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南星讪讪地摸了摸耳后。
季杏又看向赵南星,一脸不解:“但是!他也不戴婚戒,所以我们怀疑他是骗我们的,只是为了不给我们微信号。”
话题虽在沈沂身上,但赵南星却有些脸热。
而季杏在沉默两秒后,从卫衣兜里拿出了一张名片:“但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哎。”
名片上写着——宜海慈和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沈沂。
下边还有手机号。
跟赵南星知道的那个不是同一个。
“他就是那个打赢了汪明海案的律师,真的好厉害。”季杏感慨:“我查了下,他好像跟赵医生你同岁,还不到三十,优秀的人果然有相似之处。”
赵南星一怔:“什么?”
季杏慢悠悠地:“聪明、好看。”
赵南星:“……”
—
季杏离开以后,赵南星才有空拿出手机。
刚才她给沈沂发的消息变成了:【你是不是】
【hsalkafkdjh】
一串乱码。
而沈沂回复:【?】
她一直都没回应。
沈沂还给她打了几个电话,手机静音,都没接到。
沈沂:【你现在和谁在一起?】
沈沂:【赵南星。】
赵南星立刻回复:【不好意思,刚才遇见同事在聊天。】
沈沂那端隔了两秒回:【你没事?】
赵南星:【没有。】
沈沂:【发条语音。】
在赵南星刚摁着手机要发语音的时候,沈沂的电话已经打了过来。
赵南星接起,“怎么了?”
沈沂那端先传出略有些急促的呼吸声,隔了会儿才平息下来:“没事,确认一下你的安全。”
“我很安全。”赵南星说:“抱歉,让你担心了。”
“你回去的时候也小心,那些人可能还会有同伙。”沈沂叮嘱道:“不要走小路。”
“知道了。”赵南星顿了下,低声问道:“你在哪?”
听上去刚经过剧烈运动。
沈沂的声音已然平和,“律所,正要去和当事人见面。”
“那你忙。”赵南星说:“我去看书了。”
“好。”
等电话挂断以后,赵南星去窗口浇了下花,又回到位置上。
忽然很想吃顺和街[栗仁]家的炒栗子,但隔了很远,需要开车半小时才能过去。
她看了看自己受伤的腿,选择放弃。
但因为很少有这么想吃美食的情况,便发了条小红书——
@南极星不会发光:[栗仁]家的炒栗子,想想就很好吃,可惜啊,受伤了,改天再吃。(生活应该是需要一些延迟满足来让自己保持期待的。)
彼时沈沂刚像一阵风似的跑进医院,站在医院的桂花树下接了这通电话。
打电话确认过赵南星没事后,依旧不放心,结果一抬头,看到了赵南星站在窗前的身影,立马躲了起来。
等到赵南星从窗前离开,沈沂才出了医院。
本想开车回律所,但在车上刷到了赵南星的动态,下一秒调头去了顺和街。
第16章
顺和街的[栗仁]是一家拥有三十年历史的老店, 可以说见证了云京的变迁发展史。
而且[栗仁]的口碑很好,很多人从外地特意绕过来买,所以门口排队的人很多。
沈沂望了眼看不见尽头的长队, 眉头微蹙。
电话刚好响起, 他接起来。
程阙那懒洋洋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 “沂哥,关璟案那边儿有点复杂, 你真要插手?”
“不想。”沈沂斩钉截铁的回答。
“那你……”程阙迟疑。
沈沂却冷声道:“但他们把我卷进来了。”
甚至还差点把赵南星卷进来。
“那只是个意外。”程阙顿了下:“你要是这么做了, 你爸那儿……怎么解释?”
“还用解释什么?”沈沂现在也没事做,便多说了几句:“反正我在他心里,从来也不是个乖的。”
不乖的人会惹是生非不是再正常不过了么?
程阙一怔:“你说得倒是也有道理。”
“你打来就为这事儿?”沈沂问。
“这事儿还不够大?”程阙反问。
沈沂:“……”
“之前讨论过了。”沈沂说:“我并不想参与到他们这些破事里。”
但,他们越线了。
“我也是真没想到这么巧。”程阙无奈叹气:“这帮人也太恶心了。干了龌龊事还不夹着尾巴做人,关璟都他妈进去了, 他们还敢在外边儿肆意妄为。”
说到最后,程阙都有些激动。
而沈沂冷冷淡淡的,“每一个施害者都不觉得自己该死。”
程阙还是第一次听见沈沂用这么肃清的语调说话, 即使隔着手机,也冷得他打了个寒颤。
而沈沂已经准备结束对话, “没事儿就先挂了。”
“等等。”程阙喊住他。
沈沂单手插兜,目测前面还有三十多号人在排队,极考验耐心的一件事。
程阙在电话里一顿输出:“那谁回来了, 班里打算办同学聚会, 这周日晚上在博乐居吃饭。你去不去?”
沈沂闻言眉头微皱, 不带任何感情地评价了句:“她还是一如既往。”
喜欢热闹, 一头就往人堆里扎, 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让场子冷下来。
“她这人就这样儿。”程阙呷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到底去不去?”
“再说。”沈沂说:“还不确定会不会加班。”
“不是吧?”程阙震惊:“沂哥你才刚入职就加班?”
“接了个案子, 当事人比较急。”沈沂说。
程阙自然反问:“找你的哪个不急?”
沈沂:“……”
“我这边儿反正是收到嘱托, 让我一定把你带过去,她好和你道个谢。”程阙露了底牌,“你要是不愿意去,她肯定又东想西想的,况且你们之前不是见过了么?你都舍身救她了,怎么还不把她从黑名单里放出来?到底多大点儿事啊,值得闹这么久?”
程阙无法理解:“不知道的还真当你俩谈了一段又分开的呢。”
沈沂:“……没。”
“我当然知道没有。”程阙漫不经心地笑:“当初不是我喜欢她来着么?”
沈沂:“……”
两人说的人是顾朝夕。
三人上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沈沂常年第一,而她稳居第二。
她和沈沂坐过一年的同桌,也和程阙坐过一年的同桌。
顾朝夕性格开朗,大大咧咧,和男生们混在一起也没谁觉得她是女生。
那会儿她常年把校服外套系在校服裙上,混迹在篮球场中,手臂一扬,就能投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大家总调侃着喊她“夕哥”。
不过高三那年她收心好好学习,蓄了长发,校服外套也正正经经地穿在身上,站在国旗底下演讲,一下就成了学校里众多男生的白月光,也成了他们高中的“校花”。
也不知道是哪个好事者闲来无事举办的“赏美大赛”,在那个贴吧正火的年代,他和顾朝夕荣登“校草”和“校花”排行榜第一。
只是大家依旧喊她“夕哥”。
因为学习,顾朝夕和沈沂走得近,但因为玩,顾朝夕又能和程阙聊到一起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三人组。
吃饭一块儿,玩游戏也一块儿。
隔很久以后想起来,这一切似乎都无迹可寻。
顾朝夕就是很悄无声息地融进了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