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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二章 故人

犹如吃了一颗烟,喝了一口酒,很简单的事情,必须要在给我的伤口上撒盐的那个人,以致命的一击。

白苏在咖啡店等我,穿一袭古装带着一顶翠绿的镯子,白白的肌肤在透明玻璃下,格外的古典美。

我靠近白苏,坐在她的身侧,点了一杯咖啡,咖啡不加糖,又有些苦涩,我已经习惯了,只是轻轻的皱着眉头,却甘之如饴。

白苏看了我一眼,悄悄打量的那种,目光里带着几分猜测,更多的是笑意。

“都好久没见了,我若是不找你,你是不是就打算悄无声息的消失。”

“什么意思。”

白苏顿时笑了,哈哈笑着,有一瞬间,我竟然错觉到白苏是江湖儿女。

那只是我的错觉,其实不然。

白苏有些愤怼不堪,把手中的咖啡杯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惹来别的客人的关注。

白苏瞪了他们一眼,又回过头来,始终怒视我。

我怂着肩膀很无所谓的,把咖啡一饮而尽。

看着面前娇俏如初,依旧清纯如学生的白苏只是笑笑,怪她闹孩子脾气。

“我没招你惹你吧,你生什么气。”

“还说没招惹我呢,你眼神就已经说明你的意图了,跟我说你最近在干什么,否则我不会原谅你。”

“一个小丫头,管那么多干什么。”

“这次严重的警告你,不允许你再说,我是小丫头,我已经成年了,而且是20岁的成年人,懂吗?你20岁的时候恐怕心思都没我成熟,凭什么小看我。”

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咖啡喝尽了,我应该起身离开了,很多时间,不是用来喝咖啡的。

白苏看着我,准备起身结账,有些着急,一把按住我的手。

她口气带着几分恳求,目光里带着几分期盼。

“求求你啦,我最近孤单寂寞的很,而且无聊,主要是无聊,你带着我吧。”

口气像是一只,可渴求带着出去四处溜达的孩子,眼神极其无辜可爱。

我对于可爱的女孩子,不论年纪大小,一律当做妹妹对待,对她尤其如此。

“我们这是大老爷们做的事儿,你跟着我干什么?碍手碍脚的你呀,还是好好的做你的事儿,少想那么多。”

我调侃着,只是笑笑。

“再次警告你一次,我虽然是个女人,可是很多难做的事儿我也会做,你以为只有你们男人厉害是不是你分明就是在小瞧我。”

我只是笑了笑。

“我要去杀人,你要跟我去吗。”

白苏明显一愣,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珠子此刻瞪得溜圆,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不可置信的揉着我的脸,尖尖细细的手指甲擦到我脸旁,有些生疼,我一把挥开她的手。

“你没跟我说谎吧,杀什么人。杀谁。”

白苏因为过于惊讶而放大几倍的声调,此时在幽静的咖啡厅里,窃窃私语的情侣儿里,有着异常的声响和感应。

他们极其默契的盯着白苏看了一眼,觉得这瘦瘦小小,穿着古着衣衫的古典女子,始终不像个杀人犯,随后又转过头去。

我无声叹了口气,很服气。

“拜托,大小姐,这是在咖啡厅,你这么惊讶干什么我都跟你说了,男人做的事,女人不能做,你偏要跟着我。”

我轻松的说着,像是在讨论一件,今天去菜场买菜,应该讨价几毛钱的事儿。

常姐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耷拉着,有着极其魅惑的神色。

“我不管,就算你要杀人,我也跟你去,你说谁吧。”

我不置可否,除了咖啡厅,直接奔着车子,取开车门。

在临时跨进去一脚,另一只脚仍旧悬在地上的时候,我才郑重的回过头去,认认真真的看着白苏那张庄重的脸。

“是真的,不能跟我去,首先,恢复你的性别意识,你是个女子,不是个男子,我现在去杀人,不是去救人ok。”

说完再也不顾忌,双脚跨上车,直接打开钥匙,准备离开。

突然后门一松,常姐钻了进去,冲着后视镜笑了笑,给我扮鬼脸,又是伸舌头,又是扒眼睛的。

“我跟你去,别想用这样的理由吓退我,就算你今天真的去杀人,我也要跟你一起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哪怕死。”

“一个小丫头,做这样的事不觉得变态吗?我会觉得你喜欢我。”

显然,常姐愣了一下,颜色红得像我早上在菜市场刚买的新鲜的西红柿。

“我呸,我呸,我呸,谁喜欢你呀,你以为你是谁啊?貌比潘安,还是说你风流堪比西门庆,哪样都不占,我会喜欢你这样的人,我就是孤单寂寞。”

我不置可否的摇着头,不再说什么,车子开动了,很快离开了这里,两个人一路彼此沉默着,谁都不说,像是憋着一股气。

我无心与她置气,这个女孩子年纪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的,真正的遇到了让她害怕的事情,自然也会觉得自己成熟,这人生一个年轮,一个齿印,总不是白白的长的。

终于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手段,在三天之后,我打听到了最大的一个黑帮组织,黑帮的组织头子白露,一个具有各种传奇色彩的女人,至今我未曾见过。

说是传奇,其实只具备两点,一,比男人更加刚烈。二,比女人更加狠毒。

而且还有一点尤其重要,这个女土匪头子,还有堪比明星,身材堪比模特的一流长相。

这成为众矢之的,单单因为这个貌比西施的长相,这个女土匪头子就成了很多男土匪头子的竞相追逐对象。

据说女土匪头子是个同志,向来对男性不感兴趣,所以至今未婚。

我颇有些遗憾,倒不是因为她的性取向,而是因为现在变性的人很多,这个女子如此有个性,实在是一个传奇,我只是遗憾,她为什么不是一个天生的男儿,老天是在捉弄她。

约定了,在晚上7点在岗头相见。

她的要价特别高,百发百中,凡是与她约定的,只要出了高价,价钱方面让她满意的,白露是不会让他失望了。

我心怀揣测,知道这样的女人意味着什么,危险。

越是危险的女人,犹如一枝带刺的玫瑰,这样一个危险的女人,在我眼中不是玫瑰,而是一只遍布都是刺的荆棘花。

晚上如约相见,我穿着黑色风衣站在那里,迎着海风,闻着咸湿相加的味道,我像是一只一只狂乱飞舞的白蛾子,而且是一只体型偏大的白蛾子在我面前飞来飞去。

我恨不得把枪拿出来,但是我向来有自己的原则,枪只对敌人。

对面一个穿着卡色风衣的人,远远的张望着,戴着草帽,朝着我拿下帽子,挥了三下。

我知道这是暗号,随即走过去,心中略有些忐忑不安,若说夜场,是一个大型的星际场所,各种阴谋诡计,贩毒运毒,走私卖淫,在夜场的地下,相互默默交织着,彼此成全着,那么这黑帮组织,便是这处犯罪营养所的管理人。

我这么说一点不夸张,这些黑帮老大若是真的缺钱花了,我们便是他最好的下手目标。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挨刀的,总有人会不舒服的给别人身上加上一刀,所以,那出现找黑帮去搞定某个仇人的,这样的事情自然不少。

我盯着远处的男人,跟着他走了过去,男人很谨慎,一步一回头,仿佛我是一只狐狸精,随时变化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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