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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似乎天生有一种震慑人心的气场,让人无法反驳他的命令,李维斯犹豫了一下,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出了树林。
林边的小路上停着一辆极为彪悍的越野,奔驰超级amg,顶配,喷漆是定制的镁石绿,整车保守估价不低于一百万美金。
太奢侈了……李维斯越发断定他就是宗铭了——这荒山野岭的,土豪不至于扎堆出现吧?
然而男人完全不打算给他询问的机会,坐上驾驶位,一边调整右腿上的支架,令右脚可以放在离合器上,一边对他说:“上车!”
他头发理得很短,两鬓剃得铁青,暗淡的月光下,李维斯看到他耳后有一道赤红色的藤蔓纹身,从下耳廓一直延伸到发际线,衬着发茬上亮晶晶的汗珠,有一种妖异的性感。
倒是和他骚气的车子有一种魔性的和谐感。
“还愣着干什么?”男人不耐烦地斥道。
“哦哦。”李维斯连忙上车,坐到了副驾位上。男人一脚油门,往石湖农场开去。
步行五分钟的路程,开车不到一分钟就到了,男人将车子停在门口,说:“下去开门。”
李维斯下车,才走上台阶,忽听他又道:“等等。”
李维斯回头:“怎么?”
男人调整支架,下车,走到门边仔细观察了一下,问:“你出来没关门?”
李维斯想了想,好像真是,于是点了点头。
“……跟在我后面。”男人似乎对他很无语的样子,从半开的门缝里闪身进了院子。
院子里静谧一片,似乎和离开的时候没什么两样,李维斯跟在男人身后,只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以及桂树下秋千微微摆动的“咯吱”声。
等等,不对,这会儿风又不大,秋千的摆幅不应该这么大的……李维斯往秋千走了几步,果然发现上面的蘑菇少了一小片,像是被人踩过。
“怎么了?”男人跟了过来,低声问道。
李维斯指了指秋千架,小声道:“脚印,有人在这里系过鞋带!”
男人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说话,轻轻往客厅走去。李维斯蹑手蹑脚跟上,走了两步发现自己手里还拎着高尔夫球杆,于是两手握紧举了起来。男人感觉极为敏锐,回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杆子,表情有点一言难尽。
李维斯忽然意识到这根杆子可能有点贵……
“嘘!”男人忽然听到了什么,一把抓住他,将他拖到墙角的阴影里。几乎同一时刻,通向餐厅的小门里出来一个壮硕的光头,手里拎着一把砍柴刀,道:“找到没有?”
一名矮小的胖子从楼梯上下来,说:“没有,二楼几间房都是空的,三楼门锁着,进不去,我从外头窗子想想办法。”
李维斯贴墙站在男人身边,内心的愧疚难以言表——太大意了,居然没锁门就走了出去,活活把盗匪给让进了家里!
“王哥!情况不对啊!”窗外忽然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一个瘦竹竿探头进来,一脸恐慌地道,“外头有个坑,足有两米长!会不会是他们挖了想毁尸灭迹的?”
“……”李维斯无语凝噎,巴顿太坑爹了,早知道下午应该把坑填了的!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正巧对方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两人视线一对上,同时抖了抖下眼睑。
“坑里没人,耗子应该还活着。”瘦竹竿又说,“我去后面再找找,王哥你们想办法把三楼打开吧。”
“要么从房顶垂绳下去吧,我看三楼窗户开着一扇。”胖子说。
三个闯入者就这样愉快地讨论起了如何打家劫舍的问题。
李维斯一头黑线,正在考虑是先报警还是先出去解释一下,忽听男人沉声道:“都住手!”
瞬间安静,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包括李维斯在内,十只眼睛齐刷刷往他看去。男人缓慢地走到客厅中央,森冷的目光扫视全场,声音不大,但极具威严:“给你们一分钟,出去。”
片刻怔忡,光头首先反应过来,厉声道:“你谁啊?”
“我是这里的户主。”男人言简意赅地说,“滚。”
果然他就是宗铭……李维斯松了口气,旋即越发担心起来——对方有三个人,自己只有两个,其中一个还是个瘸子……巴顿倒是可以帮点而忙,然而才切过蛋,现在连路都走不稳。
真要打起来,己方战斗力堪忧啊……
三名闯入者对视一眼,光头显然是他们的头目,冷笑着说:“你说是就是?我还说我是呢。”
胖子附和道:“说什么胡话,这里根本就是荒宅,我春天过来的时候还没人住呢,你骗谁?”
瘦竹竿也道:“我看你不会是逃犯吧?警告你,我们已经报过警了,快把我堂弟交出来,不然要你好看!”
剑拔弩张,李维斯觉得自己作为悲剧的始作俑者,有责任挺身而出帮户主大人解释一下,于是从墙边慢慢地走出来,道:“等、等等,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没见过你堂弟,院子里的坑是狗挖的……不对,是我挖的,但是是狗埋的,它把家里的拖鞋都埋里面了,我挖出来洗了一下,不信你们去看,二十多只都在台阶上晾着呢。”
所有人都像看傻逼一样看着他,包括户主大人在内。李维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道:“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们要是真丢了亲人,赶紧出去找吧,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这里真的没有其他人了。”
话音刚落,一个年轻人忽然从通往洗衣房那边的小门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惊失色地叫道:“王哥,不好了!好多血,还有这个……”看到客厅里的情势,语声戛然而止,噎得“嗝儿”一声。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射向他举着的右手,他手里拎着一副破破烂烂的皮铐,准确地说,是情趣手铐,上面粘着巴顿先生的血迹,仔细看的话,或者还有开叉的狗毛。
相信李维斯已经尽力了,但第一次给公犬切蛋,难免弄得狼狈一些,狗血洒得多了点。
“……”宗铭嘴巴张了张,扶额,一言难尽地看向李维斯。
光头愣了三秒,忽然目眦尽裂,发疯般挥起了手中的砍刀,嚎叫道:“你!你们把我儿子怎么样了?我杀了你!”一边喊着,一边冲了过来。
“……”李维斯这辈子都没遇上过这么狗血的误会,仿佛他一整个白天都在给自己作死似的,见光头挥刀而来,眼疾手快挡在了宗铭前面——作为这个家里唯一的壮劳力,他有义务保护瘸腿的户主和少蛋的巴顿啊!
然而不等光头冲到他面前,诡异的静止忽然再次出现,世界像是被看不见的手按了暂停键,所有人的动作都凝固在这一瞬,连空气的流动都像是停止了。
只一刹那,时间再次流动,李维斯眼前一花,光头庞大的身躯不知为何飞了出去,“嗵”一声砸在门口的台阶上。
与此同时,宗铭拔枪,漆黑的格洛克对准试图袭击他的胖子,沉声道:“住手!”
众人鸦雀无声,都没料到他身上居然有枪,胖子目瞪口呆,瘦竹竿惊恐后退,拿着“证物”的那人手一抖,情趣手铐“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
光头摔在门口,暂时休克,整个客厅陷入诡异的沉默,寂静的空间里只听到众人紧张的呼吸声。
压抑的对峙,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忽然响起轰隆隆的引擎声,然后是惊天动地的警笛。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是石湖镇派出所刑警,都别动,放下武器!”
一轮警告声过后,两名警察走了进来,发现宗铭端着枪,吓了一跳,纷纷掏出手|枪对准他:“别动!放下枪!举起双手!”
宗铭慢慢垂下枪口,阴郁的目光扫了一眼警察,道:“石湖镇派出所?唔,白小雷呢?叫他进来见我。“
警察对视一眼,一人道:“白队出任务了,你是谁?”
宗铭从裤兜里掏出一个暗红色的皮夹,单手打开:“刑事侦查局,超案十一处,我姓宗。”
夹子里是一枚金属徽章,乍一看和普通警徽差不多,但细节处又略有不同。警察拿过夹子看了看,表情变得客气起来:“您好,宗处,抱歉打扰您了。”
宗铭收回证件,往裤兜里一塞,道:“没事,叫他们出去吧。”
“等等!”摔倒在门边的光头不知何时醒了,此时忽然爬了起来,大叫道,“公安同志,我儿子不见了,失踪了好几个小时了,有人说看见他往鸡架寨去了,后来被人挟持着往石湖农场的方向过来,我们刚才还在旁边的房子里发现了血和凶器!”将破烂的情趣手铐抓起来丢到警察面前,忽然情绪崩溃,吼道,“公安同志,你们不能互相包庇啊!”
警察们看着撕裂的情趣手铐,又看看宗铭和李维斯,表情有点微妙。一人上去安抚光头:“你不要激动!你叫王建是吧?之前是你报的警?”
宗铭眉峰一动,问:“王建?你叫王建?”
“啊?”光头一愣。
宗铭又问:“你儿子是不是叫王浩?今年二十一岁,在西堰市科技大学读大四?”
“啊?”王建眼中闪过一丝喜色,“你见过他?”
宗铭点了点头,从裤兜里搓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在大腿上捋了捋平,道:“你儿子王浩涉嫌一系列恶性杀人案,已经被捕了,这是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