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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节 刑事警察

市局刑事科接到派出所的报告已经是凌晨五点了。派出所接到报告之后觉得有点难以置信,为了防止误报,先派人去了现场四周查勘了一番:现场什么都没有。别说尸体,连片布片都没留下。这么一来派出所也犯了嘀咕,然而所长看李子玉和赵贵两个人赌咒发誓是亲眼所见,也觉得不能大意,便派了个通讯员去市局报告去了。

市局的刑事科勉强能称得上刑警的只有从临高调来的五个归化民刑警。刑事科科长是乌项,别看他只有二十出头,却是里面资格最老的刑警,出身也很“显赫”:芳草地国民学校警政班第一期。而且是慕敏亲自带过的“高足”。

乌项接到报告也觉得蹊跷,他跟随慕敏在海南、济州和台湾,见识过各式各样的凶杀案现场,就算没有留下尸体的,必然也有血迹、血衣、凶器之类的物证留存。象这个案件只有两个巡逻警察的报告的案件还是头一回听说。

虽然没有尸体,但是杀人案毕竟是杀人案,既然这两个巡警一口咬定确实有过尸体,还是应该现场勘察一下才才是。

不过眼下刑事科忙得很,由于地理位置和人口商业众多的关系,广州城的治安状况是非常乱的。元老院统治区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无法与其比肩。入城伊始,新旧政权交替之际,更是案件频发。最多时一天内全城发生的抢劫、盗窃案件多达上百起。若不是军管会乱世用重典,对恶性案件犯罪分子采用即抓即审即杀的政策,加上军队不间断的日夜巡逻,才在短时间内将治安形势稳定下来。

即使这样,城内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依旧频繁,盗窃、抢劫、杀人时有发生,刑警科忙不过来――乌项自己手头就有五六个案子要处理,既然这案子没有尸体,能不能正式立案还不好说,乌项就派了两个刑警先去看看现场,和巡警谈谈话。

刑警科里,接受过临高的正规刑事警察培训的只有临高调来的那几个归化民警员,要应对这么一座几十万人口的大城市的刑事案件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就地招募了一批广州本地的警员。

其中的骨干,是原来起威镖局在本地从事“坐店”和“护院”业务的镖师。他们人数不多,但是对广州的社会民情非常熟悉,起威作为元老院最早控制的传统企业,其人员自然属于“政治上可靠”。

另一部分,则是留用的原来快班衙役,正役白身都有。侦缉队经过几轮清洗之后,留下的都是“历史罪行小,无血案”的,这批人元老院认为不甚可靠,但是他们对广州的三教九流,城狐社鼠的情况极其熟悉,对警务工作很有用处。也就补充到了刑事科来了。

派去的两个刑警,一个便是快班的留用衙役高重九,另一个是原来起威镖局的镖师李镇国。

李镇国是个地主子弟,从小喜欢舞枪弄棒,十二岁时已经能把一柄单刀耍得虎虎生风、泼墨不沾,十六岁那年,李家与邻村富豪因地产纠纷发生矛盾,对方收买土匪将李镇国的祖父、父亲刺杀。李镇国一怒之下将对方多人杀死,家乡自然是待不了了,带着家人改名换姓奔广东来投奔同乡了。从此就在起威当上了镖师。

他因为家庭出身关系,耐不得走镖的劳苦,却比较能言善道,常年在城里“坐店”,与地面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接触,对各种鬼蜮伎俩非常了解。所以在进城之后,就把他列为刑警的重点培养对象。慕敏和乌项都亲自带过他处理过一些案子。

这两个虽然没受过正规的刑警训练,但是过去从事的工作和刑警多少有类似之处,又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跟着刑警实习了一个多月,对刑事侦察的思路和技巧也学习了不少,刑事科人少事多,就算是独立上岗了。

两人赶到事发地派出所,所长见总局真得派了刑警来,不敢怠慢,亲自带着他们到事发地点――李子玉和赵贵还在原地看守着。

可是到了事发地点一看却实在没什么头绪,地上一点痕迹也没留下,两人在据说发现尸体的地方端详了半天,没看到可疑的留存痕迹。

高重九是老公事了,又和李子玉和赵贵谈了谈,觉得他们不像是“中了邪”,要说天黑眼花也说不过去――尸体不是地上一块小石头,要两个人同时看花眼还真不容易。

“李爷,就算不是尸首,也是尺寸模样差不多的东西才说得通。”高重九在现场转了半天说。

李镇国点头,镖师虽是武人,但是心细如发,又是人情世故熟透,他也觉得李子玉不可能看错。

既然不可能看错,那么尸体或者类似尸体的东西去了哪里?显而易见的是不管李子玉他们看到的是否是尸体,那都不是活物,不可能自己走路,惟一的可能便是有人趁着李子玉和赵贵离开找人的空档搬走了。

既然是搬走了,说明原来不打算抛在街上,多半是搬运中看到巡警的灯笼光,仓皇之间弃尸而逃。后来发现警察又离开了,才又返回去搬运。

问题是搬到哪里去了?原本又是从哪里搬来的?

搬运尸体的人抛下尸体之后,肯定是躲在附近,看到了李子玉他们离开现场,又折返回来。他们能躲在哪里呢?

李镇国看了看周边的环境,巡警巡逻的巷子是一条南北向的长街,名叫剪子巷,旁边就是一条无名的支巷,这条小巷子没名字。在前阶段的钉路牌门牌的治安清查中就编了个号,叫“剪子巷东支七巷”,意思就是剪子巷东面第七条支巷。这条巷子并不深,站在巷口一看就知道是典型的大户人家或者寺庙的后巷,到底是一个河埠头。

在这条支巷口的对面,是另一条支巷“剪子巷西支十一巷”。两条巷虽然相对,却不是十字交叉的式的巷口对巷口,实际上西支十一巷还要往南走二十几步路。

李镇国估计着搬运尸体的人应该就是躲在“剪子巷西支十一巷”。第一,虽然事发时天黑,但事发路段很直,也没有可以供人躲避的地方,如果有人在近处,李子玉他们不可能不发觉。而剪子巷东支七巷李子玉又是进去过的。

现在的关键就是这“尸体”去哪了?没有尸体,他们的工作就是无本之木,完全是浪费时间。

李子玉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在这一小块地方打转,心里很是紧张,万一弄出个“报假案”来,自己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搞不好连差事都给丢了。

想到这里李子玉不由得暗暗懊悔为什么不听看街的劝告,只当不知道就是了。

赵贵傻乎乎的站着,时不时还是抓一把裤裆。李子玉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装傻。心道:这家伙倒是笃定!果然是人傻心宽。

这赵贵除了抓裤裆,时不时的还挥舞着手,驱赶苍蝇。

街巷里环境卫生很差,垃圾水洼到处都有,天气一转热,苍蝇自然就多。

可就这几只苍蝇救了李子玉,高重就忽然道:“李爷,你看地上!”

原来巷口有好几处地面都聚集着好些苍蝇,嗡嗡的乱转。可是仔细看,它们聚集的地方即没有垃圾也没有粪便。下面要么是泥土要么是铺路的碎石。没什么好招惹苍蝇的东西。

可是对高重九这样的老捕役来说这就足够了:没有污物,却有成群的苍蝇聚集,说明其上曾经有过血迹,而且量不会太少,虽然隔了一晚已经渗入泥土,人眼难以发现,却瞒不过苍蝇。这也符合李子玉“白布上渗出来得血迹乌黑的一大片”的说法。

昨晚虽然下过雨,但是雨并不大,还不足以将泥土内的血液彻底冲刷稀释。

李镇国二话不说,蹲下身子从随身的帆布包里取出一副手套和几根竹签和写有“大食数”的黄色纸签。在挥手驱赶走苍蝇之后,先用纸签逐一插在刚才苍蝇聚集的地方做好标记,再用竹签开始在挖掘起来,不一会,他就掘出了些黑色的泥土,凑在鼻子上闻了闻,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高重九虽然觉得这是多此一举,但是李镇国毕竟是“首长的人”,也赶紧接过来嗅了一下:有一股血腥的臭味。

李镇国并不罢休,继续往下挖掘,只是他每挖几下,嗅一嗅,便将粘着泥土的竹签装进一个油纸小袋里,又写好标签,再换一根新得竹签。

李子玉看着只觉得新鲜。连他们在干什么都不知道――要挖尸体的话应该用铁锹,就拿个竹签能挖到什么?他虽不解却依然饶有兴趣的看着。看着他一直挖了好几寸深,才从包里取出一把尺子量了量,在本子上记录几笔,又换一个地方挖。重复刚才的那一套,最后才和高重九嘀咕了几声起身。

高重九冲着李子玉一点头,笑道:“好小子,真有一具尸体!你们两个傻小子可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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