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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予辰 第一章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洛予辰,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帮忙。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让给我么?不能。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是一个段数,他得罪完洛予辰,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洛予辰对着征服不了的夏明修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第二章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他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他决定进行干涉,让我进不了天堂入不了地狱,只能在人间无奈地晃荡着,自己则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到底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叫做不得善终。

而且还是很有创意的一种不得善终。

罢,我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这种时候欣赏就好,大可不必贞洁烈妇般地把眼睛闭上。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非常有爱,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相对而言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被我强迫在身边的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通常是或掐或打,或撕或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洛予辰那样粗暴地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我怎么就那么死心眼,搞得这一辈子过得分外凄惨。

更凄惨的是我死前就明了了自己的凄惨,而死后却发现这一辈子过得不但凄惨还很窝囊,极其窝囊。

我一辈子起码不算是个坏人,怎么就非得遇上这样的事呢。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第二天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然而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这他妈也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地飘来飘去,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我劝自己还是降降火气吧,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离开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离开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最多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早知道最终还要被他重新毁尸灭迹一次,我就不那么纯真善良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运到我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兄长大人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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