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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的人 第24节

好像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怎么体面。

任惟轻咳一声,决定选择转移话题:“咳,应春和,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的个人隐私?你不是说要去打电话的吗?赶紧去吧。”

把人弄得如此窘迫,应春和心情大好地从床上下去,走至门口时脚步停了停,回过头来,目光在任惟刚刚与他亲密接触过的那个部位扫了扫,却并没有任何暧昧、旖旎的意思,而是饱含惋惜和同情。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任惟,实在不行,还是找医生多看看吧。有病,还是得早治疗。”

“去你的。”任惟羞愤欲死,抓起手边的一个枕头往门的方向扔去。

结果被应春和反应迅速地接住,又给扔了回来,倒给任惟罩了个满头满脸。

电路已经修好了,应春和给手机充了会儿电后,站在大门口,倚着门框,一只手握着手机给张叔打电话,一只手拿着枚刚刚从抽屉里翻出来的硬币轻轻地抛着玩。

“喂,张叔,今天通航吗?”电话通了,应春和询问那边的张叔。

张叔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愁:“没呢,你又不是没经验,这天气怎么能通航?那船啊,根本没法开过来。”

硬币正好落在手心里,是花的一面朝上。

“好,我知道了。”应春和合上手掌,将硬币紧紧地握在手心里。

张叔这才想起应春和为什么会问这么个问题:“噢,你那朋友还在你那住着呢是吧?那这也实在没办法了,你再让他住上几天呗。”

“嗯好,那之后通航了,您告诉我一声。”

“好嘞,有消息我就给你打电话。”

电话挂断,任惟正好从屋里出来了,问应春和:“怎么样?我今天能走吗?”

应春和转过身来看向他,将手掌摊开,给他看自己手心里的硬币,“猜硬币,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什么啊,这还要我来猜。”任惟看着那枚硬币笑了,但还是配合地猜了,“我猜是花。”

应春和把硬币放在手指背上,拇指一弹,硬币在空中旋转,银色的冷光一晃重新落回他的手心里,在任惟看清前就被他用另一只手快速地罩住。

应春和面无表情地将硬币放进了裤子口袋里,转身就往屋内走:“猜错了,我不告诉你。”

任惟气笑了,追上去:“应春和,你耍赖了吧?我分明看见是花。”

应春和的声音理直气壮,没有丝毫的波动起伏:“那就是你看错了。”

屋里有点暗,应春和想去开灯,却发现家里餐厅的灯坏了。估计是因为昨夜的雷雨,电路故障把灯泡给烧了。

那是一盏波西米亚风格的玻璃灯,五彩斑斓的玻璃碎片罩在外面,里头是橙黄色的灯泡,晕出来一片流光溢彩、如梦似幻。

说起来,这盏灯其实很容易坏,买回来之后不知道坏了多少回,灯泡上起来也比较费劲,严格来说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物件。奈何应春和偏偏喜欢它的美貌,自打买回来便一刻不停地装在了家里的餐厅,这么一用就是两年多。

应春和习以为常地从专用的抽屉里拿出来一颗新的灯泡,又去找来木梯子,打算将灯泡给换了。

任惟见状主动请缨,应春和没有推拒,算是给自己这个新追求者一个表现的机会。

只是在任惟踩上木梯时,他明知道梯子很结实,放得也很稳当,但还是略微担心地抓紧了木梯,小心扶住,生怕待会儿一个摇晃让任惟从梯子上掉下来。

“感觉你这盏灯用了比较久了。”任惟一边换灯泡,一边跟应春和聊天,“我刚刚看你那抽屉里还有好多灯泡,是这盏灯经常坏吗?这么不好用,怎么不换新的?总是要修的话,那多麻烦。”

应春和其实有很多话想说,比如因为这盏灯很漂亮,比如因为买这盏灯的那天刚好是任惟的生日,又比如因为东西他喜欢所以不嫌麻烦。

但最终,这些话他都没说出来。

应春和只是点了点头,仰头与换好灯泡的任惟四目相对:“嗯,你说得对。用得久了,是该换盏新的了。”

[应春和的日记]

2017年10月14日

进入画画瓶颈期的时候,我常常会去看电影,从电影中寻找一些灵感。

一般情况下,我会在没课时找很多冷门的外国电影看。

任惟发现我这个爱好后,买回来一台投影仪放在床头,正对着床前的那面白墙,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时常窝在床上看电影。

很舒服,很惬意,我很喜欢。

今天是第一天用投影仪看电影,我选了一部已经看过的电影,王家卫的《春光乍泄》。

我眼里的何宝荣很狡猾,利用黎耀辉的心软,一次又一次地说“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电影放到片尾的时候,我跟任惟说,如果我们有一天分手,他来找我求和,我不希望听到他嘴上说什么从头来过。

任惟看起来已经快要睡着了,翻身过来抱住我,嘴里嘟囔了一句话作为回应。

一句或许他醒来就会忘记,但听到的人却难以忘记的话。

我听见他说:“那就重新追你一次好了。”

第24章 “那你好好考虑”

灯用久了,换盏新的。

这话乍一听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像是在劝人不要太念旧,要适当做出断舍离,东西该换新的就换新的。可是只要仔细往深处一想,这话的意思就变了——

任惟不也是那旧了的、用久了的东西吗?

思及此,任惟顿觉自己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简直就是祸从口出。

他连忙从木梯上下去,冲应春和急急摆手,“不不不,我刚刚那是瞎说的。这有的东西还是用久了的比较趁手,换了新的还得适应。人念旧是好事,你说这朝三暮四的,时不时换新的也不好,不是吗?”

应春和一挑眉,觉得任惟这样煞是有趣,忍不住起了逗弄之心,“可你也说了,这是东西用得趁手才不换新的。这事实摆在面前了,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为什么不干脆换个新的?”

“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一号,那盏玻璃灯,目前已经能重新亮光了。

“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二号,任惟,依旧处于一个相当尴尬的情形中,而那“不中用”三个字也像是意有所指一般。

任惟面色不大好看,却仍想最后挣扎一下,“那他起码中看不是吗?人生在世,能找到个自己喜欢的,符合自己审美的东西不也是件容易的事,不是吗?”

这话当然不错,人生在世,能找到合眼缘的人与物都属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应春和倒要看看任惟这狗嘴里还能编出些什么来,扬了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还有呢?还有什么?”

“还有……”任惟话说一半,外头突然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将他的话给打断了——

“小和!快出来接我!”

应春和一听到声音就赶紧跑了出去,就见一个穿翠色花衬衫的白头发老婆婆撑着把雨伞走进院中,胳膊上还挎了个竹篮子,里头露出来几片绿油油的菜叶子。

“外婆,您怎么今天过来了?下这么大雨,您也真不怕摔着。”应春和看得心惊肉跳的,赶紧跑出去接外婆,想要帮她提手上的竹篮。

薛婆婆却没让,别开他的手,“欸,这不用你,哪能让你提这个。你扶着我就行咯,免得待会儿上那个阶梯的时候我脚下打滑。”

见应春和小心地将自己扶住了,薛婆婆才关切地看向他,“怎么样?这次手痛得厉害吗?我啊,就是放心不下你,这才过来看一看。每回下这么大雨你都难受,什么也干不了,身边没个人可怎么……”

薛婆婆的话突然顿住了,因为她听见屋里传出来有人穿着拖鞋在地上走动的声音,略感意外,“家里来人了?谁啊?隔壁的小武?”

“不是。”应春和摇了摇头,“我一朋友,外地来的。本来今天他就要走了,但是赶上下暴雨停航了,一时半会儿走不了。”

这些年从外地来找应春和的朋友偶尔也会有那么几个,薛婆婆也见过些,知道是在外面帮应春和弄他画的那些画的,每次来了都对人很热情、很照顾。

薛婆婆这会儿便也以为是应春和那些帮忙弄画画的朋友,责怪般的在人胳膊上一拍,“你个死孩子,家里来了客人也不知道提前跟我说,我好给人带点东西过来。这下我半点准备都没有 ,叫人看了多不好。”

“诶哟,我哪知道您今天要过来我这儿啊。”应春和捂着胳膊叫疼,冤枉死了。

“你哪不知道?哪次下雨我没过来看你?你脑瓜子里真不知道都记了些什么!”薛婆婆话听着狠,但没有生气的意思,多的是对应春和的关切。

这时屋里探出来一个头,叫她,“您好。”

薛婆婆对着那张脸,愣住了,伸出手指摇摇晃晃地指着任惟的脸,猛地转头看向应春和,“这不是那个,你那个……”

“什么我那个?您又想说这人长得像我上次陪您看的那电视剧里面的哪个演员了?哪像了?”应春和反应迅速地接上话头,拍了拍薛婆婆的背,给她使了个眼色,“您就是这么个老毛病,逢人就说谁谁谁长得像谁谁谁,合着您看所有人都差不多一个样儿。”

薛婆婆这下也反应了过来,一拍自己的脑门,“诶哟,你这么说还真是,我这再仔细一看就又不像了。”

说完,她用手肘碰了碰应春和,“所以这小伙子是谁啊,你也不给婆婆介绍介绍。”

总算把像谁的事给糊弄了过去,应春和心下松了口气,笑着给外婆介绍任惟,“外婆,这是任惟,我的朋友,最近在家里住几天。”

介绍完任惟,他又对任惟介绍外婆,“任惟,这是我外婆,她偶尔会过来看看我,跟我住一段时间。”

任惟点点头,对薛婆婆露出了他那标准的、讨长辈欢心的笑容,“外婆您好,我在这借住几天,打扰你们了。”

薛婆婆果然成功被他的笑容捕获,眉眼一弯,“诶哟,这小伙子俊的,嘴也甜。你们吃饭没有啊?没吃饭的话,外婆给你们做。”

“还没呢,没来得及吃。”任惟自然地接过薛婆婆手上的竹篮,“外婆,我给您提。”

“欸,好好好。”薛婆婆被他这么左一句“外婆”,右一句“外婆”给叫得心花怒放,熟门熟路地走进屋从鞋架上将自己的拖鞋给拿下来换上,而后朝厨房走去,“我给你们包馄饨怎么样?小伙子,你吃不吃馄饨呀?”

任惟看着薛婆婆脚上的那双粉红色拖鞋眼睛都看直了,但意识到现在不是问话的好时机,把想问的话暂且吞了下去,帮薛婆婆提着东西进了厨房,“我不挑食的外婆,您做什么我都吃的。”

听到任惟这讨好的一句“不挑食”,站在二人身后的应春和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他从前给任惟做饭的时候就没见过比任惟更难伺候的人,还不挑食呢。

任惟进厨房没多久就又出来了,应春和对此并不意外。自家外婆做饭向来不喜欢边上有人,也更不会让小辈帮忙,他早就对此习以为常了。

真正让他难以应对的是任惟出来之后说的话。

任惟的双眼里都闪着雀跃的光,应春和根本无法忽视,就听他语气难掩激动地问,“所以你之前说的那个住在你家里的人,其实不是女朋友,而是你外婆?”

虽然当初是应春和存心让人产生的误会,但是这会儿他依旧面不改色,理直气壮地道,“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有女朋友,这是你自己乱想的,跟我可没有什么关系。”

一般人得知自己被骗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生气,但是任惟不是一般人,任何事情的反应也跟一般人不那么相同。

任惟单纯地为自己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而感到高兴,眉飞色舞的,“那就是说,我现在可以追你了?”

应春和闻言,忍不住扶额,“昨晚喝醉的到底是我还是你?这个问题我不是说了还要再考虑考虑吗?”

“好好好。”任惟根本不掩饰他脸上的高兴,“那你好好考虑,考虑好了就告诉我。”

这种高兴延续到了餐桌上,任惟连吃了两碗馄饨,把薛婆婆都看笑了。

薛婆婆看任惟的目光越发慈爱,“这小伙子胃口可真好,能吃是福,真好真好。你吃饱了没?不够的话婆婆再给你去下。”

“够了够了。”应春和连忙拦住薛婆婆,“他又不是猪,哪能吃那么多,再吃他要撑死了。”

任惟这会儿也确实吃撑了,抽纸巾擦了擦嘴,“我吃饱了,不用再下了,外婆。您包的馄饨可真好吃,我好久没吃过这么鲜的馄饨了。”

被夸赞厨艺,薛婆婆立刻神气起来,“那可不,你婆婆我啊,这手艺比外面好多店都要好呢。要不是我老婆子懒得费那功夫,早开店去了,那样你来吃我的馄饨还得收你钱呢。”

“哈哈哈,外婆您去开店啊,我给您盘个店面。”任惟笑着表示支持,二话不说就要给人盘店面。

应春和见两人说得火热,立马泼了一盆冷水,将二人浇了个清醒,“开店又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一个老太太自己还要人照顾呢,平时我还担心你扭到腰撞到腿的,开个店这要忙那要忙的,你要是摔一跤,那医药费可比赚的钱多得多了。”

薛婆婆被打击了热情,瞪了自己亲孙子一眼,而后看向任惟,“你瞧瞧这人,说话多不中听,也不知道最后能跟谁过去,谁能受得了他这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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