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汪朝风一抬脚,比金毛还要迅捷,“咚”的一声,他一只穿着尖头皮鞋的脚,一下就把金毛踢出去了老远。
金毛不声不响落在了地上,挣扎了一下,爬不起来了。
我的心一下就疼了起来,死死的盯着汪朝风。
汪朝风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嘴边挂着个虚伪的笑容:“哦,你想说,打狗也得看主人?那就不好意思了……我懒得看你。”
小金麟猛地站起来,打断了汪朝风的话:“你也太欺负人了……”
我回头看着金毛——金毛挣扎了一下,抬起头,又对我吐出了半截舌头。
这一下,显得十分滑稽,像是告诉我,它没事儿。
怎么可能没事。
汪朝风缓缓说道:“你也不用替它担心——这种秽物,已经死过不知道多少次,没法再死了。”
没错,金毛是死不了。
但是这一脚,你他妈的不能白踢。
我一只手抓住七星龙泉,对着汪朝风就扫了过去。
我很少动怒,但是这一次,金毛被踢飞的弧线,像是重重挠在了我心上。
老四的行气横冲直撞,汪朝风不由自主皱起了眉头,往后一退:“这么短时间,长进了不少啊!”
“李大哥,干得好!”
汪曼青忽然也跟着站了起来,厉声说道:“打死他,我给你家发个锦旗!”
小金麟不死心,本来还想跟着说和,一听汪曼青这话,更着急了,就上去拉她:“你不知道你哥脾气和本事?还火上浇油?”
可汪曼青甩开他,指着汪朝风的衣服就说道:“我火上浇油?要是有能收拾我哥的,也就李大哥了,你看见没有!”
顺着她指的方向,汪朝风也垂下了视线,这一瞬,汪朝风就扬起了眉头。
他笔挺的衣服上,被我划开了一整条,布片子,在迎着风招摇!
“我第一次看见,有人能打到我哥身上,”汪曼青大声说道:“李大哥,我给你加油!”
汪朝风抬起头,表情还是特别温文:“姑娘家家的,真是女大不中留,还没怎么样,胳膊肘开始往外拐了?他长得可以,你看上他,也不奇怪,这要是个别人,也就算了,可惜——这是个短命鬼。”
“我呸。”汪曼青大声说道:“我还得留在家里,给你戴孝呢!”
才划破了一道口子,算什么——你那一脚,是重重踢在了金毛身上的!
我没工夫听他们兄妹俩闲话家常——他一开始是不让我走,现如今,他也别想毫发无损的出这个门口!
七星龙泉煞气炸起,重新对着汪朝风就削了过去:“破了这么大的窟窿,要不,我帮你去求你喜欢的那个钟天师,给你缝一缝?”
他绝对不想让那个钟天师知道这件事儿。
那恐怕是他的软肋。
果然,汪朝风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吊儿郎当,不把我当回事的态度了——他眼神彻底暗了下去,露出了凶光:“你要是死了,她就不会知道了。”
这一下,他的手又狠厉又快,直接插向了我另一侧的琵琶骨。
好快!
但是,我已经吃过一次亏了。
我知道,他的手,会在什么时候,朝着哪个方向落下来。
“当!”七星龙泉,死死的格住了他的手。
他更意外了。
我继续说道:“你岁数大了,不知道,你这个天阶第一武先生,还能当多长时间?那位钟天师,又能用你多久?”
他的眼神,更狠厉了。
我就是要他,恼羞成怒。
但转瞬,他又是一笑:“你是没法活着看到那一天了。”
一道风雷之势在我耳边炸起,我侧脸闪过去,那一道劲风,刮的脸生疼。
不愧是天阶武先生——我招架都招架的吃力,绝对打不过。
但是,我一边想起来,汪曼青说过,这汪朝风的弱点,在肚子下三……
三什么,她没说完,是三寸,三尺,还是三厘?
不知道,那就全试试。
我抬手用七星龙泉挡着,其实却掏出了玄素尺。
行气不够了——但是,寒玉石上,有源源不断的行气。
我把寒玉石上的行气一引,对着他肚子下面就扫了过去。
汪朝风的本事,按理说,我是打不到的,可是现在,他想弄死我,难免有些急躁,而且,他打心里就拿着我当个手下败将,并没有真的多戒备我。
你妈没教给过你,骄兵必败吗?
第883章 铃声大作
两下里这么一撞,用公孙统教给的法子,能感觉出来,他浑身的行气又猛又硬,再把老海的天阶行气逼到了眼睛上,眼睛顿时一阵锐痛。
但我看得出来,他肚子下三厘,倏然出现了一个行气上的破口。
那个位置,一定受过某种好不了的伤,抵御不了。
玄素尺对着那个位置就划了过去。
这一下,汪朝风吃惊不小,一只手拨开我攥住七星龙泉的右手,伸手打在了玄素尺上。
那个力道太大,玄素尺立刻脱手,划出了一个弧线,但他不知道,我还会用诛邪手。
诛邪手一出,直接抓住了那个位置。
汪朝风脸色顿时就变了。
我眼睁睁的看着,一股子青黑的灾厄之气从那个位置,飞快的蔓延了出来。
他白净的皮肤,发了乌。
这是……尸毒?
他可能中过极为厉害的尸毒,应该是用了某种法子,把尸毒给封在肚子下那个位置,平时没事儿,但是一动那个位置,尸毒就会立刻扩散。
靠着他的本事,是能暂时压制,但中了尸毒的人,短时间之内,四肢百骸全会发僵发硬,跟生了锈的机器一样。
但是,哪怕我动了那个位置,我却发现,汪朝风反应极快,也硬是运了行气,把重新把尸毒给压回去,那股子灾厄之气,从肚子下一句延伸到了脖颈,但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消退。
这个本事,我从来没见过——不服不行,他的能耐,也太厉害了!
不过,这时间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可是生死交关的时候,晚一步,赔进去的是命。
我忽然想起了金毛之前观察狰套路的事情了。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以前,诛邪手短时间只能用一次,但是寒玉石在身上,行气充沛,我能用第二次。
这一下,我转手就用出了诛邪手,学着他之前“穿琵琶”的动作,对着他肩膀下那个位置就穿了过去。
我行气没有大汉足,但这也是诛邪手——压上了全部的行气,起码六层的威力。
尸气只退到了肋骨上,他果然没躲过。
血溅了我一脸。
他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他的琵琶骨,跟我之前一样,被生生穿出来一个洞。
一瞬间,小院里重新安静了下来,汪曼青像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马上,汪曼青猛地就鼓起了掌:“李大哥,帅气!”
小金麟也回过了神来:“汪天师流血了——说出去,不会有人相信的……”
但马上,我就听见身后一阵惨笑。
我回过头,就看见汪朝风一张脸惨白惨白的:“合着今天,是阴沟翻大船,鸡毛飞上天——不愧是首席天师的私生子,到底有首席天师的血啊。”
汪曼青的笑容一下就凝固住了,大声说道:“李大哥,跑!我哥,我哥要发疯了!”
对了,汪朝风的绰号,是叫汪疯子。
发疯……
话音未落,汪朝风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黑漆漆的东西。
上面的煞气——哪怕立着不动,也猛的能把人掀一个跟头。
那是一条细长的鞭子,把手上是细碎的金色花纹。
上面,有很正的紫气。
而鞭子稍头,却是厚重的黑煞气。
那个黑煞气,比墨还正。
我之前见过的鞭子,有韩栋梁的平王鞭,大潘的九铃赶尸鞭,那两件也都不是善茬,可跟汪朝风手里这个一比,都相形见绌,跟买家秀一样。
尸气和紫气并存,这他妈的,难不成是传说之中的平王鞭?
这个楚平王也是历史上的一个知名人物,冤杀了手下的太子太傅伍奢,还要追捕伍奢的儿子伍子胥,伍子胥逃到了越国,借助越王的力量攻回楚国,掘了楚平王的墓,把楚平王的尸体拉出来鞭尸三百下报仇,是历史上很有名的典故。
是伍子胥用来打楚平王尸体的鞭子?
古代那种大将,动辄杀个成千上万,大将拿过的东西,也是带着煞气的,外带鞭打过真命天子的尸体——这东西,不是凶器,简直是个神器。
这种神器,到了天阶武先生手里……
而那个鞭子一抬,我直觉出脸上一阵风响,立马翻身往后,只听“啪”的一声,我刚才蹲着的地方,石板统统成了粉,扑了我一身,而地上,硬是凹出了一道深沟!
卧槽……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