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怎么还在为外公的去世伤心呀?别难过了,外公都八十五高龄,也算是享尽天年,相信外公也没有遗憾了。”
洪天宝回到家中,就看到老妈坐在大厅红着眼发呆,他就知道老妈还没从外公去世的现实清醒过来。
“小宝,你回来啦?找到工作了吗?现在工作难找,一时半会找不到,就先在家休息段时间吧!呵呵!眼睛进沙了,老天对你外公算是没得说的了。”
洪天宝的老妈,夏飞霜虽然年逾四十,但依旧丰润犹存,身上的素装一点不影响她动人的面容,和傲人的身材。夏飞霜看见洪天宝回来,立即偷偷拭擦眼角的湿润。
儿子今年已经毕业,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但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她不想给儿子增加烦恼。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表面上豁达,无所谓的样子。但内心却是一个好强的人,从小就聪明伶俐,加上听话孝顺,他一直都是这一带孩子的先锋榜样。
洪天宝嘴角一抽,心里不禁暗笑:老妈的借口也太烂了点。不过他可不敢说出来,也就只能装傻充愣。
“嗯嗯!我不急,这几天出去,发现工作倒是不少。不过,好像都不适合我。那就先在家歇段时间,迟点再出去看看。”洪天宝一说起工作就有些无奈。
现在找工作不难,但要找一份心仪的却不易。他一直不屑找关系和走后门的人,不过现在才发现,原来这社会还真是那种人混得人模鬼样,像他这种净身找工作好真不是一般的难。
“这样吧!你外公去世之后,他的那些遗物一直没人整理,这次你就回老家去整理整理,顺便散散心吧!”夏飞霜还是有些担心儿子,儿子表现得越平静,她就越心惊肉跳。
“好,下午我就回去看看,最多一个星期,我就会回来。我还是喜欢老家的山山水水,嘿嘿!”洪天宝知道老妈的忧心,也不逆她意,正如她说,权当回去散心,这段时间的确有些烦了。
夏飞霜这才面露笑容,立即开始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好好补补儿子。
洪天宝对着饭桌上的美肴一阵扫荡,这才心满意足地登上回乡下的班车。他估计傍晚四五点钟就能到达。虽然海滨市区离乡下就只有五十多公里,但基本都是山路,弯弯曲曲,汽车走得不快,一般都是要两到三个小时。
洪天宝从有记忆开始,他就没有父亲,只有老妈相依为命。老妈也从不透露这方面的信息,洪天宝记得有一次,他问为什么没有见过父亲。当时老妈痛骂洪天宝一顿,然后再痛哭起来。这下洪天宝就傻眼了,从此他在没有提起过此事。
好在外公和两个舅舅对他们母子不错,洪天宝记得,只要他们母子有困难,两名舅舅就会不予余力给与帮助。大舅夏飞龙和二舅夏飞天都是地道的农民,老实巴交,大舅母没有孩子,所以对洪天宝也是宠溺。就只有二舅母有些小家子气,为人有些市侩,喜欢点贪小便宜。
洪天宝下了汽车,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他看着远处黄橙橙的稻穗,听着山林里面传来的鸟叫,心情大好,突然想大喊一声,将这段时间的郁闷心情都喊出来。
这个村子名为夏家村,整个村子都是姓夏的。这在现在这个大融合的社会,这样的村子不多见了。
“哎呀!这不是小宝吗?我记得你已经毕业了吧?唉!小宝你出息了,你们家算是熬出头了。这老夏家的祖坟算是冒青烟咯!”五叔公赶着一个老黄牛,挑着两只粪箕,光着脚,衣袖和裤子都搂起来,一副典型的老农形象。
“哟!五叔公,你老干完活啦!这老黄牛被你老伺候得不错呀!我的确毕业了。”洪天宝感觉好笑,这五叔公说话还真有意思,老夏家的祖坟冒青烟,那不就是说他家祖坟冒青烟啦?反正他们整个村子都是姓夏的,老祖坟就一个。
“呵呵!那行,有空就到五叔公那里坐坐,你也很久没过去吃饭了。”五叔公也反应过来,自己刚刚那话说得有些不对,老脸一红,最后还对洪天宝邀请一番。农村人就是这样,朴素、热情、好客,至少洪天宝一直是这样觉得。
“得!到时候少不得到五叔公你那唠叨唠叨。”
告别五叔公,洪天宝一路上遇到不少村人,都热情打起招呼。
回到舅舅家,已经是五点十分,此时,太阳正挂在远处大山的树梢上,散发着迷人的金光。洪天宝觉得,现在的阳光才是最温柔的,不刺眼,反而有种舒适的感觉。
“咦!小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给个电话你大舅,好让你大舅过去接你,看看你,一路走过来,满身都是汗,累吧?快、快到里面冲个凉。大舅母去杀个鸡,今晚让你二舅一家也过来吃顿饭。”
洪天宝的大舅母—黄兰,是隔壁村的人,年纪还没夏飞霜大,但外相却显得有些老。她刚刚喂好牲畜回来,就看见门口的洪天宝,脸上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立即有些心疼,又有些责备地说道,但脸上却是欢喜。
“大舅母,不碍事的,你看我一个年轻人,走点路算什么?大舅他也很忙的,这点小事麻烦他可不好。”
洪天宝知道,这个大舅母一直把自己当做孩子,对他极为疼爱。所以,面对这个淳朴的农家妇女,洪天宝还是很尊敬的。
“他能有什么事?现在我们家的水稻还没收割,闲着慌呢!不过想着这几天就收割了,反正我们家水稻也不多,就没那么心急。”
黄兰将手中的潲水桶放在楼房隔壁的瓦房,然后领着洪天宝进屋。
洪天宝大舅和二舅家很近,都是一层的小平房,百来平方,外表还没装修,里面也只是涂上一层白色的石灰。
祖屋,也就是以前洪天宝外公住的地方,也不是很远,那是一座大瓦房。是由大块泥砖建的,足足有两层楼那么高。洪天宝记得,以前村子要是刮大风的时候,上面的瓦片就像飞刀一般乱舞。大风过后,大伙都会爬上屋顶捡瓦,十分有趣。
晚上,二舅、二舅母带着一个表弟过来。大家一起蹭了顿饭,表弟不小了,已经高三毕业,至于能不能上大学,就还要看过段时间的高考成绩。本来还有一个表妹的,那个表妹正在海滨市读大一,二a的学校,比起以前洪天宝的名牌大学要差很多。
“小宝,你可是我们村子最有出息的人,现在应该有份好工作了吧?以后我们夏家吃粥吃饭就看你的啦!”
洪天宝的二舅母这话有些含沙射影,连最为老实的大舅都听出话里有骨。这二舅母一直不爽洪天宝读书厉害,这次她知道洪天宝还没找到工作,不禁打击一句,心里就觉得痛快。
夏飞天狠狠地瞪了妻子一眼,夏晓峰读书虽然不怎么行,不过鬼灵得很,察言观色很有一套,跟大舅和二舅的老实巴交走反路。有时候洪天宝就想,这夏家老实的基因怎么到这小子身上就绝传了。
夏晓峰立即举起一杯啤酒。
“表哥!这杯我敬你的,祝你顺利毕业,以后大发宏财!”
“呵呵!行!我承你吉言。”洪天宝也一杯喝光,暗道这小子不去做官真是浪费天分。
第二天九点多,洪天宝才赖洋洋地起床。匆匆洗漱一番,就准备到祖屋去。
“小宝,这就是祖屋的钥匙,你拿好,那些没用的东西扔了就是了,都是一些几十年前的老物。”黄兰笑着递过钥匙。
“好,我知道了。”洪天宝也知道他外公留有不少老东西,都是有些年头的,老人家就是怀旧,很多东西都不舍得扔。
洪天宝来到那熟悉的大瓦房门前,这是一座典型的南方客家建筑。他心里有些萧条。物在人已非,难免会有些触景伤情。
他打开久久紧闭的大木门,蓦地扬起一阵灰尘,在阳光下飞舞。
静悄空旷的屋子,一切都没变,只是少了那熟悉的身影,这屋子也就变得死寂,没有丝毫生气。
洪天宝看着这一屋子的东西,顿时有些无从下手了。这里面很多都是盆盆罐罐的生活用具,一些农具等等,东西真的很杂。
洪天宝是一个善于分类的人,这些东西也没让他郁闷多久。他很快就将东西归类,好的坏的,一类类堆好。
整整花了洪天宝两个小时,才将东西全部收拾好。
他发现大部分都已经破损严重,不能再用了,那些东西自然不要的。
最让他感兴趣的是一个古朴精致的木盒。这木盒他以前就见过,外公说过,这是他们夏家的传家宝,里面是一枚古朴的铜钱。
话虽是这样说,不过洪天宝两位舅舅都不怎么在意。因为这枚铜钱不值钱,曾经他们让人鉴定过,这枚铜钱外表虽是古朴,但没有任何价值。没人见过这样的铜钱,只见这枚铜钱质材非金非铜,上面没有任何的文字,就只有一对形如翅膀的花纹。也就是说这枚铜钱不属于任何一个朝代的通用货币,这样的古董能值钱吗?
偏偏每次洪天宝看见这枚铜钱,都会感到心动,就如看见很久很久没有相见的老朋友一般。这种感觉让洪天宝感到很吃惊,也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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