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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别瞧我母亲大字儿不识,可她老人家是个女强人。十六岁之前,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到固城镇赶集,她连定兴县城都没去过。

村儿里有那头脑活、胆子大的男人,实在饿急了,到北京城闯荡,挣了钱回家买大白馒头吃。妈妈从中看到了希望,她觉着不能再待在家里挨饿了,她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妈妈虽然是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但是她照顾过七个弟弟、妹妹,她脑子里想得绝对不是穿花衣服、擦雪花膏之类女孩子想的那些事儿,她想得是如何让弟弟、妹妹吃上大白馒头。

妈妈是家里的老大,一般农村家的老大都是有主见的人,甭管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她用个布包袱包上十几张煎饼,这是河北农村的本命食,用棒子面摊的,不放油,因为买不起。硬得像三合板儿,放到水里都泡不软。农忙的时候一下儿烙一百多张,连着吃一个月。最后我姥爷死于食道癌,我觉得就跟常年吃这东西有关。

我妈怀揣着煎饼来到火车站。没钱买票,进不了站台,她就在站外边等着。火车刚出站还没开起来的时候,她便从最后一节车厢的梯子爬上去,由后门儿进了车厢。

到了下一站,列车员赶她下车。她就在铁道边儿等着,再来车接着往上爬。就这样,她从定兴到北京走了三天。

那时候从定兴到北京,就相当于现在从北京去趟伦敦。十六岁的女子,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儿,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独闯北京,不亚于告状的杨三姐,从军的花木兰。

我得感谢我的母亲,要不是她有这么大的魄力,来到了北京,那我很可能就生在河北农村,我也得在土里刨食,天天啃棒子面饼。也不对,不来北京我妈也认识不了我爸,我就不知道上哪儿投胎去了。

我二姨、三姨都得感谢我母亲。母亲不但自己在北京落了户,还把两个妹妹带到北京,都找到了婆家。

我妈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弹棉花。那时候人们没有丝绵被、羽绒被,都是大棉被。盖得时间长了棉花都皱在一起,不暖和了,于是花点儿钱找人给弹弹。过去定兴人闯北京,男的修脚、搓澡、摇煤球儿,女的给人弹棉花。我母亲在街头游荡,碰上了两口子带个孩子给人弹棉花,一听口音是定兴人,就跟着人家干,管饭不给钱。

弹棉花的工具很简单,就是一个类似弓箭的弓子,一个旧床单,还有做被套的梭子跟棉线。弹棉花都得在夏天干活儿,因为冬天人们得盖被子,不可能拿出来弹。走街串巷地吆喝,有人拿着棉花出来了,找个阴凉儿地儿,树底下呀,房后头呀,把被单子铺在地上,棉被套往上一放,就弹开了。弓弦儿弹在棉花上挺好听的,像初学者在弹古筝。

晚上母亲就在街头露宿,让蚊子叮得浑身是包。赶上下雨就更倒霉了,得在人家门洞里、屋檐下蹲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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