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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你的姓氏,我的名字》lll后篇

我点了点脑袋,李丹fc抓住了我的肩膀向着别墅走了回去。

李丹fc一边走一边念叨着:“你最好安稳一点,别再搞出什么大动作了。”

“那个酒?”我吞吞吐吐的说道。

“做了的事情就别停,就算找借口也多想想。”李丹fc说道。

“如果我要找证据的话,我可能需要你帮忙。”我说道。

“先说。”李丹fc说道。

“找个借口把云焕带出去,留我一个人在房子里。我好去他的房间找证据,不然我可没机会进去。”我说道。

“做不到,他离开我就必须留下。规定就是房间里面必须留一个人,这个是之前就说好了的。”李丹fc说道。

“那么我想办法骗他出去,我去翻。你给我打个掩护,这不难吧?”我说道。

“这样可以,但是我不能保证他回来的时间。”李丹fc说道。

我点了点脑袋说道:“那么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们回到了别墅,我拿起了桌上的伏特加真的喝了一口。

从来没喝过烈酒的我差点咳出声,强忍着味道进了房间。

还没摸到床就倒了下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很显然我错过了一次机会,房间的大厅里此时多了整整三箱伏特加。

云焕指着叠放在一起的酒说道:“这里应该够你一个月的量了吧?你过来一下,我们谈谈你小学初中的事情。”

。。。。。。

开头的几天,我一直觉得李丹fc无时无刻不看着我。

李丹fc和云焕几乎都没有什么交流,偶尔李丹fc有事的时候会拍拍云焕的肩膀。

云焕则会代替他继续看着,顺带问那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其实问题大概在第三天的时候,我基本就被问干了。

几乎从我开始记事起一直问到半个月前。

并且云焕会时不时把认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记下来。

我曾试探的问过一些问题,但云焕什么都不会回答。

但也没什么事是绝对的,七天后的一个早上。

我起床发现云焕在大厅写着些什么。

我上去看了一眼,云焕似乎在把这几天的内容进行一个汇总。

因为我知道云焕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在云焕身旁说道:“云焕,你似乎很喜欢写东西?有写日记的习惯吗?”

云焕过了片刻才点了点脑袋说道:“小时候就有了。”

“为什么会有这个习惯?”我说道。

“小时候没有朋友,父母也忙。只有每当过生日的时候父母才会过来和我见上一面,小时候第一次生日爸爸把他签字笔给了我当做了生日礼物。我记得是万宝龙的大文豪系列,1996年的大仲马。怎么一算这笔离出厂也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估计现在也值几十万吧。当时我不懂就拿着开始写日记了,结果老爸还以为我真的喜欢这些。每年的生日礼物都变成了各种各样的钢笔,那只大仲马现在还在北京的房间里呢。当我也因此喜欢上了钢笔,还有写日记。”云焕说道。

我下意识握住了自己的口袋,此时的大仲马钢笔正在我的口袋里躺着。

“说多了,你父母给你送过什么礼物吗?这也是重点,说不定有用。”云焕看着我说道。

我摇着脑袋苦笑着说道:“穷人家的孩子有什么生日礼物,蛋糕都没吃过几次。能有一口长寿面都算不错的了,平时基本不搞这些。”

云焕听完愣了愣,放下了手里的笔说道:“看来我也应该早点买些便宜的笔写写了,不然用惯了到时候不适应就糟了。”

我的心里顿了顿,云焕起身喊了一句:“丹哥,我出去一下。半个小时回来,你出来一下。”

李丹fc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点了点脑袋,随后云焕出了门。

我看着李丹fc,李丹fc看了看墙上的时钟说道:“傻愣着干什么呢?你有半个小时找。”

我立刻冲向了云焕的房间,才发现房门是关着的。

“你愣在哪里干什么?”李丹fc说道。

“门锁了。”我无奈的说道。

李丹fc弯腰掏出了一根金属棒挑了挑,随后打开了门说道:“速度一点。”

我几乎立刻冲进了房间里,这个房间的装修和我隔壁的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多了一张书桌。

我立刻冲了过去,小心翼翼的翻阅着希望能发现云焕的日记。并保证每一本都放回原本的位子,看起来像是没有外人来过似的。

此时的书桌上最多的都是小说和课本,且全部都是英文书。甚至有不少的笔记本,但几乎都是空白的。

我找了十几分钟,都没什么发现。

当我打算放弃的时候一本与众不同的碎花小本进入了我的眼帘,这本书被压在了最边上的角落里。

我只能看见一条碎花的册页,但因为这本我在北京云焕的房间也见过。若不是也见过,我估计就会忽略了。

我立刻将本子拿了看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日记内容。

一页页的查阅,看的我整个人都沉闷了起来。

这本就是云焕的日记,日记里没有第一个死者的描述。但第二个死者的描述倒是非常详细,看的我汗毛不寒而栗。

我这才明白上学期间,云焕的室友是个偷窥狂。

而那个室友那是做了和我现在同样的事情,偷看了云焕的这本日记。而这就是那个室友的死因,那一页结尾还歪歪扭扭的写着一句:我这辈子最恨别人偷看我的日记。

我的手不住的颤抖了一下,碎花小本掉到了桌子上。

这一刻,我整个人的神经都是绷直的。

敲门声从耳边响起,吓得我全身都抖了起来。

李丹fc在门口说道:“找到没有?时间差不多了。等他回来你就来不及出去了,快点把东西放回原状出来。”

李丹fc说完回到了大厅,我利落的将碎花小本从桌上捡了起来塞回了原本的位置。

离开房间的我按下了房门的锁钮,关上了云焕房间的门。

缓缓的来到了大厅,坐在了沙发上。

李丹fc小声的说道:“有什么发现?”

“没有,东西太多了。我可能还需要几次机会。”我说道。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李丹fc说道。

“等等,那我再进去找找?”我说道,此时此刻我确实需要再回去一趟。因为我虽然找到了小碎花册子,但是我忘记了最重要的拍照。

“都二十五分钟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计划我再想,你给我冷静。”李丹fc说道。

我沉默了下来,没办法给书拍照。不过此时此刻,另一个念头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

又过了十分钟云焕回到了别墅,手里握着十几只钢笔。

。。。。。。

之后的日子过的还算和谐,云焕也有几次长时间的出门。

但是我每次和李丹fc提及去云焕的房间寻找,都被李丹fc被拒绝了。当然没有他给我开门,我也没办法进去继续拍照。

我思考着李丹fc似乎放弃我了,但是我的计划随着云焕出门的次数越来越成熟。

今天是第二十七天,云焕接到了父亲的电话。

大概是三天后去办理我回国的机票,我思考着到时候办理的人可能就不是我了。

当天晚上,我拿着伏特加喝了小半口。

李丹fc和云焕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几分钟过去了,我脑海里一阵眩晕。

上头了,酒壮怂人胆。

我晃晃悠悠的敲了敲云焕的房门。

云焕打开了一条门缝说道:“怎么了?”

“我有一件事情要和你说,我能进去吗?”我说道。

“很晚了,明天再说吧。”云焕关上了房门。

我用脚顶住了门缝说道:“是关于你离开的时候,保镖去你房间的事情。”

片刻的寂静,云焕打开了房门说道:“去你房间谈。”

我的房间内云焕看着,我眼神迷离的说道:“我本来不想说的,保镖也说只要我说了就打死我。。。他每次趁你出去的时候都会偷偷打开你的房门,进去寻找十几分钟的东西然后出来。。。有一次我在你房间外面偷看,看见保镖手里拿着一本碎花小本子还时不时掏出手机拍照。我当时阻止了,但是他说我敢说就杀了我。。。”

我听着自己的话都漏洞百出,但是说都说完了似乎也没什么办法了。为了掩饰尴尬,我倒在了床上假装睡着了。

云焕没有再说些什么,起身离开了我的房间。

我微眯着眼睛,看着云焕走了出去。

我立刻爬了起来,探出头看了看。我看见云焕走向了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背在身后去敲李丹fc的门。

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但似乎有说有聊的云焕进了李丹fc的房间。

我看着云焕半开的房间,走了进去拿起了云焕床边在充电的手机和钱包。

我听到了李丹fc的惨叫声,我将小碎花的本子从书桌上抽了出来扔在了床上。

我快步走出了房间,路过瞄了一眼李丹fc的房间。

此时已经听不见李丹fc的声音,只有云焕的怒吼声和上下挥舞的手臂。

我小心翼翼的走出了大厅,走出了别墅。

我掏出了云焕的手机,小声的说道:“嘿siri,打电话给110。”

电话刚拨出去的一刻我傻了,按下了结束再度说道:“嘿siri。打电话给911。”

电话确定被接通,我将手机扔在了门口。

鞋都没穿,大步的跑到了外面。

十分钟警车就来了,但是没拉警笛。

我躲在了远处观望着,几声枪响全身是血的云焕跑出了别墅。

我思考着云焕在处理李丹fc的尸体,但是显然十分钟的时间抬个尸体都不够。

云焕还没跑出几米,外面的警察直接开枪将他射杀了。

。。。。。。

(后记)

因为之前存了云化腾的电话,我以云焕的身份用我的手机联系到了云化腾。

我说我杀了丹哥嫁祸给了狗蛋,现在手里有狗蛋的护照和身份证。

回国我订的经济舱,下飞机之后云化腾亲自接我。

云化腾上来就说了几句英语的问候语,我用着四六级的功底勉强应付。口语经过之前的练习其实早已经没了问题,外教教的时候一直假装不会是为了拖延时间。

我看出了云化腾还有怀疑,但是找不到什么实质性证据。

此时天黑了,吃了晚饭打算付账。

我拦下了服务主动付款,服务员拿出了小票让我签字。

我掏出了万宝龙的大仲马钢笔,歪歪扭扭的写上了狗蛋两个字。

云化腾看了我一眼说道:“注意一点,你现在的身份可用不起那么好的笔。”

我憨笑了一声说道:“你还记得吗?这是我生日的时候你送我的第一支笔呢。所以就一直带在身边了,刚刚不是忘了身份嘛。”

云化腾细细的看了一眼笔笑着说道:“收起来吧,以后做事情收敛一点。就算是我送的,以后也别用了。”

我将笔塞回了口袋,笑着点了点脑袋。

这一刻,我知道顾虑消除了。

四年后,这四年我一直在我的城市生活。

云化腾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过,就和他以前对云焕一模一样。但是每到过年,都会有一只钢笔以匿名的方式寄到我的身边。

每个月都有十几万的零花钱,四年后的一天手机忽然响了。

云化腾病危,让我去继承职位。

电话是王晓美打来了,但是说以防万一还要做个亲子鉴定。

当然云化腾此时此刻已经在病床上不能动了,而我把他那招收买人的本事学的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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