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他是被人打死的,那他这个姿势是怎么回事?”冯铮问。
“形成尸僵还要一段时间,他这样子应该是被塞在某个狭小的地方造成的。”卢斯道。
“确实……如果按你说的他该是昨天白天死的,那他这是在白天被藏起来,夜里被人搬出来摆放在了城隍庙门口?那这事绝对不是单独一个女人能干得了的!”孙班头一拍大腿。
“孙叔说的是。”
“我刚才让他们查问有没有谁搀扶着喝醉的人路过,看来这又要变啊。”
“孙叔……”
“嗯?”
“你就这么信我啊?”
“我信你不好?”孙班头被问得表情一别扭,“我也真不是那么彻底的信你,但这人脑袋上的伤疤是没错的。且今年算不得太冷,到了只下过两场不大的雪。这人要是被冻死的,怕是前半夜就得在城隍庙外头了。可老赵头跟他儿子上半夜打更的时候,没见过有人。要是后半夜他被人打死在那,怎么可能一点都没有……”
孙班头在那捏着下巴念叨,卢斯知道他也有自己的考虑那就够了,毕竟他这个仵作是个二把刀。
“孙叔,我要写尸格吗?”
“你又不是个仵作,写什么尸格?对了,你懂点验尸这事,就咱们仨知道,有人问起,你们就说是我看出来的,别让人知道是你的本事。我可不是贪你这小孩子的功。不过若让县令知道了,真让你去做仵作,你可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是,多谢孙叔照顾。”这话,卢斯是只信一半,不过当下他是欢欢喜喜的应下了。
衙门里的大多数差役,都是记录在户籍上,世世代代都只能干这个。衙役是,仵作也是,仵作比衙役还要更为下等一些,毕竟是跟尸首打交道的。卢斯也不知道这年代仵作到底是啥状况,只能笑嘻嘻的着应了:“是,多谢孙叔照顾。”
“行了,你们摸了尸首,快回去买个火盆,洗个澡。”
于是冯铮和卢斯就出来了,快到卢斯家门口的时候,冯铮小声说:“仵作虽与尸首打交道,但在咱们这地界还是很宝贝的。”
贱役不贱役的,对他们这地界没太大影响,毕竟县太爷都馋肉到眼睛发绿。
“现在不怕我得罪人啦?”
冯铮一怔,别开脸不看他:“算我之前多此一举。”
哎呀,正气小哥哥毕竟也是少年郎,有发脾气的时候啊。不过耳根子又红了,那这是害羞了,还是生气了,或者是恼羞成怒了?
“知道铮哥是为了我好,谢啦。”卢斯拍了拍冯铮的肩膀,这下,耳朵更红了。幸好这是到了家门口了,否则……卢斯真是忍不住反撩了,“铮哥,回去记得把衣裳煮了。”
“煮?”
“对,弄个不用的瓦盆之类的煮,最好里边再加点盐。”二把刀仵作,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只能想到这个法子——他们这地方连碱面都没有。
“好。”
这日晌午刚过,外头一阵喧闹。
“班头!你是这个!”“班头,你这可是神捕了吧?”“班头,你在咱们这地方可惜了,要是换个地界,怕是无论如何都要调到大理寺拿个银牌了!”“说说怎么回事?我这还在外头巡街呢,就听说班头把人抓到了?!”
捕快们一个比一个的嗓门大,若是有玻璃,怕是得被震得嗡嗡响。
卢斯刚做完一组力量训练,坐在院子里喝着热水暂做休息。听他们外头的议论,明白了,孙班头找到真凶了。
“我告你啊,班头靠的是一块从死人脑袋上找到的漆皮!”
“漆皮?那玩意能看出来什么?”
“普通的当然看不出来,但听说那可是好漆,普通人家用不起的那种。你说咱们食谷县里有多少大户人家?”
“哟?!那死的不是个乞丐吗?怎么还跟大户人家扯上关系了?”
“那当然是因为……”
死者是隔壁长丰县的富商赵凯,杀害他的乃是他的老婆刘氏与其管家赵德,也是富商老婆的姘头。赵德与刘氏早有私情,两人已经计划了数年杀掉赵凯。赵德在食谷县买了一处院子,刘氏怂恿赵凯来此,且只带着管家,在路上时,赵凯已经被两人所杀,塞进了箱子里,佯装年货搬进院子里。
因这里无人认识两人,都只道赵德与刘氏才是夫妻,自然是无人起疑。到了夜里,虽然食谷县也有宵禁,但自然不像大城那样一到夜里就关闭栅栏坎子,有兵丁巡视,而是除了两边城门口的值房里,街上只有老赵头父子两人打更巡视。
且现在这个时候,老赵头父子往往会偷懒,二更打过更就不出来了。所以两人三更时偷偷将尸首抬到了城隍庙门口丢弃。两人怕引起其他人的怀疑,还留在食谷县内,准备过了十五元宵灯会再走。
卢斯还以为是啥大案子,听完之后的感觉——“那对男女不是傻逼吗?”
“噗!咳咳咳咳!”现在是初四,冯铮又来教卢斯怎么缠铁链子了,顺便两个人也议论了一下这件人命大案。结果,冯铮就被卢斯这句评价惊得呛咳了起来。卢斯拍着他的后背,拍了半天冯铮才缓过来,“谁是……傻逼?”
这个骂人的词,原来是他们这地界没有的,但冯铮已经跟着卢斯学会了。
“你都不知道我骂的是谁,竟然都会被呛着?”手痒,想挑他下巴。卢斯手指头动了动,把两只手都插进袖子里,“自然说的是那对奸夫淫妇傻逼,杀了人竟然还巴巴的送到县城里来?路上直接扔到林子里去不就好了?”
卢斯经历过差点被野物摸进房里的事情,虽然等到事情结束了他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这件事让他对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极其敬畏……
动物怕人?这话真不是真理。
为什么现代世界一遇到杀过人、攻击过人的动物,孩子都知道,是因为这些动物一次就能发现,人类是一种很容易捕捉的猎物。可古代不行,卢斯便宜爹那样的猎户,真不是处处都有的。可就是有那样猎户坐镇的地方,一样有狼,有山猫,有被拖走的孩子、老人,甚至青壮。
像是游走在村间的货郎,每个人都有三四个遇狼的故事,若遇到人质疑,这些人立刻就能脱衣服让你验伤口。
所以,杀了人,向老林子里一扔,尸体很容易就被动物打理干净了。
卢斯说的是实话,却也不无开玩笑的意思,说话间他脸上还带着笑,可说完就发现,冯铮看着他的表情不太对:“怎么了?”
“没什么。”冯铮匆忙闪躲开卢斯的视线,只留给他一张侧脸,“我想起来玲玲今日让我早些回家,我先走了。”
“嗯,不送你了。”冯铮走了,卢斯一个人坐在原地,思考着他刚才的表情,与白白的耳朵——总觉得正气小哥哥的耳朵才是本体啊。
他刚才是惊吓?心虚?恐惧?为的什么呢?
正气小哥哥,他可能也没那么正气,不过……
卢斯舔了舔嘴唇,低下头,刚才竟然鸡动了啊。
——卢斯的身体一直不好,十三岁该有的忄生发育却没有到来,变声不来,甚至早上第三条腿都不立正。最近卢斯尽量保证自己的饮食和营养,再加适当的锻炼身体,早晨的起立出现了,平常的冲动也到来了。
o(* ̄▽ ̄*)o不错,这才是正常的男孩子啊。
初五,除了冯铮躲了卢斯一天之外,没什么事。不过吃了晚饭,卢斯主动去敲了冯铮的门。
“栓柱……”来开门的冯铮,在看到卢斯之后,面色依然不太好,虽然从他眼中已经看不见昨天的惊恐,但忧虑与心虚反而更多了。这让他那张英挺的少年面孔在卢斯看来,多了点可怜兮兮的味道。
“铮哥,明日开始咱们正式当值了吧?”
“是。”
“那明天记得要帮我来扎‘国法’啊。”
“……好。”
“行,那我就走了。铮哥早些休息吧。”卢斯转身走,他都走到家门口了,才听见身后关门的声音——两家中间就隔着一家,门轴不是太好用,现在这时候铁尺巷里也没多少人,能听见很正常。
第27章
卢斯看不见冯铮的表情,冯铮也看不见卢斯的。其实卢斯有那么点后悔,何必呢?远了不是更好,何必非得要来招惹人家小孩子?好像刚才大脑竟然没怎么思考。
回到自己家里,卢斯刚要进屋,柳氏出来了,硬着头皮问他:“栓、栓柱啊……你看开春了咱们家是不是养点小鸡?”
卢斯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给。”
柳氏吓了一跳,没想到卢斯这么干脆,甚至没敢伸手去接银子,还是卢斯拉着她的手,把银子塞进去的:“谢……”
“娘,你说,新买来的小鸡会不会让人家借走?”
“!”柳氏一惊,抬头看见的就是笑眯眯的卢斯,其实她是比卢斯高的,毕竟是个成年人。可她总是弯着腰,垂着头,所以竟然很多时候要抬头才能看清继子的面孔。
可真的是很俊俏的一个少年人,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是弯弯的。冬日的天暗得早,明明现在天空已经暗沉了,可看着他的笑容,却能让人觉得天仿佛是又亮起来了——那是别人的感觉吧?此时柳氏却打了个哆嗦,后退了一步,如坠冰窟。
没等她想明白自己该怎么说,能怎么说,卢斯已经回自己的屋去了。
初五这一天,三更天,外头老孙头跟他儿子开始敲梆子了。这时候才凌晨三点,外头黑灯瞎火的。卢斯肚子里骂骂咧咧的就起床了,现代这时候,不是在被窝里的那也是夜生活刚结束,准备进被窝的。捕快们却是都得起来,当班了。
依旧是卢斯把自己打理到一半,冯铮就已经清清爽爽的来到卢斯家里了,帮他缠好了铁链,两人相携朝着县衙走去,自然这路上不会只有他二人,今日当值的捕快们,无论新老都走在了一起。
卢斯虽然夜盲症还没好,而且这地界该不只他一个夜盲的,但人多,地熟,前头走的做孙班头几个都点着火把,路途又不远,大黑夜里这条路走得倒是不算多困难。
食谷县的捕快一共是有五十多人,对于一个四千多人的县来说,这些捕快不但不多反而还少了,因为这年月捕快不但要承担公检法的责任,很多情况下,连该是军队的职能他们也要负担起来。
食谷县的捕快日常情况下,分成了五队。每天白天三队当班,每队十到十二个人,由一个捕头带队,干的是县衙值守、看城门和巡街。夜里还有一队当值。一队轮休,一般休息的就是昨天值夜班的。
但每年都有两个特殊时期,就是收税和送税的时候。收税时会挑出来一队人专门每天夜里值守,剩下的人全都去忙收税。送税的时候,也是挑出来一队人,专门去送税。这两个时期都是人手最紧张的时期。
卢斯问过冯铮,为什么县衙不再多找点人。冯铮答曰:“没钱。”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就现在这个捕快数量,他们还不能拿到足够的饷银呢。大昱规定捕快的月饷是一两银子,逢年过节还有点米面的福利之类的。但现在他们每个月能有八百钱,就已经算好的。
因为县衙养捕快和书吏等等朝廷是不拨款的,而是由当地自己出钱。卢斯越想越觉得,他们这胡大人……真是个清官。就这破地方能养五十多个捕快,维持财政支出,神人啊,也真怪不得人家想走。
带卢斯他们这队的之前说了,也姓孙,孙捕头,且还是最早冯铮介绍给卢斯认识的那几位捕快其中之一——他和孙班头是兄弟,亲的。孙班头叫孙向英,他叫孙向雄。
“你们俩小子年纪轻,我也不安排太麻烦的事情给你们了,就大门口站着吧。”孙向雄笑呵呵的吩咐完,带着其他人进去了。
卢斯看着冯铮:“我连累你了吧?”冬天,一大早就站衙门门口,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温度就够冻人的。虽说到里边的工作也多,可不过是日常的打扫、照看犯人(狱卒也只能是捕快兼任)之类的,
“胡说什么呢?”冯铮瞪了卢斯一眼,“你站到左边去。”
衙门口这地方风大,左边的风更小一点。卢斯哎一声干脆的答应了,他年岁更小,而且身体也确实不好,之前跟冯铮不客气的多了,没必要在这个时候突然客气。
两人就在门口当起了门神,其实,他们现在能站在大门后头去,等天气更暖和起来再去前头。但那是人家老鸟干的事情,他们这初来乍到,卢斯又得罪了人,还是老老实实站大门口吧。
卢斯站在那,膝盖微微弯曲,就当是在这锻炼身体了。
等到五更过了,卢斯就听背后有人说话:“哟?今天是你们两个孩子在这啊。”
巧了,来的也是熟人,叶书吏。
冯铮与卢斯赶紧与叶书吏见礼,口称:“见过叶先生。”叶书吏不过是个书吏,虽然有秀才的功名,却无品级,在这个衙门口,可不能叫他大人,那是害人,但一声先生还是够格的。
“等会我叫你们进来喝口热茶,可不能不喝啊。”
“谢过叶先生。”
叶书吏就进书吏房了,可就是这个两人转身跟叶书吏,然后再转过来,卢斯就看见有人……去拿鸣冤鼓的鼓槌了?!
“哎!!!你要干嘛?!!”
鸣冤鼓,就是电视里衙门口摆着的大鼓。冯铮给卢斯讲规矩的时候,头几件事说的就是它!这个鼓,可不是像电视那样,能够随便敲的。虽说只要敲响了,衙门里的官员就得升堂问案,但在那之前,敲鼓的人杖二十。看门的两个捕快,杖十。夜里敲的,杖三十,看门的捕快杖二十。
这地方的打板子可不像电视里还穿着裤子,而是脱了裤子,直接按在衙门的大门口打,男女都一样。
卢斯可不想上任第一天就尼玛让人看了自己的屁股和小兄弟!更别提还有正气小哥哥的屁股和小兄弟呢!
那人正好在冯铮背后,冯铮还没反应过来呢,卢斯就噌一声从他身边窜过去了,速度惊人。
“要告状递状纸啊,里边有人接的!”是的!告状不用非得敲鼓,递状子等着,才是一般流程,不过……要是非得有二百五要敲鼓,那也没法。按律,捕快禁止阻拦百姓敲鸣冤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