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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阅历太丰富

不过,貌似这样的方式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了,因为以前在电影电视里没有见过,当然了,她看的电影电视原本就不少。

当然,狗血小说里好像也没有写到过,只不过,她看的狗血小说也很少,想到这里,她不仅又为自己哀叹,都结婚生了孩子了,可还没有读几本狗血小说,倒是当了一年多的狗仔。做一餐饭求婚的方式的确也是很俗气的,不过也倒是非常的实际,以前做狗仔时,曾经看见过一则日本的短篇,好像说一个日本男人向其女朋友求婚时说的一句话就是:从今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吃苦了

多么实际的一句话,把她和报社的狗仔都感动了很久,大家都说,这才是真心实意过日子的男人说的话,比那什么我爱你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要诚实多了。看着正在挑选牛排的南宫御,夏雪瑶不知道他是不是也看过那样一句话,一向高调的南宫御,一向对女人出手阔绰的南宫御,一向都自认为浪漫不是豪华的酒店就是豪华的游轮等的南宫御,现在居然也知

道来一次超市了。

她估计,这恐怕是南宫御第一次来超市吧?不过,看他挑选食材认真的程度,估计在网上早就学了很久了,想必把那些个细节程序都记住了吧?

终于,南宫御把食材全部挑选好了,然后俩人一起去收银台买了单,满满两大袋子,南宫御一手提一袋,夏雪瑶跟着他身边,俩人一起朝他的车边走去。

“买这么多菜?是去东部海岸煮饭吗?”夏雪瑶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还疑惑的问。

“不去东部海岸,”南宫御一边说话一边启动了车,见她脸上疑惑,又解释了一句:“等到那个地方你就知道了。”

不去东部海岸?那估计也不会会龙庭御园的了,因为他们就是从龙庭御园出来的,何况龙庭御园里很多的菜,根本用不了南宫御到超市来买菜的。既然南宫御不说,她也就不再问了,反正坐在他车上就行了,再说了,南宫御也不会把她拿去卖掉的,毕竟她才生了孩子一个多月的产妇,又因为给孩子哺乳的缘故没有减肥,一身还臃肿得跟猪八戒样,

恐怕也实在是卖不了什么钱。

何况,南宫御这个男人恐怕舍不得卖她,毕竟把她从冰火岛给救回来,还有把她从巴黎给抢回来,花了他不少的钱,如果就这样贱卖了,恐怕南宫御要亏大,而这个男人一向不喜欢做亏本的生意。

一路上夏雪瑶不知道南宫御会在什么地方停车,因为南宫御当时就说了句海边没有餐厅,而海边很大,海岸线拉扯得很长,所以就不知道他在哪个海边停留。

终于,等南宫御的车停下来的时候,她才看清楚,原来这地方是最为原始的海岸边,还没有开发出来,以前就听说有人买了放这里,可究竟是谁买了放这里,她还真不知道。

这里叫银沙滩,因为这里的沙滩细白柔软,而且海水和沙滩都非常的干净,所以看上去很美,而且因为没有开发出来的缘故,所以游客很少,几乎没有人来。

车在一棵棕榈树下停下来,南宫御提了两袋子食材带着夏雪瑶朝不远处的一间小木屋走去,路上夏雪瑶想要给他帮忙,他都不让,说老公就是劳力工,体力活该他做。

这样的答案夏雪瑶非常的满意,也乐得轻松,于是跟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朝那小木屋走去,恍然间,居然有种夫唱妇随的感觉。

这地方的小木屋其实不多,也就几间而已,专门提供给喜欢原生态海岸边的游客,当然,着地方因为保持了原生态的缘故,所以价格也就不菲了。走进小木屋,夏雪瑶就站在房子中间仔细的打量起来,房间不大,大约二十平米的样子,不过有个阳台和简单的卫生间,而没有厅,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房间,而房间里还放着一张床,床的跟前放着一张

简单的茶几和两条腾编的椅子。

夏雪瑶看着这简单的地方,倒是也没有显出任何的奢侈来,她在想,这样的地方,南宫御会用什么样的雅俗共用的方式来跟她求婚呢?

其实苦日子她从小就过着,当然,其实真正的最苦的日子是她10岁以后才开始过的,因为10岁前,蔡振华还人模狗样的给她们母女一些钱过日子。

当然,后来母亲病了,尤其是最后的两年,她和母亲所过的日子那叫个凄惨,她每天要打好几份钟点工,那也是她过的最苦的日子。

想到这里,她又觉得有些头疼,南宫御带她到这么一间简陋的房间来做什么?难不成是想让她忆苦思甜?

该不会是,他求婚的主题是——忆苦思甜的晚餐?让她这样简陋的环境里,回忆曾经那些苦巴巴的日子,然在想想现在富裕的日子,顺便展望一下未来的日子,这样的话,她一激动,就答应他的求婚了?想到这里,夏雪瑶忍不住笑出声来,她觉得自己的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看来有当狗血作者的本钱,等不离长大点,她闲着无聊的时候,就去网上写狗血小说算了,也去打动一下那些爱看狗血小说的读者

们。

可要写什么主题呢?其实就写总裁文,现在流行虐文吧,好像是,可关键是,她的经历貌似比那些狗血小说还要虐吧?题材是现成的,而且,南宫御这厮比狗血小说里的总裁还要冷血和残忍,她其实不需要加工和夸张,只要如实的写出来,那些个读者,肯定就会留言说这样的男人不要,打死都不能跟他,然后让她赶紧写

一个深情专一的男二出来,给女主幸福的生活。

嗯,可男二要写谁呢?是编造一个,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找一个原型?

“雪瑶,过来帮一下忙。”南宫御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恰好打断了她的构思。

“哦,”她应了一声,迅速的回到现实中来,然后快步的走向里面的小厨房,然后就看见南宫御拿了把明晃晃的刀在切牛肉了。

她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拿着刀,另外一只手按住牛肉,动作非常的笨拙,心里忍不住有些担心,她会不会切到手指?

如果他切到手指?她要怎么办?

狗血小说里写到这里的时候一般是怎么写的?好像女主都是慌乱的不知所措,然后把他的手指含在嘴里,接着又紧张的问,没事吧,还痛不痛了?

其实每每这个时候,她是想不痛的,女主的嘴里如果含着男主的手指,她还怎么开口说话?

再说了,如果男主在切肉,那手指上有生肉的血腥味,含在嘴里不反胃才怪,又哪里还能深情的去关心男主痛不通?

“喂,雪瑶,赶紧剥大蒜,还有生姜也要洗,”

南宫御见她发愣,于是忍不住催促她:

“想要快点吃晚餐,就得一起动手,这叫——麻子打哈欠全体总动员。”夏雪瑶听了南宫御这句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很难听见南宫御说一句歇后语,不过用得还比较恰当,再看他切肉的动作虽然笨拙,不过貌似也不会切到手,而她估计没有表演狗血剧里女主角那种故作慌乱的

机会了。

夏雪瑶从小就在厨房里忙惯了,所以应付厨房的一切都很简单,何况只是洗菜剥大蒜,小事一件,几分钟的事情。

当她看见南宫御用刀切西兰花时,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不管怎么说,南宫御也还没有俗气到真用一朵西兰花来向她求婚。

不过,他为什么不用西兰花呢?她心里又略微有些失落,如果用西兰花,她也会觉得这其实也是不错的创意,至少今生都很难忘记。

等他洗完的时候,南宫御也切完肉菜了,于是她看见他拧开了煤气灶,然后把衬衣袖子挽得高高的,接着开始开始做菜了。

夏雪瑶站在一边,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眼前的南宫御.

这哪里还是坐在宽大冰冷的办公室里审阅文件的南宫御?

这哪里还是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有条不紊的南宫御?

这哪里还是那个让人见了闻风丧胆听了名字都有些胆战心惊的御爷?

眼前这个男人,分明就是一个居家好男人,穿着白色的衬衫,腰间系上一条卡通围裙,右手拿着锅铲,左手端了盘生牛肉,头上的头发因为海风吹来的缘故有丝丝的凌乱,看起来却别具一番魅力和味道。

她认识南宫御整整七年了,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做菜呢,记忆中的南宫御,应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应该说,以前的他,估计连厨房都没有进过吧?

这样的一个男人,他是什么时候学会做菜的?

她怎么不知道?而且,他一向不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开的吗?好吧,她承认,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了解得不够透彻,所以现在,猛地见他做菜,恍然见,觉得好似比他平时还要——俊美无涛一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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