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有事外出”其实只是外出吃饭,阿笙若是提前得知,十有八~九会拒绝。
吃饭场合难免会涉及工作,她是不懂这些的,况且都是一群男人,她位列其中,有些怪。就像是大人带着孩子参加宴会,来错了场合。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晚餐还不错,汤总热络殷勤,开席不过十几分,就已喝了好几杯,晚餐气氛倒是被他调动了起来,阿笙觉得身为老总其实也不容易,总有屈服的人和妥协的事,以前觉得汤总在盛景已经是龙头老大了,但陆子初一来,方才让人觉得人外有人。
除了命运和现实,世人惯常妥协的往往是金钱,谁掌握他人温饱,谁就有发号命令的权利。
陆子初在席间看似谈笑风生,但事实并不。他比任何人都清醒,深谙商界游走之道,懂得如何操控下属心理变化禾。
比如说盛景汤总。汤总是个精明人,不能否认的是,他很聪明。陆子初当初授命汤总成为盛景总经理,无非是利用汤总的攀附权贵,一步步实现陆氏不断扩张的野心和前景规划。
别人依附他而生,他榨取别人的可取之处,互惠互利,这才公平妲。
他们在讲什么,阿笙又没戴随身听,自是听得一清二楚,无非是商界暗暗道道,偶尔汤总说到兴致处,难免有些不着边际,隐藏着商界内幕隐晦,但稍露端倪就会被陆子初随便打个岔,不动声色间就转移了话题。
有很多涉及隐晦的负面信息,陆子初是不愿意让阿笙知龗道的,他从未承认自己是个好人,就算以前身为一名邢辩律师,也会有冷血无情的时候。商界游走,没有几个人手段是干净的,站的越高,只会越发身不由己。
阿笙并非不知,有些事情隐约可以猜得到,在法务部工作好几个月,这里面的汤汤水水,她多少懂了一些。
他不愿让她知龗道,她便装作无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无可奈何和逼不得已。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陆子初是老板,汤总等人敬着他也是应该的,但连带捎上她,阿笙注定无法气定神闲的端着、坐着。
他夹给她的菜,都是她平时爱吃的。她的喜好,似乎不管历经多少年,都不曾被他忘却。
无人看到的隐晦角落里,他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她看着嗨劲正浓的公司领导,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一眼,引来了他的眉眼深浓,浅浅一笑。
白皙的手指落在他的手心里,宛如飞累了栖息在安全港湾的白蝶,陆子初一边散漫应着汤总等人的话,一边包裹着她的手,只觉得掌心手指瘦削,如此这般,已经牵引了思绪,陆子初眉头微微皱起,眨眼间功夫已和她十指相扣。
他和她之间拥有的回忆太多,随便一个生活小细节就能引起石沉大海的日常点滴。
书房里,他看书的时候,她会趴在他肩头,手指覆盖在他的手背上,他还没说什么,她自己倒是先笑了:“我的手和你相比,是不是又粗又短?”
他眼中开始有了笑意,总觉得她还是一个孩子,说话偶尔会很傻气,她的手指原本就很漂亮,纵使比他小,也无需自贬到“又粗又短”。
继续看书,由着她揣摩两人手指究竟有何区别,那么认真的神情,倒像是在研究新学问。
后来问她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她的回答倒也别出心裁,下巴支在他肩上,轻轻的笑:“书上说了,上帝抽走了亚当的肋骨,这才创造出了夏娃。女人如果是男人身上遗失的那根肋骨,那么手指骨骼比男人小,也很正常。”
他深觉好笑,轻声叹息:“谬论。”合上书,打算起身,她还贴着他不放,于是抱起她,任她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说起亚当和夏娃,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管道昇的《我侬词》。”她搂着他脖子,声音低柔,宛如山泉淙淙流水,清冽之余,说不出的动听迷人。
他知龗道最动听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她念词时的神态,佯装淡定,却在眉眼间泄露了私密的小情绪。
温情,却又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她说:“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椁。”
犹记得,当时的他眼中笑意浮现,微挑的唇角更是笑意加深,看着念完埋首在他怀里不敢抬头的她,忍着抚摸额头的冲动,情潮涌动:“你啊。”
尾音拖长,宛如最不经意的叹息。
她和他在一起,她从未说过“我爱你”,是少女矜持,是性格使然,但这首《我侬词》却道尽了一切,比那句“我爱你”还要让他心生触动。
无非是双手交握,却让陆子初想起了过往,因为她就在身边,所以就连回忆也被注满了温暖,他能从温暖的触摸中收获到久违的感动。
晚上回去,车子在杭州街道行驶着,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陆子初还不曾好好看过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