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纤陌也心有戚戚焉,想老言以前是多么的意气风华,丰神俊朗的一枚贵公子啊!随随便便一个动作便能风靡万千少女,他颜值高,身材好,要不怎么能被人誉为扬城第一少呢!家世好固然是一个原因,可是也与他本身无远弗届的男性魅力分不开。
目光还没来得及从言御庭的身上挪开,耳边已听到一片喧哗之声,
“呀!那个小公仔好可爱,会动啊!”
“啊!这小公仔好萌啊!还会走路呢!你看你看,他走路的样子好帅好嘚瑟!”
“切,好笨啊你们!那不是小公仔,那是机器人公仔!而且也不小啊,都那么高了。”
几乎都是小女孩和女孩子们压抑不住的带有惊喜的惊叫声与议论声,光听声音都可以想像出此刻女孩子们对某一事物感兴趣双目晶晶亮的样子。
然后还有人提出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机器人公仔啊?我只在电影上看过这么萌萌哒的小公仔,生活中还真没见过这么可爱的机器人,感觉他好聪明的样子哦!”
有则人继续惊讶:“这个机器人小公仔好像在冲俺笑啊!哇!太帅了,简直太萌了,俺的心都被萌化了!”
越纤陌正要看看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沐蔓妃此刻用手指戳了戳她,轻笑着说:“你家陆二真骚包,你看他给你弄了个什么来了?”
站在她们旁边的夜明此时也低低轻笑了一下。
越纤陌寻声望去,只见机场光滑如镜的大理石地面上,缓缓走来一只蓝白相见的小公仔……不,不是小公仔,一米五左右的公仔已经不能称之为小了,很常规的尺寸。
要说小,是指这只公仔的面容,是那种很可爱的小男孩了的面容,雪白的面颊带着笑,两边嫩嫩的脸蛋上印着淡淡的腮红,头上则是一顶超时髦又可爱的蓝色小帽子。
然后看他走路的样子,带着机器人特有的机械化,确实是机器人公仔没错。
机器人公仔昂着小脸蛋和小脑袋,一路趾高气扬的朝越纤陌的方向而来,他行过和即将行过的地方,人们纷纷为他让开一条开阔的道路,看着他昂首阔步而行。
陆九霄穿着一套价格昂贵又非常考究的米白色西装,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跟在机器人公仔的身后。
男人的身材高大挺拔,面容沉静而俊美,五官更是英俊难言,举手投足都是从骨子里透出的矜贵与优雅,帅的无与伦比!
他神态从容,迈着不疾不徐的步伐,护送着机器人公仔到了越纤陌的面前。
越纤陌有点囧,因为她又听到有人在喊:“呀!那个穿白西装的男人好帅啊!帅呆了,帅掉渣了!那个机器人公仔就是他的!”
还有人在说:“刚才那个送女朋友焰火玫瑰,穿黑衣服的男人也好帅啊,那颜值都快高出天际了!”这说的是夜明。
而且此时大家的目光又了看过来,有的人是在看她和沐蔓妃;有的人是在看陆九霄;有的人是在看那个很拽的机器人公仔。
越纤陌想捂脸,又有点想拉着沐蔓妃和她爸从机场逃跑,她这低调的人生啊……
不过她更想杀了陆九霄!因为她根本没有原谅他,他们仍在分手中,他却又搞这么一出。
她绷着脸不说话,目光瞥向沐蔓妃手中的焰火玫瑰,俨然在欣赏沐蔓妃手中的花儿,仿若没有看到陆九霄。
但是陆九霄却一瞬不眨地注视着她,漆黑的瞳仁里全是她的倒影,而且他看着她的目光特别的深沉,格外的炽热与烫人,像是要把她烙到骨子里去。
总之很扰人的心神。
越纤陌抱着沐蔓妃的手臂就要走,陆九霄此刻却轻轻拍了拍他身前那机器人公仔的小脑袋。
约摸是打开了那机器人公仔的开关,那公仔面对着越纤陌,开口说话了,声音是脆脆地童音:“尊敬的陌陌公主,我是公仔小白,以后小白愿听公主调遣,生是公主的人,死是公主的鬼,公主叫我跪键盘,我不敢跪遥控器;公主叫我……”
他的小红嘴儿“嘚吧嘚吧”个不停,语速并不快,但是越纤陌一听,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特么的,这机器人一听就是陆九霄家的,丫说话的调调都跟他的主人一样,没个正经。
她用一只手遮住脸,放开沐蔓妃,改去拖住父亲的手臂,侧头对沐蔓妃道:“赶紧撤,我不要在这里继续丢人……”
话未说完,她已经拖着越启飞,绕过陆九霄和公仔小白,飞快地往前跑了。
越启飞抿着嘴角,憋笑憋的好辛苦,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为了追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连智能机器人都搬出来助阵。
不过陆九霄的那个智能机器人甚得他的欢心——妻子走后,他陪孩子的时间变的更少,陌陌只有一个人,他常常怕她孤独,也曾想过给她买了一个能歌善舞,可视听,可做简单的语言交流的机器人。
只是要找一个合适的陪伴型的智能机器人也不容易,市面上的大多数机器人都不合他的心意,陪小孩子和幼儿还行,陪像陌陌这般已成年且思想又成熟的孩子,那些智能型机器人还是稍显简单了一些。
所以他一直只有这个想法,没有付诸过行动,没想到陆九霄今天这招歪打正着,帮他了了这个心愿。
……
越氏父女没有入住聚唐园,尽管唐远代表唐家一再诚心邀请,但越启飞仍旧客气的拒绝了他。
越启飞表示,他和女儿来扬城,只是为了取回妻子的遗物,看唐家那天方便,他们父女取了妻子的遗物就走。
话说的很冷漠无情,丝毫也不想与唐家攀亲扯戚的意思。
唐远见劝不动,随后又表示唐家在君临酒店设宴,要为他父女二人接风洗尘,越启飞又是一口拒绝,且口气冷硬,不容置喙。
唐远最后带着人默默的走了。
望着唐远远去的背影,沐蔓妃不解地问:“叔叔为什么不去唐家住?”
此刻他们一行人已在扬城的一家商务酒店入住,要的是商务套房。
原本夜明在扬城有房产,房子是豪华型别墅,夜明将别墅的钥匙给了沐蔓妃,让她和越氏父女去他那里住。
但是越启飞觉得,如果他们去夜明那里住下,那他们的安全问题就成了夜明的问题——唐家可以推卸责任,万一出了什么事,他们会把事情都推到夜明的头上。
所以越启飞还是觉得入住普通的商务酒店好,他们只要在扬城一天,安全问题就归唐家负责,没有必要扯上别人。
沐蔓妃求之不得,她现在哪还敢跟夜明同住一个屋檐下,离他越远越好,所以她以要保护越纤陌为名,也和越氏父女一同入住了商务酒店。
此刻沐蔓妃是觉得唐远的样子有点可怜,在越启飞的面前像个受气包的样子,所以便问越启飞为什么会拒绝唐远。
越启飞却冷笑道:“唐家到今天为止,都没有公开承认过陌陌妈妈的身份,更没有一个官方申明,说要找出当年害陌陌妈妈流落在外的凶手,只说要我们来取陌陌妈妈的遗物,这么的含糊其辞,我们如果去他们家住,那未免显得我父女太好说话,太随便了一点。”
“还有什么接风酒宴,说的那么好听,你看唐家来了什么人没有?就唐远一个,唐家表面上的太子爷嘛,看着蛮有份量,实则是在轻视陌陌的妈妈,表示唐家根本不重视这件事。”
越启飞脸上的冷意加深:“人说给脸不要脸,就是指唐家这种人,既然他们不要脸,我们索性也不需要给脸他们,该怎么打回去就打回去。”
沐蔓妃一听,也是,唐远受气是活该,谁叫他有一堆猪队友呢!被打脸是早晚的事。
越纤陌在一边用笔记本电脑码贴子,此刻说道:“唐家现在的意思很明白,不说他们现在是想包庇唐琳吧,但至少他们是想粉饰太平,采取‘拖’字决,想把我妈妈的这件事情最后拖的不了了之,反正只要日子一长,谁还记得这事啊!”
她恨恨地道:“都是些坏蛋,我饶不了他们!”
“主人,你补充水分的时间到了。”
忽然,一道脆脆的童声打断了越纤陌的话。
最怕空气突然宁静——屋子里有半分钟乃至更久的沉默,然后蓦地爆发出一阵大笑。
沐蔓妃笑的直喊肚子疼,指着站在越纤陌桌子边的那个蓝白相间的可爱公仔道:“艾玛,这陆九霄真是能作,给你弄了一个这么样的机器人来,你可要怎么活啊?”
越启飞也绕着公仔小白左看右瞧了半天,最后评了一句:“这小男孩蛮有意思的哈。”
因为事先设定好了,这个机器人一到时间就会提醒陌陌吃饭、喝水、听音乐,做运动和跳舞,还有睡觉和做眼保健操,跟个小管家婆一样,没把越纤陌烦死。
越纤陌也是哭笑不得,她原本以为在机场已经跑掉了,谁知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陆九霄又命人给她把这个死公仔送过来了。
这公仔管手管脚,连她的坐姿不对都管,而且先前他称呼她为“公举”,后来送来后,陆九霄八成是给他改了设定,他便称呼她为“主银”了。
真要命!越纤陌是个散漫惯了的人,平时不渴不喝水,不累不睡觉,想她积极做运动,那是做梦!她最多是听听音乐跳跳舞,或者练练瑜伽,这已是她最大的极限。
但是这个公仔小白被送来以后,每隔一个小时就提醒她喝水,过一会儿又提醒她不要长时间对着电脑,要注意眼睛的休息,要求她闭着眼睛;要她做眼保健操;要求她远眺;要求她这,要求她那……
才被送来三个小时,她已经快被弄疯——你妹,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她妈都没有这么管过她!
她火大的瞥了公仔一眼,马上拨通樊江的电话,恶狠狠地说:“限你一个小时之内,火速把你们家这只小公仔弄走,不然我摔到你们老板脸上去!”
樊江叹了一口气,说:“越小姐,你就摔到我们老板的脸上吧,我们老板求之不得,他现在要和你通话,行吗?”
越纤陌想了想,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樊江也做不了陆九霄的主,要把这管家婆一样的小公仔弄走,必须和陆九霄谈。
她便道:“行。”
樊江松了一口气,把电话递给了陆九霄。
陆九霄在电话里轻声道:“陌陌。”
越纤陌只当没有听到,开门见山:“陆九霄,我不管你打什么主意,赶紧把你这个小公仔弄走,他啰啰嗦嗦的没完没了,你还是去给他找合适的主人去吧!”
“这就是送给你的,我特意为你去定做的。”
陆九霄在电话里嗓音低低的,柔声说道:“陌陌你平时不爱活动,这款机器人设置好了以后,你可以与他做最简单的日常交流,他除了提醒你吃饭和喝水,休息等事,他还可以帮你做很多事,比如端茶、倒水、扫地、吸尘、按摩捶背,累了还可以唱歌跳舞给你看,也可以朗读文章和讲故事给你听,总之,这款小公仔能够很好的陪伴你,尤其是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他可以代我照顾你。”
越纤陌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这个机器人会不会喂饭?”
陆九霄默:“为什么要机器人会喂饭?”
越纤陌回:“因为我想变得更懒,只负责张嘴吃饭就行了。”
陆九霄:“……”
他只是想让女友更加轻松健康地生活,可没想让女友变成一个懒婆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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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何时生情愫
陆九霄忽然道:“陌陌,还记得那一年的夏天,我们在王家塘游玩的时候,你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吗?”
越纤陌有点懵:“哪一年的夏天?”不是在说机器人公仔吗?怎么转到夏天上去了?
陆九霄缓缓道:“那一年的夏天过完,之后我便去了国外。”
越纤陌沉默下来,他去国外没几个月,她便和容少观分手了。
“哦!”她道:“我想起来了,我们三个人在一起聚的最后一个夏天。”
“嗯。”陆九霄道:“那一年王家塘的荷花开的特别大,结的莲蓬也特别多,荷墉里菱角特别的鲜美,你和少观结伴而行,却硬要拉上我,说要带我去尝尝鲜。”
越纤陌挠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那时襄市流行“农家乐”,王家塘的农家乐开的最红火,尤其到了夏天,人们结伴成群的到农家乐里品尝新鲜的瓜果疏菜和鸡鸭鱼肉,还有荷塘里鲜美的莲蓬与菱藕,开开心心的一天玩下来,不但能洗涤去城市里拥挤的疲惫,甚至连心灵都得到了净化。
那怎么能少了她和容少观呢!于是决定去,去之前,又说服他去。
陆九霄其实不愿去,他毕竟不良于行,去了也只是给人添负担,而且他们是两个小情侣,他去了干什么?给他们当电灯泡?
但是那两个人坚持,他也不愿扫他们的兴,便去了。
起初天公做美,一切尚好,可是玩到一半,天色大变,狂风席卷着风沙吹得“呼呼”作响,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唰唰唰”就落了下来,很快演变成倾盆大雨。
夏天的暴雨说来就来,任性的没有任何理由!
那时容少观还在荷塘里帮越纤陌摘莲蓬,也不敢划上岸来,只能留在荷塘里躲雨,而越纤陌原本推着他在田间的小路上散步,狂风骤雨一来,她顿时慌了手脚,急急忙忙的就想找个地方给他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