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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991节

真不明白,一个负责财运的猫,哪来这么大的魅力。

这会儿天已经蒙蒙亮,三位老人见帮不上什么忙,便结伴到水库边上散步去了。

沿着水库走到星空基地那边,再走回来,差不多有十公里,这对老年人来说,已经算是高强度锻炼了。

她们走后,林旭把咸菜切一下用清水浸泡。

这样炒出来的咸菜才不会又苦又咸,算是炒咸菜的一个小窍门。

这会儿花卷不能蒸,咸菜还得浸泡,闲着没事,林旭便想起了做牛轧花生的事情,既然有空闲,那就做出来吧。

他拿来一些花生米,摊在烤盘上,送到烤箱烤酥。

烤好端出来,趁热把花生米表面的包衣搓掉,露出里面又白又香的花生米。

做完这些,将做甜品用的不粘锅拿过来,倒入一大碗白糖,不放油不放水,小火在灶上熬煮。

没多久,底部的糖开始融化。

林旭用勺子轻轻搅着,越来越多的白糖在锅里化开。

等全部化开,再往锅里加一大勺麦芽糖。

继续搅拌,让糖汁越来越粘稠,直到在锅里也扯丝,这个时候,下入花生米,继续搅拌,让糖汁完全挂在花生米上。

搅拌均匀,趁热倒进刷了一层油的托盘中。

垫上一张防粘连的厨用硅胶抹布,用擀面杖趁热擀开,让牛轧花生变成均匀的片状。

等会儿温度稍稍降下来一些,就可以用菜刀切成小块了。

接下来,林旭忙着蒸花卷、炒咸菜,切牛轧花生,忙得不亦乐乎。

早上七点,早饭安排妥当后,他拿着一个小花卷尝了尝,葱香味浓郁,口感喧软,吃起来非常过瘾。

吃完他用小食品袋装了两块做好的牛轧花生,便开车去喊沈佳悦起床。

来到山上。

这丫头还在呼呼大睡,连林旭进门都不知道。

“宝宝,起床吃早饭了。”

林旭来到床边,但床上的睡梦罗汉完全没反应。

不得已之下,他只得用出了杀手锏,拿起一块刚刚做好的牛轧花生放到了沈宝宝嘴边。

很快,焦糖特有的香味,就把沈某人从睡梦中勾引起来。

她眼睛还没睁开,就下意识的张嘴咬了一口牛轧花生,当焦糖在嘴里化开,这丫头才算是睁开了眼睛:

“这是……旭宝你已经做出来了?”

她嚼了嚼,嗯,是记忆中的味道。

哈,我这是睡到下午了吗?

咋这么快就把牛轧花生做出来了?

林旭说道:

“这玩意儿好做,十来分钟就好,你要想学我可以教你。”

被窝里的大宝贝一愣:

“我也可以做?”

“可以啊,超简单,甚至还可以把花生换成榛仁、瓜子仁、核桃仁、红枣什么的,只要你想放,都可以。”

沈佳悦把嘴里的糖咽下去,诧异的问道:

“那这不成切糕了吗?”

“你要想做切糕,还真能做成……赶紧起床,吃早饭了。”

“我不……除非你让我再吃一口。”

林旭无奈,将手中剩下的半块全塞进了这丫头嘴里。

沈佳悦眯着眼睛美滋滋的吃完,这才指挥着林旭帮忙拿衣服:

“那套梦幻白的内衣配上打底裤,再加上羽绒裤,上衣还穿打底衫和毛衣吧,今天要挖野菜,得穿利落点。”

林旭一一把衣服拿过来,等这丫头穿好洗漱完毕,他将口袋里另一块牛轧花生拿出来,立马就被夺了去。

“好啊旭宝,居然还偷偷藏一块。”

她咬了一大口,这才穿上户外防寒服,和林旭向外走去。

“这糖真好吃,你可一定要教教我啊,我回京城了要做一个大大的切糕,做好了狠狠宰燕宝一笔,她曾经被卖切糕的坑过,所以我要帮她加深一下记忆。”

林旭:“……”

真是让人羡慕的姐妹情啊。

他在心里为大姨子鞠了一把同情泪,摊上这样的表妹,何愁不断亲啊。

来到山下,大家都已经到齐,陈媛媛甚至在拿着花卷吃了。

“老弟你做这花卷真好吃,葱香味好浓郁,啥都不就,干嚼着都好吃。”

“喜欢就多吃点,反正今天蒸的多。”

把花卷、咸菜、泡菜、酱菜、凉拌白菜心以及米粥端到餐厅,今天的早饭开始了。

虽然饭菜很素,但大家却吃得很开心,连天天吵着吃肉的沈国富,也用花卷夹着咸菜丝,吃得不亦乐乎。

对于国人来说,大鱼大肉只是点缀,只有这种米粥咸菜,才是生活的本真。

早饭过后,林旭将做好的牛轧花生端出来给大家品尝。

“哟,这么快就做出来了?”

“小旭这一早上干了多少事啊。”

“悦悦学着点,别老是睡懒觉,还得让小旭开车去接,自己不知道走下来吗?”

韩淑珍数落闺女几句,让沈宝宝很不开森,我男人宠我也有错咩?

陈美娟说道:

“去接也没啥,大过年的就是得歇歇……咱要不这会儿去挖野菜吧?正好带你们看看山谷里的风貌。”

大家开始准备挖野菜用的工具。

而林旭则是拿着菜刀,准备把两只公鸡宰杀了,为中午的五色鸡粥做准备。

他提着刀去往鸡笼前,墩墩立马小跑着冲过来。

当大公鸡从笼子里抓出来时,小家伙举着爪子,照着鸡脑袋上打一下,随即跳到猪圈墙上,昂着头咆哮一声。

“嗷呜~~~”

本喵终于报仇啦!

第五百四十六章 十斤猫九斤反骨!五色鸡粥出锅,居然还有意外惊喜?

“小孩子不能看杀鸡!”

沈佳悦见到林旭一手抓着鸡翅膀,大拇指还攥着鸡头,正在拔鸡脖子上的毛,赶紧跑过来捂住墩墩的眼睛,一副小孩子不能乱看的架势。

林旭无奈的笑了笑:

“猫是肉食动物,看了也没事,而且猫的视力本就一般,全靠嗅觉来辨别,你捂眼睛是没用的。”

猫的眼睛能分辨黄绿两种颜色,所以一些博主喜欢用香蕉或者黄瓜吓自家猫,以此赚取流量。

另外猫的视力有些“畸形”,它们能敏锐的捕捉到百米外移动物体的轨迹,但面对静止物体,一旦超过十米,就约等于看不到。

所以一些老鼠面对猫的捕捉,会突然静止不动。

这不是被吓的,而是在卡猫对静止物体不敏感的视觉bug。

但这种卡bug成功率不高,因为猫猫虽然有视力方面的缺陷,但发达的嗅觉能弥补这一缺陷。

沈佳悦好奇的问道:

“猫的嗅觉很发达吗?”

林旭麻利的用菜刀将鸡的气管和血管切开,将鸡血倒进碗里,这才说道:

“超级发达,基本上跟警犬不相上下了。”

“哇,好厉害,那为什么警察训练警犬抓坏人,不训练警猫呢?猫吃的更少,养起来也更容易。”

林旭笑着说道:

“但猫是很自我的动物,根本不会配合,十斤猫九斤反骨可不是随便说说的,猫是真的以自己为中心,所作所为也是以取悦自己为主。”

绝大部分捕猎都是为了果腹,只有猫,捕猎的目的是为了玩儿,很多猎物也不是被它们吃掉的,而是玩死的。

沈佳悦将墩墩抱在怀里,笑嘻嘻的说道:

“可我儿子不是这样,我们墩墩最最最乖巧,最最最听话……”

话还没说完,墩墩就挣开怀抱,跳跃到地上,凑到林旭旁边观察杀鸡放血。

沈佳悦:“……”

果然天生反骨!

林旭把两只鸡杀掉,等不挣扎时,提着两只鸡,端着盛有鸡血的碗回到厨房。

他原本想把鸡血倒掉呢,但想想墩墩刚围过来那个劲儿,打算等会儿隔水做熟,看小家伙吃不吃。

偶尔吃血对猫来说是好事儿,能补充微量元素。

嗯,猫虽然是食肉动物,但不能光吃肉,动物的内脏和血也得定时吃一些,只有这样,猫猫的发育才更均衡。

这时候,挖野菜小分队已经准备妥当,沈佳悦正在问墩墩要不要一块儿去。

然而墩墩一溜烟跑回了餐厅,用实际行动表示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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