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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 第46节

只要一小把粟米就可以煮一大碗小米粥出来,收获了粟米的人家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小米煮成粥,一家人捧着陶碗喝上一口,热乎乎的粥从口中流入腹部,随后带着醇香的暖意就蔓延到四肢百骸。

有些亚兽们甚至喝着粥热泪盈眶。

一时之间,部落里飘满了小米粥的香味。

不过大家只享用了两天,腾就劝部落的兽人们先把小米储藏起来,暂且用猎物果腹。

这些晒干的粮食可以储存很久,留到猎物稀少的寒季再吃。

经历过寒季里饥寒交迫的兽人们如梦初醒,就算再舍不得还是把粟米都好好地堆在帐篷里面,还是每天出门狩猎。

暖季接近末期,野兽们个个养得膘肥体壮,捕猎到一只可以吃很久。

但兽人们还是努力狩猎,甚至比之前更加努力。

现在抓到的每一口肉,都是为了寒季的时候少挨饿一天。

陆迩知道这些兽人们都被寒季搞怕了,没有多加劝阻。

哪怕他觉得算上粟米、黄豆、还有不少耐寒的蔬菜,他们这个寒季应该不会过得很难捱。

角倒是看出了陆迩的心思,多解释了一句:“现在抓来的猎物,也是为了兽皮保暖。”

陆迩这才想起来,寒季里对兽人们威胁最大的除了饥饿,还有寒冷。

从原身的记忆看,这个世界的寒季温度非常低,几乎能达到尿尿时直接冻出一道冰柱的程度。

而没有暖气或者空调的原始时代,只能靠日夜不息的篝火提供热源,再就是用一层又一层厚厚的兽皮护着帐篷里的微弱暖意不要消散了。

猎物剥下的皮直接晒干的话会变得又坚硬又臭,需要经过硝鞣之后才能变成柔软又保暖的皮毛。

因此每天都有大量的猎物被抓来剥皮拆骨,肉被挂起来抹上盐晒干,皮毛则拿到擅长处理兽皮的几个老亚兽和老兽人那里去进一步加工。

陆迩把熬荤油的方法也教了出去,还用他做的猪油炒了一盘黄瓜炒蛋。

蛋是从几个专业抓鸟摸蛋的亚兽们手里换来的,一盘简简单单的黄瓜炒蛋,最多加了一点盐和葱花,让有幸品尝的兽人们全都吃得舌头都吞掉。

回去之后,他们也纷纷开始把猎物身上的肥肉拿来熬油,珍而重之地放在陶罐里,尝试着做炒菜吃。

有了猪油的加入,陆迩之前一直推广却鲜少问津的各种蔬菜也成了香饽饽。

红木部落发现,用荤油炒过之后,那些寡淡无味的蔬菜竟然变得十分鲜美,搭配猎物的肉一起烹饪,盛锅出来的成品既美味又不腻,就算饭量不大的老人都能就着喝下两碗小米粥。

丰收的季节让红木部落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而随着天气渐渐转凉,兽人们也开始换毛。

夏季稀疏清凉的毛发褪去,保暖又密实的长毛长了出来,兽人们全都变得毛茸茸的。

重度毛绒控陆迩幸福得快要晕过去,每天都要和茫、利等软绵绵的小崽子们亲热一下。

角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为了维持住他只是和陆迩“假装伴侣”的人设,角这段时间一直压抑着自己想和他的亚兽亲亲抱抱的冲动,每天回帐篷就竭力作出云淡风轻的神情。

抓捕猎物不能立刻就出击,需要耐心观察、等猎物放松警惕。

明明他恨不得直接把陆迩压到床上去,让陆迩给他生一二三四五个小崽子。

努力伪装的成果,就是陆迩对角越来越放心。角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个亚兽对自己的提防慢慢降低,如今已经对他基本放松了防备。

喜欢的亚兽就在同一间帐篷里,可他就得憋着一根手指都不能碰,早就令角心里觉得委屈无比;今天看到那个在家里跟他保持着距离的亚兽在外面跟其他的兽人们亲亲抱抱,角差点想扑上去把那几个兽人狠狠揍一顿。

——这个亚兽的手是不是伸到利的肚皮上了!别以为利看起来年纪小,实际上该懂的都已经懂了!

——他还把脸埋到茫的背上!茫是绿耳的弟弟,又不是他的弟弟,不知道要保持距离吗!

——还有另外几只……

角恶狠狠地瞪着那些毛茸茸的幼崽,想了想,找了个角落变回兽型,准备试验一下自己的猜测。

那个亚兽似乎不太喜欢自己耍威风的样子,之前当着他的面捏死小石部落那条毒蛇的时候,他看起来神情就不大好。

但是他很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角跑到溪边,对着溪水照了照,确认自己的爪子、独角、口边完全没有血迹,一身毛色仍然莹白柔亮,这才满意地反身,向着陆迩所在的方向跑去。

靠近那个还在抱着狐狸和熊亲亲热热的亚兽,大白狮子放慢了脚步,努力让自己显得没那么威猛,懒洋洋地走到陆迩身边,心里忍不住还是有些紧张。

——这个亚兽会喜欢他的兽型吗?

——会不会嫌弃他头上有根硬邦邦的独角?

——会不会觉得狮子的皮毛不够柔软?

角从未想过他竟然会对自己的外形不够自信、患得患失。

陆迩正撸着狐狸,冷不防身边多了一道庞大的身影,一转头,正好对上大狮子碧色的双瞳。

与其他大部分兽人一样,角也开始换毛了,身上长出了又长又浓密的软毛,比陆迩前世知晓的狮子的毛发还要厚实一些,看起来就特别暖和。

陆迩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把这样洁白如雪的毛毛,手伸到一半又想起来眼前这只狮子不是小孩子,不能乱摸,又遗憾地收回了手。

大狮子眼中的期待在陆迩的手收回之后转为浓浓的失望,晃了晃尾巴爬下来,把脑袋凑到陆迩身边。

刚才陆迩眼中的惊艳没有瞒过他,让他颇为惊喜。

——看来有戏!

大庭广众之下,又是威猛的狮子状态,角不好意思像当初小咪一样撒娇,只能可怜巴巴地看着陆迩,微微活动肌肉,让身上的毛发都蓬松起来,勾引这个亚兽来撸。

陆迩果然被狮子身上蓬松起来的软毛吸引,看看角似乎不介意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探向大狮子的鬃毛。

在他的手指触碰到大狮子柔软而密实的鬃毛时,亚兽和狮子同时在心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大狮子身上的毛发十分绵密,因为它的体型很大,让狮子的后背看起来仿佛一张特别柔软的毛床,引得陆迩蠢蠢欲动想躺上去。

但他和角毕竟不是那么亲密的关系,陆迩只能试探着抚摸起那格外长的鬃毛。

陆迩前世也看过那些探索发现节目,见过地球上各种野兽的模样,知道公狮子会长一圈鬃毛;但是地球上毛发最旺盛的狮子,鬃毛也远远不如眼前这只白狮子的长且浓密。

公狮子的鬃毛状态反映了狮子的健壮程度。越强壮、雄性激素越高的狮子,鬃毛就长得越好,也会受到更多母狮子的青睐。

从这个角度看,角确实不愧是红木部落、乃至附近部落最强的兽人,能够吸引大部分亚兽实属正常;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

陆迩记得猫科动物的x行为都很短促,像当初小咪被猫薄荷刺激得发情,在他手臂上蹭了两下就结束了。

狮子作为猫科动物中的佼佼者,也完美地继承了这一点。

陆迩忍不住有些好奇地想:角这样强悍的狮子兽人,这一点上和原型是否保持一致?

嘴角刚露出一丝笑意,旋即他觉得这个想法是对自己这个好室友的不尊重,连忙晃晃头驱散了这个念头。

柔顺的毛发在他指间流淌而过的感觉,甚至让陆迩产生了一丝恍惚的熟悉感。

好像以前他曾经这样抚摸过无数次这只大狮子的毛发……

看着角趴在地上舒服地闭着眼睛,陆迩鬼使神差地伸手撸起了大狮子的后背,手指弯起来轻轻帮狮子梳理着背毛。

角果然舒服地从喉咙中发出“呜”的声音,鼻子中喷出的气息都把地上的尘土吹远了一些。

陆迩有些好笑地多撸了两把,忍不住想:以前小咪也很喜欢自己这样帮它抓背,果然猫科动物都是有共性的。

——小咪……

想到那只至今毫无所踪的小猫崽,陆迩的心情又低落了一些。

小咪失踪也一个多月了,这么久下来,恐怕那只没什么狩猎能力的小猫崽,已经遭遇不测了吧?

哪怕理智上知道如此,陆迩感情上还是有些不太能接受,只能不断安慰自己:小咪也许已经找到它的家人,说不定还找到小母猫,准备生新的小猫崽了呢……

想到小咪,陆迩撸其他毛茸茸的心思也淡了些,又在角身上狠狠呼撸了两把,然后站起身:“我也该回去了。”

——这就结束了?

大狮子有些失望地睁开眼,看着陆迩起身的背影,晃了晃脑袋,把靠在他腿上的一熊一狐狸晃掉,也跟着站起身,随在陆迩身后一起向回走。

虽然还没彻底拿下他的亚兽,可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角忍不住昂了昂头,忍住自己想要仰天长啸的欲望,目光灼灼地看着陆迩的背影。

——摸毛毛都有了,抱着一起睡觉觉还会远吗?

……

按理来说,陆迩应该几乎不用担心寒季的食物。

角是红木部落少数在最冷的时节也能抓到猎物的兽人。

但陆迩还是认认真真地和其他兽人亚兽们一样把猎物的肉处理了风干挂起来。

当然,和其他人处理的简单粗暴不同,陆迩用自酿的小米醋和花椒、葱姜等腌制过,让风干肉的口味变得更好也更不易坏。

陆迩之前尝试过酿醋和酱油,加了灵水的那坛小米醋酿制好了,可酱油没有成功,只得到了一坛黄豆酱。

有比没有好,陆迩这样安慰自己,转头做了个酱肉,犒劳一下辛苦酿制的自己。

农田把粟米收获之后,秸秆同样拿出去晒干,扎好之后堆在帐篷外面,冬季可以直接用它做柴火;把秸秆切碎拌一下豆渣喂猪,也能让小噜它们吃得“噜噜”直叫。

小米全都入筐之后,暖季的农活就算干完了。

但陆迩的小菜园里的试验还在继续。

前些日子角带回了白菜和萝卜的原始品种,陆迩抓紧时间对这两种蔬菜进行了改良。

能在寒天雪地里储存的蔬菜不多,白菜和萝卜恰好是其中的两种。

为了能够在冬天里吃上一口新鲜蔬菜,陆迩投入了百分之百的精力,抓紧在寒季到来之前把这两种蔬菜的品种改良之后多种植一些。

至于其他的作物,陆迩都留了种子,让最后一批植株自然结果,避免这些珍贵的试验植株彻底毁在寒季里。

角的帐篷是部落里保暖条件最好的,就算如此,冬天里仍然十分寒冷,就算是角都经常变成更耐寒的狮子形态睡觉,避免被冻僵手脚。

为家里储藏猎物的时候,角忍不住幻想着寒季真正到来之后,那个亚兽耐不住寒冷,缩到自己的肚皮下取暖的模样——兽皮围在身上总是会漏风,较弱的亚兽依偎在兽人怀里取暖是常有的事。

目前和陆迩仍旧只停留在撸毛的程度的角头一次对寒季产生了期待。

这些日子他经常“不经意”地变成狮子,帐篷里、部落中,只要看到陆迩,他都会变成狮子凑过去讨个摸摸。

陆迩果然对他的毛毛非常痴迷,虽然最开始都顾虑着两个人的关系不过分亲近,但上手撸起来之后就逐渐沉迷。

尽管现在还只是摸摸脑袋和背毛,但角已经开始幻想在寒冷的天气里陆迩像当初撸小咪一样把他全身都摸个遍的情景,让他期待得尾巴尖上的毛都翘起来。

——当然,那两个关键的毛球球是绝不能摸的……

角的幻想一直持续到陆迩找到他,提出了毛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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