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江丹姿急急忙忙地又跟王妈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三个极其精美的发饰,看样子都是大牌奢侈品。“你看看,我簪上哪个比较好看?”
牧锦仔细考虑一下,选了一个水晶发卡,非常简单的冰绒花造型,小小一支。她仔细为江丹姿别在了后脑勺右侧作为装饰。“好了。”
江丹姿美滋滋的拿着镜子左照右照照了好久,才在王妈的催促下离开步行街。
已经是下午了,附近的一些商铺陆陆续续懒懒散散打开了门,也没有很想做生意的意思,这些商铺老板基本上都住这附近,呆在家里也没意思,不如过来开了店门和周围的邻居随意聊聊天。
从云霞公园里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晓兰和牧锦母女俩的缝补摊总算吸引到了目标受众的眼球。
自几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带头尝试梳头后,小摊的生意开始有了起色。也亏得牧锦的手艺实在精妙,她将上辈子在网络上见过的发型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又根据女孩们的脸型、气质、五官特色等,分别给她们设计不同的发型,每个发型根据复杂程度,收五到十元不等。
但凡见了她发型的女孩,无一不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及至牧锦为她们梳了头之后,更是感觉这钱花得值。
林晓兰的缝补摊无人问津,她索性站在女儿的身边,仔仔细细地揣摩她的动作,两手下意识跟着动,认真地学了起来。
牧锦有时特意放慢动作,让养母看个清楚。
这天到晚上收摊的时候,母女俩一数,加上江丹姿给的五十,一共赚了一百七十元!林晓兰喜不自胜,差点语无伦次。
女儿才跟她出摊一天,竟然开辟了新的赚钱路子!这个数目几乎只有在她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才能赚得到啊。
回去的路上,林晓兰特意拉着女儿拐去烧鸡店,给牧锦买了两个烧鸡腿,“小静,快吃,快吃。”
牧锦拿出一个,“妈,你也吃。”
“妈不喜欢吃鸡肉。”林晓兰摇头拒绝,看着女儿的眼里满是骄傲。女儿这么懂事又伶俐,她怎能不欣喜!
牧锦有点心酸,硬是塞了一个鸡腿到她嘴里,“妈,你就吃吧。放心,只要愿意,赚钱的方法多的是!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还可以吃一碗倒一碗!”
“你这孩子!”林晓兰噗的笑了,她咬了一口鸡腿,敲敲牧锦的脑袋,“说什么吃一碗倒一碗呢,浪费粮食可耻知道吗!”
“哈哈哈,说个笑话嘛。”
母女两个在路上就把鸡腿吃完了,林晓兰本来还想让,牧锦坚持不肯,她只好怀着对魏刚淡淡的歉意,吃掉了这个鸡腿。若是牧锦知道她心中所想,只怕会长叹一声。这个女人,上辈子、这辈子排在第一的永远是老公,第二是女儿,最后才是她自己。
牧锦记得,前世她与魏熙然身份互换之后,魏熙然只回到贫民区看望了生父生母一次,而且还没走到楼下就被街巷的肮脏和混乱吓坏了,跑回牧家,哭着求牧夫人不要赶走她。到底是从小养大的孩子,牧夫人心软了,就仍然让她在牧家住着。
林晓兰和魏刚想要见见魏熙然,魏熙然却从来都是推三阻四,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为自己生父生母做些什么,更可恶的是,她甚至竭力想要摆脱他们,摆脱自己真正的身份。
那时牧锦也过得一团糟,刚回到家没多久,就碰上了家里生意决策上的失误,为了与交好的路家保持更好更长久的合作势头,家里安排她嫁给了根本瞧不上她的路家少爷。
牧锦在牧家几乎还没住热乎就嫁到了路家,公公性子冷淡,婆婆尖酸刻薄,老公更是讨厌她,他们不愿意让牧锦与魏刚夫妻保持联系,怕败坏名声。因而牧锦只能偷偷摸摸送钱和东西给林晓兰,改善他们的生活。
然而,她的工作被家里强制停止,牧家和路家又都没想过给她钱花,她把之前工作的积蓄全给了林晓兰后,直弄得自己囊中羞涩、苦不堪言。最可怜的时候,路家的一个佣人兜里的钱,恐怕都比她这个少奶奶多。
那个阶层的夫人小姐都是要交际的,东家宴请西家盛会,牧锦穿着同一件礼服去了三个场合,这件事更成为安市豪门名媛和千金之中的笑柄。牧夫人和路夫人听说之后,脸面上过不去,与牧锦详谈了一次,将她送去了京城学习礼仪,后来又去了法国,这一去,就是五年。
她听说,在那五年中,林晓兰生了场重病,到牧家找魏熙然帮忙,却被魏熙然叫人赶了出去,并扬言:“你只生了我,却没有养过我,于我无恩,我于你也无情!”
林晓兰气得病情加重,等到在国外的牧锦得到消息时,养母竟然已经离世……
牧锦就是想不明白,林晓兰温柔贤淑,怎么会生出魏熙然那种狼心狗肺的东西;而冯贞静高贵典雅,怎么会将魏熙然养出了那样的德行?人性难道是天生的么?
她摇了摇头,不再继续想下去。
“真好吃。”林晓兰啃完了鸡骨头,有些舍不得地扔到了垃圾桶里。
牧锦也连忙啃掉了最后一口。
江家大宅。
江丹姿蹦跳着进了小客厅,立刻转来转去地给母亲展示自己的头发,“妈咪,好看吗?”
江太太端着一杯果茶正在喝,被女儿一叫,抬头看去,惊艳道:“呀,好看好看。这是andy给我们家小公主琢磨出的新发型?”
“才不是呢。”江丹姿得意地笑,“今天在云霞公园步行街做的。”
“云霞公园步行街?”江太太糊涂了。
王妈急忙上前,三言两语解释了情况,“……那女孩确实厉害,一会儿就给小姐梳好了头。说起来,我瞧那女孩有些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像谁了。”
“原来街头也有手艺这么好的人呢。”江太太没当回事,点头微笑,“王妈你见过的人多,大概是从前在哪里看到过也未可知。”
王妈皱眉细想,突然灵光一现,“太太,我想起那个女孩像谁了!”
☆、第8章 情知起8
第八章
江太太问:“像谁?”
王妈一拍脑袋,“我就说在哪儿见过似的,原来那女孩长得很像牧家的太太!”
江太太并没当回事,只是随意笑道:“哦,这么说应该是很漂亮吧。……不过说起来,牧家的熙然跟牧太太其实倒不是很像。”
她与牧太太冯贞静从小就是闺蜜,冯贞静的美貌在整个安市乃至华国的富豪圈里都是有名的,可惜生的女儿只是清秀佳人而已,论五官还不如自己家的丹姿。
王妈感慨道:“是呢。”
“妈咪,你们在说什么?”江丹姿照完了镜子,又跑回来了,搂着母亲撒娇。
江太太笑盈盈地拍拍她的胳膊,“来说说今天都做了什么?”
“我去了云霞寺,给爹地、妈咪、大哥都敲了祈福钟,又给咱们家的长明灯添了灯油……后来去了步行街,然后到格蕾丝买了发卡,还去吃了茶点……”江丹姿掰着手指头认真地数着自己去过的地方,最后嘟着嘴说:“妈咪,我想吃赤心雪团,但是千昭屋今天没开门,呜呜呜。”
江太太慈爱地抚摩两下她的脊背,“叫老朱给你做就是了。”
“但是……”江丹姿悄声在她耳边说:“我觉得朱叔做的跟千昭屋的口味不同……”
“你呀你,”江太太忍笑轻敲她脑袋,“嘴还挺叼的?”
“妈咪别弄我头发,我还要给大哥瞧瞧的。”江丹姿抱着自己的脑袋,欢快地笑着站了起来。
江家的大少江劭峥正巧从楼上下来,进入小客厅,笑问妹妹,“给我瞧什么?”
“大哥,你看我的头发!”江丹姿是个典型的兄控,从小爱缠着大哥,她觉得自己大哥是全天下最聪明最勇敢最能干的人。
江劭峥在他人面前总是不苟言笑,不过却十分有耐心地夸赞小妹。他靠在门框上,两手插兜,长腿随性-交叠着,微微歪了歪脑袋,仔细观赏了江丹姿的发型片刻,淡淡一笑,“嗯,不错。”
“是吧是吧?大哥你也觉得好看吧!”江丹姿欢呼起来,“哈哈,妈咪,我要去熙然家!”这是要去炫耀吧。
江太太和江劭峥都宠溺地看着她,“去吧,早点回来。”
这天江丹姿收获了魏熙然以及几个豪门千金的交口称赞,飘飘欲仙,打算第二天再去步行街找到这个梳头的女孩谈一谈,看能不能专门为她上-门-服-务。
而牧锦回到家里,帮着林晓兰做了晚饭,养父魏刚才从外面一瘸一拐地进了家,面色不善,“今天吃什么。”
他的日常生活就是白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吃完林晓兰留给他的饭菜之后出门去。有时候会跟过去认识的朋友一起拉点刷墙灰、搬家具之类的活儿干,但大部分时候都是贴着墙根边喝酒边等活计,一天也挣不到几个钱,毕竟他腿脚不灵便。
晚上回家吃了饭,他又再出门跟一些和他情况差不多的人找个大排档混着,整点二锅头、老白干继续喝,聊天骂娘骂世道,就着一盘花生米、卤豆干混一个晚上,十一二点钟便跌跌撞撞的回家,打骂老婆、睡觉。
魏刚身边大都是命运多舛的穷苦人,受过伤或者身体不好、病痛不断,对生活没了什么希望,只能酗酒以度。可怜他们的老婆,除了操持家务,还得养家糊口。有的酗酒汉老婆干脆就跑路了事,但也有林晓兰这样不离不弃的。
魏刚清醒一点的时候也会跟老婆讲两句好话,帮她做点家务。牧锦听养母说过,他们两人自小一块儿长大,算是青梅竹马,所以林晓兰宁愿自己苦一些,也不想离开老公。
今天下午魏刚大概没喝多少酒,脑子还算清醒,除了阴沉一点之外,并没有骂骂咧咧的迹象,林晓兰放了心,端上蒜泥白菜、土豆丝,特意用包饺子剩下的肉做了个青椒炒肉丝端上来,笑道:“吃饭吧。”
魏刚端着米饭,觉出了点什么,扭头问道:“今天生意好?”
“还行。咱女儿出了个给人梳头的主意。”林晓兰惦记着牧锦说的不确定性,所以没有说死,只道:“看看再说,能行就做下去。”
“唔。”魏刚嗯了声,粗声粗气道:“有要我做啥的就跟我讲。”
林晓兰受宠若惊,眼睛瞪大,“……好、好。”平时被打骂惯了,老公和颜悦色一回,她倒还不习惯了。
牧锦不动声色地瞟瞟两人,吃了一口饭。
晚上,魏刚出门,牧锦开始教母亲梳头。今天下午她一共展示了五六个发型,大多数是重复的,偶有小变化,就是想让林晓兰反复多看几遍,能够记住。林晓兰果然不负她所望,很快就在她的头上复制出了一朵“玫瑰花”,除了太紧点儿、歪了点儿,各方面都很完美。
牧锦索性就当了发模,让养母在自己头上不停地演示。可能林晓兰在这方面确实很有天赋,何况她还有赚钱的动力,自然更加细心和认真,一个晚上过去,五个发型竟然全梳得服服帖帖。
牧锦惊讶道:“妈,你好厉害呀!竟然已经会制造细节的变化了。”
林晓兰很兴奋,“哈哈,啥细节不细节的,妈就是想到哪儿就梳到哪儿了。不过,小静,你下午跟那些女孩说过,脸型不同,发型也不一样,这个道理妈还不太懂。”
“哦,这简单。”牧锦点点头,解释道:“人的脸型大致有圆形、椭圆形、菱形、长形、梨形、国字脸和锥子脸。最好看的脸型就是椭圆形,俗称鹅蛋脸,这种脸型什么发型都好看,不挑。如果是圆形脸,比如今天中午第一个过来的那个江……那个富家女,给她梳头就要增加发顶的高度和饱满度,使脸型拉长;或者侧分,这样斜斜地梳过来,遮住部分脸颊,修饰圆脸。”
牧锦拉了张做作业的草稿纸过来,边画边解说,时而用自己的头发来做示范,母女两个在小小的台灯下一个教一个学,讨论得有声有色。
林晓兰听完这么多脸型,感觉有点担心,怕自己记不住。
牧锦连忙鼓励她,“妈,这梳头不比剪头,剪头才要特别注意刘海和分线,而梳头么,其实只要花型华丽、复杂,很多人就会满意了。”
林晓兰点头。
“对了,妈,我给你说啊,你前面给我梳的几个头都比较紧,感觉太贴头皮了,这个你要放松一些,不用这么紧,有时候蓬松点儿更好看。还有就是如果梳完还是觉得太贴,可以用梳子柄挑一挑。像这样,挑松一些。”牧锦做了示范。
林晓兰一一记牢,尽管她不是很理解。对于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头发梳得光光的最好看,但是女儿的发型那么受年轻人欢迎,那就一定有她的理由。
牧锦又道:“妈,今天来梳头的女孩都是长发,还比较方便,如果以后也有短头发的女孩来做发型,那就得买定型喷雾,喷一喷头发,梳起来就不会太滑。对了,做完这几天,若是情况好,那就让爸爸给做个木箱子,买一块黑海绵,去批发一些发饰,可以顺便推销。还有蓬蓬米分、垫发片之类的小玩意儿,也可以进点货……算了,那些以后再说。”
她这是打算copy过几年才会出现的韩式发饰店呢。
林晓兰被她说得心动,又有些糊涂,“这些好是好,但是妈都没听过……”
牧锦笑着挽住养母的胳膊,“妈,没事的。等批发市场放完假,我找时间和你去选饰品,很容易的。”
“好好好。”
其实,牧锦完全可以将酒楼那边的假期工辞掉,全心全意跟养母去做这个梳头和饰品的生意。但是她不能,一是因为还没到一个月,工资没有结算;二是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她将在酒楼见到几个改变她命运的人物,就在这个寒假快要结束的时候。
她在等待那个机会,一举揭穿自己和魏熙然的身份。
☆、第9章 情知起9
第九章
初二,牧锦继续到金碧辉煌大酒楼当礼仪。夏薇显得无精打采,一看就知道这个年没有过好。
站在门口迎客时,夏薇突然问道:“魏静,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牧锦听了一愣,瞥她一眼,“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想找个又有钱又帅又对我好的人,要是现在出现这样一个人,我马上就跟他走!”夏薇愤愤地说:“像我爸那种人,真没出息!”
夏薇的家境跟魏家差不多,只不过她父亲是个做苦力活的老实人,而她的母亲则比较市侩刻薄。夏母据称年轻时很漂亮,常说自己嫁给夏父是瞎了眼。她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时常用尖利的语言责骂老实的夏父。夏薇受到母亲的影响比较深,认为父亲无能,总是做着找有钱男人的美梦。
牧锦心里已经对夏薇的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所以很不客气地说:“你爸怎么了?每天在外面忙东忙西累死累活,赚的钱全部给了你妈,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