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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姜丽云笑起来:“也没什么,我就是随便想想……哥,明天你跟着我们去镇上,卖完煎饺之后,我们去买衣服吧。”

她重生后,就一直忙着赚钱,哪怕花钱,也都是为了做生意才花的。

现在又入账一千多,他们可以去买衣服了。

等买完……为了攒钱做本钱,她估计还得紧巴巴过日子。

第52章 毛衣

姜丽云在上个月10号买了三轮车。

一眨眼,时间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里,她又买了一辆自行车,但其他开销不多,再加上鸡肉价格下降以及她每天卖十只鸡……

如今姜丽云手上的现金,有一千七百多。

加上刚到手的一千四,她的存款甚至达到了三千一。

可即便如此,给家里人买衣服对她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在二三十年后,买一件衣服穿上几回不喜欢不要了很正常,有些人买了衣服之后,甚至一次都不穿。

对那时候的人来说,衣服是取悦自己的东西。

但这时候的人对衣服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

这时候的人买衣服,那都是奔着穿很多年,甚至穿十年去的!

姜瘸子夫妇的衣服,就都已经穿了不知道多少年。

其实他们家,要说在吃穿上最受委屈的,绝对是姜瘸子夫妇。

他们会把他们认为的好东西,全都留给孩子,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他们睡的是简易的,自己用木板搭的床,床上的被褥缝缝补补脏兮兮的,甚至曾经拆开了做尿布的床单,他们都能缝回去继续用。

姜丽云挺想把他们屋里那些破烂全都扔了,但想到自己屋里也是一堆破烂,她就不吭声了。

这时候的人觉得衣服要穿好几年,是因为衣服的价格相比于工资来说,其实挺贵的。

商店里的的确良衬衫要二三十一件,而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才几十块。

就连土布都不便宜,这会儿他们村还有很多人会自己用织布机织布,整个织布过程非常麻烦。

之前姜丽萍出嫁,她的四床被子就是用土布做的,他们家没有织布机,吴小春也没精力整天坐在织布机前面织布……那些布是姜小姑织了之后,便宜卖给吴小春的。

所以买衣服真的是挺大的事情了,他们家人还多,这衣服买下来肯定不便宜。

好在像姜瘸子和吴小春,不需要给他们买多好的衣服,去布店扯点布,让裁缝给他们做两身就行了。

这么做,倒也不是姜丽云想省钱,主要是这时候的农村老人都这么穿,姜瘸子夫妇没必要特立独行。

真要给他们买了新款的衣服,他们说不定都不敢穿出去。

至于她、冯易还有姜丽雨,姜丽云打算扯布给每个人做两身衣服,然后再一人买一件体面点的,冬天穿的外套。

她和冯易接下来可能要出门办事,到时候要穿好点。

至于姜利海要买什么,这就是姜利海的事情了,姜丽云叫上他,是因为姜利海其实也没啥好衣服。

姜利海小时候还好,他是最大的那个,姜瘸子夫妇有点布料都给他做衣服,但等姜丽萍长到七八岁,他能捞着的就少了。

姜丽萍说她是女孩子要穿女孩子的衣服,而且给她做的衣服,将来姜丽云还能穿,一件衣服可以给两个人穿更划算……她总能要到更多的布料。

姜利海面皮薄,不好意思要,就吃亏了。

没办法,姜瘸子夫妇都是没主意的,谁要给谁,谁闹给谁,就希望息事宁人阖家欢乐。

算来算去,其实最吃亏的是她,姜丽云记得很清楚,她从小到大,穿的一直是姜利海姜丽萍的旧衣服,到最后这些旧衣服,还到了姜丽雨手里。

好在她和姜丽雨都不挑拣那衣服是男孩穿的,还是女孩穿的……其实本就差不多。

不过他们小时候农村家家户户都这样,倒也没法说什么。

在六七十年代,基本上都是老大穿新衣服,老二穿旧衣服,老三穿破衣服。

这几年姜利海长大了,整天在砖瓦厂住着,姜瘸子夫妇就想不起来要给他做衣服了,姜利海自己倒是攒钱做过,但跟她刚进沙发厂时买的衣服一样,早就旧了。

现在姜利海即将订婚,他需要买点新衣服。

“丽云,要买衣服的话,我能叫上春琳吗?”姜利海问,又解释了一下,“我问了人,谈对象如果谈成了,要给女方买衣服。”

他们这里确实有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给女方买衣服的传统。

上辈子这时候,谢祖根的母亲就给谢祖根钱,让谢祖根带着她去买衣服。

那天谢祖根带她去国营的早餐店吃包子,带她买衣服,花钱特别大方,她也是真的高兴。

毕竟在那以前,没人给她这么花过钱。

她最初的时候对谢祖根是有些喜欢的,就因为谢祖根能给她花钱。

姜丽萍愿意嫁给李旭阳,不也是因为她公婆愿意给她花钱?

不过谢祖根那个一直不喜欢她的母亲都知道要给谢祖根钱,提醒谢祖根带她买衣服,吴小春和姜瘸子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也是让人无语。

当然,吴小春和姜瘸子可能压根不知道这件事,亦或者觉得子女自己能办好。

确实,不管是姜利海姜丽萍还是她,其实都不怎么让姜瘸子夫妇操心。

“哥你把她带上吧。”姜丽云道。

姜利海很高兴:“那我等下去一趟他们家,让她明天也去镇上!”

姜丽云:“……”

这年头交通不便,带女孩子买衣服让女孩子自己去镇上?

姜丽云道:“你明天找人借个自行车去接她吧。”

“那也行。”姜利海道。

姜利海之前老想着外国人那件事,心里有点难受。

但跟姜丽云聊了聊,把事情说出来之后,他就不难受了。

这会儿,他开始激动了:“七百块钱!七百!这钱够拿来订婚了!”

他已经进入运输队快两个月,第二个月的工资没拿到,但第一个月的工资已经拿到手。

他在上海买面粉买米,也挣了一些钱,现在手上有九百块。

他们这边订婚要给彩礼,贺家要的是六百,剩下的三百可以拿来买衣服、热水壶、锅碗瓢盆。

至于办酒席……

订婚不用大办,他第二个月的工资已经够了。

姜利海现在特别高兴。

姜丽云没去管激动的姜利海,她还要揉面。

明天除了买衣服,她还想去看看店面,尽快租一个。

有了店面,不用整天来来回回,她会轻松很多,甚至能脱开身去干别的。

不说别的,就说下午卖炸鸡……没有店面她和冯易每天都要带着一堆东西来来去去,特别烦人,有店面就很轻松了。

甚至可以冯易留下卖,她去干别的。

煎饺生意和炸鸡生意,姜丽云是打算继续干的,有个稳定的收入来源,那她就算干别的亏了钱,心里也有底。

但她不可能只开这个店,接下来她有一大堆事情要做。

第二天一大早,姜丽云他们照旧去了镇上卖煎饺。

姜利海没有跟着去,他借车去接贺春琳了。

姜丽云正卖着煎饺呢,就见姜利海带着一个陌生的姑娘过来了。

看了眼摆在一边的闹钟,现在是早上七点半。

姜利海去贺家要不少时间,从贺家来这里又要不少时间……只能说这时候的人,起得是真早。

看过时间,姜丽云又看向贺春琳。

她上辈子或许是见过贺春琳的,她一直在镇上开早餐店,贺春琳指不定就来她店里吃过东西。

但她并不认识贺春琳,只是偶尔从姜丽萍那里,听说了一些贺春琳的事情。

现在见了贺春琳,姜丽云才发现贺春琳挺好看的,当然,这是她的审美。

贺春琳大概一米六不到一点,圆脸盘白皮肤,笑起来左边脸有一个小酒窝,是长辈们特别喜欢的福气长相。

她就是个年纪不小的长辈……

贺春琳明显是打扮过的,她上身穿了大红色的套头毛衣,里面应该穿着棉袄,裤子是哔叽面料的,里面应该也穿了别的裤子保暖。

总之整个人看着有点鼓鼓囊囊。

不过贺春琳这穿着,已经比他们家的人要好很多了。

看到他们,贺春琳红了脸,姜利海倒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他给双方做了介绍,然后在贺春琳跟姜丽云他们打过招呼之后,拿出一块五毛钱给姜丽云:“丽云,我买十八个煎饺。”

姜丽云收了钱,铲了二十个煎饺,用两个盘子分开装了递给他,然后姜利海就带着贺春琳在露天的折叠桌边坐下了:“我之前给你带的煎饺都冷了,没有刚出锅的好吃,你尝尝这刚出锅的,特别好吃。”

贺春琳红着脸开始吃煎饺,然后把姜丽云给她的十个煎饺吃得一干二净。

这年头的农村姑娘都能吃!

吃完,两人就去逛早市了。

目送贺春琳他们离开,冯易对姜丽云道:“丽云姐,那件毛衣真好看!”

贺春琳今天穿的大红色毛衣确实很显眼,那衣服应该是她自己织的,上面还织出了细细的花纹。

“是挺好看的。”姜丽云道,她其实也喜欢颜色鲜艳的衣服,不过她的话,就不需要上面有什么花纹。

简简单单一件套头毛衣就很好看。

冯易道:“丽云姐,等下你去买一件那样的毛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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