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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刺刀跟大刀的对比

“美国,日本都有些了解。”

留学那么高大上,袁朗还真不是,他就是一生活在信息大爆炸时代的土豹子。

他也没有信口开河,甚至说都有些谦虚了。

对二战时期的,美,日,德,英,法,以及苏联,他都有一点点了解。

这六个国家,二战时就是影响地球的战争和和平的强国,到二十一世纪在国际上,依然有着强劲的影响力。

只不过强弱地位略有不同。

其实别说那些国家,就是坐在他面前,浓眉大眼的楚云飞,他也有了解。

毕业于黄埔军校,委员长的学生,阎老西心腹爱将。

指挥的三五八团,一个加强团四个步兵营一个炮营,总共五千多人。

一个团的编制装了一个旅的人马,简直夸张到没边了。

此时的新二团还真没法跟人家比,得把丁伟和孔捷那两个团拉在一块,才算够分量。

出身于晋绥军的楚云飞,跟八路军明显不是一个阵营。

虽说是友军,但是能不搞摩擦就不错了。八路军打鬼子,根本指望不上人家。

新一团苍云岭突围的时候,袁朗记得楚云飞应该就在边上看着的。

不说出动打个支援,就是连个炮火支援也没有啊!

口口声声共同抗日打鬼子,就这?!

楚云飞曾经说:民族利益高于意识形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话是那么说的,可真到了做的时候。他敢违背重庆委员长的命令,给八路军一枪一弹的支援?

论迹不论心,最起码三五八团眼下是没有给八路任何支援的。

再说,楚云飞也是个意志坚定的军人,屁股决定脑袋,他站在地主阶级资产阶级那一边。

终究跟八路军不是一条路上的。

借李云龙的话:老子防的就是“友军”!

袁朗跟楚云飞能谈风花雪月,泛泛而谈说些国际大事,跟八路沾一点边的,免谈。

“楚团长,刚才我忽然想到你的名字,应该是颇有来历啊!”

楚云飞微微昂头:“噢,请说说看。”

袁朗也是忽然想到的,也不确定楚云飞的名字是不是源自此处。

他说:“《红楼梦》中的史湘云,判词中有一句湘江水逝楚云飞,楚团长我说的对吗?”

楚云飞微微愣神,显然没有想到,还真有人说对了。

他的父亲是个旧时代的文人,读的是四书五经写的是八股文。

可转眼间封建王朝没了,科举制也被废除了。

对一个封建时代的文人士子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打击人的了。

再加上家道中落,其父绝了走仕途一路,醉心于文学,颇爱研究红楼梦。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他的名字就来源于史湘云判词中最后三个字。

越是与袁朗畅谈阔论,楚云飞就越觉得此人不一般。古今中外什么都知道点,见识如此广播的人,定然不是个普通人。

顾问,并不是军队中常设的职务,也不知他究竟在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敬礼!”

外面站岗的战士,郑重的行礼。李云龙和赵刚赶到了。

楚云飞起身,打量着走进来的二人,哪一个是他神交已久的李云龙呢?

想必是走在前面的,一张黝黑的脸庞,像个老农民一样。

一般人会忽视他,觉得旁边另一位,身材挺拔,浓眉大眼国字脸的,更像是那个战无不胜的李云龙。

但军人的直觉告诉他,还是那个其貌不扬的,是李云龙。

“李团长,久仰大名。”

相比较楚云飞的正式问候,李云龙就随和多了,眼睛一眯嘿嘿一笑,谦虚道:“哪里哪里,你们三五八团是二战区的主力,阎长官的王牌啊!

我们新二团连个番号都没有,万一哪天我们立了功,某委员长都不知道到哪儿赏我们。

你楚团长能到我们这座小庙,来看看我,是给我李云龙面子。

我李某三生有幸啊!”

旁边的赵刚心说:老李够奸诈的,刚才还骂骂咧咧的,说三五八团不是东西,现在客套起来,真像是久别重逢的老兄弟。

跟老李打交道,还真得多长几个心眼,要不然哪一天被他卖了都不知道。

楚云飞还不知道他跟李云龙以前结过梁子那回事,屁大的事也不会传到他耳朵里。

他还在这跟李云龙客套,什么坂田联队一战,第二战区扬名,关家脑一战怎么怎么地。

又说都在同一面军旗下作战,能不能称呼二位云龙兄,赵兄?

李云龙说:“没问题,楚兄请!”

他心里估计恨不得,让楚云飞赶快滚蛋呢!

还真是塑料兄弟情!

“杀,杀,杀!”

在一片空地上,一伙人拿大刀做劈砍训练,另一伙人拿木枪,做刺杀训练。

两伙人练得热火朝天,喊杀声震天响。

李云龙一行陪着楚云飞观摩训练,这东西没什么好掩饰的,大大方方的让友军看。

楚云飞先是观摩了一阵刀法,应该是西北二十九军的刀法路数,有点东西。

刺杀的招数倒是没什么稀奇的,中规中矩的突刺配合。

“李团长,你的大刀队,应该是得到了我西北二十九军的刀法路数。

刺刀队的突刺手法干脆利落,不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

你们新二团有冷兵器的能人啊!”楚云飞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挑优点夸上一顿。

来做客,自然得客气着点。

李云龙笑着说:“看来楚团长是个行家。正好我有个问题要请教一二,这战场上,是大刀厉害,还是刺刀厉害呢?”

楚云飞目光扫过两只拿着不同武器的队列,想了一下说:“应当是大刀厉害吧!

我西北二十九军大刀队,抗战之初利用近战夜战的优势,可是给了小鬼子一个狠狠的教训。

不是还有位作曲家,写了一首大刀进行曲吗?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楚某并不善于近身搏杀,些许拙见,希望别误导了李团长啊!”

李云龙扭头看袁朗:“袁顾问,现在是三比二了。”

楚云飞不明白了,这是在搞什么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武器论了,刺刀和大刀哪一个更厉害?

李云龙想选拔一批有武术功底的战士,组建一个大刀队。

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成为一个突击拳头,上了战场好给鬼子一个重创。

袁朗则认为,大刀是被淘汰的东西,远比不上刺刀。

一寸长一寸强,刺刀更长,更容易杀伤敌人。

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把团里武术功底不错的张大彪和魏和尚叫来评判。

张大彪玩的就是大刀,刀术非常不错,自然就维护大刀更厉害的看法。

魏和尚跟袁朗的看法一样,用武器那是一寸长一寸强。??

他的近身武器选择了长毛,而不是大刀,便是这个理由。

还分不出胜负,于是乎决定用实际的效果来证明。

前些天招的新兵当中,各有二十人训练大刀和刺刀,一个月以后搏一搏胜负。

看哪一方更强。

李云龙借着楚云飞的话来压他,袁朗才不肯轻易认输:“那我就说说我的看法,让楚团长再评评理。”

楚云飞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不由得产生了兴趣。大刀和刺刀相比哪个更强更合适,他还真没见别人研究过。

“袁顾问说说看。”

袁朗自信地上前几步,竖起四根手指:“关于刺刀比大刀更合适,我有四点理由可说。

第一,步枪装上刺刀后,全长明显超过大刀,一寸长一寸强,白刃战中先天有优势。”

楚云飞点点头表示认同,李云龙也没说话。

冷兵器搏杀,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那是过去无数人用生命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谁也不能否认。

“第二,刺杀动作简单实用,没有武术基础的士兵,经过训练也能掌握运用。

相反大刀要用好,需要很好的体能基础,还要有较强的武术功底才能用好。

对普通士兵来说白刃格斗是战斗,不是武术表演,动作越简单实用越好。”

大多数士兵以前都是拿锄头的农民,不会有很好的体能基础和较强的武术功底。

李云龙和袁朗的实验,选择刚招募的新兵,便有这一因素。

虽然李云龙嘴上不承认,但通过这些天的观摩训练,隐隐的也发现刺刀更容易上手。

只不过在结论没出来之前,他还抱有些许幻想。

“第三,锐器伤当中,刺戳伤远比砍切伤要危险。这一点我是请教过外科大夫的。”袁朗信心十足地说。

说个不恰当的比方:小混混打架,拿着西瓜刀砍,很多创口很大很吓人,

但是深度浅,伤及重要脏器和血管神经的概率小,很多做清创和简单缝合后也就不过如此。

但是用三棱刮刀、弹簧刀和匕首刺戳就非常危险,经常是伤口看上去不大但是深度很深,

伤及大血管、主要神经、心、肝、肾等重要器官,轻易就出人命了。

白刃战中也是如此,刺刀比大刀致伤效果更好,更致命。

关于这一理由,李云龙是不太理解的。他不相信什么外科医生所说的。

他只相信自己的大刀,一刀砍下去鬼子都死了,跟刺刀捅死的没什么区别。

袁朗那天就说出了三点理由,根本无法说服李云龙。

李云龙也纳闷,今天多了一点理由,“你那第四点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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