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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凌奚月那道传送符是崆峒长老亲手绘制,质量过硬,一转眼就将他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头。

在那里,他豢养的灵宠——一条通体纯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圆滚滚的,像个活蹦乱跳的煤球。

“阿月,你吓死我啦。不是说好了,在青城办完事情才回来吗?是不是老色.狼又为难你了?我帮你咬他!”

博美已开了灵智,一口软糯奶音,颠颠地冲他跑过来,蓬松的大毛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凌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亲手抱来了这条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当作自己的灵宠。

凌霄城中人尽皆知,大公子凌凤卿的灵宠是一匹狼,来自北方雪山之巅,通身也是雪一样的白,看上去威严而又高贵。

就如同“凌大公子”给人的印象一样。清冷高华,飘逸若仙。

但在凌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内里不过是一个高配版的齐新蕾。至多比她更阴险一些,懂得拐弯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条狗来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泾渭分明,高下立辨。

凌奚月知道自己势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温顺的、与世无争的弟弟,安静地等待时机。

大哥让他养狗,他就乖乖地养。

幸好狗很可爱,他看着也有几分喜欢,觉得比人顺眼多了。

养着养着,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说凌奚月有八斗真心,在他遇见姜若水之前,其中七斗可能都喂了狗。

“阿玄,你别紧张。”

凌奚月伸手撸了把狗头,眼角弯弯,依旧是一脸无可挑剔的温柔笑意,“你瞧,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崆峒老儿没有为难我——他再也为难不了我,也为难不了任何人了。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只可惜动手的不是我自己。”

“???”

博美歪着小脑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像两粒黑葡萄,直勾勾盯着他瞧。

凌奚月:“……”

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我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穷奇’一事,日后将消息送给大哥的仇人,也好给他添些麻烦。只是,我没想到……”

回想起方才齐家那一幕,凌奚月一手按着眉心,抿出个半带无奈的苦笑:“没想到,我这边还没问完,那边苦主就杀上了门,好生厉害,当场把齐三和崆峒老儿都给废了。若是我跑得不够快,下一个被废的就是我了。”

“这么厉害呀。”

博美一吐舌头,“废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着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爷故意害你,让你流落黑市,被人剥去了身上的鹓雏血,你又怎么会比不过大少爷。以后要是你们相争,他肯定帮着……”

“嘘。”

凌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说什么呢。我怎会与大哥相争?只不过,如果他自己绊了一跤,跌出个好歹来,凌霄城不可一日无主,鹓雏后裔不可一日无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

他还不至于像齐雨薇一样,做那种亲自下手的蠢事。

只不过事成以后,要怎样慢慢料理那位大哥,就是另一桩事情了。

“对对,就是就是。”

博美是个标准小狗腿,一个劲儿地冲他摇尾巴,“对了阿月,大少爷的‘仇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呀?你不是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想要与他们结盟,一起对付大少爷吗?”

凌奚月一脸为难地揉了揉太阳穴:“这个啊……”

这个啊,是真的不太好办。

他原本打的主意,是找到“穷奇”之祸的受害者——尤其是童氏遗孤,悄悄将幕后主使的消息透露给他们,点一把火,扇一阵风,怂恿他们去烧凌大公子的尾巴。

但他没想到,这“遗孤”是个实打实的狠人,根本用不着他煽风点火,直接和唯一能与凌霄城争锋的九华宗搭上了线,哐哐两下,起手就打爆了自己仇人的狗头。

凌奚月想起舒凫嬉笑怒骂的模样,想起她刻薄的口吻,飞扬的眉目,一张嘴能把自己的未婚夫怼出翔来,只觉得她没半分少女青涩,一点也不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自己利用她的如意算盘,怕是落了个空。

而且……

“小姑娘一身正气,霁月光风,眼中揉不得沙子,想来是不会喜欢我的。”

他心中忽然有点遗憾。

凌奚月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上就是有许多坏东西,自己坏得冒泡,却偏偏喜欢好人。

凌奚月是喜欢好人的。

舒凫想的没错,他的确喜欢姜若水这样柔情似水的圣母,因为她善良纯净,不染纤尘,是他内心珍藏的一片净土——如果得不到,就要烧成焦土那种。

舒凫不知道的是,对他来说,“温柔圣母”不是一见钟情的必要条件,“净土”才是。

圣母他可以,性烈如火、光明磊落的暴躁老妹儿,只要一颗心剔透干净,他也可以。

虽然舒凫看他的眼神像在骂他撒币,但他却觉得,她骂人的样子真的好靓仔。

“‘朗朗乾坤是我主使,昭昭日月为我撑腰。’这样漂亮的话,我是一辈子也讲不出来了。”

凌奚月在一块平滑的青石上坐下,一手撑着白净额头,一手闲闲垂落,指尖一下一下地敲打山石。

“天涯何处无芳草,这道理我自然明白。然而天涯浩大,要寻一枝合乎心意的花,可不是容易事啊。”

博美觉得他今日有些古怪,仰起头呆呆望他:“阿月?你怎么啦?”

“……”

凌奚月身量瘦小,又生了一张显年轻的娃娃脸,看着还是个半大少年模样。这会儿他坐在朦胧的曙色中,细碎的阳光给他描了一圈金边,勾勒出清秀眉眼,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漂亮精怪。

“没什么。”

他的嗓音轻柔,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就是在想,齐玉轩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让她骂。她还不如多骂我两句呢,起码我不会回嘴惹她生气。”

“我在凌霄城见惯了蝇营狗苟,奴颜婢膝,从来没有人那么义正辞严地骂过我。就这么一会儿没听见,我还真是有点想她了。”

博美:“……………………你没事吧?????”

……

舒凫:“阿嚏!!!!!”

柳如漪:“小师妹,怎么回事?着凉了?”

舒凫:“不知道,我觉得像是撞鬼了。”

女鬼田馨:“你叫我?”

舒凫:“……并没有,你不要突然趴在我肩膀上,很吓人的。”

此时的舒凫还不知道,就在刚才,发生了一次阴差阳错的世界线收束。即使与原著相差十万八千里,“姜若水”依然引起了凌奚月的注意。

只不过这一次,凌奚月变态的方向……稍微有点不太一样。

舒凫没有在意这个喷嚏,她正忙着与田馨建立感情,一边热情交流吸猫经验,一边激情辱骂“连猫都不放过”的败类人渣,顺便分享了一下两个世界的脏话艺术,收获颇丰。

舒凫:“像齐三这样的,我们一般叫他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田馨一拍大腿:“嗨,那多对不起狗!用带‘狗’的词辱骂别人,那可能是在骂人。用来骂他们,那肯定是在骂狗啊!”

舒凫深以为然:“对不起,我又辱狗了。”

至于江雪声和柳如漪,他们正与齐锋等一干家主攀谈,谦逊有礼,谈吐斯文,乍一看就跟两个正常人似的。

齐三爷和他的女儿已经被押下去等候发落,齐玉轩苦苦哀求未果,反而惹火了他的暴躁老爹,也被施了禁言术一起拖去思过。崆峒长老是凌霄城狗腿,齐家不好处置,便由江雪声一麻袋套了,说是要背着这条狗腿回去“与掌门商议一番”。

光看他那轻松恬淡的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背的是条火腿,准备和掌门商量一下油煎还是炖汤。

一通礼貌的商业互吹之后,齐锋忧心忡忡地开口道:“齐某听闻,凌霄、九华、天衍、玄玉四大宗门,一向各行其道,互不相扰。昙华真人仗义出手,齐某感激不尽,只怕连累了九华宗……”

江雪声温和道:“放心,连累不了。”

“是啊。”柳如漪粲然一笑,“青城本就在南方地界,这一趟是凌霄城暗度陈仓,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掌门八面玲珑,有他周旋,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要说连累,左右不过是连累他多掉几根头发。”

舒凫:“……”

可是掌门又做错了什么呢?

根据她稀薄的记忆,九华宗这位“掌门”在原著中没什么存在感,似乎是个勤勤恳恳、每天在秃头边缘徘徊的劳碌命。

除了脱发有点严重之外,掌门算得上人美心善,而且十分称职,修为手腕样样不差。

但九华宗实在太大,掌门分.身乏术,独木难支,各峰内部事务便一般交由掌峰全权处理。因此,姜若水在天玑峰饱受欺凌,又一直独自默默忍受,掌门一无所知,自然也没能帮上什么忙。

用舒凫的话来说,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你得哭啊!

当然,这一次她不打算哭。

她要让齐玉轩和姜宝珠哭,最好是哭到天地变色、江河逆流,眼泪淹没天玑峰,哭声震塌羡云台。

……

半刻钟后。

柳如漪交代完善后事宜,又温声细语地安抚了众人一阵,一力担保凌霄城决不会再来找麻烦,要找也只会找上九华宗。

九华宗家大业大,他敢来就杠他娘的,大不了关门放掌门。

“……”

舒凫心有戚戚,觉得掌门真是太难了。

正如她先前所料,江雪声师徒声名在外,一旦亮出身份,便是两块行走的金字招牌。各位家主围着他们,七嘴八舌地恭维半天,仍是一个个意犹未尽,恨不得加个微信,粉个微博,再聊他个十年八年的。

其中又数白宗主最为热情,只见他满脸堆笑,分明是个看见“名师培训班”就走不动道的冤大头。

白宗主兴奋地搓手手:“那个,昙华真人,您看犬子……”

江雪声扫了白恬一眼,淡淡道:“资质平常,悟性不坏。若有良师指点,不说出类拔萃,要振兴白家却也不难。”

此话一出,就连白夫人也不免动容:“恬儿当真有此机缘?不知真人可否……”

“三个月后,九华宗将在羡云台举办入门试炼,广收门徒。”

江雪声仍是淡淡的,既不过分殷勤,也不会让人觉得敷衍怠慢,“令郎若有这份心,不妨试上一试。”

白氏夫妇喜上眉梢,白恬更是激动得语无伦次,一连冲江雪声鞠了好几个躬,张口就是一句“多谢师叔”,又忙不迭地改口说“多谢仙人”,再没有半点骄矜倨傲之态。

他一抬头看见舒凫,又难掩喜色地连连挥手:“道友,道友!再过不久,我便去九华宗找你们了,你且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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