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蒙甜的叫声落下许久了,我们仅仅也只是到了声音发出的大概位置。
这是一条废弃的深巷,很黑,地上落叶成堆,有股难闻的味道,巷子的尽头是堵死的,我和商立麒走到无路可走,方知我们找错了地方。
我赶紧摸出手机拔出蒙甜的电话号码,通了,却没有人接。
我刚要挂断,商立麒忙说:“别挂。”说话间,他凝着眉静静地听。
我将手机从耳边拿开,隐约听见了一阵手机铃声,声音很小,好像距离巷子有段距离。
“是蒙甜的电话铃声。”商立麒急切地转身往巷口走去,头也不回地对我说:“继续打。”
连线自动挂断后,我继续拔打蒙甜的号码,让铃声始终保持着。
商立麒的听力以及方向感很敏锐,跟着他的脚步,很快,那铃声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近。
拐了几条小路,在我与商立麒相撞的隔壁一条小路上,隐约看到了一星光亮。
商立麒飞奔而去,我紧跟其后,手机的铃声就是从这条小路上发出来的,那光亮正是手机屏幕发出的光。
然而,地上仅仅落着一只手机,却不见蒙甜的人。
商立麒将手机捡起来,拿着电筒四处乱照。
他眉头紧锁,一脸焦急,大喊一声:“蒙甜,你在哪儿?”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他自己可能没有感觉得到,看得出他很担心蒙甜,那种担心全部写在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掩饰。
“蒙甜!”
没有任何回应。
我俩在小路上走了很长一段,在靠近一条胡同拐角的地方,我隐隐看到了一双脚,确切地说是一双鞋。
那是双女士的短靴,咖啡色的,视线所及的范围仅仅能看到鞋底的部位,我一眼就认出那鞋是蒙甜的。
用手电筒往鞋子的方向一照,巷子口趴着个人,那人脚朝巷口,头朝里,不是蒙甜还能是谁。
“商立麒!”我唤了一声,冲着蒙甜跑过去。
商立麒追了过来,他跑得很快,一下子就超过我直奔蒙甜跟前,一把将蒙甜的身体翻了过来。
他瞪大眼睛看着蒙甜,伸手探了下她的鼻息,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怎么样?”
商立麒凝眉不语,手中的电筒照到蒙甜修长的脖颈,她的脖子上有十个发黑的手指印,像是被鬼魅掐住脖子留下的乌黑印记。
“看来她被厉鬼袭击过。”
“她没事吧?”
“还活着。”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想了想,对商立麒说:“你送蒙甜回去,解决厉鬼的事情交给我。”
“你?”商立麒很是诧异,质疑道:“你一个人,行吗?”
“我要亲手收拾那只厉鬼。”
我态度肯定,商立麒迟疑几秒,无奈地点了下头,随后抱起蒙甜,出了巷子。
他走了几步,忽然回头看着我,语气充满了不确定:“你真的没问题?”
“嗯。”
“你确定你真的没问……”
“快送蒙甜回去。”我打断他,不知道他忽然之间怎么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让他走就走,怎么这么墨迹。
他微怔了下,终于还是大步扬长而去。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奈何他前脚刚走,手中的罗盘竟巨烈地震动起来。
我低头看着罗盘,指针在疯狂地乱转。
是厉鬼来了么?
将罗盘揣回兜里,顺手摸出那罐黑狗血将盖子拧开,快步走到路段中央,警惕地四处张望。
罗盘的震动能清晰地感觉到,尽管它被揣在兜里。
我深吸几口气,做好了随时将狗血泼出去的准备,四周的阴气弥漫开来,我极其肯定厉鬼就在附近,只是他还未现身。
“你的帮手都走了,你一个人,这不是白白送死么。”
昏暗中,响起一个阴冷的声音,很陌生,但我相信,这个声音就是那只厉鬼发出来的。
我并不知道厉鬼本体是什么模样,之前他附在五福的身上,说话时发出的声音与五福的声音一模一样,但现在,他已不再拥有人的身体,本体和声音都暴露了出来。
“别装神弄鬼的,出来!”我厉喝一声。
四周望了一圈,依旧不见任何鬼影子。
幽长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手电筒也仅仅只能照到几米之内的地方。
黑狗血的味道很腥,原本打算在厉鬼现身之时,将狗血泼到厉鬼身上,可我仅仅带了这一罐狗血,若是失败了,岂不是很浪费?
思慎了一下,我举起手中的罐子,将狗血全部泼到自己身上。
将脸上、身上都抹上些狗血,心里多少要踏实镇定些,鬼怕狗血,至少这样,他没法轻易靠近我。
连冥司都对黑狗血避之不及,何况区区一只厉鬼。
我定了定神,摸出镇鬼符和别在腰后的桃木剑。
“出来!躲躲藏藏的,难不成你是怕我?”我开始用激将法,然而,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兜里的罗盘动静小了,我伸手摸出罗盘,指针还在动,但摆动幅度小了一些,也没有巨烈地震动感了。
难道那家伙是真怕了,想逃?
我朝着左右两边张望了下,道路黑漆漆的,不见一丝光亮。
村子里的人普遍都比较早睡,加上有去灵堂的,这附近简直可以用没有一丝人气来形容,阴森恐怖至极。
我想去追那只厉鬼,却不知道该往左还是该往右。
就在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罗盘的指针再次加快了速度,转动的很快,而且是越来越快。
他又回来了?还是这附近有别的鬼魅?
我用力咽了咽嗓子,心跳扑通扑通,越发急了。
紧张地盯着四周,很怕被突然袭击了,好在,身上都是狗血,鬼魅怕是无法轻易靠近得了我。
终于,隐约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在朝我走过来。
是的,黑影的确是朝我走过来的,他走得很慢,不急不燥。
我举起手电照向那黑影,竟是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尽管回村的时间不多,但我记得那人,他叫张阅,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混混,整日吃饱混天黑,嗜酒嗜赌,老婆都跟别人跑了,还成天浑浑噩噩的。
认出了他,我稍稍松了一口气,可张阅越靠近我,罗盘的反应越大,并且,手电筒的光直直地照在张阅脸上,他没有像正常人那样眯起眼睛,依旧面无表情地继续往前走。
他在看着我,眼睛眨也不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