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地段,装潢,就算急着离开也完全可以放到中介所,或是交由亲人,朋友打理,随随便便也能租到两千多三千。
“当然。”女人笑着点了点头,“我明天就走,近年都不会回来,房子空久了东西也会坏掉,那不如租给有需要的人,既解你无落脚之忧也解我无人看管之愁,何乐而不为?”
“……”林听咽了咽口水,只觉得有钱人的思想理解不了,虽然她也曾当过好几年的有钱人。
当下决定,“什么时候签合同?”
这几天看好的房子都被拒租,这次她说什么也要拿下这里。
白骨精女士笑得爽快,“合同已经备好,你要觉得没问题,我们现在就签。”
林听立刻答复,“我没有问题,很满意。”
连着找了一个星期的房子,工作,人都要急疯了,现在只要无安全隐患,她都不会拒绝。
押一付三,暂签一年。
林听第二天,也即是业主离开安城后退掉酒店,搬进出租房。
有了落脚之处,下一个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新工作。
刚出安子墨公司时,她找工作还会看兴趣爱好,专业对口,工资福利,上升空间,现在她对工作的要求只有两条,给钱且正经。
然而,就算是这样也没有人愿意要她。
具体应该是面试时同意,但又都在第二天,甚至是当天打电话跟她说,“不好意思,我们已经找到更合适的应聘者。”
或者:“抱歉,我们不接收有过不良史的员工。”
去你妈的更合适,去他妈的不良史!
明明就是有人在背后拆台。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三天,林听租现住家里来了两个警察。
早上九点,林听本在煮早餐,听到门铃声,有些疑惑谁会找到这来?
难道是柳依依休息够了又缠上她了?
带着这种怀疑,她没有立即过去开门,直到门铃第四次响起她才关掉气灶,走出厨房。
先辨别身份再决定要不要理会,然而只一眼她就愣住了。
警察?
他们来干什么?
眉头紧紧皱起,到底还是把门打开……
“你好,请问是林听,林小姐吗?”为首的男人问。
那神情别提有多严肃,冷厉。
“是……是。”林听看着,紧张加害怕,连舌头都捋不直了,反应也因紧张慢了几拍,“你……你们……是来找……找我的吗?”
她最近都忙着找工作,没做什么不应该的事呀。
就算追溯到过去21年,她也顶多是耍了点小心机,得罪了些人,也没做违法犯纪的事。
虽然这半年来她名声很烂,但她知道那些谣言并非完全属实。
还是为首那个警察作答,“我们是重案组警察,请你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柳依依的死亡事件。”
一个踉跄后退几步,辛得扶住门框才没摔倒。
警局,审讯室。
林听双手被铐,坐在长桌前,另一边坐着去她家逮捕她的另一名警察。
“姓名?”最基本的审讯对话。
“林听。”从家里到警局,经过大半个小时的沉淀,林听心里已不似最初那么震惊,慌乱,但正常的紧张,害怕还是免不了的。
她不清楚柳依依是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她更不明白,为什么警察会找上她,且把她当做犯人一样铐住。
这个时候,她很难让自己完全放松。
“年龄?”笔录才刚开始,还得继续。
“21。”
“昨天夜里八点以后,你在哪?”
“租住的家里。”顿了顿又补充,“就是你们今早上找到我的地方。”
“有谁可以证明?”
“我一个人住,没人可以证明,但我真的是在家里,我晚上基本都不出门的。”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林听解释时抬眸直视做笔录的警察,又因紧张,语速较之平时快了些,尤其是到了后面两句。
警察不动声色看眼她放到桌上,不断收紧的手指,将她的答复记录下来后又问,“跟死者是什么关系?”
一板一眼,严肃得让人生畏。
林听这次没有立刻答复,默了会才道:“曾经的校友。”
“现在呢?”
“我觉得自己跟她没有关系,但她好像把我当做情敌。”
“好像?”明显质疑,“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她最近没少找你麻烦,最严重的一次她还搞砸你的工作机会,甚至你们曾大打出手。”
林听吞咽,只觉喉咙干得慌,“是有过这么回事,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她了。”
“见没见过跟有没有买凶杀人是两回事。”警察语气严厉起来,步步紧逼。
“我为什么要买凶杀她?”听到这,林听也算是看出来了,他们根本不是要她配合调查而是把她当做直接嫌疑人,“我是嫌过她烦,也跟她闹过不少矛盾,但至从她不再纠缠我之后我就把这个人抛到脑后,想都不曾想起,要不是你们今天找来,我根本就不知道她已经遇害了。”
于她而言,柳依依不来烦她就谢天谢地,哪还有闲情逸致主动招惹。
“那你怎么解释她死前留下的这两个字。”警察从一旁袋子里抽出几张现场照片递给她,“你自己看看,如果事情跟你完全无关,她为什么要撑着最后一口气写下你的名字。”
什么她的名字?
林听接过照片,只看一眼就吓得丢掉,甚至忍不住想要反胃。
照片里,柳依依赤身躺在地上,身上身下都是血,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瞪到极致,里面的恐惧,恨意,哪怕只是看照片都能让人心颤。
而在她满是血的右手边赫然写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林,听字还差最后一笔没有写,但足以让人识别,她要写的就是,林听。
这也是警察为什么会找上她的主要原因。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除了跟沈暮安谈过恋爱,她自认自己跟柳依依没别的恩怨,不明白,要有多大的恨才会到死都要拉上她。
林听心里很不平静。
“她是怎么死的?”语气还算是平稳。
坐在对面的警察一直观察她,同时也回答她的问题,“强暴致流产,大出血死亡。”
看照片就猜测被侵犯过,但真听到证实,林听心里还是免不了又被震了一了下。
用这种方式对待一个女人,实在是下作之极。
一股无力至心中升起,林听再次体会了什么叫百口莫辩,“我真的什么都不清楚,你们要找的该是真正的凶手,而不是把时间耗费在我身上。”
警察没有再立刻追问,而是紧紧盯着她,直把盯得心里发毛才又开口,问的是一个与此事不相关的问题,“听说你有过精神病史?”
“没有。”林听立刻否认,甚至有点激动的,“我没得过精神病,那都是别人硬扣在我头上的。”
这个时候提她的精神病是什么意思?
想说她是精神失常买凶杀人?
她没做过的事,死都不会认。
警察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刚开口就被人叫住,“小孙,出来一下。”
是跟他一起负责这件案子的同事。
被称作小孙的警官回头看眼林听,拿起桌上东西,起身,离开。
林听见状急急叫住他,“你们什么时候放我走?”
孙警官回头,“先在这呆着吧,到了该放的时候自然会放的。”
林听腾地站起来,“没有真凭实据,你们没有权利对我进行关押。”
对方并没有理会,迈步走出审讯室,随即便是门被关上的声音。
姓孙的警官一出去,叫他的人就立刻问,“怎么样,问出什么了吗?”
摇头,“嘴硬得很,什么都不肯说。”
“也有可能她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对方说着,把刚打印出来的,属于林听的通讯记录给他看,“这是刚从通讯公司打印回来的,核对过,这半个月来,除了租房业主及招聘方,她没跟别的人联系过。”
“也可能用的另一个号码或是当面与帮凶面谈。”孙警官坚持自己的看法,“如果一点关系都没有,死者为什么会留下她的名字?”
他不认为一个女人在那种情况下还能想起要拖自己的情敌下水。
“你说的也有道理,但除此之外,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证据证明她是主使者,具体还是要等抓到行凶者再做定论。”两人边说边往外面的办公区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钟先生上次让我们帮忙找的就是这个林听,你说我们要不要打电话通知他一下。”
他们与钟斯年也算是认识多年的老熟人了。
“通知下吧,不过我敢肯定,他一定会把人保出去。”
而事实是他们还没来得及通知,钟斯年就自己带着律师来了警局,不过,在他来之前,警局发生了一件说大不大,但说小又挺麻烦的事,那就是柳依依父母合同其亲人,沈暮安陪着沈母,到警局大闹了一场。
具体应该说是柳依依的母亲大闹了一场。
哭天呛地,歇斯底里的喊着要女儿,要凶手偿命,要把林听千刀万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