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狸转过头看向白洛英,啧啧两声,声音满含怜悯,“白小姐,没想到你竟如此可怜,不是人可怜,而是你的心可怜,一个人,怎么会贫瘠到这种地步呢?你是不是看到我和小宁宁在一起,觉得很难接受?是因为你那无缘无故的嫉妒心?还是因为陆离没有满足你的欲望,是欲求不满吗?
不要觉得曾经跟攸宁在一起过,实话告诉你吧,我跟攸宁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待着呢!我想想啊,至少也得有十年了吧。如今我们重新在一起,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这就是缘分懂吗,如果两个人注定在一起,兜兜转转都会在一起的,就像我和小宁宁。而恰恰相反,如果两个人没有缘分,再怎么折腾,终究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分开的,就像你和小宁宁。”
白洛英听了她的话,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拼命地摇头否认着,“不是的,不是的,我也很早就认识他了,你凭什么说我们没缘分!攸宁,你果然和她在一起了?你们现在到底是什么关系?”
而金攸宁听到“十年”两个字的时候,一脸懵圈,完全处于石化中,纳尼,我和姜小狸什么时候认识已经十年了?大金主,你确定你说的是我,为什么我完全不记得啊?大金主,你不会是在忽悠人吧?我记性不好,你不要欺负我啊!
金攸宁思前想后只得到一个答案,姜小狸肯定是戏瘾上来了,又开始飚戏了!毕竟前科那么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一言不合就飚戏,可以说是姜小狸的日常了,她就是个戏精啊,喜欢演戏的妖精。
他在脑海里死命搜索着这段话,到底是哪部电视剧里的台词呢?或者是哪部电影的台词呢?结果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他还未回神来,就听到了白洛英的质问,啊,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这确实是个问题,说是男女朋友吧,他们彼此虽然偶尔暧昧,却还未表过白。说不是男女朋友吧,两个人却在同居。别人若是知道了,就算清清白白的,估计也没人相信。
是的,自从那天姜小狸意外在他家住了一晚之后,第二天就搬到了他家。当他看到一屋子的东西时,差点吐血而亡,早知道,五颜六色乱糟糟简直能逼死洁癖啊!可最终也没能将这个天外来客送走,就那样糊里糊涂地同居了!唯一的好处是,有人分担住房贷款了。
金攸宁当时可是火冒三丈,质问她为何放着别墅不住,非要跟他挤在一起。姜小狸怎么回答的来着,对了,她只说了一句,我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了,离开你,我会死的。
妈蛋,听了那种话,让他怎么忍心把她赶出去!万一真出了什么意外,他会愧疚一辈子的!索性姜小狸也就每天偷偷摸摸地摸他几下,并没有什么非礼,或是用强,他考虑再三,拟定了一份同居合约,让她在上面签字画押,才相安无事地开始了同居生活。
不过这事,自然不能对外界说,两人也遮掩的非常好,最起码如今一个月过去了,也没人发现。冷不防听到有人问他,两人是什么关系,他竟愣住了,因为他也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金攸宁扫了白洛英一眼,心中暗忖,难不成告诉她,我们在同居?算了,凭什么告诉她啊,如今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他刚刚如此想,就听到旁边的姜小狸说话了,一开口就是石破天惊啊,“我们是什么关系?呵呵,告诉你也无妨,我是他的金主。”
卧槽,大金主,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的说这种容易引起误会的话啊?金攸宁听到这句话,差点吓得倒地,嘴角抽了又抽。
白洛英仿佛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都不好了,神魂好似已被抽走,突然大笑几声,指着金攸宁说道:“你还理直气壮的说,不是被包养的关系,那为什么她是你的金主?”
金攸宁一脸苦笑,但是想到不管他和姜小狸是什么关系,好像跟白洛英都没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跟她解释啊,完全浪费感情。他轻嗤一声,正要拉着姜小狸离开,耳边就传来了柔美甜腻的声音,“没想到你这人竟如此孤陋寡闻,连金主都不知道什么意思,金主就是金攸宁的主子啊,简称懂不懂。你……”
话还未说完,姜小狸已经被金攸宁捂嘴托走了,独留白洛英一人站在那里,萧条得就像秋天枝头的黄叶,仿佛一阵风吹来,就会被吹走。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了?难道真的是我读书太少?她的脸绷得厉害,一度开始怀疑人生。
金攸宁将姜小狸塞在副驾驶上,那边也迈开长腿上了车,刚刚坐定,旁边就传来了费解的声音,“你刚刚为什么要把本宫拖走,我话都没讲完呢?难不成是我的成语又用错了?孤陋寡闻不是那样用的吗?”
面对旁边的好奇宝宝,金攸宁真是要哭了,他把车子发动,一声引擎声,已经飞出去老远,仿佛后面有人在追一样。待开了一段距离,他依然能感受到旁边炙热的目光,看来今天不给她个答案,觉都睡不好了。
金攸宁一边看着路面交通状况,一边徐徐说道:“没有,刚刚那个成语你用的挺好的。我就是觉得,不管咱们什么关系,都没必要跟白洛英解释啊,那不是浪费感情嘛,你说对不对?”
姜小狸听了他的话,并没有否认也没有认同,难得安静了一会儿。对于一个不是在飚戏,就是在闲扯,根本停不下来的人,当她突然安静下来的时候,你会觉得少了些什么。
就像此时,金攸宁开着车,总感觉车里安静得有些诡异。早知道,平时两人一起回家,姜小狸基本上是闭不上嘴的,有时候吵得他脑仁疼。可今天她难得安静了,他却觉得有些诡异,浑身不舒服,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种感觉让他很困惑,心里早已敲起了锣,卧槽,我不会是欠虐体质啊?以前听她唠叨嫌烦,现在她不唠叨了,我竟然有点想念,这不是明摆了欠虐体质吗!金攸宁被这个新发现吓到了,他偷偷地咽了咽口水,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姜小狸,才轻轻问道:“大金主,你想什么呢?怎么那么专注?”
姜小狸原本正闭目养神,听到听的问话,才幽幽说道:“我在想你脑子是不是有坑。”
纳尼?大金主,你开玩笑呢!你那么长时间不说话,就是在想着怎么黑我吗?!我到底哪里又得罪你了?她的开黑说来就来,完全没有一丝丝防备!金攸宁听到之后,直接咳了起来,脸有些微微红,我果然是欠虐体质,刚刚安安静静的多好,为什么要嘴贱?为什么要嘴贱!
待心情稍稍平复了些,金攸宁才慢慢开口,哭笑不得地问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这个问题?我脑子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你这么黑它。”
姜小狸一本正经地看着他,眼神严厉,目光专注,险些把他看得滑出车道。就在他快要崩溃的时候,她才幽幽开口,“你脑子要是没坑,为什么会看上白洛英那种女人?世界女人千千万,找哪个不好,怎么偏偏找了个那样的?你自己说说,你脑子是不是有坑?你们当初到底是怎么在一起的?其实我很好奇,纯粹是好奇,别无其他原因。”
金攸宁再次被她直白又粗暴的话震惊了,原来批评一个人可以如此直接吗?我不要脸的啊!原来开黑一个人可以如此粗暴吗?我不要继续活下去啦!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面前的人可是大金主。
他低低叹息一声,眼睛看着前方,人却好似陷入了回忆中,声音低沉暗哑,在车里回荡着,“我和白洛英是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我们在同一个学校。至于为什么会在一起,估计说出来你可能会不信,因为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扯。我们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一见钟情,也不是两情相悦,纯粹是因为一只狗。”
What?因为一只狗?你确实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姜小狸一脑门的黑线开始起舞,心里想着,这家伙果然脑子有坑啊!洁癖就算了,居然还是个神经病潜在患者啊。
金攸宁转头瞄了她一眼,果然在她的脸上看到了预想中的表情,突然就笑了。笑完之后才觉得自己有些傻,但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对,就是因为一只狗。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去我家看到的那张照片吗?就是我和一只狗狗的合影。”
姜小狸听到“狗狗的合影”时,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但她微微低着头,根本看不到她的目光。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好奇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和白洛英在一起,跟那只,额,就是那只狗狗有关?”
金攸宁好似想到了什么有趣的回忆,唇边带笑,就像春天里的风,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的好心情。他的声音依旧低沉,却带了少有的柔情,“对,之前告诉过你,那只狗狗是我十年前在外婆家附近的山里遇到的,但我当时没告诉你吧,我和那只狗狗相处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当时我上高中,整个暑假都待在外婆家,就是为了多看它一眼。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金元宝,跟我一个姓,是不是很酷?可是,等我寒假再去外婆家的时候,金元宝就消失了,我去山里找过几次,都没有找到它。”
金元宝?你咋不叫金条呢,我感觉这个更配啊!姜小狸听到“金元宝”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似乎这句话憋在心里许久了,终于能一吐为快一般。她十分嫌弃地摇了摇头,才问道:“那后来呢?”
金攸宁听到她的问话,再次陷入了回忆中,缓缓说道:“后来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几乎快把金元宝忘了,直到几年后,我在大学里遇到了白洛英,当时她正牵着一只雪白的狗狗,看起来跟金元宝一模一样。就在那时,原本已经快消失的记忆,突然就全部复苏了。
我忍不住上前跟白洛英搭讪,就是为了摸一摸那只狗狗。那只狗是她家人带来的,看完她以后,就跟着家人回去了。为了得到更多的消息,我跟白洛英互换了电话,慢慢地就成了朋友。等我们熟悉以后,我才跟她打听了一下,那只狗是从哪里得来的。
白洛英说,那是家里几年前买回来的一只意大利狐狸犬,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金元宝是只意大利狐狸犬,我一直以为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白色狗狗呢。无意中我又得知,白洛英家里买狗的那一年,刚好是我见到金元宝的那一年,具体时间又刚好是金元宝消失之后!”
姜小狸听完,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神色有些复杂,眼里闪着妖异的光,忍不住继续问道:“所以,你就断定,白洛英家的狗就是你认识的金元宝?为了接近你的金元宝,你就跟白洛英交往了?”
这不是妥妥地脑子有坑是什么!为了一只狗找了个女朋友,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吧?都说有些男人,会为了前女友或是心中的白月光,找一个类似的女朋友,也就是替身女友。但还从未听说,有人为了一只狗,找了个女朋友!
尼玛,白洛英要是知道这个真相,会不会哭晕在厕所里啊?估计再也不会纠缠他了吧,说不定还会拿个斧头砍死他!说好的因为洁癖才分手呢?原来你不愿意亲我抱我拉我的手,根本不是因为洁癖,而是因为你爱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家的狗!
姜小狸脑补了一下白洛英知道真相后的反应,然后把自己逗笑了,好吧,白洛英以后要是再敢提以前的那点事,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人不如狗什么的,杀伤力绝对五颗星!
金攸宁听到她的笑声,还有些奇怪,这有什么好笑的,哼唧了一声,才继续说道:“嗯,理论上可以这么理解。可当时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明白自己心里怎么想的,我还以为真的是情窦初开了。毕竟都二十多岁了,已经算是晚窦了。
人家都说,喜欢小动物的女孩子肯定有一个单纯善良的心,那时候我觉得白洛英肯定就是那样的女孩。两人在一起后,每到周末还可以见到金元宝,我觉得还挺满足。唯一的美中不足是,金元宝好像完全不记得我了,对我一点也不亲,哎,亏我对它牵肠挂肚的,它居然忘记了我,真真是个白眼狼。
至于我是什么时候发现,我并不爱白洛英的,大概是两人第一次牵手的时候吧。你知道的,我有洁癖,平时很少跟人接触,更别提手牵手了。当时我真的是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牵她的手,结果就吐了。哎,我果然还是不能跟人亲密接触。
白洛英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大跳,她也知道我是个洁癖,但完全没想到会如此严重。当时她还开玩笑说,她连只狗都不如,我心里就想,额,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第一次牵手失败之后,我们并没有分手,白洛英说以后会好的,可以慢慢适应,一点一点来。
虽然当时我已经隐约发觉了自己的心意,我可能真的不爱她,但听她如此说,也就信以为真了。或许日子久了,真的就好了。谁也没想到,这一适应就是两年,最大的进展就是戴着手套可以牵手。哎,真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啊,都是一只狗引发的血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