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天的心情好像很好。
出乎意料的好。
两个人低头吃面,餐桌上气氛安静又温馨。
温笙好久没自己下厨,对自己煮面的手艺有点不自信,但还好周驭什么也没说。
他可能是饿了,吃得很快,也很香。
温笙怕他不够,正要再去拿点什么别的东西来给他配餐,周驭却突然出声。
“今天去看奶奶了?”
温笙一顿。
碗中已经见了底,周驭放下筷子,抬眸望着对面的温笙,黑眸有些深沉。
和他视线对上,温笙眼中的怔愣很快退去。
她很轻地对他点了一下头。
“下午去的,待了一会儿。”温笙也没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她很平静地说:“回来这么久,还没去看过她。下午突然想奶奶了,就去了。”
温笙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明显低了下去。
周驭望着她,黑眸微动。
他伸手过去将她的手握住,柔声问:“怎么不叫我一起。”
“你有工作嘛。再说,我也想一个人和奶奶说说话。”温笙抿抿唇角朝他笑。
她知道他是担心她,眨眨眼睛,又补充一句:“不过我跟奶奶说了,下次我们会一起去。”
“好。”周驭一口答应下来。
他也不问下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他是不是有别的事情要做。满口答应得这么干脆,温笙倒是觉得有些好笑。
“你为什么好像很紧张似的?”
周驭看着她笑,自己却笑不出来。“你哭过。”
温笙闻言,眼睫颤了颤,也没隐瞒。“嗯。”
她话音刚落,餐桌对面的男人就起身过来。
温笙被他揽入怀中,侧脸贴在他腰间。
她能清楚感受到他的体温,和他抱着她时的力道。
周驭低沉的嗓音从头顶落下。
“我答应过奶奶,会好好照顾你们。”
温笙鼻尖有些泛酸,嗯了一声,“嗯,我记得。奶奶也记得。”
周驭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在某些时候,他或许是个混蛋,但他一定是最守承诺的混蛋。
他答应过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过去六年,温笙远在千里。
他无可奈何。
除了替她在温奶奶坟前遥寄思念,他什么都做不了。
但现在她回来了。
他给出的承诺,是时候要实践了。
外面好像又在下雨,淅淅沥沥的雨声惹得温笙眼眶湿得厉害。
可她今天已经哭得太多了,她不想再哭了。
“好啦,快放开我。”温笙拍拍周驭的后腰,正让他放开自己,手机忽然响了。
是温笙的。
电话就在手边,她分辨出是自己的铃声,吸了吸鼻子转身去接手机,自然而然也从周驭怀里退了出来。
温笙没注意来电显示上的陌生号码,电话接起时,听筒里润朗的男声及其突兀地出现在了她和周驭之间。
“笙,我到s市了。好想你,不出来见我一面吗?”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是不是都去看车了!上一章的评论少得我要哭了o(╥﹏╥)o 55555这一章快让我看见你们挥舞的双手~!
ps:车我只挂两天哈,过了时间就等番外时候再来找我拿吧~
感谢阅读。
第37章 情敌
林光启这次是来探亲, 顺便打算将他的“亲”接回瑞士。
在下飞机之前,他没和任何人打过招呼。
到了机场,他换上新的手机号, 首先给沈斯去了个电话。
瑞士彼时还是下午, 沈斯刚刚结束一个会议,准备和温世礼核对回国时间的时候, 林光启的电话过来了。
沈斯起初看见这个国内号码,犹豫了一会儿,接起来听见是林光启的声音, 沈斯顿时惊了。
“你跑到s市去了?!”
林光启正在咖啡厅结账买咖啡, 收银员在帮他用微信结算,付好款后,林光启恍然露出惊喜的神情来,同时不忘回以一个热情的电眼。“美丽的天使果然都是善良的。谢谢你,我的天使。”
收银员或许是没碰见过这么帅嘴还这么甜的男客人, 瞬间从脸红到了脖子根。
林光启拿了咖啡,挥挥手和人告别,然后才把电话贴近耳朵。
“嗨,simon。”
林光启拖着行李箱,他一身黑色机车服、同色紧身裤, 身上叮铃哐啷的戴着许多链条配饰,外加一双马丁靴。良好的气质外形和这一身朋克造型的装扮让他看起来像是某个电影明星。
出了咖啡厅, 林光启左顾右盼一下, 找到了出口指示牌。
他对电话里说:“simon,我有事要请你帮忙哦。”
沈斯刚才听见他在撩妹,一直没出声,这会儿听他说要帮忙, 他才接着把自己的惊讶说完:“你怎么跑到s市去了?!林董事长知不知道?温总知不知道?你不要告诉我,你跑去s市是为了旅游…你、你不会是要去找温笙?!”
沈斯素来稳重妥帖,他鲜少这样失态。但林光启这个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每次他都突然做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举动来,让人大吃一惊。
这次肯定也不例外。
一想到他有可能的目的,沈斯就不禁皱紧了眉头。“林少,你……”
“simon,你太紧张啦。放心,我又不是老虎。”林光启推着行李箱,机场外刚刚下过雨,潮湿茫茫的夜色中,霓虹闪烁着迷了他的眼。“就算我是为了笙才会来这里,我也不会吃了她。毕竟我是为了爱情。”
果然是为了温笙。
沈斯没理他最后的玩笑,沉了声道:“林少,小姐回国之前应该已经和你说的很清楚了。”
“她是说得很清楚。不过。”林光启也不否认,眯了眯眼,他勾唇轻笑:“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更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让你和她都这么坚持。”
沈斯一顿:“林少……”
“好啦。”林光启将他打断:“你帮笙做了那么多事,我都没和你绝交。现在你也得帮帮我,不然我就要和你老板告状,是你帮笙偷偷回国的哦。”
“……”沈斯被威胁了。
他沉默着思忖了一瞬,然后很快做出判断。既然现在林光启已经到了s市,他能做的事情就已经很有限了,还是先稳住他最好。
“你要我做什么?”
“啊,帮我定个酒店。我来得太急,忘了定酒店了。”林光启随手拦了路边一辆出租,司机从车上下来帮他搬行李。
他笑眯眯地对电话里叮嘱:“五星级以下我不住。”
“要套房,大浴室,落地窗,能俯瞰夜景的楼层。哦对,最好再帮我定一瓶好酒,我饿了,牛排套餐也来一份。还有。”
沈斯:“……还有?”
“嗯嗯。”林光启点点头:“还有,你请客。”
沈斯:“……”
挂了电话,林光启十分有亲和力地对帮他搬行礼的司机师傅说了声谢谢,而后从口袋里抽出一张一百递给他。“您的辛苦费。”
司机推说不用,林光启也不劝。耸了耸肩,将钞票放在后备箱上,上了车。
司机定睛一看,那纸钞是绿的。
竟然是美金!
他这是拉了只大肥羊!
已经被定位成肥羊的林光启落座后排,放松的身体舒展开来。
车里开着空调,电台里播放着一首经典老歌。
舒缓的曲调像雨后的黄昏一样美妙。
嗯,很符合此时的境况。
他舒服地舒了口气。
司机判定林光启是个不熟悉s市状况的外来者,显然这判断是百分百正确的。
车子没走快速进城的机场高速,而是围着周边绕了一圈。
机场算是远郊,此时黑灯瞎火的,又下过雨,车窗外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
司机不敢把绕路这件事做的太明目张胆,很快进了城,他又围着市区绕了起来。
市区很大,也热闹。
纵然又是一阵大雨倾盆,但街边大排档,各色档口,市中心的高楼大厦,全都灯光明亮热闹非凡,满目的琳琅看得林光启眼花缭乱。
司机热情地和他介绍窗外地标,周边各种好玩好去的地方,显然已经把这趟绕远的车程变成了一条有趣的旅游路线,直到林光启问了他一个地名。
那是个老小区,在中心城区里,离他们现在的地方有点距离。
司机虽然知道怎么去那个地方,但他忍不住好奇:“你要去那儿?那儿可没什么玩儿的,都是些老房子,你们年轻人恐怕住不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