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喜欢外面是不是?”柒夏温柔地问道。
孩子什么都不懂,只是咿咿呀呀着。
柒夏抱着孩子认起了路边的花草,她也知道孩子听不懂, 但就是想要和他多说些话。
哒哒的马蹄响起,柒夏抱着孩子,“马,这是马过来了。”她原本欢喜的声音忽然一顿,原来那清雾之中的马车是她曾最熟悉的简家的马车。
简家常用的是三辆马车,一辆是供简延恩用,一辆是简家姐妹用,还有一辆是简家的下人用。此时过来的正是简家两位小姐常用的马车。
柒夏的心尖儿一颤,想着自己的狼狈模样,直觉性就想要避开。
“你个贱·人。”柒夏的耳朵忽然被人捉住,她手下意识地收得更紧一些,她还记得怀中抱着的是她的儿子。
“你是不是诚心的?说好了去简府,拖拖拉拉在后面像什么样子?!”吴赫死死拧着柒夏的耳朵。
柒夏被他拧得觉得耳朵发烫,都要掉下来,怀中抱着孩子,“疼,放开我,轻一点。”
“坐月子对你太好了。”吴赫松开了柒夏的耳朵,“把马车拦住了。”
吴赫因为看到了简家的马车,一溜烟就跑了过来,在城中的时候,简家的马车素来是行得不快的,所以吴赫才能跑到马车前面,此时说完了话,把她怀中的孩子夺了过来,在她的屁股上一踹,就让柒夏一个踉跄上了前。
简宝珍撩开帷幕的时候,就见到这样的柒夏。
穿着靛蓝色的衣裙,腰身有些粗,头发用一小段与衣料同色的布裹住了头发。她单手捂着耳朵,手指缝里有鲜血蜿蜒流下。略有些偏黄的肌肤,淡到几乎没有唇色,死气沉沉的一双眼,这让简宝珍楞了一下才认出是柒夏。
她还记得以前的柒夏是娇俏美丽的,怎的如此狼狈?
抱着怀中啼哭不止的儿子,吴赫上了前,对着简宝珍作揖,“二小姐万福,我婆娘见着简家的马车,就赶紧上前请安。”
柒夏原本神色怔忪,听到了吴赫的话,听到了孩子的啼哭声,整个人才鲜活了起来,她的一只手撑在地上,手上是擦过的痕迹,“把孩子给我抱罢。”
吴赫本就是让柒夏拦车,只是怕拦车伤到了孩子,此时听到柒夏的话,痛快地把孩子交还到柒夏的手里。
柒夏抱着孩子,上下颠着孩子,很快就安抚住了孩子,停止了啼哭,只是委委屈屈用小手塞到口里,湿漉漉的眼看着娘亲。
简宝珍见着柒夏熟练地哄孩子,目光里头流露出一丝怜悯来,难怪常说嫁人之前是清水里头养着的珍珠,嫁了人就是死鱼眼了。
想到曾经柒夏告诉她的那些从简宝华那里得来的信,对柒夏也就多了几分耐心,“这孩子看上去才一团大,怎么就抱出来了?”
吴赫连忙说道:“孩子今个儿满月,还没有给孩子起名字,李氏原本是大小姐身边的人,我就踅摸着,让大小姐给孩子起个名字,不瞒二小姐说,这孩子出生了就没有给起个名字,就宝宝、宝宝这样叫着。如今想让大小姐赐名,也是想让孩子沾沾福气。”
让简宝华起名?简宝珍一下子便懒得管这档子闲事,“我出门的时候姐姐还在府里……”
“二小姐。”柒夏忽然开口,因为简宝华点破二十两银子的事,她恨极了简宝华,让简宝华替她的孩子取名字,倒不如让简宝珍来,“二小姐是个有福气的,既然遇上了二小姐的车驾也就说明这孩子和二小姐有些缘分,二小姐替我家宝宝起个名吧。”说完之后巴巴望着简宝珍。
吴赫先是一愣,想想那一日简宝华的冷淡,指不定真上了门也讨要不到银钱,再看看眼前的这位也是贵气,若是这位不给,再去简府里头找大小姐就是。心中觉得自己的婆娘难得脑子灵活了一遭,忙不迭说道:“说的对,这孩子与二小姐有些缘分,二小姐赐个名罢。”
一个把孩子举起到她的面前,一个堵着她不让她上马车,简宝珍的面色淡淡,眼底有压抑的火气。
柒夏看出了简宝珍眼底的不愿,低声说道:“二小姐你心善,我心底是想让二小姐替我孩子起名的。”
简宝珍被柒夏的话一下子就熨帖了,眼前的这个丫鬟过得不好,也没想过凑到简宝华的面前,宁愿让自己起名。
第一次被邱凌然破了身子,简宝珍本不欲多与邱凌然纠葛,以免邱凌然食髓知味缠着她。但世事难料,因为邱凌然跟着九皇子,手头松快了不少,甚至托人给她送了十张一百两的银票还有一些散银,还送了她一根通体碧玉的玉簪。拿人手软,之后的简宝珍也就寻了快要天葵的日子约了邱凌然,半推半就让他如愿。
简宝珍有了银子,就忘了先前柒夏屡屡找她要银子时候的窘迫,此时微微一笑,“孩子讲究的是平安顺遂,唤作长……安好了。”又让红笺拿出了一小粒的银锞子用红绳系住,给了柒夏。刚开始几乎脱口而出长平两字,想到这是弟弟的名字,拐了个弯儿,就叫做长安。
一个下人的孩子和嫡出的弟弟名字相似,简宝珍的心中却有着说不出的快意,谁让简长平并不近亲她,眼里只有他的宝华姐姐呢?
吴长安。
柒夏在心里头琢磨这个名字,长安这两个字不是前朝的地名吗?而且和简府的小少爷名讳也有些相似。
柒夏还没有继续细想,吴赫已经对着简宝珍言谢,柒夏知道大局已定,也抱着孩子连忙道谢。
“这个名儿起的好。”吴赫手中捏着银棵子,笑容谄媚,“又好记又是长长久久安乐,不愧是二小姐,起的名字……雅、雅俗……。”后面的话怎么都不记得了,挠了挠头,囫囵说了一个词。
简宝华微微一笑,让绿岚又取了一枚金瓜子,“想起来还有这玩意,就给孩子玩罢。我也算是越俎代庖,替姐姐把孩子的名字起了。”
这可是金瓜子,吴赫的呼吸继续起来。他的脑子是从所未有过的灵光,大小姐二小姐莫不是姐妹不和?“二小姐起的好,孩子一定是有福分的,就不需要劳烦大小姐了。”
简宝珍笑了笑,“我还有事。”她见着两人都不离开,才开口说道,原本今年的夏天都已经定下了要去承德,但想着那一日九皇子听到的事,她就不舍得离开京都了。
简宝华不是每日里不着家,去给旁人家的小娘子扎针吗?
那需得死人的疟病,最好她也去治一治。
如果不是因为拿了邱凌然的银子,简宝珍是想要把染了病的蚊虫丢在九皇子的蚊帐中,简宝珍想到自己被扯破了衣衫,在九皇子的面前露出粉色的肚·兜。想到这里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若不是有邱凌然,只怕占了她身子的就是赵泓泽而不是邱凌然了。
吴赫得了银锞子和金瓜子,心里头美滋滋的,往后退了一步,甚至看到柒夏仍是站在原处,伸手拉了她一把,“去去去,别挡着二小姐的路了。”
简宝珍弯腰正要入马车里头的时候,就听到吴赫喜滋滋地说道:“过些日子就是长安的百日,到时候还请二小姐赏光。”
脚下一个踉跄,简宝珍想着这人是讹上了她了?
“小姐?”红笺有些担忧地扶着简宝华,她的眼底有淡淡的青色,眼眶有些浮肿。前些日子收到家里的信,表哥另娶了她人,辜负了她,夜晚的时候都没有好眠。
“我没事,只是有些后悔,不应当给那个孩子起名。”简宝珍淡淡说道。
红笺刚刚也见到了吴赫的丑态,眉心蹙起,“讨债鬼投胎的一般,这孩子托生了这把你的人家,也是可怜。”
“那就让他不要那么可怜。”简宝珍想到邱凌然说要用蚊虫先试一试,既然吴家人这般的可恶,不如先用吴家人的好。
红笺不明白简宝珍话语里的寒意,露出了迷茫的神情。
第142章 羞人梦境
简宝珍出门没有多久, 简宝华也出了门,走出了一小段,就有青布马车赶了过来接了她, 简宝华进入到了马车里, 不出意外,里头坐着的是赵淮之。
“理藩部难道不忙?”简宝华坐定之后问道。
“我是不耐烦做那些需要伏案做文书的。”赵淮之笑了笑, “我若是不愿, 也没人敢逼迫我。”俊眉下是含笑的眼, “做的太好反而让许多人心里头不自在,不如这般就很好。”
今个儿跟着简宝华的是染春, 她已经嫁了人,梳着的是妇人的发饰,原先染春不懂,嫁了人之后才觉江宁世子在无人的时候,眼底总是只有自家小姐。
简宝华也知道帝王之心, 对赵淮之含笑道, “你这般也很好。”
在轻轻晃动的马车之中,他们说着话。
等到快到的时候, 赵淮之把一个红木匣子推到了简宝华的面前, 示意简宝华打开。
“这是什么?”简宝华的手放在木匣上。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赵淮之只是含笑着, 并不肯告诉简宝华内里是什么, 只让她打开来看。
藤叶枝蔓绵密在木匣上舒展着,疏疏密密绽开着花,这蔷薇花有的打着朵儿, 有的是灼灼其华怒放着,金属的小搭扣打开,简宝华见着内里是银光闪闪。薄如纸张的柳叶刀足足有五种款式,还有小剪、弯镊、直镊等物,旁侧有一个宝蓝色的绒布包,简宝华心中猜到了里头的物件,果然打开了之后是一套银光闪闪的银针。
伸手捻起了一根银针,根根坚韧又纤细。
“这是我托人从泉州让人打回来的。”赵淮之温声说道,“一共打了三套,下面还有一层用布裹住的就是。”
泉州的铁器是大梁最好的,这匣子本就沉重,此时简宝华见着他含笑的眼,只觉得心中升腾起一股子甜意。
有染春在,她不好多做些什么,只是用长袖掩住她的手,纤细的手指在他的手心里头勾了勾,“多谢。”声音也是裹了蜜一般甜。
她的纤浓长睫如小扇般扇着,她的小手挠着他的手心,让他觉得从心底有些酥酥麻麻的,想也不想,赵淮之伸手拉住了简宝华的手。
简宝华本是要下马车的,此时被赵淮之拉住,抿唇一笑,被他握住的那只手翻转,在他的手心与手背一捏,赵淮之就松开了手。
赵淮之的表情瞬间错愕,简宝华让染春拿上木匣,弯腰就出了马车。
赵淮之坐在马车之中,想着最后简宝华的表情,还有嫩白手指勾在他手心里的神情,长睫一扇便是柔情妩媚。
赵淮之心中想着,他许是怕忍不得再过几年去提亲了。
简宝华从马车下来的时候,面色有些许的红,等到再往前走几步,血色就消退了不少。
这里就是季家了。扣了扣侧门,就有早候在门口的婆子等在那里。
简宝华与染春就入了季家大门,季家并不大,很快就到了季天晴的房里。
季天晴的病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已经断出了病因。
季天晴的病她断出来是湿疹,去寻了吉御医,吉御医看简宝华所写的脉案也觉得像是湿疹。
简宝华来来回回跑了三四次,把季天晴几年前得病前后的吃食和这些年的饮食习惯弄得一清二楚,最终确定了季天晴得的是糠疹与湿疹。
为何季天晴久久不能治愈,是因为她喝酒。
得病的诱因也是因为季天晴喝酒,让她身上起了糠疹,第一次用药用的是湿疹的药,所以在季天晴的身上并没有起作用,祛湿之后维持了她身体的状况。
糠疹久久未愈合,季天晴的心中郁郁,便再次喝了酒。
季天晴的糠疹是因为喝酒而引起的,她一直喝酒让糠疹无法褪去。
简宝华断出季天晴喝酒是因为一次断出了脉象,屏退了他人之后,才确定了季天晴喝酒。
简宝华有些哭笑不得,为何没人发现季天晴喝酒,是因为她喝过酒总是用花露漱口,让人一丁点都嗅不出味道。
因为这个病因很是简单,让简宝华忍不住同吉御医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病,生怕耽搁了她,谁知道竟是因为她自己喝酒引起的。”
吉御医笑道,“你不是大夫,也难怪你不知晓,其实许多的病,病因并不复杂,只是因为病患瞒下了许多事,才断不准病根。”
简宝华若有所思,抬眼看着吉御医,“这病如果我要是没有发现她喝酒……”
“那就没得治。”吉御医说道,“有些病难也不难,就是在这里。”笑了笑,“这是有喝酒的,我记得曾经有一个例子,有人一年之中总有那么几天身上发痒难受,这病当真是为难了我许久。”吉御医对简宝华说了那人的脉案,“你觉得他是生了什么病?”
简宝华连续猜了几次都猜不出,只得摇摇头。
吉御医说道:“这病因也是很久才发现,原来这人娶了媳妇,岳家一年当中会有一段时间过来小住,岳家过来的时候会带花生压榨的油,这花生油吃的时间不定,每次吃花生油的时候,他身上都不舒服。有时候没有吃花生油,吃着花生油做的炸酥肉,他也同样是如此,所以久久不曾发现,病根就是在油上。”
简宝华想了想,“那还真不好想到。”
吉御医笑道,“所以做大夫的除了学好各类的医书之外,最要紧的是还有一桩,那就是察言观色,不仅仅是把病人的症遍准了,同样要紧的就是掘出他的病因。”
简宝华在季天晴宽衣解带的时候,就想到了吉御医给她说的旧事来了。
此时季天晴褪去了中衣,只着粉色的肚·兜,露出光洁的肌肤,偶尔有一两处还残留有被挠过留下的疤痕,简宝华留了除疤的药,过了夏天,这疤痕就会消退。
季天晴的身上,只剩下最开始糠疹的那一小块儿,简宝华等到季天晴褪好衣衫,便给她施针。
今日里用的是赵淮之赠与他的针。
等到捻动针的时候,才发觉,针的末尾刻得有字,简宝华在季家的时候,不好仔细看字,等到回府了之后,才发觉每一根针的尾端都刻下的是宝华二字。
若不是简宝华本就眼尖,也不会认出这字,揉着有些发红的眼,再看看其他的刀与镊之物,上头是干干净净,这让简宝华的心中一松,若是处处都打着她的名字,这般精细的匠艺让她不好解释这些物件的来源。
这个发现让简宝华睡着的时候,唇边也是微微翘起,心中愉悦。
夜里她梦到了她成亲。
梦里的她凤冠霞帔,一席红纱笼住了她的视线,喜称撩开了她的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