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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你给我灌了什么!”杨一拼命的抠着嗓子眼,想要吐出来,一旁的顾二直接就踹了一脚被浇的湿淋淋的杨一,冷笑:“别抠了,这药粉多得是,你吐出来多少,我再接着给你灌多少!”

“说吧,为什么要背叛我?”顾啸云站起来踱着步伐,油光锃亮的皮鞋抬起杨一的下巴,“或者说你在我这里潜伏的目的?”

“不说话吗?”顾啸云冷哼一声,“看来你还是没有觉悟,我想再过个三五分钟,你就可以体验一下背叛的下场了,趁着现在你还在清醒,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告诉我你背后那人的一切,否则....”

“......”杨一沉默,手指攥的紧紧的,没有回答,深秋的季节,地板冰凉无比,幸亏他身子底好,照着常人早就冻得瑟瑟发抖。

顾啸云黑着脸,说不失望那是假的,杨一跟着自己十来年,没想到居然等来的居然是背叛,怎么不寒心在他开始怀疑杨一的时候他甚至在心里都在为着杨一开脱,他不愿意随便的就怀疑自己的弟兄,没想到这个人真是彻底的让自己失望了。

五分钟过去了,药效开始发作,杨一只觉得全身发痒,这种痒好像来自骨头缝一般,他使劲的挠着,怎么也挠不过来,恨不得多几只手上来挠,即使抓的血肉模糊他依旧止不住这骨头里发出的痒劲。

顾啸云在一旁冷眼旁观,顾一与顾二大场面见惯了,但这样的刑罚还是第一次见,也不觉脑皮发麻,这太变态了,居然还是唐门的玩具药,这真是太...“以后见了唐门的人要客气点!”这是顾一顾二的共同想法。

药剂作用已经让这个男人忘记了尊严,他甚至顾不上自杀,太痒了,他的大脑甚至都无法集中意识,唯一的本能就是挠、抓。

“给他解药。”顾啸云坐了一会儿,看着杨一的惨样,也没了接着看下去的欲望,教训一下,让他知道自己的手段就好。

杨一吃了药,慢慢的缓了下来,此时的地板都是血迹,他的衣服也被自己撕成了一条条的,全身都是被自己挖的一道道的血痕,痒过去后余留下来的就是疼,痒与疼比起来,疼显然比较好过一点。

“还没有想好怎么说吗?”顾啸云耐心极了,对于叛徒他有的是耐心,扫眼望了一下杨一慢慢的喘着气,“顾一卸了他的腿跟手的关节。”他见过太多的人因为受不住刑罚自杀的人,想了想,“留一只手,把下巴也卸了。”

杨一绝望了,他向来都知道顾啸云的谨慎,但没有想到如此绝情,他不怕疼,但这样的刑罚他知道自己是受不住的,背叛还是投降说出所有的事情?他紧退两难。

“我给你十分钟,你做好准备。”顾啸云看着杨一被卸了胳膊腿,狼狈的合不住嘴,口水都顺着他的下巴流了下来,看着这恶心的一面,顾啸云皱了皱眉头,坐在一边,看着手表。“如果过了十分钟你还是不招的话,那就恕我不顾咱们多年的情谊,让你这么痒到死的那一天,怎么样?”

杨一惊悚了,他知道顾啸云是说话算话的,如果让自己在经历这么一遍,他会疯的!

看着地上的血迹,顾啸云示意将人拉下去,地上的白纸上甚至都能看到斑斑的血迹,看着杨一写下的这些东西,顾啸云冷着脸,“这个傅宁远还真是不要脸的很!”

山雨欲来风满楼,明面上沈家逼的紧,暗地里顾啸云慢慢的蚕食着自己的底下组织,他悄悄的联系被自己控制的官员想要给沈家施以威压,没想到一去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的回应,他知道大事不好了。

他想到了被抓的小太子,结果发现沈穆早就被人救走了,而那负责看管沈穆的三个人则一副茫然的样子,差点把傅宁远给气炸了!想到沈穆能被救走,那么唐泗水呢?要是唐门的人知道唐泗水在自己手里那就完事不好了,虽然他知道顾啸云应该已经找到了唐门,但唐门销声匿迹多年如今是惊弓之鸟,只要自己牢牢的站在高处,那么即使唐门知道自己拿了他们的秘籍又能如何,他们是不能跟政府上的人扯上关系的,更何况是结仇?!

可惜,没等傅宁远自己跑去查看唐泗水居然有人跑去告状,说自己私自扣押企业管理人!傅宁远气的脸都绿了,没等自己反应,媒体一大推眼睁睁的看着唐泗水被警察从自己院子里的地下室解救了出来,同时还有几个被关到一起的其他人。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傅宁远的孙女婿举报傅宁远非法集资,接着一批官员站出来哭诉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被某种不知名的毒药....

所有人都知道傅家倒了,但这不是最终的,经过搜查,在傅家的家里他们发现了一把奇怪的钥匙,原来这是瑞士银行的保险柜的专属钥匙,至于里面是什么,傅宁远没有说出来,瑞士银行向来都是注重客人的隐私与安全,所以,中国无法得到这里面的东西。

但,真的只是这样就完了吗?不!国家秘密将傅宁远的黑道组织给捏住了,当然顾啸云是躲得远远的,在这时候他很聪明的没有往上凑,在黑道组织的老巢里,国家的特殊部队缴获了一批优质武器弹药,同时有一箱神秘的药包,经过鉴定,这是未知的毒药,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与日本方面的蛛丝马迹的联系,顺藤摸瓜,与傅宁远有着密切联系的日本藤田家族被中国发现了,同时日本也发现了一批被药物控制的官员,这一时期,举国震惊,世界政坛都凝聚在了这个古老的亚洲,一批一批的与傅家有关的人都被揪了出来,藤田家族也被剥夺了政权与财富。

唐门的人很聪明,面对国家神秘的某个高层人士,唐季云将在他们唐门供奉了多少年的《唐门宝典》贡献了出去,换来了唐门的明面生意更加昌盛。

顾啸云将影一交给了沈家,对这个忠诚的汉子,顾啸云还是有点佩服的,交给沈家也就等于交给了国家。

沈穆裹紧身上的衣服,雪花飘飘撒撒,美丽非凡,他马上就要上大学了,虽然他没有亲自给凌风报仇,有点遗憾,可看着敌人倒下去他总还是觉得安慰,凌风、师父,你们安息吧!

道观还是那个样子,没有变化,看样子有人经常在给他打扫,沈穆坐在曾经他与凌风共同睡过的地方,这个地方被子都有点潮了,散发着浓浓的霉味,曾经的味道早已不在。

陪着沈穆一起来的还有沈爱国、沈孝严、周蕙等人,对于照顾沈穆这么些年,沈家无一不是深深的感激着,先前忙着扳倒傅家为无名师徒报仇,他们也曾派人来为这师徒收尸,但找不到,看着深深的悬崖,村里人都说大概已经尸骨无存了。

沈穆迷茫的看着这个悬崖,悬崖边有两个衣冠冢,是村民们自发盖的,也算是感激昔日师徒两人为村民义务医病。

悬崖...沈穆站在这个悬崖,后山他跟着凌风来过无数次,可从没有见过什么悬崖,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说沈穆怀疑,就是一些村民也暗自嘀咕,他们虽然不经常来后山,但也没有见过这个悬崖峭壁,从哪里冒出来的?

沈穆的脑子里似乎抓住了一丝灵光,他跟着凌风师徒一起过了几年,阵法什么他还是知道的,莫非这是个阵法?沈穆细细的想着,心里涌出一丝希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不是代表着凌风与师父根本就没有死,而是还好好的活着?

越是这样想,他就越是等不及,对于阵法什么他没有什么天赋,但不代表其他人没有,沈爱国得知了孙子的推测后,也是坐不住,想了想,最后作罢,他看着焦急的孙子,“如果真是假的,那么无名道长他们还是会出现的。”

沈穆知道沈爱国的意思,他知道爷爷的意思,万一这不是阵法,而是真的,怕他承受不住。

在道观待了几天,沈穆不停的在悬崖边转悠着,越转他就越肯定这是个阵法,他的心越发酸涩,如果他们真的没有死,为什么不来找自己?是自己不重要吗?

放了寒假,凌风没有闲下来,此时的他们已经可以随意的外出了,傅家一倒,他们也没有什么大的敌人,封邵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变化极大,上课开始认真听讲,学习成绩进步极大,甚至没有惹事生非,这让封国正大大的高兴了一把,在他看来这都是凌风的好榜样起了作用,专门请凌风出去吃了一顿,封邵则在一旁也高兴的笑了。

冬天来临,封邵也无事可做,听外婆说自己的表哥们都跑去到军营里训练,就央求着父亲把自己也送进去练习一把,封国正看着可怜兮兮的儿子,想到军营里可不是清闲的看电视聊天嗑瓜子,怕他受不住,封邵的外婆更是舍不得,老人一生就一个女儿,偏偏命苦去的早,爱屋及乌,对这么唯一一个外孙,更是疼到了心坎。长相讨喜又嘴甜,比起家里的泥猴们,封邵向来都是外公外婆的心肝宝贝,所以更是舍不得送到军营里,军营就适合自己皮猴子孙子,但哪里适合这个长的跟闺女似的小外孙?

封邵可不管,他是一心要往好的走,再说了,他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变得爷们,受点苦算什么,为了让父亲放心,眼珠一转,索性央求了凌风陪着自己一起去,有了凌风,父亲还不同意?

果然一听说凌风也愿意陪着去,封国正立刻就答应了,这凌风的本事他还是相信的,有了凌风,最起码儿子的安全也是有保证的。

临走的时候,封国正仔细的收拾着行李,什么喝水杯、抱枕、棉衣、棉鞋、手套...一样没拉的都给装上了,连着收拾了两大箱子他还不满意,就怕哪里拉下了,一遍遍的检查,要不是封邵拉着,这一向作风凌厉的封市委书记估计都能把整个房子都恨不得装进去才满足!

☆、第76章 火车

(76)

银装素裹,白雪茫茫,凌风与封邵两人坐上了火车,对于父亲说要司机开车送他们去京城,封邵哪里乐意?长这么大还没有坐过火车的他稀罕着呢!无奈之下,封国正只得让秘书定了两张去京城的火车票,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诫儿子不要闯祸,听外公外婆的话,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注意安全。

封邵一改往常的不耐烦,对父亲的唠叨反而很欢喜,静静的听着,只觉的父亲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种说不出的熨帖,唠唠叨叨的说了大半天,司机看了看时间,壮着胆子给封市委书记提醒时间,“书记,时间不多了。”再说就错过火车时间了!

封国正意犹未止,越是说越是舍不得儿子,摸着儿子的脑袋,儿子已经长到了自己的肩膀了,时间一眨眼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这还是儿子第一次离开自己独自在外,封国正如所有的普通父亲一样,既欣慰儿子长大,又伤感儿子已经喜欢上了独立。

将儿子送上了车,司机绕了路把凌风又接着走了,不同于封国正的万分不舍,无名老道不仅没有送凌风,还大清早的把凌风就给折腾起来,跑到外面去买了两只烤鸭要跟元阳子喝烧酒,要走的时候,无名老道跟元阳子喝的正高兴,哪里顾得上凌风,大概除了长的已经初现威武的小狼犬小峰除外,站在外面呜呜的不舍主人的离开。

凌风摸摸小狼犬,小狼犬已经长到了他的小腿高了,因为凌风时不时的在练功之余会用元气给小狼犬改善体质,所以小家伙比起其他的小狼犬长的壮实多了,而且也聪明不少,能听得懂简单的语句,凌风喊了句:“回去!”,小家伙瞪着圆圆的黑眼珠只溜溜的跑了回去,不一会儿又趴在门口偷偷的瞄着主人走了没有,让凌风很无奈,只得让这个鬼精的小家伙一直陪着自己被封国正的司机接走,这才呜咽着跑回了四合院。

上了车,封邵就赶紧坐到了凌风身边一看,凌风居然只带了两件换洗衣服,其余的什么都没有带,想到自己带的两大箱子,有点不好意思了,抓抓脑袋没好意思说话。

凌风好奇的瞥了一眼封邵,对这孩子突然安静下来居然有点不适应了,想到这里,凌风有点失笑,看来自己已经习惯了封邵的聒噪,一下子安静下来真的是不习惯。

司机买了站台票,一路将行李送上火车,目送着火车开启后才转身离开,封邵对火车很好奇,一会儿看着窗子外面移动的风景,一会儿看看四处坐的乘客,因为是春运时期,火车有点挤,幸好买的卧铺,凌风原本是想着让封邵睡到上铺好照应,结果这小皮猴愣是又从上铺跑到下铺,与凌风并排坐,吃着封国正为两人准备的苹果。

坐在车上的人大多数都是务工人员,火车上站着的人也很多,坐着的人去上厕所,站着的人就赶紧坐下歇息一会儿,补充一下体力,与凌风一起坐的是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带着眼镜看起来斯文有礼,凌风看了青年一眼,将东西放到靠着车窗旁,自己坐到封邵与青年的中间,闭目养神,而封邵则给他父亲打电话,九五年的手机比起那些笨重的大哥大已经轻了许多,除了天线没有变外,就是信号还是有点差,坐在火车上时不时的听不到对方的说话,封邵气嘟嘟的将手机摔到了桌子上,‘哐’的一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看到这么个个子不高的长的很秀气的少年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大家都轻笑了一下,但看到摔到桌子上的居然是个手机眼神就变了,凌风将手机收起来,在未来,这样的手机也许不值钱,但在这个手机昂贵的买不起的年代,一个手机的存在也是身份象征,而使用手机的大多数都是成人,小孩子使用的极少,更何况这么不爱惜的,这下,在所有人眼里,封邵就成了大富豪的小公子了,有的人甚至开始猜测了,这么有钱的小家伙跑来做火车,大人能放心吗?

坐在封邵对面的是个封邵差不多年纪的女孩,看起来眉清目秀的,穿的土巴巴的洗的发白的衣服,羡慕的看着被凌风收起来的手机,身边的是一个精瘦的青年,虽然还带着乡村的朴实,却眼神之间闪烁着坚毅的目光,一看就是个有主意的。

小姑娘本来是在看手机,谁成想被凌风收了起来,只得不看,结果一抬眼又瞅见了眉眼精致的凌风,有点愣神,在农村,她可没有见过长的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周身都有着说不出的气质,皮肤白嫩,比起自己的发红的粗糙皮肤,小姑娘明显自卑了,在村里自己也算是个俊俏的,没想到刚坐上了火车就被两个男孩子给比了下去。再看看那两个那两个男孩穿着攒新的样式新颖的棉袄,再看看自己的,羡慕极了。

凌风自然是察觉到了对面小姑娘的情绪,没有理会,倒是对面的青年也就是小姑娘身边的青年开了口,“两个小兄弟这是去哪里?”

“京城。”凌风淡淡的开了口,一旁的封邵失落了一会儿,倒是也缓了过来,兴致勃勃看着对面的年轻人,“你们是哪里的?也是去京城吗?去京城做什么?”

“我们去打工。”年轻人笑呵呵的道,年过二十的他在农村已经是可以成家立业的年纪,这次带着妹妹去京城也是为了让自己妹妹学点手艺什么的,他已经找到了一家服装厂,让妹妹做个临时工,学点裁缝手艺,赚点钱。

听完了对面青年跟他妹妹去京城的目的后,封邵看着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孩,有点惊讶,“她看起来年纪不大,这么早就要出去打工?”

“不小了!”年轻人笑了一下,“你们城里人是要念书的,自然是觉得小,在我们乡下,二丫都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嫁人?!”封邵更是惊讶了,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略带着婴儿肥的少年看起来非常的可爱,青年心下一动,有种想伸手摸一摸的冲动,只是一瞬间,青年有点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想要摸一个陌生的男孩子,想到这,青年忍不住摸了一下脑袋,是不是跟他娘说的,该找对象了?

凌风倒是没有阻止封邵与青年的交谈,看似平静的看报纸,实际上心里却是波涛四起,离自己重生十五六年了,很多细节都记得不是很清楚,眼前的男子他总有种面熟的感觉,直到刚才他才恍然想起来,原来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内地房地产老总,在中国的房地产业绝对的老大级人物!

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与这个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凌风摇头,关于这个老总,他之所以会记得这么清楚,完全是因为自己身边有个腐女一直都把这个老总挂在嘴边,这个老总是个gay,而且有个同性恋人。

对于同性恋,他是无所谓的,上辈子自己长的跟现在差不多,当然气质不同,也有一些男人追过他,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异性恋,所以全都拒绝了,直到最后被女友背叛后,他才感慨,跟什么性别的人恋爱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是在用心谈。

封邵一路都在跟着这个未来的老总说话,兴致勃勃,时不时的被对方的言论逗得‘哈哈’大笑,不一会儿,封邵连电话号码都给对方说了,互相交换了姓名,一派祥和的气氛。

凌风看着这个未来老总霍远嘴角含笑,长相不是俊美的那种,但很精神,棱角分明,看着封邵分明是带着一丝宠溺的表情!

凌风顿时警铃大震,不会这个霍远是瞄上了封邵了吧!虽然封邵这辈子的桃花运走的都是男桃花,但不会就栽在了这个霍远身上吧?!

想了想,凌风还是没有管,霍远是个好的,眼神坚毅不失正气,要是真的跟这封邵好了,也会好好待封邵,再说了,未来的事情,也是要这两人一起走下去的,就一辆火车上说说话并不一定会成就他们,看缘分吧!

夜晚,凌风将封邵赶到上铺睡觉,东西也扔到了上铺,被子什么的随便一搭,就睡了。

火车轰隆轰隆的走着,封邵白天兴奋的不行,到了晚上就坚持不下来了,跟霍远还有霍远的妹妹二丫两人一起玩了几圈扑克,就眯着眼睛睁不开了,倒头就睡。

凌风睡在外面,对于陌生的环境,他的警觉性一向很高,所以当一个手摸到装了手机的包的时候,凌风一个翻身,手一把抓住男子的手一拧,男子立刻痛的‘哇哇’叫了出来,将一车厢的人都给吵了起来,这时候的人都很讲义气的,眯着眼睛的霍远立刻清醒过来,因为他睡在下铺,所以立刻准备将男子给抓起啦,谁成想,男子从另一个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便朝着凌风刺了过来,封邵也醒了,迷迷糊糊的只觉得眼前有一道寒光,吓得他一哆嗦,只见凌风双手指夹着一把匕首,一脚就将男子给踹倒在地,被霍远一脚踩住,其他乘客则一拥而上,喊乘警的喊乘警,其余的则恨不得上手扇这小偷一巴掌,外出的人最恨遇见小偷,尤其是在过年前后,大家幸幸苦苦赚的血汗钱要是被这小偷一偷那就什么都没了,能不恨吗?

场面顿时乱了起来,凌风跳下去,霍远已经将小偷给捆了起来,一旁的乘客看着凌风的好身手都大声的叫好,刚才凌风几下将小偷给制服他们看得很惊险,但很过瘾,对这个有着几把刷子的少年顿时车厢里一片掌声。

凌风淡然的接受了掌声,这时乘警也赶到了,将小偷给带走问话,凌风看着霍远,“多谢你的出手相救。”

“不用谢!”霍远摆摆手,笑道:“你的身手真厉害,就算我没有出手,你一个人也能对付的了,换句话说我没有当倒忙就谢天谢地了!”

封邵从上铺下来,很兴奋,他拉着凌风的手,不满的说:“好厉害,你应该早点叫醒我的,我也想抓小偷!”

“哈哈...”霍远看到封邵冒着光的大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对于这两兄弟,虽说凌风长的更胜一筹,但论起可爱,他更喜欢封邵,又活泼又有趣,他打趣道:“要想抓小偷还不简单?你只要把你的手机放到你的衣兜里,好多小偷任你挑!”

☆、第77章 十五年后(番外)

十五年后番外

早上,沈穆悄悄的起了床,蹑手蹑脚的穿起衣服洗漱,今天是周六,难得两人都有空闲的时间,昨晚上自己失了自控力,做的有点狠。

房子不大,透着温馨,窗台上种着碧绿的花草开着点点的花朵,沈穆先给花草浇了水,这才围着围裙到厨房开始做饭,凌风不喜欢猪肉跟羊肉这种肉食,甚至闻着都会恶心,所以他们的小窝的冰箱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些肉食,倒是出现了不少的海鲜,沈穆打算做凌风爱吃的虾仁粥。

沈穆将清水浸泡一两个小时的大米洗干净,又开始清洗虾仁,洗净后将虾仁切成了小丁,白皙手指灵巧的给胡萝卜去皮,又手法娴熟的切成了一个个均匀的小丁,将西兰花掰成很小的朵,准备工作终于结束,虽然有点麻烦,但想到凌风满足的眼神,累点又算得了什么?沈穆噙着笑,在汤锅里加了水,又倒入大米、以及切好的胡萝卜丁、玉米粒和西兰花,将火调到了大火,煮沸后转小火,熬煮,算了算时间,就差最后加入虾仁煮熟,要煮熟虾仁大约要二十分钟时间,沈穆又挽起袖子开始收拾房间。起锅时加少量盐调味。

房子大约一百二十坪左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挤得满满的,一个是他们的卧室,一个是沈穆的书房,另一个则是凌风的风水法器摆放地。

经过这么些年,凌风已经在整个江湖起了或轻或重的地位,尤其是他的法器制作,更是引来了江湖人的追捧,不仅仅是江湖人,商人、政坛不晓得多少人排队想要买到一两件,只可惜,法器可以制作,却不能量产,尤其是凌风在几年前遭到的那场暗算,几乎一命呜呼,要不是清气护体,估计早就见了阎王。沈穆打开房门,地上都是玉石、木头的碎屑,刻刀什么的依旧乱扔在一旁,把手里的扫把放到墙边,又将乱放的工具一件件摆放整齐,将碎屑扫干净,又将屋子整个擦拭了一遍,这才离开。

自从那次的事件过后,凌风的精力也不如从前了,现在已经不再给他人看相看风水,而是将精力全都用来制作法器与写书。

沈穆想到那次事故,他的心口依然止不住的窒息,恍如天塌地陷一般,有时候做梦他还能梦到那人满脸是血的倒在自己身边,没有任何反应,他一遍一遍的叫着,他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即使报了仇又怎样呢?因为凌风的受伤,清气不再护体,凌风的身体日益衰落,一想到凌风时不时的困倦,沈穆依旧恨得牙痒,即使枪毙了一百遍都不够凌风受的罪!

因为沈穆每晚每晚的恶梦,凌风总会不厌其烦的在半夜叫醒他,有时候他也会半夜醒来,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又做噩梦了,看着一旁安然入睡的人,他才会擦擦头上的冷汗,将他重新抱在怀里,才能接着入睡。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沈穆已经手脚麻利的将整个屋子打扫干净,地也拖的一尘不染,算了算时间,改起锅了,沈穆闻了闻,很香甜,尝了尝,又加了少量盐调味,这才端锅盛了一碗,放到保温盒里,

这时候凌风应该快醒了,沈穆对凌风的了解,估计都比凌风对自己的了解程度高,进了卧室,凌风果然已经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点迷迷蒙蒙,有点呆呆的坐着不动,早上的阳光透过窗帘露出一丝丝的光芒,十五年过去了,时间几乎没有在这个男人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容貌越发精致温润,眼若星辰,淡粉色的唇瓣有点肿,多了几分旖旎,沈穆看着凌风的罕见的萌样,整个心脏都软成了一滩水,快步走过去搂着凌风,看着他迷瞪的双眼,沈穆捧着他的脸就来了个深吻,他的味道永远都是那么好闻...沈穆吻得很上瘾,他喜欢这样亲密无间的与他一起亲吻,品尝他嘴里的每一寸贝齿,舌与舌的交缠,一吻过后,两人都有点气息不稳了,沈穆嗓子略带沙哑,眼神深幽,问道:“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不着了。”凌风半靠着身边的男人,皱了皱好看的眉,嗓子有点哑,想到昨晚上的事情,看着一旁关切的沈穆,脸微微有点红,对于一个心理年纪半百的人,忽然有了这么个比自己年纪小了一半的爱人,而这个爱人,咳,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的,让这个即使体力好的人也吃不消啊!

“我去洗漱。”凌风淡定的忽视掉在自己腰上摩挲的手,以及股间的异物感,站起身换了衣服,而一旁的沈穆则炯炯的目光如炬的盯着爱人‘优雅’不失速度的脱下睡衣,白皙的皮肤上大片大片的吻痕让它的制造者有一份诡异的满足感,凌风叹气,他就知道,这人一直都不像他在人前那样谦谦君子,面上温和儒雅,实际上是个大色狼才对!每次『哗——』的时候,都一定要在自己身上留下各个不同位置的吻痕,才会满意。

按理来说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就是男人跟女人在一起也有身体厌倦的时候,但沈穆却不会,有时候他甚至都希望他能厌倦一下,但这么多年下来,他只能说大概只有在做梦的时候了。

快速的换了衣服,凌风去洗漱,沈穆在一边给他挤牙膏、递毛巾,全然是个二十四孝好男人,洗漱刚完,又被按在门上来了个法式深吻,这才顺利的到达了厨房,沈穆将虾仁粥端出来,放到爱人面前,看着凌风大口大口的吃着粥,看着凌风喝着粥,自己则将顺手煮好的鸡蛋剥好,一个放到凌风面前,一个自己慢慢的解决掉,又喝掉一杯盒装奶。

吃完饭后,凌风伸了个懒腰,看着沈穆去洗碗,自己也进了厨房,帮忙收拾,沈穆是十分使不得凌风做这些家务活的,但又希望他陪着自己,矛盾的心理导致的结果就是,凌风给他递盘子,他洗盘子,他洗锅,凌风给他递洗洁精,一个扫地一个递扫把。

刚把家务活干完,封邵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即使已经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地方县长的他依然精力充沛,因为封邵被下放到离京城有点距离的小县城,两人就不怎么经常见面,而追封邵追的紧的霍远自然是立刻开始拓展爱人所在县的事业,对于这对欢喜冤家,凌风已经麻木了,即使是从前的sh市委书记,现在的中央发改委主任的封国正也对儿子的桃花运不抱什么希望了,再说这霍远也算是个好的,洁身自好,就是一直瞄着封邵不放,而封邵显然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这霍远也是半推半就,两人粘粘嗒嗒的,要不是封邵比较什么,那个傲娇,估计霍远也是恨不得天天把这难弄的家伙天天抱在怀里吧?!

一接通电话,封邵的大嗓门就开始从扩音器里噼里啪啦的传了出来,“凌风!我在你家楼底下,赶紧下来接我!”

“什么?”凌风愣了,跑到窗子口一看,果然一个穿着短袖的眉清目秀的男人在楼下拼命的朝着他挥手,身旁还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扶着封邵,一旁的宝马车后盖还高高的翘着,看起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赶紧下来,把你男人也叫上,我专门给你们带了好多特产!”楼下的封邵还在不停的蹦跶,身后的霍远棱角分明,眼神温柔,三十多岁的年纪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举手投足之间就透漏出稳重与坚毅,看着封邵的时候又柔情似水,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能挡的住?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对于眼里只有封邵的霍远注定是要让女人伤心了。

很多人都说霍远是为了封邵老爹的权势才跑去追求封邵,对此他从来都不辩解,因为没有必要,只有这个男人知道,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汗水挣来的,在自己还一无所有的时候他就碰见了这个男孩,那时候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看上一个男孩,还是个不知愁苦的任性妄为的官二代,可这就是命运,因为想要跟他一起交流,所以他拼命的往上爬,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下意识的不想让这个男孩看轻,所以他一直都想着办法学习,甚至是他完全不懂的英语,他半夜点着蜡烛交不起电费,看着装潢方面的书籍,他要赚钱,他要穿得体体面面的出现在封邵面前,即使他知道封邵根本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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