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
曼市国际机场。
一个长相俊美妖孽的男子,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出现在了接机口。
“悦悦,我们多久没见到你妈咪了?”
被唤作悦悦的小女孩歪着脑袋想了想,如琉璃般圆润澄亮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一圈后,奶声奶气的说道,“大概两三个月了吧?”
“是不是很想她啊?”
悦悦粉嫩的双臂圈住洛宸的脖子,漂亮的小脸往他的胸膛蹭了蹭,狡黠一笑,“应该是洛叔叔很想悦悦的妈咪了吧?”
洛宸捏了下悦悦秀挺的小鼻子,“你个鬼灵精!”妖魅的桃花眼里缀进了点点笑意,如璀璨的钻石般耀眼,悦悦看得眼睛都直了,粉嫩的小嘴巴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赞叹,“哇,洛叔叔,难怪我们班上好多女生都迷你,你真的好帅好帅哦!这样吧,要是妈咪不肯做你女朋友,你就考虑下悦悦吧!”
洛宸被悦悦的话逗得乐不可支,他忍不住在悦悦粉嫩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小声对她说道,“可叔叔只想做悦悦的爹地!”
悦悦噘了噘嘴,“好吧好吧,看在你暗恋了妈咪好多年的份上,我答应让你做悦悦的爹地,不过,等妈咪走了之后,你要跟悦悦买好吃的好玩的,比如巧克力,蛋糕,芭比娃娃拉……要不然,悦悦就不帮你追妈咪拉!”
洛宸眯了眯桃花眼,“小宝贝,你这算是在威胁洛叔叔吗?你知道叔叔为什么追不到你妈咪吗?就因为跟你买了太多甜食,让你生了蛀牙——”
“哪有哪有?明明是叔叔自己不敢跟妈咪表白拉!”悦悦歪着脑袋想了下,又接着说,“叔叔,你还是做悦悦的男朋友吧?等悦悦长大了,应该比妈咪还要美。”虽然听妈咪说她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嘴巴做过手术,但她恢复得很好,要是她不提,别人都看不出来呢!
洛宸朗声大笑起来,“你妈咪要是知道了,非得让我们俩以后保持距离——”
悦悦紧紧搂住洛宸的脖子,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悦悦不要和叔叔保持距离。”
“悦悦要是想永远和叔叔在一起,就赶紧跟你妈妈吹吹枕头风,让她嫁给叔叔吧!”
悦悦噘着嘴哼了一声,“好吧,不过,吹一次枕头风,就一盒巧克力哦!”
洛宸看着悦悦肉嘟嘟的小身板,他无奈的笑道,“宝贝儿,吃多了甜食不好——”
“哎呀,一天只吃一颗还不行吗?再说,妈咪一回来,悦悦就一颗都不能吃了,悦悦真是可怜呢!”
看着悦悦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洛宸哭笑不得。
一大一小说说笑笑的等了将近二十分钟,一抹窈窕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两人的视线里。
洛宸看着推着行李朝他们走来的童小北,她穿着一件黑色纪梵希OL薄外套,下身一条紧身牛仔裤,双腿纤细笔挺,如瀑布般滑顺的长发,扎成一个鱼骨辫,不用刻意,走在人群间,气质清冷,淡定从容的她,就已经是最抢眼的一个了。
现在的她,变化好大,褪去了曾经所有的稚气,变得干练、美丽,自信,还让人琢磨不透。
这样的童小北,越发让他欲罢不能。
他自身的条件并不差,可是,这么多年了,他追逐、眷恋的女人,好像就只剩下她一个了。
有时他那些哥们都会拿这件事取笑他,曾经那么爱把妹的花花公子,居然会被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迷得晕头转向,他们都怀疑他身体里换了个灵魂。
可只有他清楚,从当初在学校里追求她开始,他就是认真的!
悦悦也看到了童小北,她兴奋的抬起手臂,声音甜甜的喊道,“妈咪,妈咪——”
童小北摘下墨镜,精致绝美的小脸上,扬起了迷人的浅笑,她朝着洛宸和悦悦的方向挥了挥手,推着行李,大步朝他们走来。
从洛宸怀里接过悦悦,童小北清丽的眉眼瞬间柔和下来,在悦悦粉嫩的颊畔上亲了两口后,有些内疚的道,“宝贝,对不起,妈咪出差了这么久才回来,想妈咪了没?”
悦悦猛地点头,“想啊,不过悦悦知道妈咪努力工作都是为了悦悦,所以,悦悦不会怪妈咪经常出差的——”
童小北看着比同龄孩子要懂事许多的悦悦,她心里既骄傲又酸楚。
当年,她由于旷课太久被学校开除,四处找工作受挫,好在遇到了来曼市见同学的洛宸,洛宸见她找不到一份如意的工作,提出让她跟着他去新加坡,她果断拒绝后,洛宸没办法,就托关系跟她在莱晤报社找了份前台的工作。
初入职场,她受到了许多欺压与委屈,做了半年前台,她不甘心那样碌碌无为,她又自考了新闻专业,成了报社的一名记者。
她从不会像别的员工作一样对领导阿谀奉承,以为只要默默努力工作就行了,领导对她的勤奋也颇为赞赏,正因为如此,她受到了同事们的排挤,两年前报社要选出两个长期跑战场的战地记者,她就被几个同事推举出来了。
因为没有人想去战场,领导几乎不给她拒绝的余地,直接让她和另一名摄影师陆烨到了武警学校参加安全以及技能培训。
近两年的时间,她和陆烨几乎跑遍了中东所有战场,一开始,她也会害怕,想要当逃兵,甚至看到死人的地方,一度哭到晕厥,毕竟她以前的生活环境都是和平美好的,真正到了枪击,导弹,炸弹,地雷满天飞的危险地区,那种惊心动魄绝对是她无法承受的。尤其在那种战火连天的地方,生命脆弱的就像蝼蚁,她曾和陆烨为了躲避武装份子的追击,在尸体堆里藏了一天一夜。
不过,正是这份与死神搏斗的工作,让她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养提高了许多,她不再是以前遇到困难就喜欢黯然神伤独自落泪的小女生了。每次在战场上看到那些保家卫国的军人,她也会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男人,但是看多了生离死别,她的心,不再只装着儿女情长,怀着对生命的崇敬和热爱,她真正喜欢上了战地记者这份工作。
但是,因为工作,她近年来鲜少有时间陪伴在女儿身边,还好洛宸将公司转移到了曼市,她不在悦悦身边的时候,就是他陪伴着她。
洛宸一直以为悦悦是沈泽轩的女儿,虽然她知道洛宸和凌擎宇早就没有联系了,但她还是没有告诉他,悦悦的真实身份。
悦悦现在是她的命根子,她不能让任何人抢走她!就算是凌擎宇,也不行!
“学长,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了!”虽然她在家里请了保姆,但每次她跟悦悦打电话,悦悦都说不论多晚,洛宸都会过去陪她。
洛宸重新抱过童小北怀里的悦悦,另只手接过她的行李,眼神宠溺的看着她,“你跟我还客气什么?要是真想谢,就让我做悦悦的爹地吧?”他说话的语气还是和平时一样有些轻佻,半真半假,没有一本正经的挑破两人之间那层窗户纸。
童小北其实明白他的心思,但她对洛宸这种类型的男生实在不感兴趣,不想让洛宸在她这棵树上吊死,她回道,“学长,你身边美女如云,以后就别再开我的玩笑了!不过看在你这么喜欢悦悦的份上,就让你做她的干爹地吧!”
洛宸漂亮的桃花眼里闪过一抹失望,但很快就被玩世不恭的笑意取代,“好啊,先从干爹地做起——”
几人说说笑笑间,一道高大的身影,冷淡的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悦悦看到陆烨,稚声稚气的唤道,“嗨,陆叔叔,我们又见面拉!谢谢你这些天对我家笨蛋妈咪的照顾哦!”
洛宸和童小北闻言,都朝一声不吭的陆烨望过去。
陆烨是个沉默寡言,话少得可怜的人,他比童小北大八岁,有着三十多岁男人该有的魅力,成稳,低调,有函养,就是脾气有点怪,在战地时,他对童小北总是无微不至,但出了战场,他就冷得像块冰。
这样的男人,像一个谜,无形中散发着一股难言的吸引力。
当初报社要派出两个人去战地,身为另一个财经版主编的陆烨其实是不用去的,后来他竟主动请缨去战地做摄影。
报社里还一度传过陆烨暗恋童小北的流言蜚语。
有一次童小北和陆烨随军采访,武装车被反恐份子袭击,掉到齐腰深的冰沟里,夜里的气温相当之低,两人为了取暖,紧紧抱在一起,她有偷偷问过他,他是不是暗恋她,他回答,只将她当成小妹妹。
对陆烨,童小北总能在他身上看到凌擎宇的影子,都是那种令女人沉稳着迷的对象。
陆烨走到悦悦跟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紫色的芭比娃娃,“小家伙,祝你明天生日快乐!”
悦悦发出欣喜的惊呼声。
童小北摸了摸鼻子,有些好奇的看向陆烨,“陆大哥,你什么时候买的呀?”
“这次去利比亚之前就买了。”说完,朝洛宸点了个头后,大步离开。
童小北看着陆烨高大冷漠的背影,不禁失笑。
“悦悦,怎么办,你妈咪对着别的男人的背影笑了,洛叔叔好吃醋啊——”
悦悦一把抱住洛宸的脖子,趴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叔叔,你放心,我晚上回去就在妈咪身边说你的好话,不过刚刚陆叔叔送了我一个芭比娃娃——”
“叔叔明天带你去游乐园,还送你两个芭比娃娃外加一盒巧克力!”
“好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