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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异域风光

而练通洗髓诀的人之所以能够长寿,就是因为他们身体的毒素被提炼出去。修为到达通灵之后,那就是真正的见神不坏,身体任何一点细小的问题,自己都能一清二楚,再搬运气血愈合。

第七天的下午,陈志凌拉开了办公室的大门。他的目光圆润,气息圆润,身上更有一种清香泛出。他一出现,就给人一种无比沈怜尘的感觉,有如春风拂面。

沈怜尘很快闻讯赶来,士兵退去。在办公室里,沈怜尘仔细打量陈志凌,半晌后惊喜的道:“什么修为,为什么连我都看不透你了?”

“丹劲巅峰!”陈志凌微微一笑,这个时候的他不再阴郁,而是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沈怜尘,阳光。

“不对啊,丹劲巅峰不可能逃过我的眼睛,但我感觉你这样子,就像是一点修为都没有。”沈怜尘奇怪极了。

陈志凌若有所思,道:“应该是我的身体融入到了天地之间的脉搏中,随着天地呼吸,所以才这样。”

“感悟天道!”沈怜尘眼神微微复杂,这就是感应天地的奥妙吧。自古以来,能够感应天地成功的,无不都成为了大圣贤,能够预知生死祸福。不过那些都是养气修生的高手,比如孔子,老子,墨子等等,那些人,从学问中感悟天地,得到大道。

“那你现在是不是能预知生死祸福,也就是至诚之道?”沈怜尘关切的问道。

“不能!”陈志凌干脆的道:“我无法达到那种永远的祥和,这次我感受到了身上的二十六枚血窍。我把血液藏于血窍之中。这血窍看似很小,实际上有种小千世界的感觉,能蕴藏无限力量。我也终于明白沈默然为什么可以那样强,他的血窍一定开发到了一个恐怖的境界。所以一旦发动所有血窍的力量,配合身上的气与血,并于一处激发,便有了移山倒海的能力。”

何为小千世界,我们所处的世界称之为大千世界。那么小千世界就不言而喻了。

沈怜尘惊喜的道:“血窍之力不到通灵不能感觉出来。你竟然现在就感觉出来了,太不可思议了。”

陈志凌道:“我现在如果运用天庭运劲的法子,怕是连通灵中期的都不会惧怕。不过这种力量太大,我还是无法灵活把握。还是比不得通灵中期。”顿了顿,道:“不过我的凌云大佛气势,讲究一气呵成,倒不需要那么灵活。”

沈怜尘欢喜的道:“如果沈默然知道他对你的打压,非但没让你失去信心,反倒更上一层楼,想必他的表情一定很好看。”顿了顿,道:“那你现在怎么看沈默然?”

陈志凌眼中绽放出精光,道:“我现在终于明白,不是他天资比我厉害,而是他的运气。他早年就跟无为大师学习了这种洗髓诀,一直走的最快的道。再加上他的聪慧,所以才有如此成就。”顿了顿,道:“不过我想我的运气也不算差,现在我所练的无始诀是无为大师改良过的,能够更好的大造血。这种洗髓诀练起来,能清楚的感觉到血液和力量的增长,我感觉得出血窍也在扩大。总有一天,我一定能达到沈默然的程度,甚至要超过他。不,不是甚至,是一定能!”

当能真实的感受到体内力量的成长,掌握那种接触天地的狂暴力量时,再慢慢的将这些力量炼化,炼化到属于自己真正的力量。这就是感悟天道之后的奥妙,给陈志凌一种吾即是天地,天地即是吾的感觉。并给予他无穷的信心,粉碎一切的信心。

这个时候的陈志凌,已经不再有任何彷徨,不再对沈默然有丝毫的畏惧心理。未来再多艰难险阻,吾与天地同在。

随后,沈怜尘亲自带陈志凌去看给他安排的新房子。也是在校园深处,环境清幽的一栋二层小楼房。这儿有很多这种二层小楼,都是给一些属于沈怜尘天纵集团的干将们居住的。这些楼房都是同一档次,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陈思琦以前一个人是住的教师单间宿舍,不过现在已经搬到了这栋楼里来。里面的客厅,卧室,厨房,浴室,等等。各种家具都一应俱全,地面也是红木地板,装潢很不错。而且是中式风格,不会让人有太多的西伯利亚之感。

陈思琦知道陈志凌今天要正式入住,早已在食堂领了很多菜品回来,亲自做菜。

沈怜尘送陈志凌到达后,陈志凌挽留沈怜尘留下来吃饭。沈怜尘婉拒,并道:“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我们正式确定我们的团队,然后再去造神基地。”

“好!”陈志凌对沈怜尘一直觉得亲近,真心实意的道:“尘姐,我妹妹做菜很好吃呢,你真不来尝一尝么?”

“你们兄妹两好久没一起了,我在的话,你妹妹怕着呢。”沈怜尘微笑说完,挥手道别。她在陈志凌面前表现的像大姐姐,实际上却是整个天纵基地的首领,掌握多少人的生杀大权。

若说枭雄,怕是沈怜尘才真正称得上枭雄!

陈志凌打量了一眼客厅,一眼看到厨房后,便自走去。此时正是上午九点,阳光依然那么的灿烂,照射到厨房的灶台上。而陈思琦见到沈怜尘离开后,方才闪了出来。她看了陈志凌一眼,欢喜道:“哥,我发现你变了。”

“更帅了?”陈志凌笑道。

陈思琦正儿八经的点头,道:“嗯!你刚来这儿时,我觉得你很不开心。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又跟那会儿在部队时一样了。”陈志凌当然知道这一点。那时候在部队,自以为已经是武学巅峰,所以自信,从容。但现在知道了沈默然,造神首领这样的真正高人后,依然能保持自信,从容,这其中的进步不可同日而语。

且不说这些,这段日子陈志凌虽然体内杂质被淬炼的很彻底,但是身上的白色t恤都已经染了一层黑色,不洗澡确实难受。当下冲陈思琦道:“我先去洗澡。”陈思琦道:“等一等!”说完跑开,片刻后从卧室出来,手上多了一套很有品位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以及劲霸男士内内。陈思琦倒是很坦然,陈志凌有些窘。

浴室里,洗发水,沐浴露一应俱全。就是这些洗发水的牌子上都是俄文,其实陈志凌也不知道是那国的文,反正这儿算俄罗斯领土,自然是俄文了。

痛快的洗了一个澡,换上陈思琦专门给他买的衣服,穿上后,还别说,非常的合身。足也看出陈思琦对这个哥哥是多么的上心了。

饭桌上做了三菜一汤,还有一瓶来自中国的小糊涂仙。陈思琦虽然不胜酒力,却好酒,总是想逮着大家高兴的时候喝上一点。这也是陈志凌后来才知道的。

这边的蔬菜少,水产多,三个菜中有两盘鱼类,金枪鱼,热带鱼,再就是一点紫薯菜叶。金枪鱼和带鱼不论怎么煮,那层骨子里的腥味儿也无法驱除,陈志凌虽然对菜的兴趣不大,但是紫薯菜叶却觉得很清甜,吃的倒是欢快。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志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志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志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志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志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沈怜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而自己不觉得沈怜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那么与沈怜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志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跟中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中国。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多而闻名。森林覆盖面积是达到百分之七十五。而贝尔加湖的淡水是全球的百分之二十。

林岚十分的健谈,陈思琦跟她也很亲昵,林岚带着两兄妹逛了不少热闹繁华的地方,向陈志凌介绍了很多关于这边的历史文化。最后找了一间小酒吧,尝到了这边独有薄饼和鱼子酱,吃起来滋味酥脆中带着鱼子酱的独特风味,很是有趣。

小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异国他乡的风情,外面是马路,夕阳照射着。

吃完薄饼,再就着马林果酱喝茶水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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