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朱不以为意,呸呸吐出黑黝黝的西瓜籽,“逗你玩呢,别急啊,这么快找到凶器,陆宜人已经显示出她有真本领了,这两天过的真刺激,比——比我家有意思多了,不虚此行啊!不管陆宜人查不查的出来,我都有法子把这事摆平,我们每个人都能全身而退,你要相信我。”
老子信你个屁!魏崔城气得差点骂脏话了,见陆善柔身形摇摇欲坠,几乎要栽进睡莲缸,一个箭步窜过去,扶住了她的肩膀,“陆宜人,你怎么了?”
“头好晕。”陆善柔靠在他身上。这次不是装的,酷暑炎热,卧房里没有冰了,她一趟趟的走,太过投入,不知不觉已经汗流浃背,浑然不觉得累,差点中暑倒地。
魏崔城把她扶到凉棚下,他力气大,从卧房里搬了一张贵妃榻,要她躺下。
陶朱并非完全没有心,站在旁边笨拙的给陆善柔打扇子,“不要这么拼命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陆善柔喝着半夏、茯苓等清热解毒药材制作的消暑汤,脑子还沉浸在案情里,絮絮道:“凶手在进门之前没有准备趁手的凶器,所以他进来的目的不是杀人,杀人是临时起意,拿了桌上的西瓜刀乱砍。”
陶朱一边打扇一边说道:“肯定是金荣干的,他第二天早起去寿宁侯府参加满月宴,估摸是预备将来万一查到他头上,他好搬救兵。”
“你不要打断我!”陆善柔把手里的药盏往地下狠狠一摔,一声脆响,药盏被当场分尸,溅了一地的药汁,“目的!凶手进屋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你凶我?”陶朱难以置信,“我给你扇风你还凶我?你——”
魏崔城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捂住陶朱的嘴巴,低声道:“你闭嘴吧,别打扰陆宜人思考。”
陆善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身边的一切都消失了,浮现她脑子里的构图。
陆善柔把自己想象成嫌犯金荣。
我是金荣,皇后是我表姐,寿宁侯是我表哥,仗着两座大靠山,我酒后喜欢耍酒疯,打人掐人,连李阁老的独子我也敢打,每次都是被劝架的人隔开才罢手。
把伴宿的官妓折磨得半死不活是家常便饭,为此,我在青楼的名声很臭,接待我的官妓甚至不惜灌醉自己,用麻痹来忘记痛苦。
我就是这么一个烂人。
这一次,我听说李兆先也在芳草院——不对,一山不容二虎,昨晚老鸨吩咐过所有人,不得告诉他们对方也在这里,要不然又要打起来,砸了行院。
如果无人告知,我怎么知道李兆先在鸣鸾的房间呢?
可是如果有人无意透露了消息,被我知道了呢?这是有可能的。
好,那么继续,我偶然知道了李兆先在某个房间,我刻意等所有人睡着了,在五更三点之后悄悄去找李兆先,乘着他熟睡,痛痛快快把他打一顿?
或者趁着他光着身子,把他羞辱一顿?
我是个烂人,选什么,当然是又打又羞辱了。他爹李阁老真可恶,参我的表哥寿宁侯,还逼我姑奶奶从皇宫里搬出去!金家的姑奶奶在皇宫享受堪比太后的待遇,我们金家人脸上有光啊!
我找到了鸣鸾的房间,我很幸运,外头值夜的一个都没有!全都跑去睡觉了。
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没有人拦架,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打他了。
我长驱直入卧房,看到桌上的西瓜刀……不如拿着刀吓吓他?
嗯,吓得屁滚尿流才好呢,留下笑柄,以后见一次,借此羞辱他一次。
我拿着西瓜刀,打开蚊帐,里面有个人背对着侧睡着,我——
打住!
按照常理,里头应该睡着一男一女啊,或者一男两女,反正至少有个女人,现在里面只躺着一个人。此时五更三点已过,天微微亮,门窗紧闭,所以此时的光线非常昏暗,男女睡觉都是散着长发,安能知道睡觉的人是谁?
所以,我只可能是凑近过去,看清楚了睡者的相貌,确定是李兆先,我才——
打住!
我吓他、打他、羞辱他,他都没有反应,身体僵硬,这时候我应该发现不对头了啊!
继续,我发现他断气了,身上满是红绳的绑痕。
如果我想杀死他,他现在已经死了,天助我也,我何必挥刀乱砍他的脖子,给自己添麻烦?
如果我不想杀他,他死了,我就更不会拿着西瓜刀砍他脖子了!
所以,不管我想不想杀他,都不会拿着西瓜刀砍李兆先。
那么李兆先就不是我砍的,凶手另有其人。
等等,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会用西瓜刀砍李兆先呢?
只有一个可能。
让我把时间在往前推一推,推到我发现李兆先侧卧在床上,我并不知道他已经死了,以为只是玩女人后太累,睡得沉。
我是个酒鬼、酒后下手狠毒的烂人、我恨李兆先,我巴不得他死,现在屋里只有我和他,我杀了他,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目击!
机会难得,所以我激情杀人!拿着西瓜刀砍向他的脖子,去死吧!
我得手了,我拿着西瓜刀跑出去,把血刀扔进睡莲缸,神仙也找不到,我回到卧房,雨燕飞燕两姐妹还醉酒未醒,我躺在她们中间装睡,沉浸在我为金家、为我表哥立了大功的喜悦里……
陆善柔在脑子里把嫌犯金荣的杀人过程反复推演了几遍,她睁开眼睛,把自己代入凶手,模拟杀人的过程说了一遍,“……唯有金荣误以为李兆先那时候还活着,他临时起意用西瓜刀激情杀人才能说的过去。否则,逻辑不通,凶手另有其人,我们需要重新审一遍其余嫌犯。”
魏崔城赞道:“陆宜人推演缜密,佩服佩服,我觉得金荣就是这样干的,他现在不招,就是笃定我们没有目击证人,我——”
“呜呜呜!”陶朱大呼:陆宜人已经想通了,你为什么还捂着我的嘴巴!
魏崔城这才放开手掌,陶朱气喘吁吁的说道:“方才憋死我了,我觉得陆宜人推演的很对,已经真相大白了,我认为这事得使一点小手段,马上就能破案。”
陶朱滔滔不绝说出自己的高论:“我们先把陆宜人刚才激情杀人的推演记录下来,当做金荣的供词,把他打晕了按手印,成为他的认罪口供。然后找个人当目击证人,行院本来就属于礼部教坊司管辖,李阁老是礼部尚书,这里的官奴都得听李阁老的,对不对?”
“李阁老说那谁谁,你来当目击证人,说五更三点宵禁解除之后,看见了金荣鬼鬼祟祟把一个东西扔进了睡莲缸,这不就人证物证俱全,办成了铁案吗?”
说完,陶朱展开双臂,自信满满的等待两人的夸奖。
陆善柔和魏崔城对视一眼:虽然我还不知道此人的真实身份,但在话本小说里绝对真个屈打成招、栽赃嫁祸的大反派!
作者有话说:
老实说,我真想像陶朱这样结案,估计一些读者也是这么想(来,快来认领)但是……这是不可能滴!
李阁老的女儿是衍圣公夫人,她未来的儿媳妇就是寿宁侯的女儿哈哈哈哈哈,取了对家的女儿。
她的孙媳妇是严嵩的女儿,但是在严嵩倒台之后被孔家给无情”暴毙“了,在族谱消失,这个情节我的旧书《回到老公自宫前》里写过,算是一个彩蛋吧。三代衍圣公夫人的背景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第12章 陶大侠操刀造供词,争豪客佩玉耍心机
◎陆善柔和魏崔城都一言难尽的沉默,陶朱以为他们都同意了,摆开纸笔文墨,刷刷写供词,把刚才陆善柔的推选◎
陆善柔和魏崔城都一言难尽的沉默,陶朱以为他们都同意了,摆开纸笔文墨,刷刷写供词,把刚才陆善柔推演的过程,用金荣的招供口吻完整的写下来了,拿着墨迹未干的口供邀功:“看,我写的可还行?”
陆善柔看着新鲜出炉的伪造供词,“字好看,文笔也好,这么快的速度一气呵成,陶朱啊,你的才华了得。”这文笔,比我的话本小说都写的都好!
魏崔城也服气:我写不出来这样的。
陶朱拍手道:“结案,我这就要金荣签字画押去。”
陆善柔飞速把供词塞进了睡莲缸里泡水。
陶朱抢救出来时,已经变成水墨画,霎时就不能看了。
“你干什么!”陶朱不出意外又生气了。
陆善柔说道:“寿宁侯那边是不会罢休的,金家还有个不是太后,胜似太后的昌国太夫人在宫里住着,寿宁侯和金家是吃素的?这个伪造供词就是将来他们为金荣翻案的证据。伪证看似能解决目前的问题,但将来后患无穷,必须销毁伪证,以免授之以柄,反咬我们。”
魏崔城赞同陆善柔,“你的伪证计划按起葫芦浮出瓢,实乃下策。”
陶朱气呼呼:“你懂,你是个大明白——你不就是个喂大象的吗?今天不去当差,锦衣卫训象所不罚你?”
方才陆善柔发火要其闭嘴,眼神冷酷似要杀人,陶朱不太敢惹她了,只能嘲讽魏崔城:我不敢惹她,还不敢惹你!
魏崔城心想,我干爹是锦衣卫指挥使牟斌,训象所不敢罚我。
这时刘秀来了,看到陶朱又气得跳脚要吵架,连忙安抚,“都中午了,暑气大,来,喝点酸梅汤降降火。”
陶朱委屈,噘着嘴,“他们两个都欺负我,只有你一直站在我这边——你刚才干吗去了?”陶朱像个打滚求安抚的小狗。
刘秀不开口,只是迟疑的看着陆善柔。
陆善柔会意,“走,我们去房里说。”
陶朱也要去,被魏崔城牢牢按在椅子上,说道:“明显不想说给我们听,别自讨没趣跟着,喝你的酸梅汤。”
似有千斤重压在肩膀上,陶朱动弹不得,又又讽刺道:“你武功不错啊,为什么不去保家卫国,只晓得喂大象,哼,贪生怕死之辈。”
“因为我喜欢大象。”魏崔城放在陶朱肩膀的手一动不动,“大象比这个世上绝大部分人要好——比如你。”当然,陆宜人除外。
本以为陶朱会暴跳如雷,谁知这熊孩子认真的想了想,说道:“没错,大象比我好多了。大象生下来就知道自己是大象,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居然莫名其妙的变得安静了,乖乖喝酸梅汤。
屋子里,刘秀和陆善柔说着私房话,她有些局促的磨蹭着红肿的手指,“我……从茅厕捞上来的死胎。”
陆善柔脸色大变,“是你——”
“不是。”刘秀低声说道:“不是我的,是佩玉姐姐的……”
原来,陆善柔专注在凉棚里查看差役们搜查出来的物件时,刘秀则在观察周围的动静,当陆善柔的第二双眼睛,她发现佩玉远远的躲在一颗芭蕉树后偷看。
芳草院封闭查案,所有人都必须待在自己的房间,等待差役的传唤才能出来,房门外头还挂着锁,钥匙在差役身上。
佩玉怎么冒险偷偷跑出来了?
刘秀偷偷转到佩玉身后,把她拉到假山里,“你怎么出来了?被差役发现,少不得要挨顿毒打,你要步我的后尘吗?”
“我是从后窗栏杆缝隙爬出来的。”佩玉落了泪,“我在房间闻到了臭味,听外头巡逻的差役们议论,说在滤粪坑,什么东西都有,还找到了个老鼠大的死胎……我上个月被灌了红花,小产了,昏死过去,我一眼都没看过,醒来后,我求爷爷告奶奶,想最后看一眼,老鸨对我说,她早就把死胎包进草纸,扔进了……”
佩玉捂着嘴,不忍再说,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她太瘦了,突出的一对肩胛骨就像两把锋利的斧头,要破衣而出。
她知道偷偷跑出来的行为很愚蠢,她什么都改变不了,甚至不敢责备逼她喝药、潦草处理死胎的老鸨,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冒险溜出来,想远远的看上一眼。
如此,而已。
她很瘦,从小习舞,身子骨软,从栏杆里慢慢翻出来。她不敢靠近凉棚,隔着那么远的芭蕉树下,其实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她能怎么办呢?这是她唯一能做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刘秀顾不得自己手指还在疼,靠过去,抱着佩玉,给她些许支撑,说道:
“难怪你突然瘦成一把骨头,原来吃了这些苦头。待会我给你把风,等四周巡逻的差役走远了些,你见我挥起红手帕,就赶紧从后窗里爬回去,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又道:“那个死胎,陆宜人给了差役一个虾须镯,买一副小棺材安葬,你不要再惦记了。”
佩玉把刘秀的肩头都哭湿了,“你明知我昨天早上偷溜进你的房间,是想抢走你的贵客,你不恨我吗?你为什么还要冒险包庇我?你的手差点废了。”
刘秀说道:“我们一起练舞长大,佩玉鸣鸾,连名字都连在一起,是异父异母的姐妹,这些年,是有些感情在的。”
佩玉轻轻捶着刘秀的脊背,哭道:“可是我一直都嫉妒你,你总是能遇到慷慨的、有权势的客人,我的运气一直没你好,我的客人丑、凶、抠门。我还怀了孽胎祸根,你就一直没事。我明目张胆抢你的客人,你怎么不生气呢,你怎么不恨我呢,你怎么这么虚伪呢?”
刘秀说道:“因为我知道,我该恨的不是你啊,是这不把官奴当人的世道、是拿我们取乐的嫖客、是压榨我们的老鸨龟奴,还有更上一头教坊司的官老爷们。他们的恶是大恶,你那点小心思、小恶不算什么,我并没有往心里去,为何要恨你?”
佩玉哭得更厉害了,好容易止住了,说道:“我该回去了,没得再拖累你受刑。”
刘秀点头,“好,我走前面,给你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