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很坦诚:“严格来说,墙尖未遂是有。绑架肯定没有。”
曹云:“有或者没有,我出场了,他就有,我就这么自信。没有赔偿诚意,就代表不认错,不悔罪,我会申请以成年人对他们进行审判。开听证会,开到最高法听证会我也陪着。反正我很闲。”
赵雪一边听得泪奔:“曹大哥,这不对啊。小茹才是罪犯。”
曹云道:“罪犯也有权利对不对?另外,那具尸体该给多少也得给。不要以为死了就可以了,尸体未满十八岁,其父母拥有部分民事义务,要求尸体父母掏钱合法合理。”
小郭:“曹云,你就直接说你想怎么样。”
曹云:“我们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该抓的人你要抓,该立案你要立案。你没做到,我会找你麻烦。你本职工作做好之后,我会找他们麻烦。另外我反对以个人立案,这很明显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一次团伙犯罪,分工明确。拍照的拍照,脱衣服的脱衣服,领导者发布命令,由其他执行。符合犯罪团伙的特征,同时我相信,他们合伙欺负人不是一次两次。”
小郭:“就是朝死里整?”
曹云:“对,在此期间,有任何人比如校长,教育负责人打电话说情的,都麻烦你告诉我。他们全部连坐。这个案子不较真,不搞事,我就没钱拿。我要把所有能榨出油的人全部榨一次。”
赵雪:“可是本案关键是非法持枪杀人。”
曹云:“假设罪名成立,小茹该赔偿死者多少钱,那是应该的。我们都是司法工作者,要时刻以法律为依据,维护法律的尊严。至于小茹是否非法持枪杀人,那是法官和陪审团的事。”
小郭说明道:“几个小孩被枪击现场吓的都尿了,现在还在接受心理辅导。”
曹云:“我当事人也是小孩,她现在在看守所内被人欺负,没有机会接受所谓的心理辅导。小郭,我刚才是从我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案子。我现在以正义的角度来说案子,小茹把这几个人都杀了,算不算为民除害?我们现在没孩子,将来你们有孩子后,希望孩子在学校被欺凌吗?你再看这些人的手段,扒衣服,拍照。甚至还安排好了男生准备墙尖。并且是在学校的宿舍,肆无忌惮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真实新闻中发生欺凌的地点通常是学校厕所之类的半公共场所。相比本案,真实更为嚣张。
小郭慢慢点头:“行,我这边公事公办,也是应该的。我确实只考虑他们的心理成长障碍,没考虑到公平公正。”
曹云:“派遣警备队连夜抓人,更有震慑力……明天也可以拉。”
小郭道:“这案子在很多人看来,小茹如果能以未成年人身份拿下非法持枪的罪名,就算是小茹的胜利。本案最大问题是小茹不配合警察,不说明枪支的来源,因为这点,我相信法官会判的很重。”
曹云反问:“你怎么就肯定小茹没说实话呢?再说,真的上了法庭,以小茹的形象,我有把握让法官相信她。顺便再告你们渎职。别着急,一步步来嘛,我如果是你,我一定会选择相信小茹。我不是站立在小茹角度这么说,而是客观角度这么说。”
曹云解释:“小茹没有案底。根据查证,她没有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她表现的像社会青年是给同学和老师看的,她在寻求认同感和集体关怀。再者以小茹的能力,别说制式用军手枪,让她弄把管制刀具,她也未必有地方买。还有,小茹不是傻子,买套餐就送伯莱塔这样谎言也太弱智了。”
小郭:“确实。刚接案子时,我就怀疑小茹是拿了某些人的外卖。不过我调查了所有外卖员和快餐店的员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外卖食物存放位置在餐厅监控的死角,很难知道是谁干了什么。我小组四个人花费了一个通宵去看店外的几处监控,没发现嫌疑人,我只能选择不相信小茹。”
赵雪:“我认为本案中枪是最大问题。m9绝对不是普通犯罪者可以搞到的。小茹能拥有m9我肯定其中有隐情。”
曹云思考许久,问:“你们看监控,有注意到进入快餐店,路过快餐店的人吗?”
小郭道:“人实在太多了。快餐店在商场之内,恰逢节日,商场外人潮攒动。根本无法锁定嫌疑人。”
曹云道:“在成熟犯罪体系中,他们的犯罪行为属于串联行为。我是老板,要杀叶娇。我联系赵雪送枪,赵雪在我犯罪团伙中负责日常保管和保养枪械,赵雪会负责把枪械送到指定地点。小郭是杀手,按照我的吩咐,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去拿手枪。在小郭杀死叶娇之后,赵雪会去某个地点取回枪支。这种串联模式好处非常多,不过对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要求很高。”
在一部美国佬美黑犯罪纪录片中,纽黑有一种职业叫快递员,是在快递行业还未兴起时候的叫法。快递员的任务是在某个时间去某个地点拿货,送到某个地点。快递员通常不是团伙成员,甚至是不知情的勤工俭学学生。
这种串联式链条犯罪结构,警方很难完美取证,也很难拔出萝卜带出泥。诸如抓捕了送货者,送货者最多是非法持械。抓捕了快递员,快递员对所送物品一无所知。抓到拿货者,只能抓到拿货者。更精明的犯罪团伙甚至会派遣眼线,全程监控所有交易,抓他也是没用的,因为他没有犯罪。
这种结构最大的好处在于分工明确,送货、快递,取货,杀手这几个职业都可以不是犯罪团伙核心成员,是犯罪团伙中可以被牺牲的人。
曹云:“枪的事我不急,钱的事我比较急。”
……
小茹这件事本就是两个案子。只不过考虑到带头大姐死了,小年轻吓的半死,九尾和小郭商议,不打算立刻追究他们的责任。也就是想等小茹案开庭审理结束后,看几位证人的表现,再考虑是否提出指控。
相对来说检控官有很大权限,只要具备一定法律认可的理由,比如未成年人等,检控官可以选择指控或者不指控。
现在没办法,小郭必须立案,否则曹云会找麻烦。小郭立案调查结束后,将案件资料移交检控官九尾。九尾如果不指控,曹云肯定会麻烦。圈内人都知道,曹云这类律师一旦接案,必然铁血无情。
第二天,小郭开出刑拘通知书,拘捕涉案的另外五名学生。九尾找小郭询问怎么回事,小郭回答,我在做本职工作。
调查进行的很顺利。五名学生分开审问之后,警方得知他们曾经参与过的校园欺凌事件。小郭走访其他受害者,受害者纷纷落井下石,勇敢的站出来。事情全部翻出来后,小郭吓了一跳。高中的问题比自己想的要严重的多,并且有很多社会青年参与到高中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来。
搜查三课两天内拘捕十五名社会青年,发现有人给高中生提供违禁药物。搜查三课和缉毒课联手捣毁了一个丸摇头供应团伙。
在接到曹云申请之后,警局召开会议,认定这个团伙为有组织暴力犯罪团伙。
有组织暴力犯罪团伙的认定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稳定的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领导者、有固定的成员。
第二点:暴力和地域性,本案的团伙多次组织殴打、欺凌同校学生,称霸学校。
第三点:经济特征,追求经济利益。本案团伙敲诈,勒索学生钱财,盗窃学生财物。
第四点:危害性。本案团伙妄图拍摄小茹没穿衣服照片,并且轮尖小茹,分工有序,手段残忍。在小茹之前,已经有多名女生受害者被拍摄照片。
案子移交给九尾之后,九尾有些懵圈,有这么严重吗?有组织暴力犯罪团伙的构成几点很模糊,本案团伙确实涉嫌了这四点,但每一条都有一定的辩解理由。
不过因为案子查的很深,挖出了社会青年犯罪,很难不了了之。九尾也开始自己的工作,但是九尾并不认为他们属于有组织暴力犯罪团伙。九尾最终只对五人提出了墙尖未遂的指控。
在指控提出的第二天,曹云就找上了门。九尾早料到曹云会找自己,在接到曹云电话后,九尾联系了诸葛明,诸葛明将作为‘法官’来评判这个案子。
……
曹云推开九尾办公室,第一眼看见了正襟危坐的诸葛明,笑问:“呵呵,你是孙猴子请来的救兵吗?”
“请坐。”诸葛明不为所动,请曹云落座:“曹云,你知道为什么会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曹云回答:“作为律师,我从不追问为什么会有某条法律。”我不在乎为什么会有圣诞节,我知道有圣诞节,我接受有圣诞节的事实就可以了。
诸葛明:“好吧,说下你的目的。”废话无益。
曹云:“今天登门拜访一共四件事。第一件事,我方愿意出具王冰的谅解书,王冰的家属非常主动和诚恳的向小茹表示歉意,并且愿意最大可能对小茹进行赔偿。根据法律精神,在损害造成之后,施害者主动提出让受害者满意的赔偿,可以酌情对其进行轻判,甚至不予起诉。”
九尾:“敲诈和主动赔偿是两回事。”
曹云将一张名片放在茶几上:“这是王冰父亲的电话,如果你有问题,可以约他谈一谈。如果他知道检察官极力阻止他赔偿,只为了将其女儿送进监狱,我觉得他会揍你。”
九尾沉默片刻问:“王冰赔偿多少钱?”
曹云:“半套四区房子。”
九尾吓一跳:“三百万?”
曹云纠正:“三百五十万。”
九尾震惊:“你这是敲诈?”
曹云:“我全程录像和录音王冰父亲和我见面全过程,有需要我可以给你。在我们会面期间,我没有说任何金额,只是强调了小茹遭受的身心伤害。是王冰父亲主动提出三百五十万的赔偿价格。这个赔偿不仅是小茹客观精神损失赔偿,还包含了王冰愧疚,歉疚和王冰父亲愧疚和歉疚的赔偿。也就是说,王冰父女是非常有良知,知错能改的人,王冰父亲对自己教育无方深感痛心。对小茹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王冰父亲认为,不仅态度上要诚恳,而且也必须要有具体的赔偿计划,才能表达自己的歉意。”
墙尖案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十五年,受害者谅解是直接决定罪犯服刑轻重的关键。未遂就按照实际情况减轻。本案属于墙尖中轮尖,情节恶劣。不能以三年开始减免。成年人轮尖十年起步。未遂,三到五年。未成年人未遂,大概为三年左右,甚至可以免于起诉。现在又有小茹的谅解书,按照道理来说,检方可以考虑不起诉王冰。
曹云的第一件事,有理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虽然钱要的多了点,但那是王冰父亲‘主动’给的赔偿,检察官无权要求减少赔偿。同时王冰父亲给予的赔偿越高,越符合谅解赔偿的法理。(谅解赔偿属于高岩所有。)
诸葛明:“曹云,我的问题是,你当事人面临重罪指控,你却在这里捞钱?你要不要脸?”
曹云认真道:“争取雇主利益是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金钱利益也是其中的利益之一。”
无可辩驳,曹云说的很在理。只不过大家知道曹云是什么人,有些话从曹云口中说出来,人家是不信的。曹云不在乎,也不要求你信,我说的有道理就行。
九尾道:“请说第二件事。”她不想去问,为什么王冰父亲会同意三百五十万的谅解协议,为什么王冰父亲和曹云正式会面,直接提出三百五十万的谅解赔偿。但九尾知道,王冰父亲要拿出三百五十万,要么借贷,要么只能卖掉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