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默克拍了拍金兰殊的肩膀,说:“年轻人啊……”
金兰殊说:“怎么了,老人家?”
舒默克一阵沉默:“我很老吗?”
金兰殊却道:“我比起你也不年轻,为何总叫我‘年轻人’?”
舒默克却道:“我好歹比你大几岁,叫你‘年轻人’也不算占你便宜,但我也不至于是‘老人家’吧?”
“好的,”金兰殊回应,“中老年人?”
舒默克心想,我真的要给这个人评a吗?我是不是有受虐倾向?
金兰殊回到公寓的时候,心思还是被那条丝巾所缠绕着。
他坐在公共客厅看书,心里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宋风时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一直互相回避的室友大剌剌地坐在客厅沙发上,顿感意外。
“嗯?”宋风时愣了两秒,立即堆上笑容,“你在呀?”
金兰殊答:“这是我住的地方。为什么不在?”一边说着的时候,金兰殊一边瞄着宋风时的脖子,那一截雪白的脖子上并没有系上碍眼的丝巾,这让金兰殊的心情稍微没那么烦躁。
宋风时总害怕尴尬,便换了个话题问道:“今天看到你和一个绅士在逛店?他是谁啊?”
在金兰殊用余光观察宋风时的时候,宋风时当时也在默默在意金兰殊。他也察觉到舒默克提出要给金兰殊送东西了,只是金兰殊拒绝了而已。
金兰殊答:“他是我的上司。”
宋风时心想:难道是潜规则?
舒默克当然是没有“潜规则”金兰殊的。
以他所言:“我想跟谁上床还要给人好处?我有没有那么惨?”
第六章
在那次事件之后,金兰殊显出了宋风时的更多的关心。
他甚至想送一条丝巾给宋风时,然而却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是,他想:“像我这样一个全a的天才,居然想不到一个送礼的理由?这岂不是奇耻大辱?”
他不服输的个性致使他产生了极好的创意。
他富有创造力地将宋风时晾在窗边的丝巾扯烂,并一脸理所当然地说:“噢,我弄坏了你的丝巾。”
宋风时原本还挺心疼的,看着金兰殊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也有些气,却保持笑容:“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兰殊便启用“是的,但是”句式说:“是的,确实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还是给你赔一条吧。“
这个“是的,但是”句式显然没有让金兰殊显得更讨喜一些,反而像让宋风时跳起来打他狗头。
宋风时难免脸露不悦之色。
金兰殊便问道:“怎么?这条丝巾很重要?”
宋风时答道:“不是,只是挺贵的,我也失业了,挺不舍得。”
“失业了?”金兰殊极为好奇,“为什么?你不是在那个门店做得好好的?”
宋风时苦笑着摇摇头,便搪塞道:“没,我最近忙着别的事情,就先停止了兼职。”
金兰殊虽然情商很低,但又不是傻子,相反,他在一些方面颇为敏锐。他便问道:“怎么了?难道是和上次送你丝巾的先生有关吗?”
“唔……”宋风时有些尴尬了。
金兰殊说道:“你告诉我也没关系,你知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这倒是真的。
宋风时颇为感念金兰殊难得的关心,便说:“不是什么烦恼,我只是觉得收了对方的礼物非常为难,他后来又在手机上约我出去。我没有答应,他便来到店里问我什么时候下班,我回答‘这个说不定的’,店长却立即告诉了他我下班的时间。我感到很困扰,店长的态度也有些奇怪,让我不太舒服,就辞职了而已。”
“那确实不是你的错。真是可悲的人——我是指那个客人,”金兰殊说,“魅力如此低下,非要做这种手段。”
宋风时原本有些郁闷,听到金兰殊的话反而笑了:“这算哪门子的安慰?”
金兰殊有些惊讶:“我并没有安慰你。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
宋风时瞬间,对金兰殊有些既爱又恨的。
他又怪自己,金兰殊稍微对自己和颜悦色,他便要卑微的高兴。他真的要将金兰殊刚刚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录起来,一天听三遍,好好镇定,敛去妄想!
宋风时失去了报酬丰厚的兼职工作,却又难得地闲下来了。
学校课程不重,他又尚未找到下一份兼职,便先为平伏自己的心情培养个打发时间的爱好,去园艺店买了一盆花,每天勤洒水、修剪枝叶,静待花开。
月末的那一天,宋风时从床上起来,走到客厅里,便见那花盆上的绿枝上袅袅娜娜地绽放了嫩红的、饱满的花,犹如舞女红裳一样明艳可爱。但让宋风时更感意外的,是花苞的枝上系了一条水绿的丝巾,打着一个蝴蝶结。蝴蝶结轻柔无比,在风中微颤,如同即将振翅的蝶儿,而这个结也打得极为对称——对称得让人怀疑打结的人应该有严重的强迫症。
盆栽下压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字,看自己就知道是金兰殊的亲笔:“赔你的丝巾。不用谢。”
宋风时又是苦笑不得的,用手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丝巾——动作放得很轻,不知是怕伤害了刚绽放的花、还是怕伤害了名贵的丝巾——无论是哪一样,都很叫人心疼。
他将丝巾攒在手心,又重复在心里播放了金兰殊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好稀释自己内心不合时宜的喜悦。
可不能有那样子的错觉啊。
虽然如此,宋风时又很想再去尝试接近金兰殊。
金兰殊就像是蔷薇带刺了,美丽而可恨的。
他想去接近,被扎了一下,但又仍为之倾倒。
可惜,当他决计再次欣赏这朵蔷薇时,蔷薇却要飘远了。
舒默克有个项目要带去法国做,问金兰殊要不要跟去。作为实习生能有这样机会,金兰殊当然非常高兴。他回到宿舍,也跟宋风时分享了这个消息。
宋风时一时错愕,半晌便缩回了想要靠近的手了。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典礼上,宋风时还戴上了那条水绿色的丝巾,可惜仍在做项目的金兰殊没有出现在典礼上。宋风时踩熄了自己心里最后的那点焰火,径自坐上了回国的班机,自此也断了与金兰殊的联系。
金兰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风时回国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时尚集团的offer,职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时尚集团坐办公室,吃穿都要“得体”起来,花的就不少了。更别说,他还欠着他亲爸的“学费”要还呢!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机会,在学姐的介绍下去了宝梵琉的门店当导购。
导购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话,确实会比坐办公室的助理要高。
现在宋风时也做到店长的职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遗憾,觉得如果自己当初去了做助理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更好的人了。
但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他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联系老同学,直到最近被学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学的sns号,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