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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嫩玉米和老干部

长安城有座豪宅,蓝溪乡下有座别庄,家里几辆马车还有几匹好马,还坐拥着一千多亩良田,几座商铺,李逍如今倒也是身家不菲了。

顶着个蓝田县开国男的爵位,咱们算是长安贵族了。

身着绯袍佩着银鱼,骑着高头大马,李逍倒有几分飘飘然的感觉。这小日子,过的确实还是很惬意的。

天气热起来,李逍也不大愿意顶着烈日不断在蓝溪、长安、沙苑间奔波来。回头把媳妇接到长安城来,让她也享受几天。

不需装修,直接拎包入住。

李逍本来是住在玉米监的馆舍里的,这是玉米监的员工宿舍,为那些在京城没有房子的官吏们准备的,房子比较简单,住着肯定没这舒适。

宅子的管事姓马,老马估计也就四十来岁,一家子都是奴籍,但办事挺利落。李逍一接过宅子,他立马就让儿子跑去找匾匠订制新的牌匾。

小马办事也很干净利索,早上去订匾,半中午的时候就已经带着人把牌匾拿回来了。

“郎君,牌匾已经挂上去了,还请郎君摘彩。”

临着坊街的大门上方,已经挂上了一块匾,由一块红布蒙着。

做为新的宅子主人,李逍笑盈盈的拿竹竿把红布揭了下来,黑色的匾上露出李府两个大字。

“嗯,很不错。”

老马办事很利落,宅子换了个主人,他立马根据主人的爵位、官职重新巡视了一遍宅子,多大的官爵住多大的房屋,甚至大门的前后位置、门上的铜钉多少颗这都是有严格等级规定的,丝毫不能逾越,否则就是大罪。

这个时候,李逍也感受到了有一个老马这样的管家的好处,什么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他样样就办好了。

甚至家里有多少家具、用器,全都一一登记在册,送给李逍过目。

“这些你等主母过来后送给她过目,另外我一会让赵二哥给你五万钱,做为家里的开支用度。”

老马对这位新家主很感激,对自己很信任啊。

“用心办事,我李逍也不会亏待你们的。”

换上一身便袍,李逍在这豪宅里晃荡,其实在赵持满这样的曾经关陇贵族眼里看来,这座宅子还真只是一座小宅子,不过十来亩地大小,十来间屋子而已。连个像样的后花园都没有呢。

想他赵持满以前的大宅,那可是光一汪水塘都有十来亩了。

“这池塘里多种点莲花,到了夏天荷花好看,还有莲子吃,等到了冬天还能挖耦吃。”李逍指点着那个占地好几亩的荷塘,“再养点鱼,不要养那只中看不中吃的鱼,我回头去弄点鱼苗来,就养点那草鱼啊鲤鱼啊鲢鱼啊青鱼、鲫鱼、乌鱼之类的,想吃的时候还能随时捞几条来吃,顺便养点泥鳅、螃蟹啥的。”

赵持满有些无语。

好好的一个荷塘,要养也是养些观赏鱼啊,不说养白鹤、金鱼,怎么还给养起了泥鳅、螃蟹来。

“再养几只鸭子和鹅!”

李逍走进塘边的凉亭,看着岸边的一块花囿,“这里其实也可以种点菜嘛,就种点黄瓜、豆角、辣椒、茄子、玉米啥的,也挺不错的。”

“花园里种菜?”赵持满听不下去了。

“种菜怎么了,菜又能观赏又能吃,多好。”

后面传来一阵哈哈大笑声,“这话说的好,老夫喜欢听。三郎啊,你这规划好,养鱼养鸭种菜,老夫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李逍转头,来的却正是长孙无忌。

老头依然还是那身麻衫,身边仅跟了两个随从。

“看到三郎挺满意这宅子,老夫也就放心了。”

李逍笑笑,“这宅子确实挺好。”

今天李逍已经见了长孙无忌三次了。

早上朝会一次,朝会后他送宅子一次,现在又上门来了。

长孙无忌肯定有事找自己。

“太师今天好闲啊!”

“是啊,如今辞去官职,那是无职一身轻啊。无案牍之劳行,无丝竹之乱耳,就是闲的有点无聊,想着还是跟你小子谈的来,便来看看你。”胖胖的长孙无忌笑呵呵的道。

赵持满无声的退到一边,长孙无忌的两名随从更是站到了远远的地方。

塘边的凉亭里,只余下一老一少。

“还请三郎告诉老夫,下一步该怎么走?”

“下一步?什么下一步?”李逍反问。

“当然是如何保全我关陇贵族们的利益了,老夫虽迫之无奈放手辞职,可还是不太放心啊。如今朝中尽是李绩这等首鼠两端,许敬宗、李义府这等无信无义之人当朝,老夫想想就不安。”

“其实太师现在什么都不做,就是最好的做法。”李逍沉吟了一下道,他相信长孙无忌比他看的更清楚,只是他太过忧虑了而已。

为何元老们会跟皇帝之前弄的那么紧张?

还不是元老们总不放心皇帝,觉得皇帝太年轻,没经验。结果越是不放心,越是不肯交权,就越惹得皇帝不满。元老不肯交权,皇帝自然要想办法夺权。

元老们代表着关陇贵族,那皇帝只能找如李绩这样的山东新贵们支持。

现在局面好不容易缓和了一下,又何必再弄的紧张呢。

“这都到饭点了,留下来吃个午饭吧。”李逍跟长孙无忌道,人家好歹送了自己价值几千贯的豪宅,要知道这样的宅子可不仅是值钱,一般人有钱都没地方买。

李逍这样的新晋小贵族,本来是没资格落户到胜业坊的。

厨房。

宅子里的胖胖的厨娘惊讶的看着李逍熟练的戴起围布,挽起袖子。

刚从东市采买回来的新鲜猪肉,排骨还附在肉上,连皮带骨。李逍满意的拍了拍这块肉,抄起屠刀一刀下去,就正正好的砍下了一根排骨,还带着下面的皮和肉一起砍了下来。

以前的人都不会把肉分的太细,骨肉皮都是一起的。不像后来,排骨是排骨的肥肉归肥肉、瘦肉归瘦肉。

其实连骨带皮的猪肉吃起来反而比较有味道,特别是这时代吃猪肉的本身就主要以寻常百姓为主,长安的贵族官僚们可是吃羊肉的,皇帝和王公贵族们更是常吃鹿肉。

长孙无忌就如同一个寻常老者,笑呵呵的看着堂堂男爵拿着刀在砍肉。

简单的把排骨剁成一大块一大块,每块排骨上都还带着大块的肉,切下来的多余皮肉也切成大块。

然后李逍拿出一包玉米笋。

“这莫非就是玉米?”长孙无忌看着那些长长尖尖的黄色细笋状的菜惊问。

李逍笑笑,剥去外面的壳叶,把手指大点的玉米笋扔进盆里清洗。

“这玩意叫玉米笋,还算不得是玉米,是玉米上结的多余的嫩穗。多余的穗得瓣掉,要不然就会影响到产量,长的穗多了,到时反没有产量,容易结空穗,粒不饱满。”

摘掉的穗很甜,很细小很鲜嫩,上面刚长出一点点的粒芽,拿来做菜其实也不错。

“玉米笋炖排骨,最为嫩甜,可是一道好菜,一会太师就知道了。”

李逍做菜很流畅,看他做菜,甚至有种行云流水般的美感。

玉米笋洗净后去蒂,生姜、蒜头切片,青蒜切段,排骨洗净用盐先腌渍一会。

那边锅里已经加入油烧热,放入生姜、蒜头爆香,然后加入了适量的霜糖,交待烧火的丫头控制小火,熬出糖色,再让她烧大火。把简单焯了下水的排骨和带皮肉块倒入锅爆炒,加了点米酒、酱油后继续翻炒。

炒了一会,李逍往锅里加一大碗水,让水与排骨齐平,盖上锅盖。

“继续大火。”

在锅里炖排骨的空当,李逍又取来新鲜的黄瓜洗净拍碎,做起了凉拌黄瓜。

“这嫩穗有些可惜。”

“有什么可惜的,留着反而让整株玉米都结不出饱满的粒子,摘掉了也不浪费,这不还能做菜嘛。炖排骨好吃,也还能凉拌或炒着吃。”

一会功夫,锅里的水也烧的差不多了,加点配料炒制一会,大火收汁,便出锅了。

一碗香喷喷又色泽鲜亮的玉米笋炖排骨便摆在长孙无忌的面前。

“来杯烧酒?”

“可以。”

长孙无忌喉头涌动了下,他想不到那猪肉居然也能散发出这么浓烈的香味。

拿起筷子,他迫不及待的夹了一段玉米笋吃。

入口首先感受到附在上面的排骨汤的浓香,然后一口咬下去,玉米笋极为的脆、鲜、甜。

嚼起来很脆,很鲜,很甜,尤其是还有着一股浓浓的排骨肉香,没有想象中的猪肉腥味,他又夹起一块排骨,骨头上的肉已经炖熟了,一咬就脱骨,但肉又不烂,口感不柴不韧。

“如何?”李逍嘎吱嘎吱的嚼着一块黄瓜问。

“不错,出人意料的鲜嫩,这玉米笋配上猪排骨,居然是想象不到的好吃。汁浓味香鲜甜甘脆,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

“玉米真是个好东西啊,这多余的嫩穗居然也这么好吃,不错不错。”长孙无忌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排骨,嚼了四五根玉米笋,吃的满嘴流油。

放下筷子,长孙无忌望着李逍道,“我关陇有三郎这样的后辈年轻人,吾辈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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