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我真的是太天真了
年轻警察这一咋呼,立刻就让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他。
尤其是看到中年警察也看向自己,那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警察连忙道:
“不是啊,头儿,就算你不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可《见与不见》那首诗你总该听说过吧?
那很出名的!
就算也没听过见与不见这首诗的名字,那里面的诗句总听过吧?”
说到这,年轻警察咳嗽一下清了清嗓子,这就开始吊着嗓子深情的念起来: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行了!”中年男警察突然一摆手,打断了年轻警察的深情念诗。
紧接着,他皱眉道:“小李,我们这是在工作,很严肃的事情,你做好你的记录,不要乱插话!
还有,那首诗我知道,那本诗集我也知道,我当然更知道强子。
别以为就你们年轻人才看诗!
我也一样是个爱诗人!”
训斥完年轻警察,中年警察才转过头,表情严肃的看着半躺在病床上的曹志强:“嗯,总之,你的这些钱,全部都是你写文章赚的稿费,是这样吧?”
“没错!”曹志强道,“全部有据可查,全部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你们完全可以去一一调查,需要什么,我就配合什么,绝对光明正大!
我本清白人,何惧他人查!”
“放心,我们会的。”中年警察点点头。
紧接着,中年警察又问:“那也就是说,你确实遭到了他们的抢劫,并且他们是先抢了钱,再袭击你,我是说,故意用刀割了你的脖子?”
“对!”曹志强道,“这是魏大军惯用的方法,就是打了人,抢了钱,还要在对方身上留个记号,一般就是在身上弄个伤口,以此来让对方长个教训,知道他的厉害。
不过这一次,我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我还以为是普通伤口,就跟魏大军过去的做派一样。
直到我的脖子血流不止,而且金秀英还过来跟我说,说魏大军这次不是跟过去那样,只在我身上弄个小伤口当教训,是真的想杀我,故意装作下记号,实际是割破我的颈动脉,让我流血而亡。
所以她让我赶紧去医院,我这才反应过来。
要不是金秀英留下来提醒我,我要真不当回事儿,真回了家,我估计早就失血而亡了。
毕竟,出事地点很偏僻,距离这边也有点远,当时除了骑三轮拉我的老杨,根本没外人。
我如果不及时堵住伤口,并及时被拉来医院,恐怕你现在看到的,就只是一具尸体了。”
中年警察点点头,似乎之前已经听过类似的情况。
“也就是说,对方是先抢了钱,再弄伤你,而且是假装弄个小伤口,实则是要害死你,是不是这样?”
“没错!”曹志强道,“要不是金秀英提醒,我真就着道了,谁能想到对方会这么恶毒,抢了我一万块钱不说,还要害我性命。”
“你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吗?”中年警察又问,“我是说那个对你动手的魏大军,干嘛抢了钱还要害死你?”
“深仇大恨?应该没有吧?”曹志强道。
“我过去只是他的手下之一,跟着他混,没什么大仇,最多是后来我没打招呼,就不去跟他们混了而已。
对了,他说过,是我们院的贾梗让他来找我麻烦的,贾梗跟我有矛盾。
但是也不至于啊?
我跟我们院的贾梗,只是一些口头矛盾,再就是互相看不惯,可也不至于把我弄死这样的深仇大恨啊,除非他是个疯子。
所以啊,我就是因为跟他们都没有太大的深仇大恨,才没想到大军哥,哦,才没想到魏大军要杀我。
说真的,魏大军为何要偷偷杀我,这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的地方,总不会就因为抢了我一万块钱,怕我去报警吧?”
“很有这个可能。”中年警察严肃的点点头,“一万块可不是小数目,如果你想讨回那笔钱,只能报警,而一旦你报警,一万块的抢劫罪可是重罪。”
说到这里,中年警察眯起一双闪耀着睿智目光的眼睛,似乎已经看透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一股福尔摩斯看破迷雾的威势,忽然从他的身上勃然爆发。
紧接着,已经看破真相的中年警察冷笑一声:“所以,那个魏大军,如果不想还钱加坐牢,杀你灭口是最好的办法。
嗯,我都见过只为了抢二三十块就杀人的,你一万块这么多,绝对够杀你的理由了。
你啊你,真不知道怎么说你好,怎么能随便在身上带一万块现金乱跑呢?
这可是怀璧其罪,杀身之祸啊!”
“是是是。”曹志强连连点头,“是我考虑不周,谁能想到朗朗乾坤,大白天会遇到这种事情?”
中年警察摇摇头,深吸口气,继续问曹志强:“对了,你退出他们那个团伙,不跟他们混的时候,有没有正式跟那个魏大军打招呼?有没有举行正式的退出仪式?”
“没有。”曹志强道,“实际上,我跟着魏大军他们混,本来就是因为在街上闲逛,偶然遇到了,因为一些口角而打了一架。
当时他们人多,我又年龄小,当然打不过。
然后,他们看我比较能打,就把我收了进去。
收我进去的时候,也没什么仪式不仪式,就是大家没事儿在一起抽烟喝酒打牌跳舞,要不就是集结一群人去跟人打群架。
就是说,我进去的时候,没有仪式,后来我妈走了,我去工厂顶我妈的缺,在里面当工人后,直接就不找他们玩了,更不需要什么仪式。”
“这样啊。”中年警察眯起眼睛抿了抿嘴,“恐怕这就是问题所在。”
“什么问题?”曹志强故意问。
中年警察露出一副“孩子你太嫩”的表情:“你啊,太年轻,什么都不懂。
像这种犯罪团伙,甭管大小,哪儿能是说进就进,说出就出的?
这些流氓团伙,都是进入容易出来难。
要是人人都跟你一样,想进就进,想出就出,那还有什么凝聚力,老大的话还有谁听?这样的话,组织很快就会散了。
所以啊,如果真如你所说,对方抢了钱还割你脖子颈动脉,甚至他们内部那个叫金秀英的姑娘都知道这事儿……
我估计啊,他们是早有预谋,早就想着要教训你,并且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事儿。
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老大要用这种方法杀鸡儆猴。
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告诫所有的小弟,擅自退出组织就要付出代价。
只不过呢,正好你身上带着钱,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抢钱杀人。
至于为何放过那个叫杨安全的目击者……
嗯,应该是不想多生是非,并且认定对方也不敢报警。
或者说,认定对方就算报警,也没足够证据证明是他们做的,更别说还不认识他们,想找到他们都难。”
说到这,中年警察再次摇摇头:“你啊你,怎么就这么天真呢?误入歧途就罢了,想要退出那种团伙,你好歹要找找我们警察啊,哪儿能自己说不去就不去了?真以为这是过家家呢?”
“哦,我明白了!”曹志强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警察同志,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因为我不告而别,没跟魏大军打招呼,就擅自去当工人,并且一直不跟他们联系,所以犯了忌讳。
所以他们老大,也就是魏大军,才要做这么一出。
他本就要杀我,用我的死,来吓唬并告诫其他小弟,让他们不要学我,别想着随便退出。
其他人都知道了,包括金秀英,他们都知道这事儿,所以他们其实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
因此,当时不管我身上有钱没钱,魏大军都会杀了我。
因为这本就是一种示威,是魏大军在执行家法。
然后,金秀英害怕了,所以中途找了个借口离开,其实是来悄悄通知我,让我赶紧去医院。
所以,他们这次堵我,抢钱不是目的,杀我立威才是目的,没错吧?”
“没错!”中年警察点点头,“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没有遗漏,那除了这个,我也想不到别的理由了。”
曹志强故意愣了愣,然后才失魂落魄的叹口气:“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看来,你说的对,我真的是太天真了,太天真了啊。”
中年警察安慰道:“曹志强同志,你也不必担心,我们已经派人去抓捕那个魏大军跟他的同伙了。
有金秀英同志的举报,还有你说的这些情况,只要属实,那他们一个都逃不了,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等他们受到严惩,你也就彻底安全了。
我们的政策是一贯的。
那就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所以,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
“是,没错!”曹志强一脸感动的道,“我绝对相信政府,绝对相信警察,正因为这样,我才义无反顾的跟他们划清界限。
因为我知道,继续跟他们混下去,没有前途。
只有重新回到人民群众里来,努力工作,热爱生活,那才有光明灿烂的未来!”
“很有觉悟啊。”中年警察欣慰的道,“不错不错,虽然你曾经误入歧途,不过能够及时幡然悔悟,也为时不晚。
如果你继续呆在里面,迟早要出事的。”
“是啊。”曹志强感叹了一下,默默垂下了眼睑,幽幽的道,“幸亏我醒悟的早啊,要不然,真要出大事!”
“行了。”中年警察站起来,“情况我都了解的差不多了,既然如此,你多休息,我就不打扰了,回头等我们进一步调查清楚过后,再来找你。”
“是,麻烦警察同志了。”曹志强做出要下床的样子道,“多谢你们,太谢谢你们了,我送送你们吧。”
“不用不用。”中年警察连忙一摆手,“医生说了,你现在表面没啥,其实身体很虚弱,你还是好好躺着吧,多休息,争取早日康复。”
曹志强这才重新躺回去:“好,那多谢警察同志,有你们在,我就安心了。”
就在两个警察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年轻警察忽然跑到曹志强跟前,掏出一个小本子跟一支钢笔,眼神热切的看着曹志强:
“曹……强子同志,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我特别喜欢你的诗,你发第一首诗,也就是《见与不见》的那本诗刊我就有收藏。
就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本书太难买了,我每次去新华书店都卖光了,害得我只能借别人的抄。
这个,我不是抱怨什么,就是想要个您的亲笔签名,能不能满足我的这个愿望?”
曹志强一愣,然后笑了笑:“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弃我的字丑就行。”
接过对方的笔跟本子,曹志强打开本子,拿起笔道:“警察同志,你全名叫什么?”
“李志明!”年轻警察连忙道,“李世民的李,志气的志,明白的明。”
曹志强微微一笑:“这样吧,我赠你一首诗吧。”
说完,曹志强拿起钢笔大手一挥,刷刷刷的写起来:
几度风雨
几度春秋
风霜雪雨搏激流
历尽苦难痴心不改
少年壮志不言愁
金色盾牌
热血铸就
危难之处显身手
为了母亲的微笑
为了大地的丰收
峥嵘岁月
何惧风流
——赠奋战在一线的人民好卫士,李志明同志。
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