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头青目光闪烁了下,这十余个壮汉都是常家的护院家丁,每一个都是硬把式,手中虽然没有提着刀剑,但却也抓着一根镔铁短棍,这东西分量不轻,长短正好,用得好比刀剑都要好使。
愣头青显然是掂量了一下自己的份量,觉得不是这十多个壮汉的对手,至少动起手来占不到便宜,毕竟他身后还有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随即转身,拉着那小娘子退回了屋中。
瘦小的仆从大喝道:“就是他打伤了公子,林管事万勿叫他跑了!”
十几个壮汉之前,一个脸上带着一道蜈蚣般长疤的精壮汉子显然就是林管事,一咧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狰狞一笑道:“小哥放心,那小子怕是吓昏了头,这么多条路不走,专门躲进屋中,正好叫咱们瓮中捉鳖!抓住了就给他安个勾搭民女毁人青白之罪,扒光了游街!”说完便领着人大步冲进屋中。
常笑心中暗叹,这林管事看来也不是一般人,随随便便就能往人身上泼这种一箭双雕的脏水,就看这应变能力,就知道平时这种事情没少干。
屋中却并没有出现预料之中的厮杀声,片刻之后,林管事领着那群护院挠着脑袋退了出来,口中连呼奇怪,“明明看着他们进去了,怎么转眼间就没了?”
本来正搀扶着常笑的两个仆从都是一愣,那瘦子连忙进了屋中。
屋子实在不大,十个平方多一点,除了一张床以外就是一个大柜子、一张小桌子再无他物,此时柜子和床都被掀翻,绝对藏不了人了。
房梁上就更不用说了,你要不注意或者能藏人,但进这巴掌大的屋子里面找人首先看的就是房梁,一个一米八的大块头,还有一个小娘子,加起来好几百斤的份量压上去,就算这简陋的房梁不塌,也是藏不住的。
屋中除了一个被愣头青踹烂的大门用来进出外,就只剩下一扇不算太大的窗户,这窗户还是在门口这一侧,也就是说不管什么人进出,他们堵在门口都能够看得真切,绝无两个大活人从窗户离开他们却看不到的道理。
这真是活见鬼了,两个大活人竟然就在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了。
常笑不敢动,见到那瘦仆从脸色有些不大好看的退出来,便知道找不到愣头青和那小娘子了,不过这些他懒得关心,现在最紧要的就是怎么叫魂魄和身躯再次融合起来,脱离现在这种状态。
常笑艰难的开口说道:“走,回去!”然后就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他是怕言多有失,他不知道这常公子究竟是怎么回事,什么言行什么做派,所以还是闭口不言假装昏厥来得好些。
两个仆从见常笑脸色惨白,头顶上汗珠滚滚,也吓坏了,连忙叫人拆了门板将常笑放在上面抬回常府。
一帮人稀里哗啦的走了,四周的邻居门缝才微微打开一线,后面一只只的眼睛谨慎的来回扫视,生怕惹祸上身
常笑从半眯着的眼缝中清晰的看到自己穿过黑灯瞎火的街道,来到一座朱漆大门之前,鸡飞狗跳之中常笑被人抬着穿过一道道的院落,一个个月亮门,一直伴随着他的是头顶上的一轮格外清晰地明月。
前世之中看不到这样的月亮,清晰明亮、皎洁得不沾染半点尘世气息,在这月光下,耳边的嘈杂似乎不是那么真切了,一切仿似是在梦中一般。
终于,他被抬进了一间大屋,看不到那轮月亮了,一切嘈杂又回到了身前,他被抬到了一张舒适的锦床上,屋中飘荡着奇异的香味,很好闻,这张床实在是太大了些,足足能够躺下五六个人,整张床是都是檀木雕成,抬眼望去满目全是镂空的雕刻,上面镶嵌着金银还有一些不知名堂的宝石,估计这张床价格不菲。
床说不上软和,至少和常笑睡惯了的床垫比起来要硬太多,但是这种感觉很亲切,叫常笑想起了当初他在军营之中睡的板床,要不是身子下面滑不溜丢的锦被叫他感到十分不舒服的话,那么这床还真是不错的。
常笑躺在上面,被那淡淡的香气一熏,竟然真有种昏昏然想要睡去的感觉。
不知多久,他的手腕被三根略微冰冷的手指轻轻搭上,一下将常笑惊醒,就见一个十分清瘦的中年男子坐在他的旁边,手指搭在他的手腕上号脉,双目微闭,想来应该是大夫。
这大夫身后站着一个衣着华贵,有些发福的老夫人,这老夫人脸上皱纹虽然不少,但皮肤却白皙得很,显然是那种劳心不劳力的人物。
老夫人满脸惶急,双手揪着一块锦帕捧在心口,焦急的看着大夫。
大夫又看了看常笑胸口,眯眼半晌,随后歪了歪脑袋露出奇怪的神色,似乎有些什么问题难以想明白,急得那老夫人几乎要背过气去了。
“呃,公子身体健壮,胸口的伤不过是些皮肉伤,没有伤及筋骨,稍微休息一下就好。”
说到这里那老夫人明显长出一口气,一张脸上露出稍微轻松的神情,哪知道这大夫接着道:“不过……”
算命先生和大夫嘴里的话最可怕的就是这个不过了,老夫人的心一下子就又揪了起来,瞪着眼睛看着那大夫,见大夫犹犹豫豫不开口,这老夫人的面容渐渐露出不耐来:“孙大夫,我常家待你不薄,你……”
这孙大夫一听话头不对,知道自己沉吟思索被当成了拿腔捏调行江湖游医的敲诈勒索之道了,他是常家家养的大夫,虽然地位很高,但是离开了常家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哪里敢给主家留下这个印象,连忙站起来躬身道:“夫人,孙某受恩于常家数十年,心中常常感怀,只恨才疏学浅难以尽报大恩。”
常夫人闻言面色稍霁,等着孙大夫后话。
孙大夫想了想道:“公子身体确无大碍,不过似乎心思上出了些问题,有些……有些像是游魂症,神魄不安,难以回归本位,孙某与此道实在不算精通,不敢妄下诊断,方才就是在琢磨开什么安神的方子才好。”
常夫人闻言猛的紧张起来,离魂症可大可小,往小了说养养神,睡一觉就好了,往大了说要么一辈子颠傻,要么再也醒不过来,常夫人闻言惶急的开口道:“孙大夫,我们常家就这么一根独苗,你无论如何也得想出个主意来,你可知道有什么治游魂症的名家没有?花多少钱我常家都请得起。”
孙大夫连忙道:“夫人,这些神道上的事情恐怕还要神道上的人物来解决,公子不是有个师父么,我看可以请他先来看看。”
常夫人闻言恍然大悟,连连称是,随后一顿足,叫道:“黄仙师正准备出游,快快叫人去拦住,快快!”常夫人说着转身出去吩咐,转眼间就又回来了,孙大夫看了眼床上的常笑,略微凝思,抓起笔来写了一个安神养魄的方子,无非是朱砂、琥珀、磁石之类的东西,算是进了自己的一份心力。
常笑此时也多少明白了,眼前这个老夫人就是自己这个身体的母亲,他可没想过要多一个妈,连忙将微睁一线的双目闭上,继续装昏迷。
这一闭眼常笑还真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其实睡觉是身体和神魂最好的融合方式,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
迷迷糊糊之间,常笑做了个梦,似乎是一个很漫长的梦,而且很累很累,当他睁开眼睛醒过来的时候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甚至连以往在另外一个世界之中的事情都有些模糊起来,常笑甚至有种感觉,现在这个才是自己,那个曾经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之中的常笑不过是梦中的自己。
阳光穿透窗棱,被窗框上的玻璃一隔便不是那么锋利,落在常笑的脸上微微有些痒。
常笑缓缓睁开双眼,没有半点熟睡之后的萎靡,相反,此时的他清醒极了,就像是刚刚洗了一个凉水澡一般。神魂离体的感觉已经彻底消失。
常笑微微侧头,就见到常夫人坐在床头,头微微的低着,这常夫人头上的银丝被阳光照射得闪闪发光,看起来七十多岁的模样,但常笑知道对方只有五十八岁,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是再怎么养尊处优也比不上常笑来的那个时代的人。
常笑感到有些奇怪,自己怎么会一下就清楚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常夫人的年龄,这些似乎一直都被他记在心中一般,不需思考便知道了。
或许是一个神魂融合了另外一个神魂的些许记忆吧,就像常笑刚才一醒来便知道自己的这个身体从前的主人也叫做常笑一样,这也是他困惑的缘由之一,这叫他有些分辨不出前一世是否只是一场漫长的大梦。
上了岁数的人熬不得夜,这老夫人估计就这么守在床边枯坐了一宿,此时处于半睡半醒之间,疲惫的打着轻鼾。
常笑不想去打扰她,也不愿意她来打扰自己,他需要好好捋顺一下自己脑中的纷杂。
常笑再次细细体味了一下,确认自己的身躯和魂魄已经完全的合二为一了,再不是当初的那种随时都要被撕裂开来的感觉,从此之后没有任何隐患了,这种感觉很清晰,对常笑来说,这实在是一件好事!
常笑正想着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死死的攥着,攥得生疼,甚至已经麻木了,所以刚开始竟然没感觉到。
他微微抬头,这才看到自己的手被常老夫人牢牢攥住,似乎生怕自己跑了一般,即便是睡着了精神恍惚之中都不曾松手,估计已经被攥了一整晚,麻木之中指尖冰凉,已经不过血了,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老夫人竟然有这么大的手劲。
“这老婆娘肯定练过!”这是常笑此时心中的想法。
常笑这微微抬头的动作很小,但还是惊动了常夫人,常夫人一激灵睁开双眼,正好和常笑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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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畜牲儿子禽兽主人
一愣之间,老夫人眼中猛的一闪,是那种喜悦到了极致的光芒,整张遍布皱纹的脸瞬间绽放开来,攥住常笑的手一下更紧了,常笑脸色微微一白,险些痛呼出来。
常夫人眼泪哗的一下就掉下来了,“我儿醒来了,我儿醒来了!死丫头快给我儿将汤水端来。”最开始声音很大,但随即便将声音压低了下来,生怕惊到常笑。
常笑不着痕迹的抽回自己酸疼不以的手,在被窝里面抖了抖,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显然,这老夫人对他是关心至极,这种母子亲情是人间大爱,不掺杂任何其他的杂质,是世间最感人的情感。
但躺在床上的已经不是常夫人的儿子了,是占据了常夫人儿子躯体的另外一个魂魄。是一个寄生者!
所以面对这人间大爱,常笑并不感到温暖,他所能感到的只有恐惧,是的,恐惧!
常笑不用想都知道他占据的这个身躯是根独苗,除了有个姐姐已经嫁人外,整个常家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丁,而且是常夫人在四十岁的时候才得了这么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宝贝的就差捧到天上去了。
若是常老夫人知道此时躺在这里的并非是她的儿子,而是杀死他儿子的凶手的话,恐怕马上便会变成天下最狰狞的恶鬼,将常笑撕得粉碎。
或许有些人此时会坦然接受对方的慈爱,接受这个慈爱的苍老母亲,但是常笑不是这种人,要是遇见一个对自己好的便要叫她娘的话,那么娘这东西是不是太不值钱了?
虽然娘死得早些,但常笑有妈,也不缺母爱,更没有乱认娘的习惯。
常笑看着眼前这个欢喜得不得了的常老夫人,只感到深深地头疼,斟酌着,干巴巴的说道:“一晚上没睡了,你快回去休息吧。我没什么事。”
老夫人一愣,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光彩来,常笑心中一惊,难道自己的话语说错了被拆穿了?是了,是了,自己的言语太过冷漠了些,不似儿子对母亲应有的表现。或许自己的语气声调也变了,或许母子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称呼方式,等等、等等。一瞬间常笑想到了很多……
常笑的手下意识的攥起,只要这老夫人有什么不对,他就擒住这老夫人为质,先离开这里再说。这种想法未免太过敏感了些,但对于陌生的环境常笑还是习惯于将所有的陌生都当成是敌人,这是他在部队之中受到的训练,陌生的世界中除了站在你背后的战友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是潜在的敌人。
常夫人本来已经止住的眼泪忽的一下又淌了出来,看样子怎么都不是伤心欲绝或者怒火中烧的模样,相反,则是喜极而泣的样子。
常夫人一叠声的道:“好好好,我的乖儿知道疼娘了,好好好……娘这就走,这就走,你好好休息。你能想着娘的身子,娘现在就是死了也安心了。”
说着常夫人真的一边抹眼泪一边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出去,刚好端着硕大食盒的小丫鬟进来,小丫鬟连忙侧身闪让。
常老夫人却不耐烦的道:“小妮子你想饿死我乖儿么,还不快快伺候去。”
那丫鬟看起来也就是十三四岁年纪,模样长得很是不错,粉雕玉琢一般,就是有些清瘦,被老夫人呵斥,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诺诺点头称是。
常笑愣了愣,有些哭笑不得起来,就在方才,看到老夫人喜极而泣的时候,常笑想起来了,以前的那个常笑平日里对待这位娘亲可是从来都不给好颜色的,而且向来惜字如金,一般就给对方一个字,嗯!
一个小小的嗯字在常公子这里可以表达出行!不行!你怎么这么烦?有完没完?等等诸多意思。像常笑方才那般冷冰冰的说出那么多话,对这位老母亲来说简直是难得的优待,言语之中更是表达出对这位老夫人的关切之情,难怪这老夫人要喜极而泣。
常笑哪里知道这个老夫人竟然如此容易满足,心中暗暗感叹,自己这是附身到了一个怎样的畜生身上呀!
要知道常笑最看重的就是孝道,在他看来,一个孝顺的人绝对不会是大奸大恶之辈,至少心中还有底线存在,一个连父母都不顾的人心中自然没有底线,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手下那些兄弟要是不孝顺被他知道了,打个半死都是正常,因为这种人最容易背叛。
这时那小丫鬟有些怯怯的凑了过来,显然这个小丫头极怕常笑,常笑从她的双眼最深处的恐惧可以看出来。
常笑见到这个小丫头便想到了这小丫头的相关事情,随即常笑如中雷击,整个人都木了一下,不由自主的冲口骂道:“禽兽!”
常笑这一声喝,吓得这小丫头浑身一激灵,抱着食盒噗通就跪在了地上,下意识的叫道:“公子,奴婢知错。”
就这样这丫鬟白嫩嫩的双手还紧紧抱着那硕大的食盒,生怕洒了,将食盒举在身前,好似要将自己整个都藏在食盒后面一样,在常笑眼中,只有一个食盒飘在空中瑟瑟发抖。
常笑艰难的转了下头,看了看这小丫鬟,这可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女孩啊,身子还没长开呢,在常笑眼中就是个小学生而已,而且这个时代的人发育的比较慢,这小丫鬟比常笑记忆之中的十三岁孩童还要小一些。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个小女孩竟然已经伺候常笑三年了,这个伺候还是那种男女之间的伺候,并且常公子畜牲得很,水路旱路都走,各种花样层出不穷,一想到这个身体竟然有玩弄这种小女孩的习惯常笑就觉得难以接受,他虽然内心十分强大,但却也难以接受这种以淫玩幼童为乐的事情。这简直就是虐待狂的行径。以这具身躯前主人常畜牲的这个玩法,这小丫鬟不害怕他才奇怪。
常笑倒是不知,其实这种事情在此时十分寻常,大户人家都喜欢这个调调。甚至还有更不堪的,此时常笑就突然想起这个了。
常笑突然坐了起来,脸色发青,因为他想到了那一个瘦小一个壮实模样还算耐看的仆从,无论怎么说,这两个仆从都长得太过好看了些。
难道这个身子的主人不但喜欢幼女,还喜欢……还有龙阳之好?一滴汗珠顺着常笑的脑门淌了下来,最后停在了他的鼻尖上。
常笑舒了口气,脑中不是很连贯的记忆清楚地告诉常他,这个身体不喜欢男人,而且很厌恶,常笑以手抚胸连连道:“还好,还好。不然真得一头撞死重新投胎了。”
常笑貌似疯癫的举动着实吓坏了那小丫鬟,小丫鬟浑身都哆嗦着,藏在食盒后面露出小半颗圆溜溜的脑袋,眨着明亮的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常笑。
常笑受不了一个小女孩这么可怜巴巴的样子,摆了摆手,尽量以记忆中那个常公子的做派不耐烦的道:“起来,想饿死公子我么?”
在身边不分白天黑夜的伺候了三年,这么亲近的人,他自然要小心谨慎些,虽然被人发现异常也可以托词是得了离魂症性情大变,但最好还是不要被发现不是?
瓶儿闻言噌的站了起来,麻利的将食盒放在桌上,一一打开,将内中的一样样菜点取出来。这小丫头伺候常笑三年,倒也知道常笑的性子,这么说了就是没事了。是以手脚也麻利起来。
食盒一开,香气便冒了出来,常笑肚腹不争气的滚动几下,常笑在前世就好吃,到了这个世界,自然有猎奇的心思,都说古代的东西不好吃,他有这个机会自然要好好品尝一番。
常笑一掀被子便起身来到桌前。略微活动下身子,骨头节咯吧咯吧响个不停,别说,常公子虽然畜牲了些,但给常笑留下的这副身子板还真是不错,十分强壮,常笑能够感觉到那种隐藏在肌肉之中的爆发力!
常笑的魂魄此时已经完全和这具身躯契合在一起,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现在就和正常人一模一样。
常笑坐下,看了看,就见瓶儿从食盒之中取出来四道主菜,十几道小菜,一碗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名目的汤水。都用画工精美烧制考究的瓷器盛载。常笑觉得这一个吃饭的盘子拿到前世去估计要很值钱,可惜回不去了!
小丫鬟瓶儿见到常笑沉思,怯生生的道:“公子,您现在不能沾酒,老太太已经吩咐下了,谁要是敢给公子送酒,就活活打死了泡酒……”
常笑被瓶儿逗笑了,这老太太还真会吓唬人。随意的一摆手,虽然有菜无酒他确实不爽,但他也不计较这些事情。
四道主菜都是肉菜,除了葱花外看不到半点青菜,一碗红彤彤的烧蹄子,一碗香喷喷的油炸烧骨,一碗肥秃秃的干蒸鸡,一碗闪烁着油花的白炸猪肉,按理说这油腻大肥之物可不应该给病人吃,但却极对常笑的胃口,常笑就好这口肉。
小时候他可是连香菜叶和葱花都要用筷子挑出去的。后来到了军营之中勉强吃了不少青菜,这非但没有改掉他的食肉习性,反倒将这个习性放大无数倍,从部队退出来之后,常笑从来都是无肉不欢。
想来常笑这具身躯的前主人也和他一般都好吃肉,不然怎么可能长得这么壮?
除了四道主菜外,还有十几碟的精致小菜,这些小菜一个个都用十厘米左右的小碟盛着,每一样都不多,但看起来就爽口无比,不过常笑对菜没多大兴趣,就没细看。
常笑抓起银箸,最先夹起一块白炸猪肉,常笑以美食家的挑剔来面对这道菜式,仔细看了看,才放进嘴中。
慢慢咀嚼一下,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不难吃,这肉炸得外焦里嫩,肥而不腻,香而不燥,这还不算什么了不得,常笑前世吃多了这种火候的东西,就是他自己都做得出,最重要的是这肉中透出一股最原始的香甜的味道,这种味道可不是那种吃惯了饲料的猪能够有的味道。恐怕就是那些天天喝红酒听柴可夫斯基的猪也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