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相信不如说是对孙世德怀疑更为确切。
但孙世德也不管这些,他只想赶紧完成任务,然后离开那个有鬼的酒店,再去江苒身边开个光去个晦气。
林家父子本来还想怎么开口,哪知道孙世德说的如此直白。
两人顿了顿,这次是由年轻那位开口,他是林昕的大哥,受过高等教育又是留学回来的海归,并没有轻易相信孙世德话,“孙先生说过我妹妹托梦告诉你地方,那么可问过她为何不直接找我们,这不是更方便吗?”
孙世德一听就知道这小年轻是在怀疑自己,以为电话说的够明白了,结果还来说这些,为此也没好气起来,“这种事还是等到人找到你们亲自问比较好,要不是答应那小姑娘,谁乐意做这种事!你们就说来不来,乘着人少还有时间,赶紧验证下,也好知道我到底是不是在骗你们,反正你们不是也带了人么?”
那个年轻人一看就是保镖之类的,不说别的,但凡他撒谎对方还不是轻松就能制住他,他要是存心逗弄几人,早就跑了。
孙世德语气很不客气,林大哥还要说话,却被林父阻止,他面色沉重,明显是因为得到女儿不好的消息所致,虽然开始也怀疑孙世德,可听到对方的话后,反而觉得他不像说谎。
正因为这样,他心情更加沉重,“按孙先生说的做吧。”
早这样不就得了,因为这事,孙世德本来发寒的身体倒是回升很多,心道害怕的时候果然多说话是对的。
矿区是早些年就封闭了,据说是因为塌方压死了人被查封的。
这里平时也没人来,到处都是一片荒凉。
林昕在梦里说的位置很明确,说是入口右侧一米下方。
孙世德凭感觉选择了一个位置开始挖。
记得江苒说埋的不算深,孙世德也没当回事,只是挖了半天一个影子都没看到,而他已经一身是汗。
林家父子一直皱着眉头看着,心情很复杂,最后孙世德累的够呛,无奈要求,“你们好歹想个办法帮忙挖,我平时也没做过这事,太累人。”
林父安排了保镖接手,孙世德顺势一屁股坐下,他刚刚挖了好几个洞,想着只要找到一部分,大致就知道全部,只是一直没有。
这会也不管弄脏衣服了,只想坐下歇息,只是总感觉屁股下有什么硬硬的戳着他难受,他看也没看伸手抹了把,好像是个树根,便是随手拽断,但等他看到拽出的是什么时,整个人瞬间从地上弹跳起来,将东西扔的老远,嘴里还哇哇大叫,“卧槽!卧槽!”
众人被吓了一跳,顺势看着,这一看皆是表情一变。
只见那压根不是什么树枝,而是一截人的手骨。
林大哥目光怔怔看着,随后发疯似的上前捡起那手指骨,然后从孙世德坐的地方徒手扒起来。
林父更是一个趔趄,可他强忍着让自己站稳,但那发红的眼睛足以说明他此时的情绪。
保镖赶紧上去帮忙,两人由缺口处下手,不一会被土掩埋的整个手掌已经露出,而越往下挖,露出的越多,先是上半身,再是干涸的头颅,然后下半身……
当整个尸骨露出来时,林大哥双手手指头已经满是鲜血,他不是林父,不需要压抑,几乎是嚎啕大哭。
林父已然看不下去,背对着尸骨仰头看着远处,只是偶尔抬了下手。
本是嘴毒的孙世德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安静下来,可见林昕在家里地位不浅,不然两个男人怎么会如此悲伤。
虽然不是时候,但他不得不开口,“尸骨已经找到,我建议先报警处理。令千金说当初失踪案的负责人跟杀他的人也认识,消灭监控的是我住的酒店的保安队长,你们要谨防这些人。”
这话明显让父子俩一愣,随即看向孙世德,如果说之前还对孙世德有所怀疑,那么从挖出尸骨时他们就信了;如果先前因为这是觉得他居心不良,那么他提出报警时,二人已然相信他真的只是单纯帮忙,就像他说的,没人愿意招惹这种事。
林大哥就势朝着孙世德跪下,“之前是我冒犯,孙先生见谅。你说的事我们会注意,待我替妹妹找到凶手,再重金答谢。”
林父更是亲自拨通报警电话,他打的是淮安直系警局,电话接通后,先是报了名号,“我是林天祥,我要报警…”
孙世德耳尖听到林父的名字,觉得有些熟悉,就是一时间想不起来,恰好他手机也响了,便暂时忘了这事接起了电话,电话是江苒打来的,“你终于开机了。”
这个点是江苒起早修炼的时间,她开机看到提醒的未接电话,率先回了孙世德的,听到对方的话,直接道,“什么事?”
也就一晚上的功夫,打了她五六个电话,想到林昕的事,江苒真怕他出岔子,这才立刻回复。
孙世德见四周有人,只得走远一点,压低声音,“找你的不是我,说那事前,你先告诉我,我现在怎么办。林家人已经来了,而且已经报警,这应该没我什么事了吧?”
“你走得了么?”尸骨不可能无故发现,他作为主要线索人,还需要提供好几个消息,就算江苒点头,当地的警察和林家也不愿意。这也是为什么江苒不亲自留下的第二个原因,她嫌麻烦。
深觉掉到巨坑的孙世德一脸委屈,“这人找到了,主要怀疑对象也有,我这不是没用处了么。”
“当然有用,先前我没全部告诉你。林昕失踪当天,酒店监控删掉,几乎没有证据,可是林昕之所以去酒店,是被她的闺蜜骗过去的,我查过了,即便删掉消息,还能做出还原,如果你这个关键人不在,他们没办法直接拿到林昕闺蜜的手机,而且那位闺蜜也是杀人凶手的同谋。”
大概林昕自己都没想到,本来希望闺蜜帮忙参谋,结果对方反设计她一会。
她死后也能游荡到附近,知道闺蜜做了那富二代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