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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凌致关上房门,去位于二楼的卫生间里洗了把脸,这才感觉精神了点,就是抬手的时候扯到胳膊上的伤,忍不住“嘶”了一声。

他擦去脸上的水珠,低头卷起袖子,露出了一大片条状的淤青。青紫色的淤痕在他白皙的肤色映衬下显得格外触目惊心。不过他没有在意,只伸着胳膊活动了一下,确定没伤到筋骨,便不再管它了。

这时浴室的灯泡突然刺啦刺啦地闪了两下,然后就灭了。

正准备上个厕所的凌致:“……操。”

他忍着心中的烦躁与疲惫搬来凳子修了修,没修好,这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破灯泡已经彻底阵亡了。

胳膊疼,后背疼,脑袋更疼,准备跳下凳子的时候那破凳子还晃了一下,害他差点摔倒。

险险稳住身子的凌致再也憋不住心里的火,一脚将那破凳子踹飞出去,“哐当”一声重重砸在了门上。

老旧的木门不堪重负,摇摇欲坠地发出了“吱呀”的惨叫声。

“我操你大爷……”凌致暴躁至极地喘了两口气,想骂人却又不知道该骂谁,最终只能满心阴郁地冲到水龙头前,再次往脸上狠泼了几把水。

凌家曾是b市首富,他妈却只是个嫁入豪门的灰姑娘,出身普通小康人家。这套房子就是他已经过世的姥爷留给他妈的,房屋格局和盛家差不多,已经有五六年没住人了,破得很。唯一的好处是有五层楼,虽说每层楼的面积还没有从前的凌家别墅一个厕所大,但至少他在楼下闹出的动静,不会吵到睡在四楼的俩小家伙。

凌致沉默地发泄了一会儿,这才擦干净脸,回了四楼自己的卧室。

卧室里只有一张1.2米的床,一套老旧瘸腿的桌椅和一个简易的塑料衣柜。凌致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到书桌前坐下,往椅子上靠了一下,却不想脑袋刚沾上椅背就睡了过去,幸好心里还记着事儿,这才在半个小时后挣扎着醒了过来。

已经半夜1点多了,凌致努力撑开沉重的眼皮,翻开了桌上的文件夹。

最上面是一张语文试卷,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几句作文还没写。

凌致看着卷子上跟他前桌本人一样端正乖巧,看起来胖嘟嘟还有点怂的字体,恍惚中想起了从前在学校里的日子。

那会儿感觉上学挺没意思的,枯燥,无聊,每天都是一样,没有新鲜感。

可再没意思……

他也回不去了。

少年回神拿起笔,用力抿了一下唇,将心头那些愤懑不甘与迷茫通通压了下去。

第6章

这晚凌家四楼前屋的灯彻夜未灭。

盛夏倒是做了一宿的美梦,第二天是傻笑着醒来的。

“姐,我跟同学打球去了,中午不回来吃,你跟妈说一声,中午别做我的饭了!”

刚下楼就见熊弟弟嘴里叼着个奶黄包,一边穿外套一边跟阵风似的出了门。盛夏应了一声,去厨房将锅里剩下的奶黄包装进透明食品袋,又拿了一兜子苹果,这便出了门。

盛爸盛妈早就去店里了,因最近是淡季,店里不怎么忙,盛夏也没想着去帮忙,往余家一钻就跟小伙伴聊少女心事去了。

余灿刚醒,她昨晚刷了大半宿的番剧,这会儿眼圈都是黑的,要不是生物钟摆在那,她能直接一觉睡到晚上去。

“祖宗,我困,你行行好,让我再补个回笼觉吧。”

看着歪在沙发上哈欠连连的余灿,盛夏没说话,扑过去将冰冷的双手往她脖子里一放……

“卧槽冰冰冰!”余灿瞬间一个激灵跳了起来,“魔鬼!你这个魔鬼!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哈哈哈哈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呀!”盛夏边笑边躲开她的反击,“你不是说你爸妈今天下午就回来了吗?你这家里都还没收拾呢,让你妈看见,肯定又会让你写检讨哒!”

余妈是老师,这周去外地培训去了,余爸也是单位里有事出了两天差。他们不在,余灿这只脱缰的小野马直接把家里折腾成了垃圾场,偏偏余妈是个有洁癖的人,这要是回来看见了,一定会气炸。

“卧槽你不说我都忘了!快快快搞起来!五千字的检讨啊!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写了!”想起曾经的惨痛经历,余灿顿时困意全无,刷了个牙洗了个脸就叼着盛夏带来的奶黄包忙活了起来。

盛夏撸起袖子加入说:“早就叫你不要乱丢东西了你不听。瞧瞧这地上这沙发上,送你一首《小邋遢》吧,你自己唱。”

“……行啊,谁怕谁!”余灿乐了,扬声就唱了起来,“小邋遢,真呀真邋遢,邋遢大王就是我,人人叫我小邋遢……”

她声音很好听,哪怕没有伴奏,也能唱出舞台感来。再加上这首歌的调子大概是有毒,盛夏听着听着,忍不住就跟着哼了起来,“突然有一天,邋遢大王变了,邋遢大王他不邋遢,大家喜欢他。突然有一天,小邋遢变了,邋遢大王他不邋遢,我们大家都!喜欢他!”

“他他他,他是谁!”余灿跟着节奏最后挥着手里的垃圾袋喊了一声。

盛夏拿着抹布的手往她身上一指:“邋遢大王余小灿!”

“哈哈哈哈你走开——”

***

两人边玩边闹地忙活了将近两个小时,这才终于完成任务。

“卧槽都11点多了,走走走,姐姐带你吃饭去!”余灿瘫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拿着手机坐了起来,“兴华街那边新开了一家烤鱼店,听说味道不错,最重要的是离然然姐合作的那家玩偶店不远。你前两天不是说要再去那店里转转,买点然然姐做的娃娃,给她刷刷业绩么,今天正好!”

“嗯嗯,要去,”盛夏顶着一头毛茸茸的小卷短发爬起来,“你骑你的小电驴带我吧,我的昨晚忘记充电了。”

以前两人都是骑自行车去上学的,但上了高三之后,学习时间紧张,家里就给买了电动车。

至于余灿说的刷业绩这事儿,简然上大学必要的花销不少,简奶奶年纪又大了,盛夏很想帮帮她们,让她们的日子过得轻松一点。可祖孙俩都是自强自立的人,绝对不会要她的钱,所以她思前想后,也只能悄悄去那店里买一些她们做的毛线娃娃,帮助她们提高销量了。

在简家还没开始用毛线娃娃赚钱之前,她们俩就经常一起帮简奶奶捡瓶子收废纸,余灿因此也毫不犹豫地加入了进来,还发动了身边的同学去买。而凌致曾经看到的盛夏放学捡瓶子回家,其实就是这么一回事。

“不过再有几天就开学了,你不抓紧时间跟你家学霸同学约个会什么的吗?”

学霸同学名叫刘文宇,是余灿的同桌兼早恋对象。

“我问过他了,他说还有点作业没写完,这几天要补作业呢,”余灿下了楼,穿好鞋子站起来,“不管他,反正开学就能见着了。”

盛夏羡慕了地眨了下眼睛:“真好。”

余灿笑嘻嘻地看了她一眼:“羡慕啊?羡慕就赶紧把你家凌哥哥拿下啊,到时你也可以往别人嘴里塞狗粮了。”

盛夏白白的小脸一红:“那还是算了吧……我可拿不下他。”

当然也没想过要拿下他。能偷偷看他几眼,跟他说上几句话,她已经很开心了。

“再说……就他家现在这情况,他肯定也没心思想这些的。”

“怂货,”余灿恨铁不成钢地拍拍她脑门,“就是因为现在这种情况才更要出手啊!趁他病要他命……呸,应该是患难见真情知道么!越是这种时候他的心里就越脆弱,也越容易接受别人的好,你就多在他面前出现,没事儿多关心他,他肯定会感动!再说你们不都加了微信了么,你要是不好意思在他面前表现,那就给他发微信,比如早上起床发个早上好,晚上睡觉发个晚安,没事儿再问问你作业的进度,这存在感不就刷上来了么!还有还有……”

盛夏从来就不是主动的人,一听这话更怂了,忙缩着脖子打断她:“你当初就是这么追到你家学霸同学的吗?”

“那倒不是,”余灿是个神经大条的姑娘,一下就被被转移了注意力,“是他先表白的。嘿嘿,说到这我就得好好儿地跟你嘚瑟嘚瑟了,当初啊……”

余灿边走边把她和她家学霸同学的恋爱过程叙述了一遍,末了才感慨道,“那会儿其实我还不是很喜欢他,就是挺有好感的,毕竟长得不错还是个学霸嘛。就是我一直搞不明白他这年级前十加班草看上我什么了,我这一没颜值二没才的……”

“你性格好呀!”作为一个在熟人面前一套龙,在生人面前就变成一条虫,连话都不敢大声说了的轻微社恐患者,盛夏特别羡慕余灿这样能大方爽朗地面对所有人的小太阳性格,不等她说完就道。

“可是我们班我这样性格的女生挺多的……”

“那就是被你的内在美给征服了。”盛夏说着嘻嘻一笑,“就像我,我也是被我家男神的内在美给征服的,虽然他外表长得也很……不,是超帅。”

余灿噎了一下,看她:“……瞧你也是个浓眉大眼的好同志,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做起了舔狗呢?”

“因为他超帅!”

“……”

天冷,两人裹上厚厚的围巾,一边贫嘴一边骑着余灿粉红色的小电驴出了门。她们先是去盛家水果店跟盛爸盛妈交代了一声,然后才一路往兴华街去了。

兴华街离这里不近不远,骑电动车约莫二十来分钟的样子。那附近也是老城区,不比市中心繁华,但外来务工人员多,生活气息很浓。

余灿说的那家烤鱼店位于兴华街街尾,门店不是特别大,但装修得挺精致的。因为今天是周六,又有打折促销活动,客人不少,两人排了十来分钟的队,这才终于吃上余灿馋了好几天的麻辣烤鱼。

鲜嫩多汁的鱼肉在咕噜咕噜直冒泡的烤盘里散发出诱人的香气,鱼皮被烤成金黄色,红红的辣椒和翠绿的香菜点缀在上面,色香味俱全。两人又点了几盘配菜,两碗米饭和两大杯果汁,最后几乎是扶着腰走出店门的。

“好撑……”

两人都是吃货,胃口好,饭量也大,唯一的差别是余灿吃再多都不胖,而盛夏……

一个寒假过去,胖了整整六斤什么的,太悲伤了,不提也罢。

“咱们扶着小电驴走过去吧,消消食。”

“完全ojbk。”

简然合作的那家玩偶店就街对面三四百米的地方,两人边说边往人行道上走,不想就在这时,身后突然有人叫余灿:“灿灿?”

俩姑娘转头一看,高高帅帅,清秀斯文,竟是余灿的男朋友,学霸同学刘文宇。

“你怎么在这?不是说在补作业吗?”

“我是来买书的,早上做物理试卷的时候,发现有几个知识点还不是特别懂,所以想着再买几本复习资料,多做一些类似的题……”刘文宇温和一笑说,“你们呢?”

他家就住在这附近,余灿听罢也没有多问,笑嘻嘻地指了指身后的盛夏说:“听说这附近开了家烤鱼店味道很好,我和热热来尝尝。”

盛夏在11班,他们俩在5班,盛夏见过刘文宇,但跟他不是很熟,闻言从余灿身后探出脑袋冲他腼腆一笑,算是打招呼。

她对不熟的人都这样,刘文宇听余灿说过,也不在意,回了她一个礼貌的笑容,然后指指路对面不远处的新华书店说:“我要去书店,你们一起吗?”

余灿犹豫了一下:“我……”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啦。”盛夏哪好意思当电灯泡,拽拽余灿的袖子小声说,“你把小电驴给我,我自己逛逛,一会儿你准备回家了再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那怎么行!我可不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

盛夏眨眨眼,凑到她耳边说:“开学之后你们可就没什么机会出来约会了。”

“……好吧,我就是那种人。”余灿麻溜地把小电驴往盛夏手里一交,一脸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好孩子,去吧,一会儿姐姐给你买糖吃。”

盛夏:“……”

女人啊,你的脸翻得比书还快。

第7章

余灿和刘文宇离开后,盛夏就一个人去了简然合作的那家玩偶店。

这家名叫“有趣的我”的玩偶店店面很小,但装修得十分小清新,里头主要卖些手工制作的玩偶。有简家祖孙做的毛线类小娃娃小动物,也有草编竹编的小房子小汽车,还有一些陶泥木头类的艺术品,种类繁多,各具特色。

盛夏进去绕了一圈,挑了二十来个毛线娃娃,又买了十来套可爱的陶泥小动物和几辆造型奇特的草编摩托车,这才拎着购物篮去柜台结账。

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驼色大衣,长发披肩,眉目秀丽温柔。见盛夏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东西,她有些讶异,但随即就笑了起来:“是你呀小姑娘,又是寄给孤儿院的孩子们的?”

她来过好几次,每次出手都很大方,老板娘都已经记住她了。盛夏怕她觉得奇怪说给简然听,每次都会同时买一些其他类型的玩偶,然后把这些玩偶一起都寄给市里的孤儿院,也算是做好事了。

老板娘知道她做的事儿之后很动容,总会主动给她打折,算她便宜一些。

盛夏点头,羞涩地冲她笑了笑,这便付了钱,拿起装好的袋子要走,却不想就在这时,店门突然被人推开了,门口悬挂着的陶瓷风铃清脆作响,一个高高瘦瘦,穿着黑色羽绒服的身影拿着什么东西跑了进来:“林文的快递,麻烦签收一下。”

声音低沉,熟悉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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