抄答案也很难抄。

后世只有唐朝有五花八门很多科目,导致了“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局面,但李素也不知道历史上唐朝对于各科官员入仕后、再如何交流岗位体系的制度。

而到了宋朝,基本上就已经是进士科一家独大,其他科都式微了。明朝就更不用说了,除了进士基本上就没别的选项给你考。

钟繇管宁法正的提醒,让李素意识到:哪怕他现在分科取士的初始制度设计再好,只要没有做好充分的官员跨圈岗位交流制度,那么最后就会导致其他科形同荒废,几百年之后只剩一家独大。

想做官的人,经过历史的百年演化、吸取经验教训,肯定会奔着逐利之心,总结出一条“学什么最划算”的道路,然后所有人都专注走这条路。

哪怕最后是导致通才教育的“茂才”科一家独大,其他“明法、明算、贤良、知兵”都荒废了,这也不是李素希望看到的。而要是某个专才科目独大,那就更糟了,等于把华夏的学术前进方向带偏了。

这个世界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不能全部培养通才。要给通才和专才同样的上升空间,各安其位各展所长。

所以,从七月初七到初十,四天的开会讨论当中,李素其实主要就是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最后,他们讨论出了一套“不同专业官员岗位交流制度”。

新法规定:如果一个官员是从毫无专业基础的孝廉科出身的,那么他只要做候补郎官满十年,或者是在候补期间做任何事务性的佐吏工作满五年,并且相关工作考绩五年都良好,就可以转职获得相关领域行政主官的职业资格。

如果是除了茂才以外的其他四科专业科目出身的官员,考试中举后在本专业为官满五年、这五年政绩考绩都是良好,或者本专业为官满三年、这三年考绩都是优秀,那也可以申请参考“允许转职考试”,并补考要转入专业的专业课。

至于政绩考绩制度,这项制度汉末也是有的,但是不是常法,历史上要到唐朝贞观年间,才完善起来。

李素觉得过几年之后也可以把这东西逐步拿出来,考绩等级就按照五等制“优良常可劣”就行,第四等属于勉强及格亟待整改,第五等就属于完全不称职不及格要降职甚至罢免。

具体到转专业的考试方法,举个例子,比如原先是“明法”出身的司法监察官,觉得做财政和政府工程类的官比较有钱途,那就做三年绩效优秀法官后补考数学课,就可以了。

而且这种补考,并不需要跟正常的科举抢名额,没有强制刷人的录取线。只要按照零到九分的打分制度,最终数学考试满五分以上,也就是及格,就能从司法官转职财政官了。

这也是给年轻的时候初次参加科举并且中举了的人,一个后悔和转专业的机会。毕竟不是所有人年轻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想干什么职业。

而且没有入职之前,士子也不知道一个行业的好处和辛苦,如果不给转专业的机会的话,容易导致官场的撕裂,以及大家都“只看贼吃肉,不知贼挨打”,觉得自己的专业辛苦又没钱赚没名声捞,不如别人的专业风光。

给了这个转的口子,大家就没什么可怨天尤人了。要是再嫌弃自己的本专业,自己努力转呗,要是专业课考不过而转不了,也只能怪给他机会他不中用了。

……

最后,转专业制度也不仅仅是四科专业类官员内部的互相转职,最关键的还得是包括如何给这四科专业官向通政官升迁的希望。

也就是允许其他四科的官员,最终也能达到全部专业课都得考的茂才科高度的机会。

因为李素前面的制度设计里已经说了:茂才科是通才教育,所以出来就是所有事务都抓的通政官。

换言之,因为茂才科考过后的仕途起点,就是县令,一个县的全部工作都要抓。如果不搞“专才转通才”的上升通道的话,就会导致所有县令、太守、布政使这些地方上的三级一把手都得是茂才出身,以后其他四科就没人考了。

毕竟明法的起步官职可能只是县里的法曹官(类似通判),贤良只是县里的教谕官,知兵考出来起步是县尉,明算起步是县工曹或财曹官。而谁踏入官场的时候不想着自己将来能做一把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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