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一口饭,把自己吃进了警务公所,这倒是这群野小子没想到的。
由于当场就被抓住,家大人躺在外面,身边就站了个小孩,一看就是没油水的案子,巡逻的人很不耐烦,随便搬出一个强闯民宅就把他们兜头套进去了。
大哥还好,口齿不伶俐,看起来勉强算是守本分,所以熬了两个月放出来了,一号和二号就倒霉了点,仗着烂命一条,欺负乞丐欺负惯了,在公所里公然跟安保员犟嘴,人家抽出警棍两下就把人敲了过去,脑壳磕到凉地砖开了瓢,当天夜里往大马路上一扔,转过天就没了气。
大哥没了小弟,自然也就当不成大哥,也就只好重操旧业,再去乞丐窝里抢饭吃了。
抢了三四天,他感觉自个那个肚子像是存了点货,就想着要去那小人精的房门前再看一眼——前提是她还在的话。
她如果在,那他这个做大哥哥的一定要好好问问她,小小年纪怎么心就那么黑,大哥哥那天真是饿坏了,就吃了你一口桃子,还是你自己递过来的,就因为大哥哥没有把桃子还给你,你就要大哥哥去死吗?
可惜了,小人精和他完全没有默契,大哥哥跑到那处大房子门口蹲了两天,第三天直接来了个穿薄裤子和绸子长衫的老先生,拈着本来就没几根毛的胡须掂量半天,直接就把封条给贴上了。
所以还是差了一天。
他和给他桃子的小人精隔了那么一天。
就一天。
他要是提前一天蹲过来,那就能看见了,一个嘴巴上生了大痦子的牙婆直接把那小人抱了走,边走还边抽屁股,威胁说要把她卖进戏班。
既然横竖都没看见,这年头被家里卖出去换钱的孩子多了去了,一个半大孩子往哪儿去找,大哥哥咂咂嘴巴,怀念那口桃子的味道,有心想报仇也没处报,于是想想也就算了。
可惜啊,这么小一个小人,落进茫茫人海。
他是真没想过自己还能再看见她。
洪双喜在十五岁之前,能认识的就只有乞丐,还有臭烘烘的傻小子。
而那个害他进局子蹲了半宿的小人精,则是他十五年的记忆中最为鲜明的一笔。
抢吃抢喝的日子终于过够了,十六岁那年,他爬出乞丐窝,正式的有了份糊口的工作——杀人。
不是替自己,他是替老板杀人。
十年前的万显山,那也是十足的年轻,已经有了日后人上之人才有的神气,志得意满的,接连端掉仇家的老窝,还有他们的项上人头,好啊,上海滩谁能有他神气,别人在为生计奔波的时候万老板在做什么,他什么都不用做,有的是人要跟他表忠心,有的是人不要脸,人都不要做了,偏要挤破头地冲上来,只为了做他的狗。
洪双喜算是赶上了好时候,他看自家老板的眼神已经不是普通的敬仰,而是膜拜神明,他觉得万显山生了一双慧眼,不,他那眼不如他的心,他用心看人,一挑一个准,认准了他是个好样的,能做一把最好的刀。
他没想过从垃圾堆里滚出来,自己还能有混成人样的一天,心中对老板是一千一万个景仰,他甚至默默地发了誓,将来老板要他去死,那他就去死,因为是他给了他这副人样子,他是知恩图报的,所以有朝一日,更要报恩。
他手里的活不多,杀完人就休息,不想休息就去老板的书房站着汇报情况,洪双喜不喜欢闲着,他认为只有不停的做事,才能在万显山的面前显出价值。
上午厂里又闹起了火并,洪双喜急急忙忙赶过去平事,回来故意没有坐车,一路狂走,走出了满头大汗,跑到老板跟前现眼:“棉纱厂的人都走了,物归其主,荣先生派人送了两大篮水果过来道谢,您要不要下去看一下?”
“不看不看、两篮金条有什么好看。”
万显山二郎腿一翘,那腿长的就愈发明显,他又天生的剑眉星目,哪怕一身的匪气,也依旧俊美非常。
可惜还是年轻,所以没办法,二郎腿翘也不是好好翘,除了说话气人,更是动不动就一脸的轻狂,闻言就不屑道:“这种生意以后不做了,说了多少次要把金条换支票,他奶奶的......他当老子这里开金库啊?”
洪双喜笑了一声,鼻梁挺拔,面目清秀,瞧上去十分顺眼,玩笑道:“老板今天心情不好。”
万显山拿两根手指烦躁地敲打桌面,说不出来的难受:“自从跟织云跑去香山玩了一圈,回来就是精神不好,这几天书寓那里就不去了,晚上我去老黄那里,他开的赌盘玩起来最爽快,说不定我玩上两把,头痛的毛病就好了。”
洪双喜不敢耽误老板出去豪赌,但还是建议道:“听说烧烟泡可以缓解头痛........”
“要烧你去烧。”
万显山起身穿大衣,走到他面前时还伸手,朝那张清秀的脸上轻轻掌箍了一下,咧开牙笑道:“阿大就是阿大,跟的久了,是不是觉得还是垃圾堆里好混?啧,觉得外面已经有人叫你洪哥,这就飘了?还有闲心管起你老子的闲事了?”
洪双喜一愣,当即把腰弯到九十度,支支吾吾,连个屁都不敢放。
万显山从善如流,只笑了一下就往回收,接着又在他狗脑袋上拍了一拍,径自带人出门找乐子去了。
这一晚黄公馆的赌盘开的很大,万显山本是抱着大输一把,花钱解头疼的心思去的,没成想他那手气却是通了天,要什么点就来什么点,连黄老板身边的老千圣手都纳了闷,不得不摸着良心夸一句,万老板这兴许是要行大运了,好像手里凭空攥了个金元宝,这个财他不发也要发。
万显山听过,赢了盘口是开心,但显然是没往心里去。
他赌到一定程度,反而觉得无趣,不顾黄老板的再三挽留,他突发奇想,手中上下抛着筹码,一路向外走,车不要坐,人不要跟,林织云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把戏,他对那个女人正在兴头上,所以再不耐烦也不能翻脸。
他妈的,女人就是烦。
一口浊气压在胸口,吐不出来,他赌的不痛快,头也隐隐作痛,于是就想一个人走一走。
一走,不是冤家不聚头,他不知道再走三十米,他这辈子的克星就撞上来了。
手中的筹码差点就要掉在地上,万显山怀里被猛撞了一下,在那一瞬间,他以为是哪路人马要来刺杀他的,但是一想又不可能,撞到他肚子上的乃是一颗头,一颗圆溜溜的小脑袋,破布破袄堆成的衣裳,谁家的杀手会穿成这副衰样?
万显山一楞愣半天,拿手敲敲这颗脑袋,感觉他是在敲核桃,稀罕之余更有种做梦的感觉,老黄的人说他的手里像攥了个金元宝,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撞上小乞丐,一个天一个地了,这可上哪儿说理去?
“喂、喂,说你呢,撒手!赶紧撒手!别抱着人不动,大晚上逮着人撞了不算,还跟我装死呢?”
他啪啪啪地朝那颗核桃上敲,终于把核桃脑袋敲出正脸了。
一抬脸,万显山微微惊呼了一声,不是看见核桃成了精,而是觉得这小乞丐漂亮的出人意料,大大的眼鼓鼓的颊,单眼皮也能长出这么大的眼睛,这可真是不容易。
“还不说话?”
他攥了拳头,浓眉一竖,作势要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撞的是什么人,小东西,死了都没人知道。”
他不是个怜香惜玉的,说打就真打,拳头刚要砸到脑袋,就听一股抽泣声,断断续续,还没打就哭了。
“先生....大老爷,您救救我吧,我不是路上要饭的,我是戏班子的学徒,师兄和师妹帮我逃出来的......”
小乞丐哭了,抽抽搭搭,穿的那么脏,哭的那么拖沓,然而还是盖不住底子好,大眼睛一眨,眼泪水哗啦啦往下掉,泪珠颗颗滚圆,颇有林黛玉之风。
“班主不是好人。”好容易埋伏了那么多天,蹲到她看准的救星,两只小手就硬是巴着不肯放开,明明是稚嫩的语气,然而吐字非常清晰,听口音也是本地:“他、他耍流氓......五十多的老头子,还要叫八九岁的暖被窝,我年纪还这么小,先生您行行好,救救我吧......”
万显山一听这话,第一反应是打量一下四周,马路是十字路,洋房排排林立,花园景致无一不精,这个小人的出现就像是风景画上最突兀的一点,光是她怎么找过来,又是怎么认准了撞上他,这点就已经非常存疑。
糟老头子要胁迫戏班子里的小学徒睡觉,这个他信。
但要说八岁的小丫头有这等头脑和毅力,这个尚且要存疑。
刹那间,他想明白这两点,万显山别的先不讲,心里倒愈发确定了这是个小人精——不稀奇,难道就许老年痴呆,不许小人成精?
“救你,也可以。”
万显山把她推开,好好地审视了小乞丐,笑道:“不过你那个班主是个坏人,你就不怕我也是个坏人?”
“不怕。”
小人精抹了一把眼睛,瓮声瓮气地,说不怕:“我、我会唱戏,还会清唱二黄,不用人拉琴我就能唱,先生要是救了我,我天天给您唱。”
万显山身边从不缺女人,但这小丫头从天而降,来的太突然,也太有趣,他忍不住就要逗她:“会唱戏的丫头片子多了,你说说看,我有现成的不要,干嘛费劲要救一个你?这不是亏本的买卖吗?”
小人精闻言想了想,很有信心地说:“师傅说我长的好,身形也好,只要一天不落地吃饱饭,长大要是唱不成角儿,他就去买头驴来,以后人不教了,改教畜生算了!”
“哟,心气儿这么高?”
万显山发现他大晚上有乐子不找,竟然跟个小丫头在这里讨价还价,也是够闲的,就笑嘻嘻地一抛手,往她手心里扔了块筹码,转身道:“小丫头,今天走大运了,跟我回去吧,洗干净了瞧瞧模样。我倒要看看,是不是个成角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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