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刘备没有重蹈刘秀当初在某些特定问题上的软弱覆辙,203年底至204年初的这场泰山沂蒙山三郡叛变,最终是被雷霆手段彻底灭杀,没有造成任何长远的不良影响。
泰山山沟里那些反抗者,说白了也就是趁着冬天大雪封山、道路难行,外面的部队进不来,所以才能拖拖,开春春耕结束之后,就全部白给了。
大汉土地上的全部十五个州,至此每一个州的土地,都经过了彻底的血火深耕,凡是对抗朝廷人口土地普查的刺头,都被肃清了一番。
朝廷对民间的控制和调度能力,长远来看也总算能上升一个台阶,把汉朝一项已经二百多年的积弊扫除了一下。
不过,刘备在处理这事儿的过程中,有一些领域的政策态度也是对的,那就是“朝廷组织度田、移民、检查户口,不能给主持者个人捞好处的机会”。
这事儿李素一开始没上心,所以一月底的时候,刘备回复他的旨意到了会稽之后,李素也立刻表示虚心接受,又上了一道表检讨错误。
刘备的旨意里,要他好好汇报从青州、兖州移民南下那无万户人口的具体安置,如何恢复生产、民生是否安顿、有没有中饱私囊把这些百姓纳入会稽郡已经封给李素的那些县。
好在,李素对移民的安置措施,本来就没有任何私心,也就从头没打算给自己封地里增加纳税人。
他的处置非常公允巧妙,恰巧跟朝廷的要求吻合,所以最后,李素只是把他的具体措施又汇报了一下,但并不需要怎么整改。
只能说是不谋而合了。
……
至于具体的移民安置和恢复生产,李素其实是这么做的:
最早一批的移民,不是203年秋收后、九月份十月份就分批启程南下了么,所以抵达扬州的日子,大约是十月和十一月,路上要走一个月。
李素对这些移民的安置,前置准备工作做得也很好。比如提前征发了农闲时节的扬州本地百姓,根据各地的安置规模需要,组织人手按服徭役的性质,大量砍伐木材、编制草绳、挖土烧砖。
官府还吸引民资出资,在需要扩建开荒的地区,建了一批土砖窑和水力木材切割工场。
这样一来,移民到了之后,虽然房子还是得自己盖,但是好歹可以有半成品的木材、砖石、草绳等建筑材料使用。移民们只要自己把房子搭建好就能入住,安居速度被大大加快了。
哪怕农历十一月底到当地,有半现成的建材,一个月之内绝对可以把土坯房造好,过年的时候就住进去了。
当然,官府也不能白给这些人提供住房建材,所以这里面有一套兼顾公平性的机制。
所有接受了本地居民服徭役帮忙建房的移民,在明年农闲的时候,需要无偿为朝廷多服一倍时间的徭役。
这些额外的徭役,也可以折抵那些为他们提供了建材服务的本地居民今年的付出。那样,明年一部分本地居民就可以免徭役了。
这样的安排,也是怕不患寡而患不均,毕竟朝廷如果对外地移民过来的人太优待,而且外来人还要在旁边未开荒地区占地种田,本地人肯定会有抵触的。
这种事情,李素多了一千八百年的经验,可是见多了。凡是移民,就没有本地土著和外来人口不发生争地矛盾的。
一碗水端平,朝廷居间做个中介,打个徭役的时间差、今年本地人为外地人干活,明年外地人为本地人干活,可以最大限度消除矛盾。
……
具体安置措施、缓冲周济,这些都还好说,一套统一的制度往下推行,一个地方行得通,基本上别处也能模仿借鉴。
相比于安置政策,更麻烦的是安置的选址规划、分多少个县安置、每处安排多少人。
这些细致的工作,是必须脚踏实地勘测设计的,要结合当地的人口、田地、剩余可开拓平原荒地规模……才能决定,没有一套可以普遍移植的经验。
一开始,下面的户曹官员就有想讨好李素的,五万户移民都往南移,他们拼命往会稽郡各县塞。
但这种不正之风,一开始就被李素亲自制止了。李素很清楚,他不能这么干,他也不需要这五万户缴税给他用。
所以他很科学地规划,把这五万户分成了三部分,吴郡接纳了五千户,就放在如今还比较偏僻的娄县,尤其是华亭周边。
第二部分,一万五千户,移到豫章、庐陵,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江西省全境,主要是沿着鄱阳湖上游,往赣江流域两岸的狭长平原、逆流而上安置。
第三部分,三万户,这块是最大头的,才安置在会稽郡。
李素选择了这样一套方案,也是深思熟虑的,确保每个地方可以快速种出来的新田都足够多。
吴郡当然在汉末本来就算是比较富庶的地方了,但吴郡最富饶肥沃的核心地带还是吴县,也就是后世的姑苏一带,乃至整个太湖周边。在太湖平原腹地,农田早就开垦出来了,没有新田给移民种的。
但吴县再往东,到娄县、海盐,因为土地形成时间短,盐碱度高,所以原有人口就迅速变得稀少了。这些地方,安置五千户,种田搞搞渔业、港务,未来配合航运商贸发展,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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