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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好奴才(三更到)

一碟蚕豆,一盘猪耳朵,一壶酸了吧唧的果酒,王宁安穿着普通兵卒的衣服,和吴世诚对坐喝酒。

起初吴世诚真有些害怕王宁安,可是几杯酒下肚,胆子也壮了,两个人迅速进入角色。

吴世诚先感叹道:“这日子没法活了,先是水灾,接着饥荒,还没过去,又打仗了,连年都没过好,好几个月没回家了,连婆娘的面也见不到。没准她正在别人怀里头呢,等我回家,送一顶结结实实的绿帽子,要死了!”

还真别说,吴世诚把老兵痞的语气和神态学了一个惟妙惟肖。

王宁安喝了杯酒,笑道:“吴老哥还有媳妇呢,小弟可是孤身一人,好不凄凉啊!不过老哥也别担心,要不了多久啊,就烟消云散了,什么事情都没有。”

“你怎知道?”吴世诚问了一句,然后又一拍脑门,“瞧我这个记性,你大哥在转运使衙门当差,是不是又有什么消息了?”

王宁安没搭茬,而是笑道:“吃菜吃菜。”他夹起一筷子猪耳朵,嚼得嘎嘣嘣作响。

吴世诚受不了了,连忙探身子,低声道:“兄弟,快告诉哥哥吧,我这里心里就跟开了锅似的,没底儿啊!”

被吴世诚哀求不过,王宁安才低声道:“这可是通天的事情,让外人知道了,非砍了我的脑袋不可!”

“你放心,哥没别的优点,就是嘴严!”吴世诚拍着胸脯道。

“那好,我就说了。”

王宁安斜眼睛看了看帐篷外面,压低声音,“老哥,辽国派人来了。”

“真的?”

“那是自然,密使已经见过范相公了。”

“他们谈了什么啊?”

王宁安挠了挠头,“我大哥离得远,有一耳朵没一耳朵的,听得不太清,大约就是说辽国的太子爷看一位王爷不顺眼,想借着咱们的手,把这位王爷干掉。”

“王爷?那可是皇亲国戚啊,和太子也是亲戚,能下得去手?吴世诚摇头不信。

王宁安呵呵一笑,“老哥,这就是你没见识了,老百姓常说什么?天家无情,龙眼无恩!你没听说书先生讲,武则天,女皇帝,了不起吧,愣是把自己的亲生骨肉给掐死了。当皇帝的什么干不出来。再说了,辽国说到底还是蛮夷,心黑手狠,杀个王爷算什么吗,就算把他爹杀了,都不意外……来来来,咱们喝酒。”

……

郑亦驼祖上是个汉人,也不知道哪一辈开始,沦为了契丹人的奴隶,先是放马,后来由于会木工手艺,就给贵人建房子。

到了他爹的那一辈,偏巧给皇太弟耶律重元盖房子,由于手艺好,做出来的家具美观大方,得到了耶律重元的赏识,郑家就成了耶律重元的奴隶。

人都是宰相门前七品官,给皇太弟当奴隶,那也是奴隶中的战斗机,与众不同啊!

郑亦驼和他的哥哥从小跟着耶律重元,深受喜欢。

要不然,郑亦驼也没法以奴仆之身,充当领兵的将领,跑到大宋耀武扬威!

奈何他这种狗仗人势的东西,除了能讨好主子外,其他的本事太稀松平常,辽国的将领也都看不上他。

就派他去追击狄青,只给500人马,结果还用说吗,直接被包围了。

郑亦驼没什么骨头,被抓了俘虏,送到了清州,到了战俘营,郑亦驼可是从天上掉到了地狱里头。

昔日的手下也不听他的,还联手打他,每天吃的饭发霉了不说,还有一半的沙子,简直无法下咽。

郑亦驼越发怀念王爷的好处,要是能回到主子身边,好好诉诉苦,让他老人家狠狠教训那帮辽国的将领,再挥军把大宋给灭了。

到时候也赏自己一块地方,当个知府,知县也行,作威作福,想干什么干什么,到时候在族谱上写一笔,自己也算是光宗耀祖,改换门庭。

这家伙就靠着做梦活着呢,结果今天他又被打了一顿,几乎没了半条命,给扔到了帐篷外面,跟一条癞皮狗似的,可怜巴巴的。

郑亦驼用双臂撑着,勉强坐起,贪婪地仰望着天空,希望太阳多照一会儿,好让冰冷的身躯能够暖和一点。

正在他偷摸晒太阳的时候,就听到了帐篷里两个军卒聊天。

渐渐的郑亦驼的呼吸粗重起来,他听到了要命的东西,竟然是要对自己的主子不利,简直比杀了他自己还难受呢,郑亦驼竖着耳朵仔细听着,一个字都不舍得错过。

里面的两个人也喝高兴了,就听那个年轻的说:“真没想到,辽国也乱了,这回大宋可逮到了机会,能拿回一半的燕云十六州,好大的底盘啊!我大哥还琢磨着,能不能走通门路,哪怕去当个小官,也比顿茶送水伺候人舒服,老哥说是不?”

“那是那是,到时候可要拉老哥一把,我去给你们兄弟当马前卒!”

“哈哈哈,老哥放心,有我们兄弟的,一定少不了你的!”

……

这两个人也喝够了,晃晃摇摇,走出了帐篷,那个吴老哥转到了旁边,正看到郑亦驼,此时的郑亦驼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闭着眼睛装死。

“哼,辽狗,你们完蛋了!”

吴老哥踢了郑亦驼两脚,见他没有反应,只当是死过去了,伸手掏了半天,把水龙头拿出来,给郑亦驼来了一个37度淋浴,足足撒了一分钟,才扬长而去!

郑亦驼这个倒霉啊,让人当了厕所,还只能忍着,他都差点熏死过去,也不能动弹,只能忍着。

那个年轻的还说呢,辽狗死了就死了,等明天早上,让人挖个坑,都给埋了,省得浪费粮食!

郑亦驼这个恨啊,你们两个东西也太坏了!更老子以后把你们千刀万剐了!

可转念一想,郑亦驼又怕了,如果真按照他们所说,耶律重元的处境就危险了,主子要完蛋了,自己也要被埋了,只能道地狱里头伺候主子去了,可是谁知道耶律重元到了地狱还是不是皇太弟啊?

郑亦驼愁眉苦脸,下意识抬起胳膊,突然发现系着手腕的绳子松了,郑亦驼眼前一亮,他没敢声张,只是小心翼翼动作,用了一刻钟,才把胳膊解开,然后又慢慢把双腿也解开。

“哈哈哈!”郑亦驼真想放声大笑,原来宋军粗心大意,系了活扣儿,真是天助我也,天助主子!

他偷偷摸摸,从后帐逃出了军营,跌跌撞撞,到了外面,变了变方向,直奔辽国就跑了过去。

……

“真是够笨的,要不是把岗哨都撤了,他能跑得了?”吴世诚充满了鄙夷道。

正这时候,杨曦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把嘴一撇,“还说人家笨呢?你们也不聪明。这摆明了是假的,两个无名小吏,信口胡说,谁能相信啊!我看你们多半是自作多情。王二郎,你也就是纸上谈兵,本事有限,写小说可以,但当不得真。”

面对杨曦的评价,王宁安越发生气了。

当初那个可爱的杨姑娘哪去了,怎么变得愿意抬杠了?

“我说杨姑娘,真正的高手,飞花摘叶,就能杀人,计谋不需要复杂,关键是时机,只要恰当的时机,哪怕最拙劣的戏法,也是有人愿意相信的,就好像一头负重的骆驼,没准多加一根稻草,骆驼就倒了,而我恰恰就是那个放稻草的人!”

“你就吹吧!我倒要看看,辽国欺压了大宋那么多年,他们要都是饭桶,还不早就亡国了!”

“那你就看着吧!如果我赢了,还请姑娘答应一件事。”

“什么事?就是比武的时候,你放点水,就算我过关了。”王宁安无赖道。

杨曦圆睁杏眼,倒竖柳眉,突然变得十分烦躁,狠狠一戳王宁安的脑门,“真是没出息,你就不能光明正大打败本姑娘啊!”

说完,小妮子转身就走了,留下傻愣愣的王宁安,这丫头莫名其妙啊!我有本事打赢你,还要你当什么教师爷!

“女人年纪大了,就不可爱了,比起两年之前,差得太远了。”王宁安忍不住摇头叹息,又一个可爱的姑娘消失了……

郑亦驼一路很惨很惨,身上有伤,肚子空空,跑不远,就精疲力尽,或许老天爷都在帮他,面前不远处,草丛里竟然有个猎人下的套子,还套着一只肥硕的野兔。

郑亦驼觉菩萨都显灵了,他用尽全身力气爬过去,抓起野兔,也不用烤了,直接生吃,啃得满嘴是血,一脸的陶醉。

就这样,郑亦驼好像有神助相仿,不是捡到野味,就是捞到腊肉,或者散落的军粮,他没挨着饿,还混了一个肚儿圆。

总算到了霸州城外,遇到了辽兵,他虽然不受待见,可毕竟是皇太弟的人,有人把郑亦驼救回来,他连夜就跑回了涿州,等到重新见着主子,痛哭流涕,跟失散多时,终于找到了主人的宠物狗一样……好吧,他就是一条狗!

那个谄媚劲儿啊,耶律重元都看不下去。

“他们都告诉了本王,你带兵的本事太差了,还是去当木匠吧!”

别啊!

好不容易回来,王爷可不能这么对自己!

郑亦驼急忙磕头,“王爷,奴才的一颗心都是向着王爷的,奴才虽然被抓了,可是奴才听到了一件大事,天大的事,有人要害王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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