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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要文明

“说重点。”……

在弘治皇帝的注目下,方继藩倒是不再说客套话了,而是振振有词地道:“屯田之事,关系重大,虽有太子殿下总览全局,可臣还是怕……事情办不好。”

本是心情不错的弘治皇帝顿时皱眉起来,这可是大事,关系着社稷民生,万万马虎不得啊,方继藩你这小子,方才还信心满满的,转过头你就说怕办不好?

于是他拉下了脸,露出了几分严肃,道:“方卿家……”

真是说变就变,方才还是继藩,现在……翻脸便不认人了啊,只见弘治皇帝继续道:“方卿家竭尽全力就是。”

“这是当然的。”方继藩此番自是有目的的,他一脸信誓旦旦地道:“方家几代忠良,臣亦不例外,臣的意思是……臣听说英国公幼子,金吾卫百户官张信精明强干,若是有他协助,这便再好不过了。”

“……”

张信……

弘治皇帝倒是有印象。

此人乃是周王郡马,又是英国公张懋的幼子,还获赐了银腰带,现在在金吾卫当差,在宫中卫戍,好几次,弘治皇帝在宫掖中出入,都是由他伴驾。

那个小伙子,确实是个实在的人,就是太老实了一些。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有宦官进来道:“陛下,英国公到了。”

“传。”

张懋觉得方继藩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见了他就是直接跑,跑就罢了,还往暖阁这儿跑,这小子皮痒了啊。

不过……正事要紧,张懋也不过是吓唬吓唬方继藩罢了,在宫里,他哪里敢对方继藩动手。

此时,他头戴梁冠,一件斗牛服之下,是一件狐皮内衬,在圆襟处露出些许的端倪;腰间系着金腰带,他身子微微有些发福了,现在穿着也臃肿,可他这浓眉之下,一双眼睛却依旧是闪闪生辉,使整个人有一种异常魁梧和英武之感。

进了暖阁,他屈膝拜倒,朗声道:“老臣,见过陛下,陛下命臣祭祀太庙,祭祀之礼已成,臣特来……”

“卿家,你来的正好。”弘治皇帝笑吟吟地看着张懋。

这令张懋有些奇怪,什么叫来的正好,有什么事吗?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方继藩。

弘治皇帝慢悠悠地道:“令子张信,可在金吾卫中值事?”

“是。”张懋感到一头雾水,便道:“犬子是不是……”

“他很好。”弘治皇帝淡淡道:“即日起,敕命张信入羽林卫屯田百户所听用,任为副百户!”

这轻描淡写一句话,张懋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吐出来。

金吾卫调入羽林卫是平调,这倒没什么,毕竟无论是金吾卫还是羽林卫,这都是亲军中的亲军,地位相等,比寻常的亲军,都更尊贵一些。

可是……张懋很想提醒弘治皇帝,自己的儿子,可是百户官啊。

原本这个儿子磨砺了这么久,理论上而言,接下来该谋求一个职缺,或去南京守备,或是在边镇再磨一磨,就该升任千户了,这是似张懋这样的勋贵们,对子侄们的职业规划,可怎么转眼之间,从金吾卫百户官,摇身却成了羽林卫的副百户?军中倒是有副千户的职缺,可没有副百户,百户前头加了一个副,怎么听,都好像这暖阁里的宦官一样,少了一点什么。

张懋心里感到有些不怎么美妙,面如死灰,想要为自己儿子解释一下,可这突如其来的旨意,实是令他措手不及,他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仔细咀嚼了陛下的话,突的想到,羽林卫,哪里需要屯田,又怎么来的屯田百户所?

“屯田百户所……”

弘治皇帝一笑,便道:“该是西山屯田百户所,百户乃是继藩,他举荐了令子!”

“……”张懋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顿时有一种悔恨当初,没有掐死方继藩这个祸害的感觉。

人嘛,总是会偏爱一些自己的幼子,张懋的子嗣不少,虽然对这幼子管教严厉,经常将他揍得嗷嗷叫,可毕竟做爹的还是做爹的。

他……心疼啊。

“世伯……”方继藩朝张懋笑,笑得很开心,声音也透着愉悦:“请放心,小侄一定会好生照顾张信大兄弟的。”

这就是人质啊,从今日起,我方继藩便是张信的顶头上司了,你还敢揍不?

不过为了防范于未然,方继藩还是决定先行开溜,可万万不能和张懋一道儿出宫,毕竟这位张世伯正在气头上,肯定不太理智啊。

…………

此时在王家。

王守仁正被禁足在家,这几日,也只好乖乖呆在书斋里读书。

只是……他显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虽然对那方继藩已是失望,心里却依旧还惦念着两件事。

这方继藩,如此违反常识,竟在这样的天气里种瓜,难道……此人当真是个疯子?

太有悖常理了,倘若是疯子,何以他的五个门生,据闻都很是钦佩他,甚至对他五体投地,这五人,可不是寻常人啊,都是会试之中名列前茅之人,将来的前程,必定远大。

他觉得心情甚是浮躁,推开窗,外头依旧是寒风冷冽,景致萧条,而他枯瘦的面上,显得心事重重。

他的眼睛似乎眺望着远方,只是若有所思。

另外一件事……那方继藩认为贵州剿贼必定受挫……可是……

王守仁心里不禁勾起了一丝苦笑,他又重新的研究了一遍贵州平叛大军的方略,这确实是最稳妥的方法,受挫……是不存在的。

王守仁对于自己的兵略,是颇有信心的,于是念及此,他不有失笑。

却在这时,这府里却传来了嘈杂的声音。

王守仁微微皱眉,便见管事匆匆而来,手里还抱着不知什么东西,用盘子拖着,小心翼翼地道:“少爷,少爷……快看,快看,稀罕物。”

稀罕物?

等那管事走近了,将托盘上的红绸子拉开,竟是一片西瓜。

这西瓜红彤彤的,却看得王守仁眼眸里闪过一丝错愕:“这……这是……”

“是西瓜啊。”管事眉飞色舞地道:“这是今儿一早,太子殿下赐给詹事府诸官的,一人一片,老爷乃是少詹事,自然也承了恩,不过老爷有些舍不得吃,便托了詹事府的人将瓜送来给少爷吃。少爷,这瓜……可稀罕呢,据闻还有养生的功效,据说在外头,是十两一个呢,不过,如今已是有价无市了。”

王守仁却是面色突的白了,瞪大了眼睛,如见了鬼似的看着这瓜,老半天,竟是回不过神来,良久,他才道:“此瓜……是太子和方继藩……”

后头的话,竟是说不出去了。

骤然之间,王守仁竟生出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要知道,那个方继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

方继藩感觉人生很美好,升了官,眼看着又要大发一笔横财了,而接下来,方他的屯田百户所便算是正式成立了。

这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方继藩一早便穿着钦赐麒麟衣,携着钦赐御剑,腰间系着金腰带,先往詹事府,等迟一些,还需去西山的百户所里一趟。

见到了方继藩,朱厚照显得很高兴,朝方继藩挥挥手,又见邓健也怯怯地跟了来,乖乖在殿外头候着。

“老方,我们何时出发去西山?”

方继藩笑了笑道:“一切殿下拿主意便是了。不过,既然要在西山屯田,总要有所计划才好。”

方继藩灵机一动,命刘瑾取了笔墨来,随即笑容可掬地道:“除了西瓜,殿下对什么还有兴致?”

朱厚照想了老半天,念出了一个字:“葱。”

“很好。”方继藩欣赏地看了朱厚照一眼,随即提笔,记下。

这等事,需集思广益才好,方继藩还是很讲民主程序滴,因而也一视同仁,便又看向刘瑾:“刘瑾呢,你来说说看?”

刘瑾挠挠头,朝方继藩谄笑道:“方百户,奴婢喜欢吃胡瓜。”

所谓胡瓜,其实就是黄瓜,是西汉时张骞自西域带回来的。

黄瓜是好东西啊,能美容养颜,就不知道能不能补肾,方继藩颔首点头道:“不错,不错,刘瑾很有眼光。”又记住下。

其他朱厚照身边的几个伴伴,也都七嘴八舌起来:“萝卜。”“奴婢只爱吃米,可以种稻米吗?”

稻米?

方继藩摇头,稻米太费水了,不适合北方啊,有些东西,还是得切合实际的,便道:“换一个。”

……

于是片刻功夫,这纸上便琳琅满目的记下了许多的蔬果。

这个时候,方继藩倒是想起了一个人来,目光朝外一瞥,吼道:邓健,邓健……”

邓健在殿外候着少爷呢,一听少爷叫自己,连忙匆匆入殿道:“少爷有何吩咐。”

方继藩笑吟吟地看着他,难得和颜悦色地道:“你喜欢吃什么?”

“呀……”邓健挠着头,想了老半天才道:“小的爱吃鸡。”

“……”方继藩的脸瞬间拉下来了,突然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

深呼吸,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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