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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一个人如其名的男子。他年纪不大却很真诚,真诚的邀请他的新朋友一起吃萝卜。
钧哥不是很喜欢吃萝卜。
但阿城的邀请是那么的真心实意,心地善良的他又怎能拒绝?这可是他朋友的心意啊,用那一百两换来的心意啊。
众所周知,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一场宾主皆欢的萝卜盛宴后,两个志同道合的少年惺惺相惜却不得不分道扬镳。
钧哥说他打算去见一见那海尽头的角。
阿城对此表示兴趣不大。他自幼在这海上长大,已对大海没了什么好奇心。
他,要回家去。回去做父亲留给他的功课。
他的老父亲很是严厉,上个月出门前给他留了一大堆功课。按理说,他本该在父亲离家后日日学写,可他沉迷于海边练剑,给忘了。
算算日子,父亲再过几日就该回家,他得赶在这之前完成进度。
钧哥有些遗憾,但很快豁然。
有道是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如今已是朋友自是有缘人。今日无法同行,日后有的是机会。
阿城心觉也是这道理,便挥手辞了行。
两人分开后,钧哥在海城中逛了逛,待到时间差不多后便向码头赶去。
正如与阿城所说那般,钧哥要去看一看传说中的海角。
早在他刚进入海城时就已经向码头的一个船家打听好了。这海角就在这南海之上,乃是他们本地最为著名的景点之一,去一次只要四块铜板,便宜得很。
当然,原本是要一两的。但钧哥什么人?天上下地下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往那一站就是惹得那船家女儿心花怒放。
见他听说要一两之时俊眉微蹙,少女当场拍板只要四块铜板。反正她家船本就要出海打鱼,去个海角不过顺路而已。
年轻的钧哥并不知道自己的美色是何等利器,只觉海城居民民风真是淳朴,随便遇上一人都是个好心人。
可惜,阿城对海角没有任何兴趣。不然钧哥还想给他介绍一下这船家,让阿城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热情的海城好居民。
哎,可惜啊。
钧哥幽幽地叹了口气。
然后,他就在小渔船的船舱内看到了一个正襟危坐的白色身影。
那衣是那么的洁白,洁白得闪烁着金钱的光辉。那笔挺的身影又是那么的眼熟,眼熟得好像几个时辰前才刚刚见过。
不但见过,还听过。听过其说,自己要回家,对某处不感兴趣。
一点、都不。
真的说过此话的阿城:
虽然但是,那可是海角。天涯海角里的那个海角。
阿城,一个自幼被当作家族之光的美男子。
他,成熟又稳重,冷酷又无情,乃是白云城百姓心中最为可靠的少城主。
但就是这样的人物,他,也无可避免地拥有着身为少年人的好奇心。
好奇,那传说中的海角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毕竟,如今的他,只有十六。
即便再过早熟,也对无可克制对未知之物激情的十六。
才不是因为他在回自家商船的路上遇到了热情的船家,然后被船家激情四射的、只要十两银子的海角观光给说动了呢。
阿城他,没有觉得十两很便宜。
绝对没有。
顾钧斜眼:所以,你不是要回家?
阿城装作无事地撇开眼睛:海城,来都来了。
风,在轻轻吹。鸥,在欧欧叫。
硕大的夕阳半沉于海面,给深蓝的海水披上了粼粼的霞衣。
船,在吱嘎吱嘎。浪,在哗啦哗啦,一次次拍打在那海中孤独的石上。
船头立着的是捞着鱼快乐的船家,船尾站着的是俩沉默佩剑的少年人。
少年人们是那么的英俊冷漠,屹立的身形那么的迷人,就像是那九天之上飞来的天神。
他们半垂着眼睑,静静地立着。对着夕阳,看着冒在海面的石头,望着石上歪七扭八的两个大字吐出了六个无语的句号。
传说中的海角,竟然是块在白云城边刻了字的海石头。
而且看那字迹,刻字的还是当今的白云城主,阿城他爹。
就在阿城平时练剑的海滩边。
阿城大为震撼,震得一时瞳孔猛缩。
什么?原来,他就住在传说中的海角边。
“所以,阿城你课业写了吗?”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