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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圣药做筋,仙兵为骨(中)

朱雀,天之四灵之一,圣兽之中最顶级的存在,就算是与凤凰一族相比,血脉也要高上一筹。

这等存在,还并非人族,和项雨按道理来说应该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可是却因为火凤的关系,一人一兽之间还是结下了些许善缘。

这就是项雨进入十万里大荒之前先打声招呼的原因,这样可以为他避免很多麻烦。

而项雨之所以认为得到圣药简单,也是因为这一层原因。

其他人想要从十万里大荒之中找到圣药,兴许千难万难,但有火凤这层关系在,他想要从大荒之中,得到一株圣药,想来应该还是很容易的,朱雀怎么说也不至于小气到不给项雨面子。

再说了,朱雀一看就是一只十分大方的圣兽,要不然当初与项雨第一次见面,也不至于直接许诺项雨,需要灵兽的话,直接到十万里大荒中来。

哪怕是此时,项雨心中组建一只灵兽军团的想法,可都还火热的存在着呢。

项雨一路疾行,不做丝毫停顿。

他此刻身上系着杨帆的安危,自然不会有半分马虎。

没用多久,他便横穿了十万里大荒最外围的四个地带,直接抵达了最中央的圣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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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兽区域的最核心,就是朱雀生活的地方。

有朱雀那声雀鸣作为指引,项雨还不至于找错方向,他在虚空中一个停顿以后,就化作了一颗流星,向着核心区域中的一方湖泊所在之地轰然坠落。

不得不说,朱雀还是很会选地方的。

它居住的这块宝地,天地元力氤氲,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灵材圣药无数,各种兽类开心的嬉戏着,看上去无忧无虑,完全就是一处人间仙境,与大荒外围区域的恶劣环境相比,天差地别。

落地以后,项雨顿时便忍不住用力的呼吸了几口带着灵材圣药上散发出的香味的清新空气,只觉得沁人心脾,这段时间躁动的心境在不知不觉中就平复了下来。

凤凰栖梧桐,作为凤凰这类火属性圣兽的祖宗,朱雀栖息的地方自然也是梧桐树。

项雨左右环顾,一眼就看到了朱雀栖息的地方。

在湖畔,有一颗粗壮旺盛的梧桐树青翠茁壮,临水而生。

最下面位置,树干拔节枝桠开叉的地方,有着一座看上去相当不错的鸟巢,鸟巢之中,朱雀闭眸而卧,哪怕是项雨已经来到了它的鸟巢旁,它也不为所动,只有头顶几根朱雀真火幻化的翎羽随风摇曳。

项雨迈步走到朱雀卧居的鸟巢旁,谦恭的拱了拱手,礼貌的说道:“小子项雨,拜见朱雀前辈。”

走近朱雀的那一刻,项雨心中便掀起了滔天巨浪,朱雀的实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一些。

他初次见到朱雀的时候,还猜测朱雀的修为只不过是处在至尊境,最多也就是在至尊境强者之中做到横扫,直到此时,他才明白他小看了朱雀。

因为在面对朱雀的时候,项雨心中居然生出了一种浓郁的惊惧感,以他如今的修为,就是一般的仙境强者也不能让他生出这种感觉,可朱雀却能够做到。

这岂不是说朱雀的修为不单单是达到了仙境,而且它还不是一般的仙境强者,最起码也是陈志远那个级别的存在。

想到陈志远,项雨心中的惊骇就更重了一分,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就不是陈志远的一招之敌。

那么若是惹恼了朱雀,朱雀岂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够将他灭杀。

想清楚了这一点,项雨就收敛了几分自己骨子中流露出来的霸气,果然这片大陆上暗中隐藏着的绝巅强者还是很有很多的。

朱雀听见项雨的话,赤红的眸子微微睁开。

它扫了一眼项雨,然后就再次闭上了双眼。

“年轻人,你怎么没把小火带回来?”朱雀关心的还是火凤,对于项雨,它兴许只是拿正眼撇过一次,觉得项雨还算是一个天资不错的年轻人。

项雨闻言,立马回答道:“前辈,火凤现在和我的朋友在一起,因为某些事情,我们暂时分开了。”

“这样啊!小火现在修为如何,可有精进?按照时间来推算,小火应该快要进行第六次涅槃了吧!”

项雨不敢有丝毫怠慢的回答道:“前辈,火凤在和晚辈离开大荒不久,就顺利的完成了第五次涅槃,我这次和它分开之前,它已经快到第六次涅槃的边沿了,想来不用多久,就能够完成第六次涅槃。”

“你还不错!小火跟着你应该没有跟错人!”问完了火凤的情况,朱雀这才正眼打量起项雨,见到项雨修为境界的增长,它便随意赞叹了一声。

听到朱雀的赞叹,项雨像是一个晚辈得到了长辈夸奖一样,稍稍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了脑袋。

重新睁开了双眼的朱雀从鸟巢之中站起,它扑腾着翅膀,落到了梧桐树的枝桠上,居高临下,望着项雨说道:“你不用不好意思,这片大陆上的年轻人中,你已经遥遥领先,而且以你那远超境界的战力,要不了多久,恐怕就是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了。”

说完这些话以后,朱雀才说起正题,它啄了啄自己的鸟羽,淡然道:“之前听你说有事相求,说吧,看在小火和你那不错的天资的份上,只要不让我为难,我都可以答应你。”

“多谢前辈!”项雨闻言,立刻道了一声谢,他不再多说废话,而是直入主题说道:“前辈,这一次我之所以来到大荒同上一次的目的是一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受了很重的伤,筋脉断裂,骨骼粉碎,大半年的时间都处在昏迷之中,我寻找了他很久,不久之前才寻到他,所以我想求前辈赠我一株圣药,让晚辈为我那名朋友疗伤。”

朱雀闻言,赤红的眸子顿时一亮。

不论是人类还是兽类,修为越高,眼界无疑就越辽阔,项雨只不过是说了杨帆的伤势,朱雀立马就明白了项雨想做的事情。

它有些惊讶的望着项雨说道:“如此重的伤势,没死就是一个奇迹,想要醒过来很难。除非为他重塑筋脉骨骼,否则希望不大。”

“前辈果然慧眼如炬!没错,晚辈就是想要逆天而为,为我那名朋友重塑筋脉骨骼,不仅想要拯救他的性命,而且还打算借此机会改善他的天资。”项雨毫不隐瞒的回答道。

朱雀闻言,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重塑骨骼筋脉,这般大胆的做法,完全是项雨臆想出来的,在火凤存活的这漫长岁月之中,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

见证这样一件从来没有人做过的事情,很有挑战性,如果这件事情能够成功,肯定是开创了一条先河。

如朱雀这般活了漫长岁月,生活中已经缺少了激情的存在,是很喜欢这样具有挑战性的事情的。

它之所以沉默,就是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以及各种缺陷。

半晌以后,朱雀才打破了这种沉默,开口问道:“你为你那名朋友准备的重塑骨骼的材料是什么?以圣药为筋,想要重塑以后的经脉骨骼不因为相冲而崩溃,那作为骨骼的材料只有不低于圣药,才可。所以你如果没有太好的塑造骨骼的材料的话,我建议你降低要求,换一种低层次的材料来塑造筋脉,这样成功的可能才会更大。”

朱雀的意见算得上是一针见血,只是降低了材料的层次,那么重塑筋脉骨骼以后的天资便会随之下降,这一点是项雨绝不允许的。

项雨的要求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而且这一点项雨在提出这个方法的时候就想到了,用圣药塑造筋脉,用仙兵塑造骨骼,绝对是最好的搭配。

因此,面对朱雀的询问,项雨淡淡的吐出了两个字。

“仙兵!”

仙兵二字一出,火凤的眸子中顿时出现了极其剧烈的波动。

很快,它就略显兴奋的高呼出声:“你是想以圣药为筋,用仙兵做骨,这可真是一种既大胆又合理而且还奢侈的想法,可行性很大,而且以这两种材料重塑筋脉骨骼,你那个朋友醒来以后,天资绝对会提升到一种堪称恐怖的地步。很不错,年轻人,我现在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你为你朋友重塑筋脉骨骼以后的效果了。”

得到朱雀这种存在了漫长岁月的不朽存在的认同,项雨心中很是兴奋,这无疑表明了杨帆即将得救。

他再次对着朱雀抱拳一礼,谦逊的说道:“前辈,要想看到以圣药为筋,以仙兵为骨重塑筋脉骨骼以后的效果,还需要前辈慷慨解囊,为晚辈提供一种最适合这种方式的圣药。”

朱雀清脆一笑,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雀鸣。

旋即,它就展翅而飞,一瞬万里,消失在了项雨的视线之中。

对此,项雨也不着急,待在原地静静等待。

朱雀既然明白了他想做什么,那么就一定会为他提供一种最合适的圣药。

只不过刚刚过去盏茶功夫,火凤就迅猛从天穹飞落,它所飞过的地方,火光凝而不散,如同在天穹架起了一座火桥。

项雨还没来得及欣赏那条火桥的壮观,火凤就丢下了一株人行圣药。

“这是极品圣药土灵参,拥有自己的灵智,入手为死物,丢开为活物,服之可延年益寿,增长气血,强化肉身,助长修为,提升资质,在这片大陆上,它一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我这大荒之中,也只有这一株,你能用仙兵为你那朋友塑造骨骼,我自然不能小气了,现在我便把它赠给你,希望你能够拿着它开创一条先河,也希望你能够好好照顾小火。”

说完这些话,朱雀就飞回了它的鸟巢之中,慢慢卧下,磕上了眸子。

项雨见状哪里还不明白朱雀的意思,他对着朱雀感激一礼,就提起剑元力,纵身往西山县而去。

风驰电掣,项雨的速度提升到了极点。

他嘴角含笑,想起了朱雀最后留在他脑海之中的那句话。

“有时间带小火回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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