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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陆司语从门口出来,站在电梯口犹豫了片刻,还是走安全通道下到了车库,他从警车上取了自己的水杯和一个黑色背包,车库的另一边,徐瑶正和程小冰在那里对着一辆黑色的suv取证中,徐瑶在用小毛刷子刷指纹,程小冰在四处拍照,陆司语走过去,学着之前傅临江的称呼,叫了一声徐姐,徐瑶便转了头,和他打了个招呼。

陆司语拿回了自己的杯子,拧开喝了一口,他并不急着离开,而是在一旁看了一会。

那明显是被害人的车,位置比他们停靠的位置更接近楼道口,陆司语又立在旁边看了几分钟,然后走到后备箱处,打开了车子的后备箱翻看了一下。程小冰对这位新同事很有好感,此时看陆司语发着呆,皱眉凝神中有种不一样的沉稳帅气。头发却有一缕翘起,像是呆毛一般竖在头顶。

程小冰看陆司语对此毫无察觉,抬手用取证的相机,偷偷给他拍了一张照片,相机的闪光灯在幽暗的车库忽地一闪,陆司语这才发现自己被偷拍了,侧头看到程小冰在看他,有些局促地关上后备箱,走到出口处,他又看了看车库监控的位置,这才转身上楼。

楼上现场的各种标记已经做好。按照规定,这现场会再保留一周到十天,随后才可以进行进一步清理。宋文那边正准备收工转移到楼下去,就看到陆司语走过来问他:“宋队,我能借这里的微波炉热个午饭吗?”

“……”宋文眨了眨眼看向陆司语。他的座右铭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可是就算如此,他还是觉得,这也太没规矩了吧。

带着打包盒出现场的刑警宋文还是第一次见,在炖煮尸体的锅边热饭恶不恶心?洒出点什么就不怕破坏了现场?宋文刚想责备几句,一抬头看到陆司语的微垂的眼角,整个人都蔫了起来,仿佛一只垂下了耳朵的兔子。

宋文压下了心里的火,这是个实习警员,还不懂规矩。他抬起的手腕翻了一下,看了下表盘上的时间十二点四十,原来是他这个领导忙的错过了午饭的时间,对陆司语道:“你去找朱晓,让他帮你联系物业那边把饭热了。”

解决了这个难题,宋文回头招呼所有人下了楼:“大家辛苦了,吃饭吧,这附近有两家小饭店,想网上点餐的来找我,今天我请客。”

犯罪现场虽然恶心血腥,但这些人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再恶心的场面都见识过,俗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案子不能不破,饭也不能不吃。

下午还得开工,去了小饭店还得走回来,外加宋队难得请客,所有人都选择了吃饿了吗,排着队点餐。做这行就是条件差工资少,他们一年中有很多现场都是比这还艰苦的,有时候买个烤红薯蹲在地上就掂着了。

等点的差不多,副队长傅临江凑过来,“唉,今天陆司语第一天来,你就让他做所有记录?也不准备教教?”

宋文看不得他老好人,把下面的人都像是老母鸡一样牢牢罩在身下:“新人嘛,总要锻炼一下,我发现你对他倒是格外关注。”

傅临江辩解道:“没有,我是觉得,人家孩子一个人来这边挺不容易的,应该照顾一下。”

宋文被他气笑了,“二十六岁的一个富二代是哪门子孩子?你能不能照顾一下我?”

傅临江看着宋文叫屈:“宋队,你不压榨我们就不错了。”

第5章

那小区的休闲区在小区中心,凶案的现场在小区的角落,走过去还要几分钟时间,这一队人走着散开了,宋文和傅临江落在了最后。到了下午阳光灿烂,这小区绿化的不错,四周围绿树的枝桠上冒着新芽,花也争芳吐露地开了不少,就是因为入住率不高,人丁稀少。

两个人一路说着,来到了小花园,这边有几个石桌和椅子,是给小区居民休息用的,这时候下午一点多,正是午休时间,也没什么人在。

众人的食物还没到,陆司语已经开了餐,面前几个餐盒一字排开,从左到右从荤到素摆得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的,色香味俱全,他的手里拿着一副讲究的黑色筷子,低头旁若无人地小口吃着丰盛的午饭。

宋文见状心想,这人果然是当得起他富二代的身份,真是会宠着自己啊,一点也不受屈。

五月的天气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小花园里鸟语花香,环境挺好。大家互相讨论着上午的案情,没有尴尬太久,过了两分钟,宋文定的饭到了。

等快餐一拿过来,陆司语才发现自己低估了普通刑警和自己的经济差异,每个人只有一份盖浇饭,还是菜少饭多,衬得他有点不好意思,把几份菜往前推了推,“我带的菜有多,你们不介意地话就一起吃。”

朱晓他们几个早就眼馋半天了,就等这句话,马上举起筷子就上。特别是老贾,早饭全吐了,这时候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丝毫没跟陆司语客气。

众人夹了菜吃到嘴里,马上纷纷赞不绝口。

“好吃,这厨艺不错。”

“唉,这排骨炖的酥烂入味。”

“这虾真是新鲜。“

宋文看这一群狼吞虎咽的下属,嘴上说着,“行了吧,你们几个给人家剩点。”行动上却一点没落下,夹了一块排骨,就放到自己的盒饭上。那排骨是糖醋的,用的是自然生长的生态黑猪肉,裹了一层浆汁,入口就带了一点点酸甜,咬下去是满口的鲜香,那味道不是快餐里勾兑出来的鲜味,而是新鲜的食材加上各种高档的调料,再配上完美的手艺。

宋文一向觉得最好吃的食物是第一次刚出锅的,等隔夜再热了就会失去了味道,可嘴里这块排骨,只恨不得让人多吃几口米饭。这菜的确好吃,绝对是大厨的水准,从舌尖到味蕾,都是一种享受。再尝尝其他的几个菜,一道比一道惊艳。

一桌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午饭,那几个刑警事情还没干完,都先撤了,一时石桌边只剩了陆司语和宋文,陆司语低了头收拾餐盒。

宋文问他:“这饭菜是你家里人做的?”

陆司语没提防一向严肃地队长忽然问他这个,低了头道:“我自己做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外面的总是吃不惯。”

宋文舔了舔嘴唇,还有点意犹未尽,又问他:“记录都做好了吗?”

陆司语道:“嗯,都记了,我今晚回去整理。”

“今天第一天还习惯吗?”

“还好。”

“这个案子到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我倾向于熟人作案,分尸的人有一定的医学基础。”话说到了这里,陆司语的手微微一顿,然后开口说:“我认为凶手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分尸而分尸。”

宋文双手抱臂:“怎么说?”这话有点绕,但是他想了想,瞬间明白了陆司语的意思。

“经典的案例中,分尸抛尸无外乎几种原因,最常见的,是不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增加勘探的难度,隐藏嫌疑人的踪迹,方便弃尸,其次则是,和性有关,杀戮和分尸能够给部分人带来快感。”陆司语收拾好了餐盒放入背包,抬起头看向宋文,“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这两种原因都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陆司语摇摇头,低头把包合拢,不愿意再说。

新人,总是会主观臆断一些内容,现在的刑警工作其实很讲究推理,每个线索必须要脚踏实地才能够最后定论,陆司语的这种观点似乎太过虚无缥缈,宋文起身收拾了那几个一次性餐盒道:“我们继续查吧。”

到了下午,林修然先带着尸体回了警局,尸体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越是早些解剖,对案子的侦破就越是有利。

两点时,警犬被调了过来。

南城市局的常用警犬主要是四只,平时和缉毒那边的养在一起。傅临江这个人每天乐呵呵的,不光与人为善,和队里的警犬更是相处融洽,那些狗见了他就像是见了亲人一般,飞扑过来把傅临江从上到下舔了个遍。

今天出警的是三黑和四花两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傅临江、老贾牵着两只狗,带着那位法医助手把附近的几个垃圾场翻找了一边。到了下午五点多,几个被翻找出来的蓝色袋子就凑到了一起。

徐瑶翻动着,把袋子里找出来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整理存放,准备回了警局之后进行进一步的化验。由于五一假期,很多垃圾场也清理不及时,导致他们这一下午收获颇丰。

袋子里不光有部分残存尸体,一把刀具,还有几件洗过后剪碎的血衣。

晚上七点多,宋文终于确定再也翻找不出什么蛛丝马迹了,这才下令收工,大家纷纷上车,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除了需要把物证,配枪还有剩余的尸块送回局里,其他人可以直接回家。

之前林修然是坐的局里专门的运尸车走的,还有三辆警车停在了小区车库。徐瑶程小冰朱晓上了一辆,陆司语跟着傅临江和老贾往来时候的车上凑。那边宋文一个人拿着车钥匙,“唉你们不嫌挤得慌啊?”刑侦的几个人都往那辆车上去。弄得这一辆上只有他一个人,明显是资源分配不均。

傅临江摸摸鼻子:“可我们和你家真不顺路啊。”

宋文道:“怎么不顺?我要去找趟周医生。”

这倒是挺顺路的,一时间,其他的几个人却都低了头,不搭茬了。

陆司语看了看这情况,睫毛颤了颤,主动站出来解围道:“我和宋队一起吧。”说着话迈出不知者无畏的第一步,其他三位哥哥都以感动的目光看向他,恨不得给他一面解救天下苍生的锦旗。

宋文那个工作狂,特别喜欢在车里聊工作,这都下了班了谁不想放松一下?以前大家是被逼无奈,现在有了新人,光明正大地抛了自家队长而去。

宋文看着陆司语往过走来,眼睛微微眯着看着他,揣摩着陆司语的想法。

正要上车,陆司语的脚步却是一停道:“……我把水杯落在犯罪现场了。”

宋文皱眉又有点无奈:“小祖宗,你怎么又把东西落了?”中午是水杯忘在车里,晚上又是水杯忘在现场。

还好物业那边的钥匙被作为物证还没还,宋文递给陆司语,开车门道:“我陪你上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吧。”陆司语的话里有点惶恐,像是做错事的新人,急于弥补自己的过失,不等宋文回答,他转身独自走向了楼道里按了电梯。

宋文在他身后不远处,看了看那间电梯,最后没有跟上去。

外面已经黑了,走廊里亮着淡淡的光,陆司语小心钻过了拉着的黄色警戒线,打开了门,在这华灯初上之时,重返了分尸现场。

现在是晚上,客厅里一片漆黑,那种淡淡的肉味还在。他没有开灯,借着月光,走入客厅以后拿起了放在餐桌上的保温杯,放入书包内。然后他并不急着离开,而是开始环顾四周,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一点亮光,犹如一只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眼神锐利而又淡定自若。

说来奇怪,这房子白天看上去和晚上看起来完全不同,也许是因为发生过凶案的原因,晚上的房子多了一丝阴冷,凭着记忆,陆司语走到了外卫的门口,浴缸里的水还是半满着的,尸体却已经不在。

陆司语合上了眼睛,他错过了平时晚饭的时间,现在胃里已经是空了,有一点轻微的刺痛感。从小时候起,他就记恨这种饿了的感觉,像是生命从身体内部抽离。

陆司语感觉不到身边的温度,好像有冷冷的冰水喷溅在身上,把他引入黑暗之地。在那瞬间,他就是那个蹲在卫生间中切割尸体的人,榨汁机的嗡嗡声,血液流淌的滴答声,锅子上炖煮着东西的滋滋声交汇在一起。

他带着手套,穿着雨衣,首先割下了人头,这东西太碍事了,那双眼睛好像在盯着他,他把人头用保鲜膜包裹了起来,放入了冰箱里,然后他回到了洗手间,面对那具无头的男尸。

手中的刀子像是解剖一般划开尸体,血液随着每一次的刀到喷溅出来,他的心里异常的平静,动作步骤井然有序,心里有点解脱感,只有这样,手下的刀口才能如此平滑,他的速度并不快,在伤口的切割中,既没有看到惶恐不安,也没有感到一丝兴奋,刀顺着骨缝,分离四肢,割开皮肉,撬开肋骨,像是在完成一件蓄谋已久的任务。

很长的时间,他沉浸于此,用所有感官的专注来消散孤独与恐惧,有一种力量在心里支撑着他,让他完成这一切。

榨汁是从心脏开始的,他小心翼翼地捧出那红色的脏器,切了几刀放入榨汁机中,随着机器嗡嗡作响地切割,里面的肌肉与神经化作了一滩红色的粘稠汁水,像是一杯红色的豆浆。然后是胃脏里面夹着没有消化完全的食糜,肝脏连着绿色的胆囊,最后是肠子,用手捧着从尸体里拉了出来,为了方便榨汁,他用剪子把那些器官剪成小块,和平时处理那些食材没有什么不同。

每当血腥的味道浓烈起来,他就拧开浴缸的下水装置,开始换水。他从冰箱里取出冰块,洒在尸体的旁边,然后他把一条条的胸骨和肉块放入锅中。高压锅,炖锅,蒸锅,能够用上的一切容器,火苗腾地升起,水里开始咕嘟咕嘟冒着泡泡,滚上了一层浮沫。又是那种浓浓的肉香,似乎撒上盐和胡椒粉就能变成美味,他把这些煮过的骨头分着装在了袋子里。

所有的工作做完,他小心地检查了一下,然后打开了淋浴喷头的水,想把血迹冲刷干净,正是这个举动,让一些血迹没有来得及顺着地漏被冲下去,而是积攒到了浴缸的后面,顺着楼板缝隙渗了下去。

时间两端,陆司语和凶手遥遥相望着,像是在进行无声的交流……

哪里不对呢?他好像忘了什么动作……

陆司语沉思了片刻,另一手的刀缓慢切割了下去……这个动作又是意味着什么?

第6章

五分钟以后,陆司语锁好门,下楼来到了停车场,另外两辆车已经开走了,只有宋文在等着他。看他坐到副驾的位置,宋文问:“怎么这么久?”

陆司语低声说:“找了一会……”

“门锁好了吧?”

“嗯。”陆司语低着头拉好安全带。

“你住哪边?我直接送你回家吧。”宋文看他精神不太好,又觉得自己对这位新人的确有点苛责,送他回家全当弥补。

陆司语开口报了个地址就开始低头玩着手机。他的眼睛看着手机,心里却在想着别的,全没察觉手机屏幕已经变成了黑色。

今天陆司语在死者手机里发现了一个细节,在浏览器的收藏栏里,有一个app的标记是一个蓝色的圈,其他人没注意,陆司语却碰巧认识——blued,那是一个男同交往社区平台。手机他也就碰了两分钟,记录了一下手机的型号和号码就被物证收走了。这个发现不好说,陆司语也就谁也没有告诉,估计随着侦查,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

天色已经暗黑,开出去不久就上了高架,城市的道路上,各种车灯排了长龙,早上是上班高峰堵车,现在是下班高峰堵车,都市人在城市里,就像是候鸟一般,每天迁徙着。

陆司语发了一会呆,看向了车外,从这个角度看出窗去,可以看到南城的标志性建筑——南城塔。那也是南城的第一高地,在城市的夜空之中,南城塔上灯火熠熠。

似乎是从古巴比伦开始,人类就喜欢建塔,总觉得高塔伫立,是最为接近天空,接近神灵的所在。世界上有很多的城市,塔都是那里的重要地标。有名的塔不计其数,什么埃菲尔铁塔,东京塔,迪拜高塔,东方明珠……这些塔各具特色。南城的塔也不例外,在二十多年前,南城人以富商为首,倾尽半个城市的财力才修建了这座塔,它耗费了很多的金钱,人力,却也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塔上建有一座观光台,站在塔上可以俯视整个城市。

曾经,这座塔是人们的希望所在,是南城的骄傲。人们就连出行,也经常约在塔下见面。

在十几年前,南城经历了一次变革,企业改制,众多人失业,那时候,出现了第一个从南城塔上跳下去的人。

一时之间,这样的举动震惊了整座城市。

人们再次看向这座塔,目光却变了,那时的大环境下,甚至出现了效仿者,数月里,这里甚至发展成了自杀圣地。为了改变状况,南城政府不得不出资对塔进行了一次修复,杜绝了安全隐患。

再往后,经历了镇痛之后的南城飞速发展,南城塔也不再是孤零零地,在它的旁边,很多高层建筑林立了起来。

如今,这地方已经是南城人的记忆了。唯有游人们,还把这里当作打卡的景点,每天往来络绎不绝……

在黑暗之中,不远处的南城塔上灯光投影下来,照得陆司语漆黑的眼眸亮起了星星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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